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操作工,电工,焊工 | 使用场景 | 机械操作,电气作业,受限空间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些,少受伤少生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操作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管开机、检查、维修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安全员每天转着看有没有漏掉的。 | ||
| 禁止行为 | 袖子不扎紧不行,头发露外面不行,带电修机器不行,手伸进转动部位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先查设备,安全员每半天巡一次,没做到就停下重学,当天改不完不能继续干。 | ||
1)机械操作时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应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应停电;不能停电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作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有关规定。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其他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体检。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 适配人群 | 中控操作员,车间负责人,值班电工 | 使用场景 | 高温季节运行,磨机超温处置,中控参数监控 |
|---|---|---|---|
| 制定目的 | 天太热了,怕机器烧坏,想让主机一直稳稳地转。 | ||
| 适用范围 | 就管3#水泥磨机,还有它身上那些温度、压力、电流的数儿。 | ||
| 职责分工 | 车间负责人盯着全局,班长带着人干活,电工修仪表,中控员盯屏幕。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温度超120℃,不准瓦温到70℃还不停机,不准拆联锁,不准糊弄中控指令。 | ||
| 检查与监督 | 中控员一发现不对马上喊人,班长去现场看,电工修表,当天没搞定就扣钱,月底汇总罚单。 | ||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100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50元每点次。
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20元每点次。
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68℃),达到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
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厂机电科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机电副总,机电科人员,综采区队 | 使用场景 | 综采工作面,综掘作业区,井下设备安装 |
|---|---|---|---|
| 制定目的 | 设备老出问题,影响安全和生产。想让大家更懂设备,少出事故,让机器稳稳干活。 | ||
| 适用范围 | 管综采综掘区队所有人,管设备用、修、养、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机电副总带头抓,机电科管全程,区队配专人管设备,队长盯现场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培训就上岗,不准设备不验就下井,不准擅自改检修时间,不准放炮乱来。 | ||
| 检查与监督 | 机电科每旬查一次,区队每天班前检查,跟班干部盯开工前确认,检修记录要写清,不写或乱写扣分,问题超期不改停工。 | ||
一、总则:
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
(一)人员与职责:
1、矿井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必须加强对机电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机电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熟悉掌握综采、综掘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方法。
2、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等进行全程管理和业务指导,必须同时开展微机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情况。
3、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矿油脂质量测定、分发和重点设备运行状况连续监测工作。
4、矿井所有的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管理人员、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
5、矿井所有的综采、综掘区(队)所有人员都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对于新组建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
6、矿井机电管理部门、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全矿和各综采、综掘区(队)的设备进行管理、建档和参加机电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矿机电管理部门、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设备的选型:
根据设备使用地点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及相邻区域的有关技术参数等,合理选择设备型号并编制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所选择的设备性能、配套尺寸、运输能力等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使用要求。
(三)设备的地面试运转及入井安装:
1、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地面试运转,经矿机电科、矿井有关负责人、厂家技术人员共同认定设备性能、配套尺寸等内容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矿井防爆检查部门出具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
3、设备的拆卸、入井、运输、安装、调试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遵照执行。
4、设备的井下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矿井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出具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验收通知书。综采、综掘区(队)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能开机组织生产。
(四)设备的现场管理
1、综采、综掘区(队)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每月停产一次的月检制度,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执行。
2、每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都有规范、严谨的记录,并要认真填写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记录本和值班记录本。
3、机电科和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设专人对所有的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动力电缆、控制及通讯电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口。
4、综采、综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
5、综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
6、严格执行“四检制”,并做好检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缩短检修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机电负责人同意。“四检制”的班检时间不少于0.5-1小时,日检时间不少于6小时,旬检时间不少于6-12小时,月检时间不少于24小时。
7、设备的检查
(1)机电科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每旬一次的检查,针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维护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期限处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处理。
(2)每个生产班开工前,必须由跟班干部组织人员对每一台设备及其周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各项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规定,才可以开工生产。
(3)跟班检修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必须对重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如有隐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8、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制度,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施工机电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操作员,起重机械司机,焊工切割工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验,起重作业安全,机电设备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工地特种设备多,容易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少出事故,保护人和机器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管电工、焊工、开吊车的、登高的工人,还有锅炉、压力容器、龙门吊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小组,安全员记档案、查记录,机务部门管设备,负责人盯现场,班组长天天看。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碰特种设备,防护罩不能拆,砂轮有裂纹不能用,吊东西不能超重、不能从人头上过。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至少自查一次,留记录;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发现没做就停工整改;检测报告要存档,没报告不准用;出问题追到人。 | ||
1本项目特种作业主要有: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机动车辆驾驶、登高假设、高空悬挂作业等。主要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龙门吊、吊车、专用车辆等。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特种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测要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6)特种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和仪表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0)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1)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3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设备由施工单位机务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保护装置要完善
(1)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2)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3)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4)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
5、起重设备(吊车、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升降机等):
(1)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四检查”即: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二不准”即: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核定吨位。
6、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机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部,机电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机电安装现场,起重吊装作业,临时用电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装设备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受伤少出错。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装机电设备的工人和现场,管吊装、用电、动火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建安全小组,工长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公司设备部抽查机器。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开吊车和焊机,电线不能乱拉,易燃品不能堆一起,防护用品不戴不许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交底签字,方案得审批才准干,安全员每天巡检,发现违规马上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问题通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经理,机电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机电安装现场,高处平台作业,电缆敷设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想让机电安装干活时更安全点,大家心里有底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牙克石项目部装机电设备这事,从进场到调试全过程都得守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建安全小组、分责任;技术员做方案交底;安监员天天盯着查。 | ||
| 禁止行为 | 没证的人不准碰电焊起重,临时电线不能乱拉,吊装前方案不批不能干,防护用品不戴不能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交底签字,设备进场先检查再用,每周安监员巡检,发现违规马上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通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采掘机电设备
| 适配人群 | 掘进工区,采煤工区,机电工区 | 使用场景 | 掘进作业,采煤作业,设备挪移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问题影响安全,想让每台机器都好好干活不掉链子,大家干活有规矩可循。 | ||
| 适用范围 | 掘进工区、采煤工区、机电工区,管电缆、开关、绞车、综保、煤电钻这些设备的用和修。 | ||
| 职责分工 | 机电工区牵头定标准,各工区自己干自己活,机电设备管理组盯着看、查记录、验回收。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失爆,不准开关歪着放,不准甩掉保护,不准整定值乱调,不准漏试保护。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10点试风机闭锁,每班试保护,有记录;查到问题罚钱,没整改加倍罚,停用设备;月底汇总通报。 | ||
(一)责任范围:
掘进工区:
负责使用维护风电闭锁开关以内的电缆、电气机械设备(包括风电闭锁开关)。
采煤工区:
1、负责采面机轨巷提升绞车所需更换钢丝绳的领取运输到现场。
2、负责采面机轨巷回柱绞车的挪移(包括相关的电缆、开关的挪移)
3、负责采面机轨巷综保开关,煤电钻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4、负责工作面及顺槽内机械、电气设备及缆线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机电工区:
1、负责井下变电所到移动变电站高压线路及移动变电站高压侧的维护、检修及管理。
2、移动变电站要有专职配电工值班,负责移动变电站的防爆检查、卫生、停送电及各种保护试验工作和低压侧的检修维护工作。(试验要有记录)。
3、负责从变电所到各配电点。从变电所到各掘进头风电闭锁开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4、负责除以上各条明确责任单位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电缆维护、检修和管理,以及局部供电系统改造和设备小范围调整。
(二)管理规定:
1、凡设备、开关必须确保完好,严禁失爆。所有开关必须上架并安放水平,严禁歪斜摆放,电缆吊挂整齐,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
2、所有设备、开关必须吊挂“完好牌” “责任牌”或“待修牌”。
3、所有设备、开关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按实际负荷进行计算整定,并与标志牌上的整定值相符合,严禁超整定值运行。保护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装置使用。
4、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漏电、过载等保护必须每班有专人试验一次,煤机刮板机闭锁保护必须每班试验一次,要有记录备查。
5、移动变电站电气保护每班必须试验一次,并认真作好记录。
6、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电闭锁必须每天在10:00钟试验一次,并汇报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7、凡需增加电缆、设备等必须提前三天报有关措施方案及图纸到机电工区,并经有关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措施方案及图纸施工。
8、设备谁使用、谁维护、谁回收。拆头搬面时设备要及时回收。设备回收必须确保完整,严禁缺件。机电设备管理组要严格按设备管理办法进行验收,丢失、损坏缺件要进行处罚,否则由机科负责承担赔偿。
(三)处罚
1、现场对设备开关检查,一台不完好者处罚50元/次,失爆一台次罚款500元。
2、现场检查开关不上架,安放不正者,处罚20元/台次。
3、现场检查设备开关,无完好牌和责任牌子,处罚20元/台次。
4、整定值与实际不符的,一台处罚50元/次,复查还没有整改的加倍处罚(200元/台次),并将其停止使用。
5、现场检查设备、开关的各种保护装置不灵敏可靠或甩掉保护不用者处罚50元/台次。
6、检查汇报记录报表不全或不汇报的一次处罚20元。
7、凡需回收的设备、开关,机电设备管理组必须随时掌握现场实际,及时下达回收通知,使用回收单位必须按时回收。否则处罚10元/天台(件)。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选煤公司机电设备
| 适配人群 | 机电运维人员,运输设备操作员,厂房使用单位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运输车辆维护,厂房使用 |
|---|---|---|---|
| 制定目的 | 设备老了容易坏,修不好就耽误生产。想让设备多用几年,少出毛病,修的时候有标准可依。 | ||
| 适用范围 | 管乙方用的机电设备、运输车辆、厂房建筑这些。管怎么修、怎么保养、怎么用。 | ||
| 职责分工 | 甲方牵头检查考核,乙方自己建档案、做维护、出维修钱。甲方监督特种设备年检,乙方掏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改厂房结构,不准拿房梁当吊点,不准乱凿墙打孔。不准乱排腐蚀液体泡地面。 | ||
| 检查与监督 | 乙方每月整设备档案,甲方每月查。修不好扣钱,该赔的赔,该补的补。查出问题限期改,不改就追责。 | ||
选煤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设备小修是指设备以检查调整为主,消除局部缺陷、更换易损件、局部防腐保温等,以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中修是指设备运行到一定的周期后个别总成部件的使用寿命已到了需解体检查检修时候,此时其它部件或总成仍能继续使用一定的周期,故将该检修的总成部件单独拿下来进行检修,称之为设备的中修。
3、设备的大修是指设备运行到一定的周期,经过几次中修后,整体状况已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如不检修,会使整台设备趋于报废的地步。检修的内容应是设备的总成件、机架、功能件全部进行检修或部分总成更新,设备大修后原则上要确保设备新度系数达到80%以上。
4、设备未运行到规定的大修周期,但损坏程度严重,经中、小修无法消除缺陷,经双方确认,不属于管理和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可按大修执行。
5、设备在运行周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必须经过大修才能恢复,但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中、小修处理。
6、所有设备由乙方建立档案,每月由甲方按设备基础管理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7、所有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相关的要求管理,定期检查及检验,甲方负责外部协调的相关工作,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备大、中、小修主要内容
(略)
三、运输设备
1.运输设备的使用:
所有运输设备要按照相关设备的管理和有关的日常维护保养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
2.运输设备的大修或更新:
根据有关车辆维护标准,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及时修理。该类设备应按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应完成的工作量,确定大修或更新。若在使用中因管理不善、维护不及时、使用不当等因素而提前报废或需要大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建构筑物
(一)使用要求:
1.建构筑物在使用中乙方应精心爱护:不得在建构筑物内随意进行房屋的改造和使用变动;不得利用建构筑物中的构件,作为检修或安装设备的起重支点或锚点;不得对建构筑物任意剔凿、开孔、拆除和破坏。
2.在操作中要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做到文明生产,在检修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因侵蚀性介质乱排乱放而导致的楼板、地面等建构筑物的损坏。室内地面不得积存水、油及侵蚀性液体。
(二)建构筑物的维护: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大修,若在使用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坏需大修或重建,则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主厂房及皮带栈桥的钢结构的防腐处理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四)钢结构部分根据腐蚀情况,正常为每2年做一次防腐维护。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机电设备操作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工程主任,维保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停电应急,设备巡检,故障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操作出错,出安全事故。让大家按规矩来,别乱动设备,保证人和机器都平平安安。 | ||
| 适用范围 | 物业各管理处的电工,管配电房、发电机、电梯、消防系统、水泵这些设备的操作。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主任填票、定步骤;正式电工两人一组操作;运行人员每2小时巡一次;主管盯执行和记录。 | ||
| 禁止行为 | 不许单人操作配电房;不许跳步骤;不许无证的人进配电房;不许发电机房抽烟;不许电梯维保不设防护。 | ||
| 检查与监督 | 操作前填《操作票》,监控下干,做完记《巡查记录》;主管每周查记录;漏记一次提醒,两次扣分;每月汇总问题整改。 | ||
1.配电房操作管理规定
1.1目的
规范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1.3配电房的操作
1.3.1操作规定
1)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应执行操作票制度。
2)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必须由两名正式电工来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唱票及监护。
3)严格按操作票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不得任意简化。
4)当高压::电源突然停电时(非本配电房故障时)应立即拉开失电线低压配电柜总开关,启动应急发电机确保应急负荷用电,同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并做好相应记录。
1.3.2停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停电命令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停电的设备。
3)按操作票在监控下进行停电操作。
4)停电后进行验电并接好地线,装设遮栏,悬挂警示牌。
1.3.3送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送电命令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送电的设备。
3)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栏及警示牌等。
4)在监护下,按操作票进行合闸送电操作。
1.3.4配电房的日常巡查与维护
1)运行人员应隔2小时巡查一次配电房,并填写《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表。
2)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低压柜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流运行是否平稳。
3)电容补偿柜运行和交流接触器及配件、补偿值是否正常,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等。
4)各低压柜内螺丝、接头是否松动。
5)巡查内容应详细记录在《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中。
1.3.5配电房事故或故障处理
1)运行中的低压配电柜发生事故或故障(如跳闸、停电)运行人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分清事故情况,事故或故障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处理程序见《停电应急处理规程》及《停电应急处理人员安排表》。
2)处理事故或故障时,应设法保证配电房自用电源及重要设备的电源,并将处理过程及故障详细记录在《配电房故障记录》中。
1.4配电房管理规定
1.4.1保持配电房干净、整洁、通风、无杂物。专用工具及备件摆放齐整,并有清册记录。
1.4.2配电房设立专门岗位责任人。
1.4.3进入配电房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
1.4.4保持配电房内照明充足正常,备用电源及灯具满足要求。
1.4.5配电房应张挂配电系统图,值班人员应明了配电负荷分配情况,及时调控。
1.4.6配电房内应有相应保护措施和相关警示说明或标志,应配备安全保护用具。
1.4.7配电房之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5附表:
1.5.1《操作票》
1.5.2《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
1.5.3《配电设备运行记录》
1.5.4《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计划表》
1.5.5《配电房检查保养记录表》
1.5.6《配电房故障记录》
2.应急发电机组操作管理规定
2.1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地操作。
2.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的操作。
2.3应急发电机的操作
2.3.1操作规程
1)在市电停电时,应及时启
动发电机。
2)启动前须检查机油、柴油、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足够。
3)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4)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成功,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
5)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6)运行时保持机组负荷不超过客定值80%。
7)市电恢复供电后,按启动程序逆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 分钟以上。
8)运行期间,注意打开补风机。
9)应急发电机启动后,应间隔2小时左右,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水温等。
10)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用看、听、嗅、摸四结合方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2.3.2应急发电机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油箱油量及水箱内的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足。
2)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添足。
3)检查各附件安装的稳固程度,地脚螺丝及各机械连接的牢靠性。
4)检查机器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5)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蓄电池电池水是否添足,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6)清洁机器及附件设备外表。
7)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
2.4管理规定
2.4.1保持应急发电机机房干净整洁。
2.4.2发电机组与储油间隔离,储油间应有单独通风设施,并有防爆灯。
2.4.3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普通灭火设施齐全,co2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2.4.4发电机非使用时应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详细记录。
2.4.5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2.5附表:
2.5.1《应急发电机运行记录》
2.5.2《应急发电机运行巡查记录》
2.5.3《发电机组故障记录》
2.5.4《应急发电机维修保养计划表》
2.5.5《发电机保养记录》
3.电梯(扶梯)操作管理规定
3.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各项性能完好、安全运行。
3.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电梯操作。
3.3电梯的操作
3.3.1操作规程
1)具有电梯操作上岗证者操作电梯,检查电梯轿厢相,控制箱、电梯井及井底情况,一切情况正常后可开启电梯。
2)检查机房内滑油,曳引机等是否正常。
3)检查机房内电源,观察正常后,用专用钥匙开启电梯。
4)检查电梯内各辅助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辅助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3.3.2日常巡查与维护
1)电动机油位,不低于油镜中线,不漏油,通风良好。
2)检查轿厢是否平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警铃、对讲电话、风扇等是否正常。
3)限速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正常,无异声,接点无打火积炭、熔焊、烧蚀等现象。
5)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开关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等有无损坏。
6)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的油量,缺油时应及时加油。
7)检查各指示灯、按钮有无损坏。
8)检查各平层感应器是否有移位,平层准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4管理规定
3.4.1保持电梯机房内干净通风,温度不超过400c,不得
堆放易燃物品和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齐备完好,紧急救援工具齐全,其它标示明确。
3.4.2保持轿厢内通风明亮,轿厢顶、底坑等干净无杂物。
3.4.3电梯的操作和维修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者完成,电梯必须有明确维保责任人,电弱须有明确的紧急困人解救小组和解救方案。
3.4.4电梯专用钥匙、专用工具由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使用人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4.5电梯维保时须设立防护措施,悬挂标示牌和护栏。
3.4.6电梯须有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其它相关记录。
3.5附表:
3.5.1《电梯运行巡查记录》
3.5.2《电梯故障处理记录表》
3.5.3《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
3.5.4《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
4.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
4.1目的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安全。
4.2适用范围
适用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电梯困人的求援工作。
4.3释放被困于电梯内乘客的规则和步骤
4.3.1切断机房电梯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示意牌。
4.3.2检查电梯机房内情况是否正常。
4.3.3机房须有足够的照明,查看钢丝绳或钢带上的楼层标记确定停放位置。
4.3.4移动轿厢前,保证轿厢门处于安全关闭及厅门关闭。
4.3.5使用抱闸扳手时,先确保电梯电源开关已切断。
4.3.6使用抱闸扳手,必须一人控制松闸而另一人转动手轮。
4.3.7将放在制动器上的抱闸扳手向下拉,使制动器慢慢松开,另一人转动手轮向左向右,以较易扳动方向为准。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放)使轿厢内逐步移动。
4.3.8当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后,必须把厅门关好并锁紧。
4.3.9如轿厢停于最上层或最下层,不可只撬开制动器令,轿厢自由移动,而应在 撬开制动器的同时把紧手轮并用人力盘绞,使轿厢向正方向移动。
5.消防联动系统操作规程
5.1目的
规范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5.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
5.3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5.3.1操作规程
1)火灾自动报警时,首先看其显示屏报警部位为几层几区,并到指定位置查看。
2)当确定::有火灾时,启动联动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切入应急电源启动发电机,把电梯全部迫降到一楼,消防梯供抢险人员使用。
3)启动消防水泵,使消防栓内水压充足,供灭火使用。
4)启动消防排烟风机,排除着火层烟雾,启动送风机给灭火和疏散提供方便。
5)发出疏散命令,打开楼层广播,通知业主疏散。
6)如没有火灾发生,是误报火警,按"复位"按钮,将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5.3.2消防联动系统的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5.3.1检查显示屏上各种显示是否正常。
5.3.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柜内各接口是否松动,线路是否有损伤。
5.3.3擦拭设备,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等。
5.3.4检查柜上各显示灯是否烧坏,各按钮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指示准确无误。
5.3.5检查各消防报警设备,消防反馈设备的正常功能,发现故障立即检查维修。
5.4 管理规程
5.4.1消防联动监控中心须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严格作好各种记录。
5.4.2消防联动系统维保责任人须有消防上岗证,按维保计划定期维保,确保整个系统发挥正常功能。
5.4.3消防联动设施为消防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应保管理良好。
5.4.4发现消防联动系统
的报警须立即弄清原因,按操作规程处理,发现故障须立即排除,所有系统的报警或动作都须作详细处理记录。
5.4.5消防监控中心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内。
5.5附表:
5.5.1《消防联动系统巡查记录》
5.5.2《消防联动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表》
5.5.3《消防联动系统维修保养记录表》
5.5.4《消防联动系统故障(或报警)处理记录表
6.水泵操作管理规定
6.1目的
规范给水设备设施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地操作给水设备设施。
6.2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给水设备设施的操作。
6.3水泵的操作
6.3.1操作规程
1)启动水泵前应检查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打开。水池内是否还有足够存水。
2)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指示情况。
3)手盘动水泵转轴,应灵活无阻滞。
4)启动水泵,注意观察启动电流,运行3分钟至5分钟,听有无异常杂音,观察各管路是否有漏水现象等。
5)查看压力表是否达到规定压力值。
6)水泵运行中应观察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触摸马达温度。
6.3.2水泵房的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各部的螺母、泵体与管路、截止阀、闸阀、轴承、地脚螺栓等机械部分连接是否松动及完好。
2)水池水位的高低,浮球阀是否完好。
3)起动开关柜内电气与仪表,接触器,开关是否完好,电流、电压、压力表是否正常。
4)泵房内管路系统有无渗水现象。
5)对于消防泵、喷淋泵等正常情况下不使用的设备每半月或一个月启动1-2分钟试运转,并记录在运行记录本内。
6.4管理规程
6.4.1保持水泵房及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6.4.2水泵房的维修保养工作尽量不影响生活及消防供水,保持备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制定周密完善的供水措施,保证水源供应不停顿。
6.4.3供水设施应与排水设施隔离,供水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卫生知识和防范知识。
6.4.4水泵的运行应有运行记录,平时应有巡查记录和维保记录。
6.5附表:
6.5.1《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6.5.2《水泵故障处理记录表》
6.5.3《水泵房维修保养记录》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z机电设备组交接班
| 适配人群 | 机电值班人员,设备巡检员,运行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交接班现场,重大操作时段,突发事故处理 |
|---|---|---|---|
| 制定目的 | 怕交接出错影响设备运行,让每班都清楚状态,不漏事不甩锅。 | ||
| 适用范围 | 机电设备组所有人,管设备、工具、记录、环境这些交接的事。 | ||
| 职责分工 | 主管盯流程,交班人写清楚遗留问题,接班人检查签字,主任抽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带病带酒上岗,不准不等接班就走,不准隐瞒设备异常,不准不查消防钥匙。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班后按条核对,主管每周看签字本,漏签重做,三次不达标要谈话。 | ||
机电设备组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签到,充分作好上岗前准备。
二、遇到接班人员有病态、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或主任,不得视而不见,如因此下班发生责任事故,上班人员负连带责任。
三、过了交班时间,未见交班人员接班,应监守岗位,并上报。待接班人员到岗后,办完交接手续才能离开。
四、交接时发生事故,或执行重大操作时,应由交班人员共同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
五、接班人员在接班时需检查:
1、资料、凭证、记录是否完整。
2、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仪器、工具、消防设备钥匙是否齐全。
4、设备、室内环境是否清洁。
六、交班人员应认真记录本班遗留跟进事宜,经接班人员确认,双方签字后,表示交接班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