【导语】上海税务电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税务电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上海税务电话
根据《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财经〔2018〕1号),现就本区2023年小微企业贴息贴费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1
税务登记注册在徐汇区,上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规模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
2
支持对象和申请条件详见《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
本次受理的小微企业利息补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
4
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利息补贴和其他费用补贴,另见徐汇区金融服务管理办公室相关公告↓
https://www.xuhui.gov.cn/h/xhxxgkn/xhxxgk_jrb_gsgg_gsgg/info/detail_65579.htm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小微企业利息补贴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银行、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
1. 利息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 承诺函-利息补贴(附件3,一式一份);
3. 借款合同复印件;
4. 借款凭证复印件;
5. 还款凭证复印件;
6. 计息单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二)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
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专业服务机构的劳动人事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商标注册等服务费用的补贴,以及对小微企业支付给银行、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
1. 费用性补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 承诺函-费用性补贴(附件4,一式一份);
3. 服务合同复印件;
4. 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用无接触式申报方式。
1
企业通过邮寄或快递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项目推进科(小微企业贴息贴费申请材料),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212室,联系电话:64872222-1228;
2
企业将《利息补贴/费用性补贴申请表》电子版作为附件发送至受理部门指定邮箱:
lujiayu@xh.sh.cn
邮件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附件名统一为“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表”,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受理部门在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企业。如审核中有问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
四、受理时间及部门
受理部门:徐汇区商务委项目推进科,咨询电话:64872222-1228
受理时间:即日起-10月10日
五、注意事项1
根据《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应在按时还本付息后一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利息和担保费补贴申请;
2
企业享受贴息贴费专项资金额度需结合企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情况、享受各类扶持情况、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企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本市或本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样或同类内容等情况,原则上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
1. 利息补贴申请表
2. 费用性补贴申请表
3. 承诺函-利息补贴
4. 承诺函-费用性补贴
来源:上海徐汇
【第2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以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张恒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正在依法追缴中。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等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将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第3篇】上海税务咨询电话
6月1日,上海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区内各办事窗口有序开放,不少市民一早儿便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地办理所需业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居住证、公租房等事务。
据了解,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各区域之间减少人员流动穿梭,降低人员交叉接触:在等候区,区政务服务中心把好“入口关”,座椅则设置了间隔,采用物理隔断方式,确保座椅等候区域人员间距,所有办事人进门必须落实健康核验“数字哨兵”、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核酸阴性报告。对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工作人员会登记其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协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和核酸阴性报告情况。取完号进入大厅前,保安及工作人员将协助办事人做好手部及相关物品消毒工作。
引导市民线上办理业务
同时,在服务区,窗口、自助机及中心正门口排队区域均设置了“二米线”,工作人员会随时提醒办事人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能够线上办理的业务,工作人员也引导办事人通过“随申办”或“一网通办”自助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针对自助区管理,为避免办事人在大厅脱下口罩使用自助机进行人脸识别,产生防疫风险,办事大厅内自助机在疫情期间全部暂停使用,将人脸识别功能移至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人可在自助服务区开展身份认证等相关业务。自助服务区采取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
据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线下服务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国定假期及周六、周日停业。需要注意的是,6月1日至6月中下旬大厅仅接受线上预约后到现场办事,办事人可以提前一天通过“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等方式进行预约进行线上预约。
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
上午8:45,市民周女士走进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等了两个月了,今天终于能办过户了。”在“数字哨兵”上完成扫码核验,测完体温,周女士赶紧拿出材料,领号等候办理。
引导窗口接待咨询
大厅里,包括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税务三所在内的17个受理窗口全线开启,接待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我们目前实行预约制办理,遇到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出示本人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健康信息,并登记身份信息后,也可现场取号等候办理。”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受理大厅因地制宜设置了单向流动的出入口,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工作人员对大厅内办事人员总量采取限流措施。“当场内人员较多时,我们会人工控场,实行场外等候,做到出入动态平衡。”据了解,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从6月1日恢复线下业务办理起,并提供延时服务,将原工作时间延长调整为8:45至12:00,13:00至17:00(12:00至13:00大厅消毒),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
做好个人业务受理的同时,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还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依托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我们对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相关业务办理,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同时压缩办理时限,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转移登记当场办结、抵押登记时限减半、其他类别登记根据企业需要压缩办理时限。”史喆表示。
此外,中心还为企业提供帮办服务,专人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预审、受理服务。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快递或传真的方式,预先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进行预审,避免因缺少资料重复往返。
快递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注明:企业预审资料复印件)
传真电话:52660121
咨询电话:52661161
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在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火红色的背景墙装点着喜庆的氛围,几对新人已在等候区里翘首以盼。
办理婚姻登记
毛女士和周先生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在参加本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相识相恋。尽管工作中两人都戴着口罩与面罩,看不清对方的容貌,平时的对话内容也常常离不开志愿工作,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感受对方身上热忱友善、踏实肯干的精神品质,也未影响他们进行深入交流。61个并肩作战的日日夜夜里,无数个相偕配合的瞬间让他们决定共度一生,并相约一解封就来办理婚姻登记。
“我们跳过了当代男女恋爱过程中许多试探的过程,交往过程中都坦诚相见,所以我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但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毛女士介绍,“6·1”既是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第一天,也是他们参与志愿服务、有缘相识的天数,选择今天前来登记,是巧合,亦是他们为生活所建立的小小仪式感。
同样,中心里还有更多如王先生和王女士这样的新人,他们在疫情暴发前便计划在6月1日登记结婚,原本都做好了延期准备,没想到城市加速恢复让他们得以如愿。“我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特别幸运在网上预约到了名额。”王女士和王先生在完成登记后,微笑着接过结婚证书,并表示他们等会还将在市区里拍些照片,记录这座城市重焕的生机以及他们此刻的好心情。
开放期间,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门处张贴“场所码”,划定排队等候区域和2米标识线,定时进行消杀保洁工作;同时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市民需提前线上进行预约,收到预约凭证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办理现线下业务。
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结婚、离婚、收养等业务的受理时间均略有差别,可通过普陀区民政局官方公众号了解详细时间,或拨打咨询电话获取详情。目前,中心暂停结婚登记颁证环节、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暂停开放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预约登记渠道:“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和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
咨询电话:
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2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9
收养登记:62441118*3010
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根据普陀区政务服务窗口有序逐步开放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同普路602号2楼)也从6月1日起逐步恢复线下服务,并采取限流措施。市民如需办理业务,可以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办税服务。
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1日上午,记者在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看到,所有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须完成“数字哨兵”或“场所码”健康核验,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健康码呈绿色方可进入。而每日11:30-14:00期间,大厅将进行全面消毒工作,该时段暂停办理业务。当日,大厅的主要业务涵盖了发票代开、发票领用、税控盘清卡解锁等,批发零售业申领发票需求较为集中。
据介绍,办税服务厅实施“全预约”办税缴费,一般不办理现场取号。对于市民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窗口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等渠道进行预约后至线下办理,实现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此外,普陀税务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便捷办理。
黄蓉、易雯、熊迎、张成妍
【第4篇】上海税务律师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共同构建温馨和谐的幸福家园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庆前夕,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在宝龙广场开展“先锋上海·四季行动”—— “同心庆国庆,喜迎二十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山区税务三所、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北京银行宝山支行等30余家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提供了健康义诊、法律咨询、敬老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社保咨询、公积金政策咨询等志愿服务,让居民群众在凉凉秋意中感受党的温暖。
虽然天公不作美,大雨瓢泼冷风瑟瑟,但是志愿者们都热情不减,早早地来到了活动地点,将桌椅一字间隔排开,摆好小国旗,营造浓浓的国庆节日氛围。
医疗咨询摊位前,医生们关切地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并就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治等问题进行了普及和解答,提醒居民国庆期间注意规律饮食。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生们还精心准备好了各种功效的中药茶饮,细心地将熬煮好的茶饮送到现场每个人的手中。
防诈宣传摊位前,志愿者向市民重点讲解了常见电信诈骗的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措施。“现在诈骗手段都升级了,防不胜防,今天听到了防诈的普及,很有收获。”张阿姨的脸上洋溢着欢乐的微笑。
下一步,友谊路街道将继续聚集区域化党建合力,不断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工作共推,深入社区、融入社区、奉献社区,擦亮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合力画好社会治理的“同心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上海宝山
【第5篇】上海税务app
对于查账征收需要据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快速准确地申报已经成了一种必备技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都具有网上申报经营所得(a表)的功能,您可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申报端口。今天申税小微就带您一起看看如何操作吧!
若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前置准备:
1.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下载并安装、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准确核算好所属期年初至上月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使用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个税app扫描右侧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或使用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
申报经营所得(a表)
1.登录成功后下滑页面,选择常用业务——点击【经营所得(a表)】。
2.选择申报年度。(以2023年为例)
3.输入要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确认添加】。
4.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季度末的月份(以2023年9月为例),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注意:如果是当年新办企业,税款所属期起为工商登记的月份,如果不是,则为当年1月。)
5.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
6.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注意: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个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另一处则不能享受。例如选“否”,则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7.点击录入减免税额,点击【下一步】。(注意:系统自动判定并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政策)
8.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并以保存,即为申报成功。
三、
税款缴纳
1. 申报成功后,若需要缴税,点击【立即缴税】。
2. 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
3.选择支付方式。(注意:个人签订过三方协议的,推荐三方协议支付,未签订并且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推荐扫码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四、
打印完税证明
1.开具完税证明。完成缴税后,回到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日期——选择下方【已完成】——【查询】。
2.选择缴税记录——点击【转开完税证明】。
若您是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办税人员,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前置准备
1.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我要下载——软件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
2.能够准确核算所属期年初至上月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累计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已实名办税人员可通过实名登录。未实名的办税人员可通过申报密码登录。
2.初次登录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两次——点击【下一步】。
3.获取办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设立数据自动备份——点击【立即体验】。
4.以申报密码登录为例,选择弹出框右侧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注意:密码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上设置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点击【登录】。(注意:若需重置密码请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码并重新登录)
二、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第一行【人员信息采集】——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必填,任职受雇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点击【报送】。
2.系统弹出 “报送成功1位,报送失败0位”的提示框,点击【关闭】。
三、纳税申报
1.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
2.勾选下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点击【修改】——自动选择据实预缴——据实填写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点击【确定】。
3.若“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点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蓝色姓名——下拉申报预缴编辑界面“第十三条”——点击后面的【纸笔形状按钮】——下拉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拉勾选唯一的减免性质——点击【确定】。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注意:本文默认每月5000的减除费用在经营所得时享受,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综合所得,则不能同时享受)
四、税款缴纳
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建议选择扫码支付(5万元以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点击开具二维码——扫码支付。
五、打印完税证明
税款缴纳完成后,点击点击左侧菜单查询统计——输入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完税证明开具。
+
特别提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数据储存在电脑本地而非网页,如更换电脑则初始登录时没有之前的申报数据。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2日
【第6篇】上海市网上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图片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前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情况,提升纳税人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本公告相应条款。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上海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以下地址登录: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上海市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自2023年5月23日起,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十七、试点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在一个月内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应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销售额。十八、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5月19日
【第7篇】上海税务申报软件下载
本文目录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从2018.6起开始使用“网上税务局”软件,可以在网上搜索进入你所在省份的国税总局网站-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找到“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
以河南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进入官网。
2.在税局官网的首页点击进入“资料下载”。
3.在“资料下载”页面点击进入“涉税软件下载”。
4.在页面中点击进入“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
5.在弹出的新页面里点击“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程序。
6.下载完成后,打开压缩程序,点击安装即可。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1、首先你要登录所在地的网上税务局,在页面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客户端下载”。
2、点击“客户端下载”,进入下载界面,在界面上可以看到下载的链接。
3、选择完整安装包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进行安装。
4、安装过程也很简单,只要点击下一步和我同意,即可完成安装。
5、安装完毕后就可以直接登录了,输入公司的税号和密码,完成登录,就可以开始申报了。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1、先到国税局网站下载网上申报安装包,进行解压,解压出来的是一个文件夹,如图所示
2、点击打开文件夹,选择:install,运行打开,弹出对话框,点击:快速安装,安装大概要3分钟左右
3、安装完成后,会有提示,如图,点击立即体验
4、进入到了登陆界面,用户名不用管,按默认的,密码默认输入:123456,然后点:登录
5、输入姓名,手机号码,点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再点击:下一步
6、输入: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及注册编码,再点:下一步,弹出对话,选择“否”
7、注册成功,进入网上申报页面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并开通网上报税权限,取得网上纳税申报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1、下载要登录官方网站 2、下载时要注意下载最新版本 3、下载使用前详细阅读申报规定 4、遇到困难或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联系当地税务局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是否需要下载安装软件取决于网上报税的类型,如果是申报地税则无需下载软件,直接登录当地地税官网进行申报。如何是申报国税,则需要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
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的方法:
1、首先在搜索中输入国税申报,在搜索结果中可以点击国家税务总局的连接。
2、点击后即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
3、在上方的导航栏中点击“纳税服务”选项。
4、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可以点击网上申报和进入平台申报,并下载相关软件。
5、如果需要办税指南,可以点击下方对应的“申报纳税”的按钮。
6、找到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下载申报指南进行查看。
【第8篇】上海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上海市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受票方范围根据试点进度逐步推广到全市。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样式(上海)见附件1。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五、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六、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以及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七、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查询、下载、打印。
八、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九、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非试点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十、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见附件2),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受票方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全电发票后,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十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纸质发票,开具纸质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全电发票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上述发票。
十四、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十五、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上海)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全电发票样式(上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是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重要抓手。使用全电发票能进一步强化发票记录交易信息的本质,实现经济交易信息“一票式”集成,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
二、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一)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业开票“无缝衔接”。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二)发票开具更便捷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发票服务“一站式”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不再像以前需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去版式”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三)入账归档一体化
一是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二是发布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开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口方案,鼓励规模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改造erp等财务软件直接对接,实现发票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操作。
三、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需填写相应内容,票面展示信息也略有不同。特定行业、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差额征税等。
对需要开具特定业务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票面左上角会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四、如何理解《公告》中的“开具金额总额度”?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例1:试点纳税人c公司是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截止到7月31日已开具发票金额700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50万元。
8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8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750万元。如果c公司在8月11日9时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8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c公司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仍为50万元。
8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c公司实际开具发票金额20万元,则8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为730万元(750万元-20万元=730万元)。
例2:试点纳税人d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10万元,截止到2月28日已开具发票金额5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5万元。
3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3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因d公司是按季申报的纳税人,3月无需完成2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则3月1日后剩余可开票金额为10万元(即3月初的开具金额总额度)。3月1日至31日,d公司已开具发票金额为8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2万元。
4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4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如果d公司于4月6日9时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4月6日9时前(即未完成第一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剩余可开票金额仍为2万元。
4月1日至6日9时,如果d公司实际开具发票金额2万元,则4月6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为8万元(10万元-2万元=8万元)。
五、试点纳税人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试点纳税人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对试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新办纳税人是指,自2023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部分新设立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例3:纳税人e公司,2023年1月成立,依据该纳税人的风险程度和纳税信用级别等因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按照相应规则计算得出e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二)对试点存量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存量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方式开具发票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
例4:纳税人f公司,每月可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万元)3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十万元)50份。2023年12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线,f公司作为试点纳税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按照相应规则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800万元/自然月。
六、如何理解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为降低试点纳税人学习成本,便利全电发票推广,最大限度遵循纳税人现行开票用票习惯,在试点上线初期,对发票开具限额采用“新票新办法、老票老办法”的管理模式。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其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沿用现有管理模式,即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根据票种核定时所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乘以最高开票限额分别得到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当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全电发票不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在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包括新办纳税人和存量纳税人)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和纳税信用级别等因素,对纳税人当月全电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初始确认,得到纳税人当月全电发票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后续,随着全电发票的推广实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将与全电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时,不再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系统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纳税人初始的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全电发票和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受其统一控制。离线开票总金额占用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
七、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如何增加额度?
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两种方式,包括系统自动调整和人工调整。
(一)系统自动调整
1.临时调整。较低风险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的累计金额首次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按照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为纳税人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临时调整每月只触发一次。
2.定期调整。系统依据纳税人风险等级、开具金额总额度使用情况、申报情况,自动在每月1日对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3.不定期调整。纳税人的类别发生变化或出现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连续3个月均触发临时调整规则增加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即每月实际开票金额均超过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情形的,系统将自次月起根据相关规则调整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5:纳税人g公司,2023年1月成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g公司评为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3年5月,g公司销售额激增,至5月20日,开票累计金额达到600万元(超过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g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例6:纳税人h公司,2023年1月成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h公司评为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3年3、4、5月,h公司均触发临时调整规则增加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际开具发票金额为800万元、820万元、860万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扫描风险无问题后,自6月起将按照相应的计算规则, 把h公司的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为840万元。
(二)人工调整
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7:纳税人i公司2023年5月销售额激增,系统为i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但仍无法满足i公司本月开票需求。i公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属实后,相应调增i公司开具金额总额度。
八、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
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各类发票时,系统自动归集发票数据,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并支持纳税人对全电发票进行查询、下载、打印,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
九、如何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账。
十、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十一、试点纳税人怎样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无需受票方确认,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例8:2023年12月10日,从事食品生产的j公司(试点纳税人)发现有一张在2023年12月5日开给从事食品零售的k公司(试点纳税人)的全电发票内容有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现该张发票还未被k公司在12月勾选抵扣,也未入账。j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直接全额开具对应的红字全电发票。
例9:2023年4月,从事机械加工的l公司(试点纳税人)为m公司(非试点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l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已为m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4月20日因客观原因劳务终止,m公司对该发票未勾选抵扣也未入账,l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l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冲红流程,无需m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l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例10:2023年12月,n公司(试点纳税人)销售一批服装给p公司(试点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勾选抵扣。2023年1月,该批服装发生销货退回。
p公司财务人员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冲红流程,选择冲红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冲红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完成确认后,系统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十二、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试点纳税人累计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蓝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二)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全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法对应蓝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
例11:试点纳税人q公司,2023年1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5日q公司开票累计金额100万元,1月6日冲红2023年12月25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1月7日冲红2023年1月3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50万元,则1月8日剩余的可开具发票金额为700万元(750万元-100万元+冲红50万元=700万元)。由于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不增加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冲红2023年12月25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不列入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计算。
十三、《公告》实施后,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
《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试点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也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纸质发票仍按照原有规定管理。
十四、《公告》实施后,试点纳税人能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吗?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后,从事机动车(含二手车)业务,暂不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机动车”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上述三种发票的,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十五、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电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进项抵扣的全电发票,其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相关栏次。
一般纳税人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其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规定填入“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十六、试点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来源:上海税务
【第9篇】上海税务稽查局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近期,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上海金叶眼镜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3.3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进一步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的压倒性态势。
【第10篇】上海税务网上
申请上海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如果人才服务中心发现材料缺失;要么会驳回落户申请,要么会要求申请人尽快补齐材料。不管是哪种都会耽误上海居转户的办理!今天总结上海居转户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往下看看吧!
居转户基本申办条件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点击查询你的条件能否落户上海(落户自测工具):
上海居转户材料: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这张表格可以在网上申报然后线上打印,拿到打印件后需要本人签字,并且单位加盖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3、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身份证一样,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之内,如果在审核过程中上海居住证即将到期,一定要及时的续签
4、劳动(聘用)合同
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5、居住证期间,累计满7年的社保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
6、2006年至申请前所有的税单原件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23年1月-12月、202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如果个税的缴纳出现异常的,需要提供说明的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复印件)
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已婚:结婚证书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再婚: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上海居转户材料: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即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系统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配偶材料
配偶不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配偶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配偶承诺与授权(与落户申请人共同签署)。
上海居转户材料:子女材料
子女不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子女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职称、职业资格
(1)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岗位的说明书
①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②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③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居转户材料:临港、张江科学城
以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
附表格:
【第11篇】上海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说,根据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肖飏等375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6月28日-7月2日)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21-64736756;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政编码:200030,详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看大图)
资料: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编辑:徐悦尔
【第12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7月24日18:00至2023年8月7日24点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部分功能进行升级维护。在此期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特色应用中的“纳税记录开具、申报收入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个人所得税双语纳税清单、扣缴单位数据服务提醒”功能,暂时无法使用,如需开具纳税、查询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或查询申诉记录,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2日
一.
二.
三.
四.
五.
【第13篇】上海税务注销流程
吊销是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正常情况下,公司被吊销之后都会选择吊销转注销。但也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都被吊销了为什么还要注销,注销那么麻烦,就那样放着呗。结果突然某天发现自己坐不了高铁、不能再新注册公司了,才意识到吊销的严重性。
哪些情况容易造成公司被吊销?
1.不参加年检公告,或者逾期之后仍然不做年检的。
2.公司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成立后无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3.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经营过程中超出登记经营范围。
4.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不参加年检公告以及逾期不做年检是比较常见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况。
什么叫做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者吊销转注销。
公司被吊销不注销有哪些影响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其他公司也不能正常报税,并且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甚至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出行。
由此可见,并不是公司被吊销了就万事大吉了,被吊销之后转注销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公司被吊销执照之后还能恢复吗?
如果公司是工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但是如果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错误,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如果行政行为撤销,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如果您的名下有公司被吊销,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公司执照被吊销了怎么办理注销呢?
执照吊销后,办理注销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注销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办理税务注销。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税务注销回执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公司公章注销。携带、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工商注销。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携带刊登公告的报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回执单、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注销申请单,在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单,完成工商注销。
更多工商财税知识关注:上海中亿侬企业服务小帮手
【第14篇】上海税务一户式查询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①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②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③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第15篇】上海税务热线
为最大程度抵消疫情带来的不便,在上级税务部门的支持下,近日,静安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调整为“现场+居家”坐席接听模式。
为确保热线接听工作有序进行,保障纳税服务不间断,静安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郝庆娴、王晨、夏蔚主动承担值守任务,战斗在第一线,协调居家坐席的接线情况,并及时与大厅、科室沟通,上报接线数据.......扮演起中心指挥者、热线转接者、税务实体化工作者的多重角色。
眼下正值组合式税费政策出台期间
来电咨询量增多
为确保服务平稳如常,除值守青年进行有序排班、调配人员外,区税务局也在持续优化12366在岗和居家坐席人员的衔接,保证将热线电话一个不落地转接至居家坐席。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坐席通过电话沟通,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疑虑,并认真仔细地解答。如何第一时间熟读并领悟税务的新发布政策?如何迅速查找政策内容?这些成了居家办公的“静税好声音”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詹佳莹第一时间录制并剪辑“工作秘籍”——“转接与实体化工作操作视频指南”。詹佳莹用手机将转接以及实体化工作的每一步骤进行录制、剪辑,并配上语音讲解及文字说明,简明地展现了当前工作的要点重点。
另外,为了保障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在特殊时期依然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以智能咨询平台、12366知识库app以及平时梳理的业务笔记为依托,采取多屏联动的方式,进行同步处理,这样可以确保居家办公的同事可以远程答疑,时时在线,工作任务件件落实。
来源:上海静安
【第16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将整体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新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一楼中厅北侧)
二、新第一税务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对外服务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四、按照“非预约、不上门”原则,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等预约通道提前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
详情参见:办税服务厅“全预约制”操作指南
因服务场所搬迁,原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自2023年7月2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3年7月21日
交通指南1.公共交通:可乘坐嘉定1路、嘉定6路、嘉定14路等至嘉戬公路迎园路站下车,步行约50米到达。2.自驾:行政服务中心嘉新公路东侧有一个公共停车场。
为缓解道路及停车压力,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来源:上海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