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口退税无纸化风险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无纸化风险,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出口退税无纸化风险
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30日讯 在退税办理方面,网友们纷纷留言,过去办理时间长,程序较多。对此,30日上午,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组织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活动第七场,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东携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答疑,回答网友提问。
(图为武汉税务局负责人上线与网民互动。记者金振强 摄)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刀刃向内,大胆改革,推进‘六办’,实现了涉税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变更‘一事联办’,一张身份证办税‘一证办’,开业、注销及疫情期间延期申报缴税‘容缺办’,窗口受理办结‘一站办’和资料报送‘简易办’,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退税办理方面,我们实现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的全程‘网上办’。特别是出口退税平均办结时间达到2.46个工作日,较上年同期时间压缩50%,在全国居于前列。”
“现在出口退税都不用提交纸质资料了,缴款书也是电子的,效率高了很多。”标致雪铁龙(武汉)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赟昱表示,“前不久公司刚刚申报了一笔1500多万元出口退税,当天下午就到账了,以前这样大额的退税,到账可能需要好几天。”李赟昱表示,出口退税实行“无纸化”以来,税款基本当日或者次日就能退还到账。
(记者龚劼 通讯员林霞 叶翩 吴疏影)
【编辑:张靖】
【第2篇】代办出口退税公司
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申请退税,而且个人是没有进出口权的。会有很多企业或个人会去找出口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退税。
大多数出口商都有自己的进出口权,又是一般纳税人。完全可以使用自己抬头去出口申报报关。即使如此为什么还要找家出口退税代理机构呢?
出口公司自己退税和代理退税有什么区别?
出口企业需要有专业的财务团队熟悉出口退税流程,丰富的报税流程经验,方可自行办理退税。对于刚开始退税金额比较大的新企业,税务机关有100%的概率会发送调查函,而且退税周期很长。如果没有发送调函通知,也有超过3个月的可能才收到退税款,如果发出调函,退税时间就将相应延长。 调函结果不尽如人意,有可能一年没有成功退税。
出口企业退税经常面临以下问题:
企业自身报税退税流程本身复杂繁琐,对外申请专业报税成本高。
出口报关手续无指导,出口数据有误,不予退税。
存在因退税时间过长而无法退税的风险。
退税期长,拖慢了投资回收期,阻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
代理退税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
专业退税团队负责管理和监督退税流程,并协助准备退税文件。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降低至少 30%。
专职代表监督和指导每个退税流程和重点,积极管理退税风险。
可以提前垫付退税款,3天内到账,最快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外汇收款无延迟,公司可以独立操作,随时可以付款。
【第3篇】关于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很多朋友因为外贸业的高工资,选择了从事外贸企业的会计。
但是,别看这么多人做外贸,其实很多人对整个外贸账务流程和出口退税流程,都不太懂。
其实出口退税这块,是做外贸行业最为重视的,当然账务处理起来也是挺麻烦的,因为要涉及到很多税率问题的。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整理好的,外贸会计账务处理+退税申报流程,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外贸会计账务处理
出口申报系统申报流程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今天就分享到这了~
【第4篇】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我们为您整理了退(免)税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请关注!
1、请准确记录出口销售收入
对于企业本年发生的出口业务,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记录相关出口销售收入,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相应栏次予以体现。对于受托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企业应及时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同时申报相关代理费收入。
2、请关注跨年度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如申报跨年业务数据,如2023年申报2023年数据,则须使用2023年所属期进行申报,一般为202212,批次根据申报业务数据的次数依次后延,不同年度数据须分开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对于生产企业,不同年度出口数据可合并申报免抵退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进料加工业务的,如海关2023年核销了相关手(帐)册,则企业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业务,否则影响进料加工核销业务的处理。
3、请关注无电子信息的处理
企业自检无电子信息的,不允许办理正式申报,需剔除该疑点涉及数据后再进行申报。如缺失的是报关单相关信息,企业可先登录电子口岸,点“重新发送”,待接收到电子信息后再进行自检。如确认录入无误仍然长期没有电子信息,可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模块新建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4、请及时办理对外贸易出口收汇
对于2023年度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企业应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因此,出口企业应及时统计本年申报退(免)税出口业务的相关情况,确保按期收汇。
5、请掌握发票勾选错误的处理流程
纳税人已“确认退税勾选”、尚未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调整为“抵扣勾选”的: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进项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按要求录入数据,生成并提交申报给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次日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重新进行“抵扣勾选”。
6、请关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查询渠道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对于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双击商品代码进入商品码详情模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免税”,为享受出口免税商品;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须按照征税率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第5篇】出口退税去哪里办理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目的是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企业可以自己办理出口退税,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商办理,而出口退税率可登陆国家税务局官网(网址:chinatax.gov.cn)输入商品代码和商品名称查询。
二、出口退税的流程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已于2023年5月下旬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平台“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日前已正式开始使用,使用新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的流程如下:
1、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网址:chinaport.gov.cn),在业务系统项下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模块;
2、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信息登录系统;
3、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填写至税务局处领取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5、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6、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进行企业交单;
7、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进行网上核销申报;
8、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
9、向外汇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以办理收回核销;
10、通过税务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
11、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税务局网站;
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3、等待税务局审核出口退税材料;
14、接到税务局通知后携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税务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5、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账户,自此出口退税完毕。
【第6篇】中国出口退税的税率
退税政策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7次大幅调整。
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
率至5%、13%、15%、17%四档。
此后,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带来了财政拖欠退税款的问题。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2005年进行了第四次调整,中国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 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7年7月1日执行了第五次调整的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第七次调整就是将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此次调整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届时,中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23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23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2023年6月2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出口退税
国务院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强调,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历史上欠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内容。一是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四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五是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有效地化解退税不及时的难题,截至2004年11月20日,全国累计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1669亿元人民币,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出口退税老账已全部还清,2004年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企业基本都可以在年底前拿到退税款,应该说新政策比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大量的历史遗留欠退税的问题,实现了短期政策调整目标,无论是从地方政府还是外贸企业,对此的反映都是积极的,总体上都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出口退税新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地方负担不均衡,部分地区负担较重,个别地方甚至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为此,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二、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三、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特点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先后在1994年、1999年和去年三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根据去年10月最新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与前两次调整比较,按现行出口结构,这次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了3个百分点左右。 研读新的出口退税规则,有五大鲜明特点。
第一,借市场的力量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主题。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说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题中应有之意。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之一,在某些行业诸如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等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降低其出口退税率,并不会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能力。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策支持的力度,更多地通过市场的方法培育与发展它们的竞争力,尽管短期是有损的,长期则是有利的。
第二,借国际规则扩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特别是对农产品的政策支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当仁不让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农产品的各种政策支持尚未纳入wto的框架之内。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农产品出口关爱有加,《通知》规定“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维持原有的退税率。除此之外,对部分农产品的加工行业的产品还提高了退税率。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就由5%调高到13%。
第三,借地方优势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分配。据2003年初外经贸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外贸十强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福建、天津、辽宁和河北。其中,广东进出口总额高达2211亿美元,占去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5%。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的92%为十强省市所占有。毫无疑问这些省市占有全国退税总额的绝大部分,换句话说,强省从中央财政中通过退税渠道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相比之下,中央财政在退税资金方面则倍受压力,全国尚欠出口退税额到年底将达到3000亿之巨。新政策规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此项规定可谓是一箭多雕,其一,中央财政压力减轻;其二,出口多的省市在超基数之上负担部分退税额并不会影响其财政能力;其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
第四,借税收杠杆调节国内资源性产品的供求。新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国内需求情况,采取了大致三类措施予以调节。一是维持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不变。二是下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特别是在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中,资源性产品为多,诸如石油原油、航空煤油、轻柴油、木浆、纸板等等。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也有类似的情况,如焦炭、煤、铜、铝、磷、铁合金等产品的退税率有较大幅度的下调。近几年这些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相对旺盛的需求增长有缺口,通过税收政策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出口,改善相关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
最后,借非汇率的手段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在各种场合都明确地表达了人民币稳定对国内经济、亚洲经济以及世界经济的重要性,但是人民币升值的实际压力依然存在。至8月底我国外汇储备总额达到3647亿美元。进一步说,多年来的进出口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速增长,使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理由并没有被改变。因此,新出口退税政策是巧借非汇率的手段,力求减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以缓解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
共勤外贸服务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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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软件产品出口退税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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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审核关注商品目录
序号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商品大类
类别编码
1
8471709000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存储部件
电子产品
01
2
8471800000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
电子产品
01
3
8473309000
品目8471所列其他机器零附件
电子产品
01
4
8525802200
非特种用途的单镜头反光型数字照相机
电子产品
01
5
8525802900
非特种用途的其他数字照相机〔单镜头反光型除外〕
电子产品
01
6
8525803300
非特种用途的家用型视频摄录一体机
电子产品
01
7
8525803900
非特种用途的其他视频摄录一体机〔非广播级、非多用途〕
电子产品
01
8
9002113100
单反相机镜头
电子产品
01
9
9002113900
其他相机用镜头(单反相机除外)
电子产品
01
10
9504100000
电视电子游戏机〔指与电视接收机配套使用的〕
电子产品
01
11
9006109000
其他制版照相机
电子产品
01
12
9006400000
一次成像照相机
电子产品
01
13
9006510000
通过镜头取景的照相机〔单镜头反光式(slr),使用胶片宽度≤35mm〕
电子产品
01
14
9006521000
缩微照相机,使用缩微胶卷、胶片或其他缩微品〔使用胶片宽度<35mm〕
电子产品
01
15
9006529000
使用胶片宽<35mm的其他照相机
电子产品
01
16
9006530000
其他照相机〔使用胶片宽度为35mm〕
电子产品
01
17
9006599010
分幅相机〔记录速率超过每秒225000帧〕
电子产品
01
18
9006599020
电子(或电子快门)分幅相机〔帧曝光时间为51纳秒或更短〕
电子产品
0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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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纹相机〔书写速度超过每微秒0. 5mm〕
电子产品
01
20
9006599040
电子条纹相机〔时间分辨率为51纳秒或更小〕
电子产品
01
21
9006599090
使用胶片宽>35mm的其他照相机
电子产品
01
22
9007110000
胶片宽<16mm的摄影机〔包括双8mm的〕
电子产品
01
23
9007191000
胶片宽度≥16mm的高速电影摄影机
电子产品
01
24
9007199000
胶片宽≥16mm的其他电影摄影机
电子产品
01
25
8517110010
无绳加密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26
8517110090
其他无绳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27
8517121011
gsm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整套散件
电子产品
01
28
8517121019
其他gsm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29
8517121021
cdma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整套散件
电子产品
01
30
8517121029
其他cdma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31
8517121090
其他手持式无线电话机〔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32
8517122000
对讲机〔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
电子产品
01
33
8517129000
其他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34
8517180010
其他加密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35
8517180090
其他电话机
电子产品
01
36
8519812990
其他使用光学媒体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电子产品
01
37
8519813100
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闪速存储器型声音录制设备
电子产品
01
38
8519813900
其他使用半导体媒体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电子产品
01
39
8521101100
广播级磁带录像机〔不论是否装有高频调谐放大器〕
电子产品
0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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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磁带型录像机〔不论是否装有高频调谐放大器〕
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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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8521909001
光盘型广播级录像机
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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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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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录制的磁条卡
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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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制的磁条卡
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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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3291100
未录制磁盘
电子产品
01
45
8523291900
已录制磁盘
电子产品
01
46
8523292100
未录制的宽度不超过4毫米的磁带
电子产品
01
47
8523292200
未录制的宽度超过4毫米,但不超过6.5毫米的磁带
电子产品
01
48
8523292300
未录制的宽度超过6.5毫米的磁带
电子产品
01
49
8523292800
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已录制的录音带、录像带〕
电子产品
01
50
8523292900
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电子产品
01
51
8523299000
其他磁性媒体
电子产品
01
52
8523401000
仅用于重放声音信息的已录制光盘
电子产品
01
53
8523402000
用于重放声音、图像以外信息的光学媒体〔品目8471所列机器用〕
电子产品
01
54
8523409100
其他未录制光学媒体
电子产品
01
55
8523409900
其他光学媒体
电子产品
01
56
8523511000
未录制的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闪速存储器)
电子产品
01
57
8523512000
已录制的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闪速存储器)
电子产品
01
58
8523521000
未录制的'智能卡'
电子产品
01
59
8523529000
其他“智能卡”
电子产品
01
60
8523591000
其他未录制的半导体媒体
电子产品
01
61
8523592000
其他已录制的半导体媒体
电子产品
01
62
8523801100
已录制唱片
电子产品
01
63
8523801900
其他唱片
电子产品
01
64
8523802100
未录制的品目8471所列机器用其他媒体〔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电子产品
01
65
8523802900
其他品目8471所列机器用其他媒体〔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电子产品
01
66
8523809100
未录制的其他媒体〔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电子产品
01
67
8523809900
其他媒体〔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电子产品
01
68
8471300000
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重量≤10千克,至少有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
电子产品
06
69
8471492000
以系统形式报验的小型计算机〔计算机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电子产品
06
70
8471504000
微型机的处理部件〔不论是否在同一机壳内有一或两存储,输入或输出部件〕
电子产品
06
71
8471609000
计算机的其他输入或输出部件〔计算机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电子产品
06
72
8471701000
计算机硬盘驱动器〔计算机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电子产品
06
73
8473301000
大、中、小型计算机的零件〔包括大、中、小型机的中央处理部件的零件〕
电子产品
06
74
8542310010
用作处理器及控制器的加密集成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
电子产品
06
75
8542310090
其他用作处理器及控制器的集成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
电子产品
06
76
8542320000
用作存储器的集成电路
电子产品
06
77
8542330000
用作放大器的集成电路
电子产品
06
78
8542390000
其他集成电路
电子产品
06
79
8542900000
其他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零件
电子产品
06
80
8471419000
其他数据处理设备〔同一机壳内至少一个cpu和一个输入输出部件;包括组合式〕
电子产品
06
81
8471709000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存储部件
电子产品
06
82
8471900090
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学阅读器〔包括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的机器及处理这些数据的机器〕
电子产品
06
83
8504409990
其他未列名静止式变流器
电子产品
06
84
8517623500
集线器
电子产品
06
85
8517623900
其他有线数字通信设备
电子产品
06
86
8517629900
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
电子产品
06
87
8518220000
多喇叭音箱
电子产品
06
88
8523511000
未录制的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闪速存储器)
电子产品
06
89
8525801390
其他非特种用途电视摄像机及其他摄像组件〔其他摄像组件由非广播级镜头+ccd/cmos+数字信号处理电路构成〕
电子产品
06
90
8544421900
额定电压≤80伏有接头电导体
电子产品
06
91
8708299000
其他车身未列名零部件〔包括驾驶室的零件、附件〕
电子产品
06
92
8541402000
太阳能电池
电子产品
06
93
9101110000
机械指示式的贵金属电子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4
9101191000
光电显示式的贵金属电子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5
9101199000
其他贵金属电子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6
9101210090
其他自动上弦贵金属机械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7
9101290090
其他非自动上弦贵金属机械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8
9101910000
贵金属电子怀表及其他电子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99
9101990000
贵金属机械怀表及其他机械表〔指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
钟表
03
100
9102110000
机械指示式的其他电子手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1
9102120000
光电显示式的其他电子手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2
9102190000
其他电子手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3
9102210090
其他自动上弦的机械手表〔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4
9102290090
其他非自动上弦的机械手表〔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5
9102910000
电力驱动的电子怀表及其他电子表〔手表除外,也不包括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表〕
钟表
03
106
9102990000
其他机械怀表、秒表及其他表〔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壳的除外〕
钟表
03
107
9111200000
贱金属制的表壳〔不论是否镀金或镀银〕
钟表
03
108
9108110000
已组装的机械指示式完整电子表芯
钟表
03
109
9108120000
已组装的光电显示式完整电子表芯
钟表
03
110
9108190000
其他已组装的完整电子表芯〔编号91081100和91081200除外〕
钟表
03
111
9108200000
已组装的自动上弦完整表芯
钟表
03
112
9108901000
已组装表面≤33.8mm机械完整表芯〔表面尺寸在33.8毫米及以下,非自动上弦〕
钟表
03
113
9108909000
其他已组装完整机械表芯〔表面尺寸超过33.8毫米,非自动上弦〕
钟表
03
114
9109110000
已组装的电子完整闹钟芯
钟表
03
115
9109190000
已组装的其他完整电子钟芯〔电子闹钟芯除外〕
钟表
03
116
9109900000
已组装的完整机械钟芯
钟表
03
117
9110110000
未组装的完整表机芯〔包括部分组装〕
钟表
03
118
9110120000
已组装的不完整表机芯
钟表
03
119
9110190000
未组装的不完整表机芯
钟表
03
120
9110901000
未组装的完整的钟机芯〔包括部分组装〕
钟表
03
121
9110909000
不完整的钟机芯〔不论是否已组装〕
钟表
03
122
3303000000
香水及花露水
化妆品
02
123
3304100000
唇用化妆品
化妆品
02
124
3304200000
眼用化妆品
化妆品
02
125
3304300000
指(趾)甲化妆品
化妆品
02
126
3304990010
护肤品〔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但药品除外〕
化妆品
02
127
3304990099
其他美容品或化妆品
化妆品
02
128
3305100090
其他洗发剂(香波)
化妆品
02
129
3305900000
其他护发品
化妆品
02
130
3307100000
剃须用制剂
化妆品
02
131
3307200000
人体除臭剂及止汗剂
化妆品
02
132
3307300000
香浴盐及其他沐浴用制剂
化妆品
02
133
330790000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芳香料制品〔包括化妆盥洗品〕
化妆品
02
134
9001300000
隐形眼镜片
眼镜
02
135
9001401000
玻璃制变色镜片
眼镜
02
136
9001409100
玻璃制太阳镜片
眼镜
02
137
9001409900
玻璃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阳镜片除外〕
眼镜
02
138
9001501000
非玻璃材料制变色镜片
眼镜
02
139
9001509100
非玻璃材料制太阳镜片
眼镜
02
140
9001509900
非玻璃材料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阳镜片除外〕
眼镜
02
141
9001901000
彩色滤光片
眼镜
02
142
9003110000
塑料制眼镜架
眼镜
02
143
9003190090
其他非塑料材料制眼镜架
眼镜
02
144
9003900000
眼镜架零件
眼镜
02
145
9004100000
太阳镜
眼镜
02
146
9004901000
变色镜
眼镜
02
147
9004909000
其他眼镜〔但太阳镜,变色镜除外〕
眼镜
02
148
9005100000
双筒望远镜
眼镜
02
149
9005801000
天文望远镜及其他天文仪器
眼镜
02
150
9005809000
其他光学望远镜〔包括单筒望远镜〕
眼镜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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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
1. 增值税
1.1. 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三)
1.1.1.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1.1.1. 一般规定
1.1.1.1.1.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1.1.1.2. 出口应税服务的退税率
1.1.1.2.1. 应税服务退税率为对应服务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税率为13%,退税率也为13%;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适用税率为9%,退税率也为9%;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适用税率为6%,退税率也为6%。
1.1.1.3. 特殊规定
1.1.1.3.1.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1.1.1.3.2.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1.1.3.3.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1.1.1.3.4. 4.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增值税—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三)
【第9篇】开展出口退税风险核查
近年, 受新冠病毒疫情和国际环境影响,外贸企业面临更多挑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为外贸出口企业缓解困难。税务部门在持续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数字化、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等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对岀口企业来说,是福音也是压力,退税款快速到账,不是退税的结束,而是管理的开始。因此,出口企业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要认真做好退税申报资料归档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单证和收汇凭证管理制度,把合规性管理放在重中之重,避免在“四流合一”、“大数据的法眼”、“税务稽查”、“后续抽查”、“实地核查”、“容缺补查”及预警评估等层层关卡中,被“秋后算帐”,造成经济损失。出口企业如何积极应对税局备案单证核查?
首先,要严格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管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 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对备案单证妥善留存时间(申报退税后15日)、期限(保存期5年)、备案单证内容、形式进行了优化规定: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二)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其次,要了解税务机关在何种情况下会检查企业备案单证。
备案单证制度,在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退税管理的十分重要的环节。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疑点处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过程中,通过调取企业备案单证,验证出口货物国内采购、物流运输、报关出口全链条的真实性及匹配性。若因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纳税评估、日常管理复核等原因,而面临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会首先调取企业申报退税的全部资料,根据企业涉嫌违法的情节轻重,进一步要求企业提交备案单证,逆向或正向全环节查验企业出口业务的真实性。凡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由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还将进一步从海关部门调取企业报关数据、从银行调取企业收汇结汇数据,并向上游企业发送协查,查证供货环节的真实性。随着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及“未接确容缺”办理退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备案单证的抽查检查力度必将成为常态化,以加大出口退税基础性管理,完善加快退税进度的同时强化风险控制。
再次,要清楚税务机关,对备案单证之间的基本要素逻辑关系如何核查。
(一)备案单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逻辑关系核查。现在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发票信息和海关报关单信息,通过退税审核系统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对无纸化申报企业取消了人工审核环节。税税机关在核查备案单证时会认真核查备案单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根据各备案单证日期,核对其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是否依次为出口合同、购货合同、国内运输单据、委托报关代理协议,提运单。
(三)根据各备案单证商品名称、数量,核对名称是否相符、数量是否匹配。
(四)主要单证形成时间是否符合外贸经营常规,备案单证数量是否存在不合理差异,商品是否相同等问题。
(五)与出口报关单和出口企业相对应的实际出口收汇情况。
(六)生产型出口企业除对企业的生产规模、设备、原材料、工艺、人员工资、耗水耗电等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外,重点是对视同自产出口的备案单证的核查。
最后,要明白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不合规将承担的责任后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1.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不得申报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降级,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
2..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征税、行政罚款。
3.拒绝提供备案单证或不配合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级降级(或被直接降为四类)
如若被税务稽查局提醒谈话,查到涉税风险问题后:处理最终结果基本上是追交税金、判处相应金额的处罚金、另收滞纳,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还将面临承受刑事责任。
【第10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之报关单下载与导入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录入报关单信息,手工录入费时费力,本次介绍一下如何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并导入退税申报软件。
一、报关单信息下载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系统(https://e.chinaport.gov.cn),打开“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二)电脑上插入电子口岸卡,录入密码登录。如果是首次登录,需要下载安装控件。
(三)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项,录入报关单号或出口日期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下方列出的报关单详细信息可点击查看或打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载”,注意文件的保存路径。
二、报关单信息导入
(一)打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依选择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
(二)点击“数据读入”,找到下载的报关单信息文件并读入
(三)返回首页,依选择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勾选需要的报关单,进行“数据检查”和“数据确认”,这样报关单数据就进入了出口明细表中。
【第11篇】产品出口退税率查询
欢迎关注中国航务周刊头条号、微信号(chinashippinggazette)
3月17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现就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7日
附:具体商品清单
· end ·
欢迎通过留言或拨打新闻热线010-58678999-242,提供新闻线索,线索一经采用,将获得现金红包奖励。投稿可发送至hangwuzhoukan@126.com。
【第12篇】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需要具备的条件,以下简单以四点概况: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区别于小规模企业,小规模企业不能退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第二、企业办理进出口权及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简单的说就是企业要申请进出口权和办量退税备案。
第三、出口货物的报关单,产品要有出口这个流程,报关单作为出口的凭证.
第四、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生产货物的厂家,或者是厂家供应商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13篇】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最高可以退销售额的16%。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还可促进财务规范。一般跨境电商的热销品的退税率都在11%-16%之间,利润可以提高2-16%的利润。
二、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质
最首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企业具有进出口权限并已经做好退税备案;第三,供应商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 办理进出口经营备案;
3. 开立外币账户;
4. 出口退免税备案;
5. 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及运输单据);
6. 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收取外汇;
8. 退税申报(首次申报退税要核验经营场地及财务核算情况);
9. 税局审批通过(中途可能会对供应商进行函调);
10. 等待税款到账;
【第14篇】出口退税资格认定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出口一定要退税吗?
.退税归税务部门管理,退税率不是零的商品,企业可以放弃退税,只要按免税申报收入,进项做转出即可;
出口不退税常见问题:
1、已经出口报关完成,但是不退税,要不要工厂开增值税发票呢?
2、如果要开增值税发票,要做内销处理吗?
3、要是做了内销处理,这个增值税发票要做抵扣处理吗?
4、如果做抵扣处理,要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处理出口不退税吗?
答:只要是已经出口报关的产品,倘若为0退税税产品(或取消退税率)不是免税的商品,就不用做出口退税申报,须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倘若为免税的产品,也不用做出口免税申报,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间填写免税销售额,把对应进项税额转出算入成本就行。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状况,不申报出口退税的、逾期的出口退税(在出口日期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做出口退税申报;出口日期的次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做出口免税申报,也就是增值税申报表上填上免税销售额;超出以上退免税申报期的)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零退税产品出口,工厂是要开发票,但也不规定一定要是增值税发票,若是工厂开增值税发票则视同内销处理。此外零退税产品税务局规定要做补税的,详细怎么操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国税。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出口不退税的话,还可以运用国家2023年推行的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可以实现以免征不退的方式来进行出口,找广州立量多出口代理就行了。
出口退税要提供的资料。
1.出口的提单2.报关单3.销售合同4.ci形式发票5.出口时的pl装箱单6.工厂增值税发票7.再做一份货物出口明细表
出口退税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系统录入,打印报表
3.上传数据,确认申报
4.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审核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
一、退增值税:退税金额=出口金额*增值税退税率
1、外贸企业采购货物,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借:物资采购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
2、销售: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4、转成本的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原抵扣进项税额-退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收到出口退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二、退消费税退税金额=出口金额*消费税退税率
1、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还的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例子: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3月购进服装5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7.75万元,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1.3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服装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
购进服装的进项税额=7.75万元*17%=13175元,
应退增值税税额=77500×13%=10075(元)
转出增值税额=13175-10075=3100(元)
购进货物时,
借:物资采购 7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175
贷:银行存款 90675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77500
贷:物资采购 77500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4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7500
贷:库存商品 775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1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 100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75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75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0075
2、根据购进货物,填报所属期201602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此处是重点内容,很容易会形成错误,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请大家注意!!!
一、购进环节:
常见的填报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
外贸企业将用于出口货物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在认证的当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二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当中,参与抵扣。在发生出口业务时,再做进项税转出。此种方法我们不建议采用!!!
如果采用此种方法:
第一,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第二,对于财务制度不是很健全的企业来说,在发生出口业务时,是否会及时将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如果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未将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及时做转出处理或根本就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且在发生内销业务时将出口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就会造成“一票两用”(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存在既申报抵扣进项税金又申报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的规定。
第二种方法:
外贸企业将用于出口货物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在认证的当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二十六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当中,待发生出口业务时,将对应的未申报抵扣税额转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二十八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当中。
如果本期未发生出口业务,则填入第二十七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我建议使用第二种填报方法!!!
二、出口环节: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0
2、按照实现的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填报对应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对应主表:
对应附表一:
三、申报退税环节:
根据在出口退税部门申报,形成出口货物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
此环节形成的退税款不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任何填报,有些企业会误将形成的应退税款填入到主表的第十五栏“免、抵、退应退税额”,此栏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形成应退税款进行填报,不适用于外贸企业。
画圈地方不要填写!!!
编辑于 2018-08-13
【第15篇】贸易公司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企业的政府行为;从广义上讲,出口退税还包括政府行为,出口货物的间接税通过免税或抵趋于零的政府行为。出口退税,是对外贸公司的补贴政策,按出口货物成本价的13%给予回扣。中国出口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已征收或者应征产品税、增值税、特殊消费税的产品,不予退还或者免征。
进出口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是指当你出口货物时,国家会按一定比例退还你在货物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例如:如果你出口玻璃杯,你会从别人那里花100元买这个杯子。其他人给你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商品价值为83,增值税为17。现在你以200元的价格出口到美国,国家规定的退税是10%,这样你就可以退还20元的税。然而,因为你在购买时只产生17元的税,你只能退还17元。
自营进出口退税的大概流程情况 如:a外贸公司出口10万个塑料桶,假设一个0.9美元,含税6元。出口后,外汇收入。大约20-30天后,运输代理(货运代理)将您之前提交的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会计拿着与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国税局退税。即:10万*6/1.17*0.17是供应商已缴纳的增值税。这些税包含在供应价格中,外贸公司必须向工厂支付。塑料桶退税率为13%,国税局可将10万*6/1.17*0.13退还给外贸公司。
出口退税到底是退的什么税?
根据现行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税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对应税货物的销售、加工、修理、修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退税实际上是退还给生产企业。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或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退税是要退还给生产企业的;外贸公司自营出口的,退还购买时的进项税。骗取出口退税是假出口。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进出口贸易中出口退税的内容,希望帮助到您了解进出口贸易中的出口退税。
【第16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单机版、离线版、在线版
单机版系统
大家接触的比较多的是单机版系统,单机版系统是指通过税务局或者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并安装在电脑中的申报软件。
在电脑下载安装后, 需要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且在系统中录入明细等相关数据,生成申报数据后,需要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进行数据的自检,没有疑点后最终确认申报。
离线版申报系统
大连和广东(除深圳外)地区已经正式上线新版退税申报系统,其中,离线版是大家听得最多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离线版呢?
单从系统的截图,我们可以看到,离线版其实也是安装在电脑端,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软件,准确的来说,是单机版系统在金税三期系统整合升级后,名字变更为了离线版。因此,离线版系统跟单机版系统-样,都是需要通过下载安装,录入申报的数据等内容,生成申报数据,然后通过网上申报的平台进行数据的上传自检及确认申报。随着离线版系统在各地的逐步上线使用,单机版将退出历史舞台。
在线版
在线申报,则是与单机版系统、离线版系统不同的,在线申报是可以一站式完成的,不需要下载安装系统在电脑端,可以直接通过在线申报的界面进行数据的录入,生成,然后进行数据的自检和确认申报。目前常见的分电子税务局和单一窗口两种。
问:电子税务局和单一窗口有什么区别呢?
电子税务局和单一窗口都是在线版申报方式。其中,电子税务局是指登录各地区的电子税务局后,进入里面的出口退税模块,可以实现出口退税的在线申报。而单一窗口是指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进入后,在里面的出口退税申报模块进行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注意,使用的前提是所在地已开通相关的功能。
在线版与单机版申报系统的区别主要是通过在线版录入数据后,可以直接上传审核。而单机版申报系统需要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数据。
问:系统可以切换使用吗?
答:可以。只要同步数据后即可使用。其中,外贸企业即使没有前期申报的数据也并不影响后期的申报;但是生产企业是必须有前期的申报数据才能正常申报的,一般建议生产企业至少获取两个以上年度的数据。
①如果使用的是单机版,需要切换到在线版,可以在登录在线申报系统后,点击“退税审核结果下载”,之后点击申请下载,输入申报年月或者年度获取审核通过的历史数据。
②如果使用的是在线版,需要切换到单机版。可以通过在线版申报系统或者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数据,然后通过“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还需要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注:各地区具体使用哪个申报版本以各地区税务局要求为准。
山东省目前已经推行在线版申报,现在使用在线版,感觉比单机版方便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