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昨天,是不是有很多会计小伙伴们已经发现,找遍了电子税务局,之前每个月都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申报表(按月)找不到了?只有印花税申报表(按次),是不需要申报了?还是以后都改按次申报表里申报啦?还是有其他新的规定啊?
莫慌哦!小编来告诉您前因后果:其实是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大家也可登录进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当您看到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税收品目的纳税期限是季的话,则是按季度申报的,可以等待到10月申报期申报三季度的印花税(按季)。没有认定的或者认定是次的,还是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印花税申报表(按次)里申报缴纳税款。
当然,也有朋友会问,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是否可以调整为按季呢?
答案是可以的哦!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更多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噢!
【第2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小编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问答及填报流程,将在近期陆续发布。
问题 · 解答
q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a: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q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a: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q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a: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q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a: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q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a: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q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a: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q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a:不需要。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申报 · 操作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2.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非按期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下图其他申报改为非按期申报)
3.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 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 · 事项
1.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 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第3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2023年6月1日起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那印花税该怎么申报呢?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https://www.acc5.com/activity/datum?fromlogin=12
1、登录厦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其他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事项】
1.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来源: 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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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印花税的纳税人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总的认识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022版,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税 目
税 率
备 注
合同(指书 面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 点五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 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 人(不包括同业拆借) 的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买卖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
指动产买卖合同(不 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建设工程合同
价格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 运合同(不包括管道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 费的万分之三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 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合同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仓储合同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 书据
土地使用权 出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 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土地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 物和构筑物 所有权转让 书据(不包括 土地承包经 营权和土地 经营权转移)
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书 据(不包括应 缴纳证券交 易印花税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专利 权、专有技术 使用权转让 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三
菅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 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 分之二点五
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21版,2023年7月1日之前适用)
编号
税目
征税范围
税率(税额)
纳税人
备注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计税金额判断:①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②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③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14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
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立据双方当事人
(13个正列举税目之外的)需要关注这类特殊交易政策的调整
【第5篇】一般纳税人印花税怎么算
印花税法,7月1日起执行。算起来,还有10天的时间,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就要退出历史舞台。虽然之前,我们给大家做过一些讲解,但是有些人还是存在一些疑问。结合之前的文章,以及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我们今天给大家系统地讲一下印花税。
拿印花税法和印花税暂行条例进行详细的对比,两者至少有11个变化点,这些我们不再赘述,具体可看:印花税,变了!7月1日起新规正式执行,别交错了税!
大家比较关注的印花税税率问题,以及最新的税率记忆口诀,大家可以参见:新印花税,来了!7月1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和记忆口诀!
然后我们进入本篇文章的正题,我们将从税种定义、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免税优惠、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征方式等方面给大家全面讲解印花税。
1、什么是印花税?
2、哪些人(行为)需要交印花税?
至于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境内有代理人的,代理人就是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自行申报,证券交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扣缴义务人。
3、税目和税率都具体有哪些?
印花税征收是采取列举制,如果在列举范围内没有的,则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但也因此,印花税税目和税率很是繁多,而且较之前有了很多变化,需要大家注意,别到时候交错了税。具体如下:
印花税法有17个明细税目,原来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其他账簿等税目被删除了,意味着7月1日以后,房产证、营业执照、专利证等不用交印花税了。
4、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相较之前,计税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尤其关于增值税税款这块,再也不用纠结了。实务中建议大家在合同中分开列明金额和所涉增值税税款。
5、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6、哪些情形可以免征印花税?
另外,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也免征印花税,上图中漏掉了,特此标注。另外这里明确了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这也意味着电子订单被明确属于应税凭证,非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电子订单,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7、纳税地点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8、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最后,印花税虽然是个小税种,但是涉税风险却一点也不小。纵观每年税务局公布的税案里,总有那么几个是因为印花税出了问题,被查、被罚的。
常见的印花税涉税风险事项,诸如忘记申报印花税,不申报印花税,没有按规定税目税率申报印花税,申报印花税的金额不对等等,都是一些考验人的细心和耐心的东西。
一般大家多注意一些,就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的。但就怕不当回事,涉税事宜处理得又不规范,税务局通过印花税的疑点牵扯出了其它涉税问题,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第6篇】印花税纳税申报错了
办税服务厅,由税务局申报岗位工作人员代企业录入申报系统.
二、财务报表申报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关于财务报表报送错误问题,从上述《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明白: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如实申报,和财务账簿记录一致,如不慎报送错误的,需要更正错误数据,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因为财务报表不涉及扣缴税款问题,所以不需要做退税处理,直接更正就可以了.
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正式上报财务报表后,发现数据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由纳税人携带财务报表修改申请(加盖公章)及纸制财务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申报岗位人员进行审核并修改申报数据,可以找办税人员沟通,从税务局后台作废错误的财务报表,然后重新按正确的数据金额再次申报.
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区别
答:一个是申报一个是缴纳的区别.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纳税申报期和税款所属期的区别是什么?
答:1、性质不同
纳税申报期: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时期.税务检查包括税务稽查.
税款所属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著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的解释,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时期总称.
2、时间不同
税款所属期是指需要报税月份的起始点和截止点,例如:7月1号到15日就可以申报第二季度的增值税,而纳税申报期是4月1日至6月30日.
3、所交税费种类不同
纳税申报期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而税款所属期则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第7篇】7月印花税纳税申报期
》。
02、印花税按季申报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施行,印花税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征收,10月是印花税首个季度征期,相关问题请关注。
详情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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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电子税务局新增优化社保费业务功能
本月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具体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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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制造业中型和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继续延缓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2023年第17号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详见链接:
《》
以下新政策值得关注
no.1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no.2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第8篇】天津市税务局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偶然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同时废止。
【第9篇】印花税纳税自查表
原创 hjh 老忽说会计 4天前
税务实务小文章(1)
背景:近日盘龙区税务局密集通知企业进行印花税自查,主要是针对购销合同税目。某专管员要求,企业要自查最近三年的购销合同,如印花税未足额缴纳,要依据购销合同足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自查,你遇到问题了吗?来自老忽说会计00:0008:58
对此,有些企业遇到了难题,主要是:
1.以往在购销业务中,部分业务在交易之前并没有签订合同;
2.以往已签订的购销合同,有一部分丢失了,无法找到;
3.企业以往签订的合同都是含税价,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
4.不明白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的计税依据到底是什么。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目前的税法规定和交易习惯,老忽我来说说看法。
1.以往在购销业务中,部分业务在交易之前并没有签订合同
应该说,在办理购销业务的时候,购销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对标的物、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是对购销双方的法律保障。这首先要给予肯定。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部分购销业务因交易习惯或双方信任度很高,因而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直接进行了购销活动。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比如说,商场、超市零售商品,一般都是不签订购销合同的。另外,针对老客户、熟悉客户的持续性供货,往往也不签订购销合同,而是根据双方的口头约定进行交易。毫无疑问,上述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交易都是合法的、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中,未规定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故而可以这样理解,商品购销业务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实际达成了交易,都可以认定为购销双方存在“口头形式的合同”。
2.以往已签订的购销合同,有一部分丢失了,无法找到
购销合同作为企业的重要法律凭证,企业有责任妥善保管,这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以往签订的购销合同丢失了,无法找到,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对确实无法找到的购销合同,企业可采取两个方法进行补救,一是向购销往来单位提出请求,让对方复印一份;二是自己重新制作一份,请对方盖章。首先按第一个方法补救,如往来单位不愿意提供方便,就按第二个方法补救。按第二个方法补救的情况下,如往来单位不愿意签字盖章,也没什么关系,企业把相应的收货单或发货单复印一下,附在重新制作的合同后面就行。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保管合同作出专门规定,更谈不上处罚不处罚之类的问题。
3.企业以往签订的合同都是含税价,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增值税法制,增值税为价外税,价格是价格,税额是税额。所以,购销合同中的价格,在不约定是否含税的情况下,依法应该是不含税价。因为增值税是国家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企业只能约定价格,不能约定税额。
但是,老忽我在前几天的文章里,提到在实务中我国几乎所有的合同价格都是“含税价”,这虽然与增值税制相违背,却是活生生的现实。这一点大家是必须了解的。至于说为什么是这样,只能说是交易习惯吧!
企业以往签订的合同都是含税价,那它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当然有法律效力。
4.不明白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的计税依据到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但是规定了购销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同时规定了购销合同税目的税率为“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这当中的“购销金额”,我认为就是购销合同税目的“计税依据”。
当然了,针对“购销金额”这个计税依据,我还有几点补充:
第一,实务中我们只针对销售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而不理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事实上按税法规定,无论是采购还是销售合同,都需要计算缴纳印花税的;
第二,购销金额表现在合同上,如果合同约定的是不含税价,那么购销金额就是不含增值税的。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含税价,那么购销金额就是含增值税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是否含税,那么默认购销金额是含增值税的购销金额。
第三,企业在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不全的情况下,按照会计账面记载的销售额作为依据,来计算缴纳印花税,是正确的做法。
来源/老忽说会计 文/老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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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购销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法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
纳税人
解释
立合同人
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立据人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当事人
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
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
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13个税目,列举征税
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的其他凭证。
13个税目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详细解释
1.购销合同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缴纳印花税;但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经营租赁合同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12.营业账簿
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各种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均属于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属于非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卫生许可证、投资许可证等。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
a.产品加工合同
b.法律咨询合同
c.技术开发合同
d.出版印刷合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印花税的应税项目。
【例题2·单选题】(2023年)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用电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
d.法律咨询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技术合同的范围。
【例题4·多选题】孙某将自有商铺无偿赠与非法定继承人王某,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下列有关孙某赠房涉及税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孙某应缴纳契税
b.王某应缴纳契税
c.孙某应缴纳印花税
d.王某应缴纳印花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契税是由产权承受人缴纳,所以应该是王某缴纳契税;自有商铺无偿赠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例题5·多选题】(2023年)下列凭证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
a.银行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
b.个人出租门店签订的租赁合同
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d.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订购单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现金收付登记簿,属于非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选项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例题6·多选题】(2023年)电网公司甲在2023年4月与发电厂乙订了购售电合同1份,与保险合同丙签订了保险合同1份,直接与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若干份,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丁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计缴纳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与丙签订的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b.与乙签订的购电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c.与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d.与丁签订的购房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与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记住)
1.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收;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有关规定
2.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深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知识点:税收优惠
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4.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5.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印花税。
6.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7.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8.棚户区改造: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自2023年7月4日起予以免征。
【例题1·多选题】下列凭证中,无需缴纳印花税的有( )。
a.房屋赠予合同
b.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c.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d.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需要缴纳印花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免征印花税的有( )。
a.贴息贷款合同
b.仓储保管合同
c.农牧业保险合同
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d没有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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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印花税纳税期限出现重大调整。厦门市税务局于6月29日发布2023年第2号通告,明确我市印花税纳税期限。
按期申报
(一)纳税人按期申报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二)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三)系统自动对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纳税期限作出调整。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将自动转换为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按次申报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均可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三)现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为按期申报。
注意事项
(一)纳税期限调整后申报时点的过渡。上述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7月1日之后的印花税均按上述期限申报缴纳。以按期申报为例:
1. 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的税款应在2023年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2. 所属期2023年6月的税款应在2023年7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二)推荐纳税人采取按期申报方式申报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正式施行后,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易发逾期申报的情况,进而可能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产生滞纳金。因此,我们鼓励按次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为按期申报。
【第12篇】印花税纳税依据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以及权利、许可证照等,其计税依据采取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形式。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形式包括“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其中采用比例税率的,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的,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结合我国税法设置的13个印花税税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一、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包括借款、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经济合同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其中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03%;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为0.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0.1%。
经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税率为0.05%,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营业账簿
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其计税依据存在差异。
1.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其他账簿
其他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凭证或账簿的件数”。
四、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证照的件数”。
同时,对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依次按照市场价格、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
总结
由此可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合同金额、产权转移金额以及凭证件数等。
【第13篇】印花税应纳税期限
一、使用电子发票有哪些好处?
1、发票领用只需电子发票号段,无需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简化领用流程;2、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填开,无需打印,节省设备、人员成本;3、发票实时接收,随时下载, 减少邮寄、保管成本,避免取得跨期发票;4、利于保管,无需纸质载体,避免丢失损毁风险。
二、企业因汇算清缴产生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三、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的保存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四、企业销售货物当月收取定金,下月发货时收取尾款,什么时间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汇算清缴时多缴税款,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因此述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仅供参考。
【第14篇】建筑业印花税纳税地点
导读:印花税是我国税种中的小税种,税额小,涉及面广。签订特定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办理证书等需要缴纳印花税,当然还有企业生产经营用账簿等。那么建筑行业印花税怎么算?
建筑行业印花税怎么算
现行印花税法规中并无代扣代缴印花税的规定,除非经地税部门明确委托,否 则均应由合同当事双方自行贴花完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合同所载承包金额的0.3%0缴 纳印花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 七条指出: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 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第九条指出: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的规定,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印花税,直接记人“管理费用”科目,不需分摊。
为什么印花税不必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为什么印花税不必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因为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筑行业印花税怎么算?上文谈到建筑行业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以及为什么印花税为什么不用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希望能帮助有这方面困扰的同行。
【第15篇】印花税的简化纳税方法
答:有四种,分别是: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是如何缴纳印花税必不可少的方法。
3、按期汇总缴纳法。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规定,修改为“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对于贴花次数频繁的企业,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是如何缴纳印花税的重点方法。
印花税缴纳方法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印花税汇缴方法是哪几种?汇缴方法分别是贴花法、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代扣代缴法、按期汇总缴纳法等等。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不妨直接来询互动哦。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税率
小规模企业印花税计算方式:印花税计算,根据所交印花税税种来确定。一般是万分之三、万分之五等。个别按数量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