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工环部安全员,辖区部门主管,消防设施管理员使用场景危险区域作业,动火作业现场,可燃气体泄漏点
制定目的怕着火爆炸伤人伤东西,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出事。
适用范围管厂里那些容易着火爆炸的地方,比如存化学品、动火作业的区域。
职责分工工环部定规矩、查落实;各车间管自己地盘,天天检查;大家互相盯着点。
禁止行为禁烟区不准抽烟,消防器材不能乱动,动火前必须按程序办,易燃品得按规矩存用。
检查与监督工环部每月查一次,车间每天看,没做到就提醒重做,再犯要罚,严重就开除。查完当场记,月底汇总。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危险性区域防火、防爆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公司危险性区域防火、防爆管理。

3.名词定义

无。

4.相关文件

政府颁布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

消防设备检查与管理作业程序

动火工作管制作业程序

5.作业程序

5.1.职责

5.1.1.工环部负责防火防爆制度的制定,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

5.1.2.辖区部门负责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管理措施的落实,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实施。

5.2.一般管理规定

5.2.1.本公司危险性区域的划分见全厂危险区域分级图(附件1)

5.2.2.辖区部门应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

5.2.3.按照国家相关和标准为现场配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挪着他用。相关部门应依照消防设备检查与管理作业程序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5.2.4.在现场进行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管制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5.3.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管理

5.3.1.制成区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章》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5.3.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装置。

5.3.3.在可能有可燃气体(蒸气)泄露扩散的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且报警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采用安全联锁,其联锁动作触发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5.3.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3.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阻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

5.3.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

5.3.7.应在可燃气体(蒸气)的放空管口出口处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3.8.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或储存设备,应按照爆破片(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5.3.9.属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监察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要依据规程的要求,对于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到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5.4禁烟规定

5.4.1.全厂范围内,除停车场休息室外,皆为禁烟区,严禁吸烟。

5.4.2.本厂员工于上班时间前往休息室吸烟前,须向本部门主管或代理人报备核准。

5.4.3.本厂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赔偿责任。

5.4.4.外来人员进入本厂,本厂的门卫、联络人、引导人、监工等相关人员应向其说明本厂禁烟规定。违反本规定者,应予以劝离。如在本厂作业的承包商人员违反规定者,还可依照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6.附件

6.1.本厂危险区域分级图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

适配人群项目部人员,安全监管员,采购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场所,生活区,气瓶作业
制定目的怕施工和生活里出火出爆,伤着人、砸坏公司东西,想把这事管住。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住公司的,管压缩气、液化气、汽油这些危险东西。
职责分工安全部老大总盯着,分公司盯自己项目,综合处管办公室和宿舍,采购的人要查,项目部现场看着。
禁止行为仓库不准抽烟用明火,潮湿低洼地不放遇水炸的东西,阳光晒着会炸的得放阴凉处,互相打架的化学品不能搁一块儿。
检查与监督先培训所有人,仓库专人守着,消防器材配齐,半年检查一次,查出问题马上改,没改就通报批评。

1.目的

为使本公司在施工、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护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减少易燃易爆品为公司所带来的损失。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包括外借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易燃易爆品:压缩空气、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水燃烧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养活物等。

4.职责

4.1质量安全部对易燃易爆品的监控负总责。

4.2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的易燃易爆品的监控负责。

4.3综合处负责对公司机关办公和生活区域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4.4采购负责人对易燃易爆品的监控和管理负直接的监督检查。

4.5项目部对生产、施工现在易燃易爆品的监控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5.程序

5.1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5.1.1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5.1.2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5.1.3落实防火、灭火准备。

5.1.4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5.2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存储

5.2.1易燃、易爆品的储存

a)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b)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吸烟和使用明火;

c)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

d)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e)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f)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5.2.2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

a)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对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和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c)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措施。

5.2.3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

a)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 格执行;

b) 各种气瓶时,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 格玷污油脂,不的暴晒,倒置;

c)加强对水源、电源和施工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的监控。

5.2.4外借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和使用

a)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口头或书面批准后方可外借;

b)外借的易燃易爆品在使用之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如存在安全隐 患,不管使用上多急的易燃易爆品都不得外借;

c)外借来的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保存、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5.2.1、5.2.2和5.2.3的要求。

5.3安全科每半年对各部门、班组的易燃易爆品预防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各责任单位对存在易燃易爆品的安全隐患 及时的整改落实。

5.4紧急情况的响应

易燃易爆品在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危险或重大影响时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防火防爆

适配人群危货驾驶员,押运人员,车队检验员使用场景危险品装卸,行车途中检查,归场安全检验
制定目的怕出火灾爆炸事故,想让危险品运输更安全,有规矩可依,不出乱子。
适用范围管所有开危险品车的司机和车队,管车辆检查、行车、装卸这些事。
职责分工车队队长牵头,司机自己查车,检验员归队后检查,调度凭单放行,各负各责。
禁止行为开车途中不能吸烟,不能带故障上路,不能混装货物,不能雷雨天装卸,不能不戴防火罩。
检查与监督出车前、途中、回场都要查,检验员签字才放行,不签字不许走,查出问题马上改,改不完不放行,整改完再检,没落实就追责。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程序,有效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各车队(配送中心)要认真落实出车前的安全讲话制度。对驾驶员进行“三交待”(交待任务、交待路线、交待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项),落实“保一趟车平安”司机签字制度。

第二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所驾驶车辆的连接、传动、制动、电路、灯光、油罐阀门、油罐呼吸阀、轮胎、防静电拖地带、灭火器等进行详细地检查,保证车辆技术性能和关键部位符合安全行车条件。

第三条 各车队(配送中心)要认真落实出车前、途中和归场防火防爆检查制度,杜绝车辆带隐患行驶。

第四条 行车途中禁止吸烟。驾驶员要根据承载危险品的特性和车辆各部件安全技术状况,停车自检自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无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单位求助,禁止车辆带故障行驶,禁止所承载货物带隐患行驶。

第五条 车辆必须配备与运输的危险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

第六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押运人员需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内部准驾证)。

第七条 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八条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放油开关必须安装在罐体底部。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九条 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十条 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所装油品体积与罐体容积相符,并留有适当的安全膨胀容量。打雷、闪电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品装卸作业。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车辆进入防火区排气管出气口必须佩戴防火罩,驾驶员不得动火或吸烟。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生产调度人员凭《车辆放行通知单》签发行车路单。凡未经检验的车辆一律不准放行,私自放行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检验人员在车辆归场(队)后,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爆标准对每辆车进行仔细检查,不合格项责令整改或维修,合格车在《车辆放行通知单》上签名,检验员对所放行的车辆承担检验责任。

第十四条 驾驶员穿戴的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要符合防静电要求。车辆必须配备防爆手电,放油开关必须使用铜质扳手。

第十五条 防静电拖地带和导电铜片,空、重车无论在行驶过程中还是在装卸时,应始终拖地,避免产生静电。车辆进入装油区防静电拖地带必须提起。停车装油时,应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制动,将变速杆挂入一档,并将导静电拖地带放下。

第十六条 执行完任务返回基地的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到本单位的停车场,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车辆进出登记、检查制度;在外执行任务的批量车,由各外点负责统一划定停车区域,并指定专人负责看管车辆;在外执行任务的零散车,由驾驶员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负责看管,严禁在道路上、住宅区以及禁止停车的区域随意停车。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cng加气站防火防爆

适配人群加气站站长,巡检操作工,动火监护员使用场景加气站运营,压缩机房作业,管线置换作业
制定目的怕站里着火爆炸,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把危险提前拦住。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站场的人,管加气站、母站、子站这些地方的防火防爆事。
职责分工安全部定规矩、盯着执行;各站自己管好本单位;站长每天查设备、看人穿没穿防静电服。
禁止行为生产区不准抽烟、不准带火种、不准堆易燃物、不准明火照明、不准超压用设备。
检查与监督巡检要戴防护镜和检测仪,每月查接地电阻,没按要求做的停工整改,安全部每季度抽查,不改就通报。

1范围

为了规范站内人员的行为,防止火灾爆炸的发生,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各生产站场的防火防爆管理的职责和内容等。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站场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防火防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生产单位和部门的执行情况。

22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工作。

23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管辖范围内的各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

31 站场防火防爆规定:

311 生产区指公司所属的加气生产区、加气母站、加气子站、移动加气站、转运拖车及相关生产装置区域及警戒线内的范围。

312生产区必须列为禁烟区,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搭建简易建筑。站内有生活区的必须设置明显的隔离装置与生产区予以分开。

313站场内所有设备、管网和生活用气管线,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定期巡检,巡检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穿戴防静电劳保服,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与维护。所有管线、阀件应固定牢靠,连接紧密,不泄不漏。

314外来参观人员需进入生产区的,必须事先办理有关手续,进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防护镜后方可进入。进入压缩机站的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镜和耳塞后方可进入。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在有关人员带领下,在指定的区域内参观。

315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经管理单位批准,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办理有关手续、劳保着装后方可进站。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公司动火规定制定周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专人携带必要的检测仪器进行现场监护。

316抢修、维修在用设备时必须事先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测试,动火作业必须进行氮气置换并达到要求。施工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产生火花。

317工艺装置修理后必须进行氮气置换、天然气置换和试运。置换后必须进行气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置换合格。

318 车辆因施工原因必须进入生产区的要服从管理单位的管理,并配戴防火帽在指定区域活动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319 进行干线置换吹扫和分离器排污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明确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110 站内设备和输气管线严禁超压作业,经测试调查发现腐蚀严重的管段和设备存在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与更换,不得带病运行。站场的分离器要定期排放污水,并有具体的防冻、防火措施。

3111 设备及其它火种附近严禁放置油料、氧气瓶、木材等易燃物,生活用气严格遵守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程序,严禁明火照明。

3112 生产区内各种压力容器和三大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必须建立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校验并作好标志和记录。

3113 站内防雷、防静电装置接地电阻测试方法及结果必须满足行业标准规范,并于每年春季和汛期前进行测试。站场工艺装置区、计量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及照明符合防爆要求。

32站场、管线投产防火防爆规定:

321站场、管线投产前的吹扫、试压应编制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22试压介质选取原则:

(1)强度试压介质宜选用水,在一、二类地区的管道可采用非可燃气体;

(2)严密性试压宜选用非可燃气体。

323试压过程中发现管线泄漏,应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修理。

324用天然气置换管段内的空气时,进气速度不超过5m/s。

325在置换出口处取样分析,当气体含氧量低于2%即为置换合格。

326放空管线要固定牢靠,放空阀要操作灵活,操作要缓开慢关。放空时放空口50米范围内应有专人警戒。

327含油污水应密闭排放至钢质储罐内,罐体及进罐管线应可靠接地。

33天然气加压安全规定:

331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的动力机应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332非放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

333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进口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出口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334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335压缩机系统的安全联锁装置要能确保安全启动,故障状态下能及时停车。

336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在机房内用火。

34天然气处理装置安全规定:

341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342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的技术档案资料。

343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于操作平台(或地坪)2米以上。禁止朝向15米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344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345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

346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347天然气处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348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置换。置换完毕应取样分析,含氧良不大于2%为合格。

349已投用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如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气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对需动火的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3410气温低于零摄氏度时,应对气、水分离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故障时严禁明火烘烤。

4、更改

本规定的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js/c*-07-____)的规定,如程序文件

更改影响本规定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相关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js/c*-22-____)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js/zy-21-03-____)

52相关文件

53相关记录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修造船防火防爆

适配人群焊工,轮机员,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船舶修理,热工作业,密闭舱室
制定目的修船容易着火爆炸,怕出事伤人毁船,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
适用范围所有在厂里修船的人,焊工、切割工、进密闭舱的人,还有管消防的。
职责分工厂方和船方签协议分责任,双方安全员天天盯现场,单船监督员管动火审批和监护。
禁止行为没批动火证不准焊割,密闭舱不测氧测爆不准进,油舱不清干净不准动火,酒后不准上船。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查资料交底,作业中专人盯着,每天巡检挂牌,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问题通报。

一、目的

为加强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船舶修理过程中各种工程部位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义

1、危险因素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热工作业

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四、管理要求

1、舶修理之前,厂方与船方需签定消防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按协议承担特定安全责任的一方,必须负责制定安全措施。

3、为确保修船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厂方、船方代表和负责该船的安全、防火人员,负责对该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船舶修理前,船厂须将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资料提供给船方,船方要向厂方提供如下资料:

船上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种危险物的品种、数量、特性、存放部位;

船上消防设备的可用性,消防控制站的位置,以及防火控制图、油舱油柜分布图;

船上可能引起危险的环境或修理部位、修理项目以及可能导致事态的隐患处所。

5、按工程项目或修理性质的危险程度,须做到如下基本要求:

1)对存有刨花、油漆废料、废棉纱等处所和在蒸气管道、其它散热表面附近或存放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材料处所,要设置防火警告牌。

2)对电气设备要标明“无关人员不得触摸和私自接通电源”等字样。

3)所有焊接和切割人员,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经作业许可,不得在船上任何部位进行焊接和切割。

4)进入油、水舱柜、管隧道、隔离舱或类似上述的密闭舱室时,要采取如下措施:

通风换气、并按测氧、测爆要求检测合格;

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在进舱的入口处挂好进舱卡;

铺设好照明设施

5)要标明船上警报设施的种类,一旦发现火情,船上所有人员应迅速投入下列活动:

要尽早发出消防警报,并以最快的办法通知安监部值班室;

使用合乎要求的灭火器灭火。

采取隔离、降温、抑制等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6)船上要备有足够完好、随时可用的消防器材,其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存在。热工作业前要备好装满水的水桶或灭火器或消防水枪等,对易被飞溅的火花损伤的部位如电缆线等可用防火布(如:石棉布)等辅助灭火材料包扎防护。

7)用荧光的逃生标志标明机舱通向甲板的各个应急出口。

8)co2集控室应有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co2室操作阀前要有“无关人员勿进”的警告标志牌,非施工期间要上锁。

6、饮酒和未经批准的人员禁止登船。

7、码头在修的船舶,如果舷外失火,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8、船在码头或坞上修理时,应有灵敏有效足够的通讯设备。

9、船上警报系统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该系统修理时,必须有替代的方法。

10、一般情况下,各类大中修船只清除各种油类后方可停靠码头或进坞。油舱或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根据需要,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爆照明、通风设备。

11、在通风换气期间,凡易燃气体能危及到的部位,不准热工作业,并要预防产生机械火花和电火花。

12、船上各部位需要的照明,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器具和适当的亮度。

13、在含有可燃气体部位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临时性避免金属部件相互碰撞产生火花的措施。

五、火灾与爆炸的预防

1、一般作业场所防火、防爆

1) 只允许在指定地点吸烟,油轮、液化气、化学品等危险品液货船禁止吸烟。

2)应设置专用的钢质容器,供存放油抹布、废棉纱等。

3)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做到:

热工作业前应当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包括上下左右管系、相邻舱室)的易燃可燃物,并将与下层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在确信待修物周围与相隔舱均无易燃物之后,才能开始作业。并要采取防止火花溅落到敞开的货舱口及通风筒内的措施。

焊接与切割物件时,对物件下面或后面有安全威胁时,须经单船安全监督人员允许,并要备有灭火器材及专人监护;

对装过油的封闭、半封闭箱、柜,需要动火时,必须封闭与其相连通无法拆卸的管系、阀门,将残油和油垢清除干净,并经通风换气测爆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

船上各种易燃易爆管路及加热盘管,尽管经过清洗,在进行热工作业之前,仍需用通风和测爆检查;

油舱如有硫化铁存在,又装过酸性原油,在热工作业前必将掺杂硫化铁的油垢稀释松软,并予以铲除。

测爆合格的舱室或处所,热工作业必须在4小时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后,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受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浓度并保持连续通风。

船舶热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在作业现场负责监护,并在动火申请单核定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热工作业范围和超过作业时限。热工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彻底清理现场。在确认无残留火种时,监护人员方可撤离。

机舱内(包括油舱柜、油管线附近)热工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须保持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否则应当停止作业。

2、氧气、乙炔设备安全。

1)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充装、运输、使用与贮存要符合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放置在通风良好的位置,严防日光下曝晒,二者要保持5m以上距离,并同其它气瓶分开贮存。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汽车修理厂防火防爆用电

适配人群修理技工,库管员,油漆工使用场景油库作业,油漆车间,气瓶搬运
制定目的厂里要守国家法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大家心里有安全这根弦,别出事。
适用范围全厂职工,管消防、用电、防爆这些事,车间库房油库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厂长牵头,各科室主任执行,安全部门盯着查,每月检查记录要交上去。
禁止行为油库漆房严禁烟火,线路不准私拉乱接,保险丝不能用铜丝铁丝代替,下班不关电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消防,每季开消防会,每年学两次消防知识加一次演练,没做到就通报批评扣分,整改不过关要重做。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统揽一切,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防火、防爆、用电有章可循,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火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焊工,气瓶搬运工,锅炉操作工使用场景动火作业,气瓶搬运,压力容器操作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保大家安全,让干活不手抖,心里踏实。
适用范围所有碰氧气乙炔锅炉压力容器的人,管搬、用、存、焊、割这些事。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现场,操作工自己守规矩,安全员每天转着看,查到问题马上说。
禁止行为不准沾油、不准撞瓶、不准混放、不准连通高低压、不准带火进危险区、不准乱改安全阀。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检查一遍,安全员抽查,没做到就停手整改,三天内重学再上岗,月底汇总问题通报。

1、氧气瓶要有防震胶圈,瓶嘴有安全帽,禁止沾染油脂,要轻搬轻运,不得碰撞。

2、使用氧气、乙炔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两瓶距明火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并禁止放在高压线下使用。

3、锅炉、风包、气包必须有安全阀、压力表。茶炉禁止充压使用,高低压蒸汽禁止连通混合使用。

4、凡属安全设施,如防爆门、人孔、切断阀、逆止阀、降压阀、放散阀等,不得随意改变捆绑,增加配重。

5、打开压力容器时,切记先放气,后打开,不得随放随打。

6、存放油类、木材、绵纱、乙炔、氧气、易爆物品的地方,必须备有水管、沙子、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各电气操作室禁止存放上述物品,必须备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7、临时席棚、帆布棚、油毡棚,禁止靠近高温火源或搭在高压线下边。

8、焊接或开始割时,应检查周围,有易燃物要清除掉,采取防火措施。

9、严禁私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

10、危险域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

适配人群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救护中队负责人使用场景采终封闭,小窑贯通隔离,盘区封闭
制定目的密闭质量不好会出大事,想让每道密闭都按标准建好,不糊弄,不出岔子。
适用范围各矿井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和验收全过程。
职责分工救护消防大队组织验收,各中队分片管具体矿井,矿总工牵头自验,通风部门报计划和申请。
禁止行为不准用不合格材料,不准不掏槽就砌墙,不准没图纸就开工,不准瞒报漏报施工情况。
检查与监督每月25日前报下月计划,完工后矿先自验,再填表申请,大队2天内组织验收,没按时干罚钱,返工重来,资料不全不挂合格牌。

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管理,保证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是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的组织单位。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救护消防大队、通风管理部、相关矿井。

第二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将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纳入日常工作中。

(一)上湾中队负责组织上湾煤矿、哈拉沟煤矿、大柳塔煤矿、补连塔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二)布尔台中队负责组织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柳塔矿、乌兰木伦矿、石圪台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三)东胜中队负责组织万利一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四)锦界中队负责组织锦界煤矿、榆家梁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五)保德中队负责组织保德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范围

第三条验收范围:各矿井永久防火密闭及永久防爆密闭的竣工验收。

永久防火密闭为盘区、综采工作面采终封闭(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封闭)时施工的密闭。

永久防爆密闭为旺(房)采工作面采终封闭、与矿井周边小窑贯通(连通)点隔离封闭时施工的密闭。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四条 每月25日前,各矿井向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和通风管理部提交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计划。

第五条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完毕,由矿总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及时组织自验。具备验收条件后,矿通风管理部门向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所属服务中队提报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时附经审批后的密闭设计施工图)。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自接到申请后,按竣工验收申请表的要求,2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申请具体内容见:《神东煤炭集团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

神东煤炭集团

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密闭名称

申请验收时间

对需验收密闭的简单内容说明

1、密闭位置及用途:

2、密闭技术要求、施工说明:

施工单位意见

矿通风管理部门

矿安管办

矿通风副总工程师

矿总工程师

安监局救护消防

大队意见

年月日

第六条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内容主要包含:设计施工图;施工联系书;工程质量:包括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及其它隐蔽工程;材料质量:包括机砖、水泥、高分子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来自正常渠道);黄土、沙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施工监理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竣工验收申请表等。详见《神东煤炭集团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表》。

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表

密闭名称

密闭编号

密闭地点

密闭用途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验收

1、密闭施工设计图

2、任务联系书

3、各类现场施工、隐蔽工程记录

4、自检自验记录

5、其它记录文件及竣工验收申请表

6、密闭规格:

密闭厚度:顶槽深度:

帮槽深度:底槽深度:

7、密闭结构:

内墙厚度:

外墙厚度:

充填层厚度:

8、黄土/生石灰充填高度:

9、黄土/生石灰充填厚度:

10、密闭材料:

现场验收

1、抹面厚度:

2、裙边宽度:

3、观测孔设置情况:

4、反水孔设置情况:

5、措施孔设置情况:

6、栅栏设置情况:

7、警标设置情况:

密闭位置

示意图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第七条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经验收合格后,挂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签发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合格牌。

永久密闭验收合格牌由各矿比照“矿井密闭说明牌”的规格尺寸、材质制作。内容见样板。

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

永久密闭验收合格牌

验收时间

验收

负责人

验收人员

第四章台账管理

第八条经验收合格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各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在通风系统图上,建立验收台账,每月汇总一次验收台账。

第九条 神东煤炭集团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及中队建立全公司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及统计台账,进行归档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第五章归档管理

第十条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后,资料必须归档管理,矿每月及时由专人报送矿内通风部门、矿档案室、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及所在服务区域中队、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档案室一份。

第六章责任追究

各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实行终身负责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必须责任到人,彻底杜绝因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进行设计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设计未经审核、审批的,给予矿通风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给予矿总工程师800元罚款。

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联系书、明确施工要求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各矿井未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的,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2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第十三条各矿井由于密闭施工过程中无人监理或监理不负责任,自验不负责任,造成密闭施工与设计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监理800元罚款,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矿通风副总500元罚款,矿总工程师500元罚款,矿长800罚款,并通报批评,责令密闭返工。

第十四条发现一次使用不合格材料,罚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矿通风副总800元罚款,矿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矿长1500罚款,并通报批评,责令密闭返工。

第十五条物供中心必须提供密闭所需合格材料,发现一次提供不合格材料,罚物供中心负责人1500元,驻矿供应站负责人1000元。

第十六条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按时向通风管理部和公司救护消防大队提交经审批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计划,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总工程师300元罚款。自验一周后,必须向公司救护消防大队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否则罚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矿总工程师300元。

第十七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接到密闭验收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给予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责任人1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规定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救护大队验收通知后,无故不参加的,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十九条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对验收合格后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建立验收台账、进行归档管理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并在月度本安考核中扣0.5分/道。

第二十条神东煤炭集团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及中队未对全公司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建立台账、进行归档管理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永久密闭未经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帐结算。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钻井工程师,压缩机操作员,处理厂技术员使用场景钻井作业,天然气加压,轻烃回收
制定目的怕钻井开发储运时着火爆炸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点,少出事故。
适用范围管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这些活儿,还有浅海作业也参考着来。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定方案,现场班组长盯执行,安全员天天查落实,领导不定期抽查。
禁止行为井口100米内不准有民房,井场不许堆易燃物,压缩机房严禁用火,雷雨天不能装卸轻烃。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要审批设计,设备接地电阻必须≤10欧姆,安全阀得定期校验,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检查由安全员每月干一次。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与天然气的钻井

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书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l40-音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58-书2 咫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1吨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粤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l3吨6 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油站设计规范

syj 25书7 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 31吨8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 0075却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 400l-力o 长辅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053.1-粤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3钻井

3.1 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没计。

3.1.1 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3.1.2 地质设计户,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3.1.4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3.1.5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 井场及钻井设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 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 机 型 号

电 缆 规 格、 mm9

主 要 电 路

分 支 电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 6

3.2.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细穿线钢管。

3.2.8 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 加压

7.1.1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则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l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l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 50058和syj 25规定。

7.1.2 根据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购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电动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 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设施。

7.1.4 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7.1.5 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7.1.6 在压缩机系统中应设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安全启动。在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车。

7.1.7 可燃气体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在机房内用火。

7.1.8 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 5985规定。

7.2天然气处理

7.2.1 油、气处理厂、站的建设应按gbj16有关设计的技术要求执行。

7.1.2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7.2.3 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塔、炉、容器、管汇等)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都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7.2.4 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湿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出操作平台(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7.2.5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热炉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防爆门、防风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热炉燃料系统的压力-般不超过0.5mpa(绝对压力);炉头烧嘴前在满足所需压力前提下一般不超过0.2mpa(绝对压力)并且应有稳压、调压设备。

含水燃料气进炉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及时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点火前必须切断气源,用蒸汽吹扫或强制通风排气。吹扫时间不少于5min。

加热炉盘管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泄压、紧急处理事故:

燃料气进炉前管线应装阻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

7.2.6 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

7.2.7 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7.2.8.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污水井每半年清理-次。

7.2.9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生产区的防爆要求,应按gb 50183执行。

7.2.10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jbj6的规定执行。

7.2.11 天然气轻烃回收油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2.12 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轻烃液化气的作业。

7.2.13 轻烃回收罐区应按gbj 74规定,设置防火堤及罐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2.14 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气体置换。用于置换的气体宜为惰性气体,置换完毕,须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合格。

7.2.15 己投入运行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加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汽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5%。对需动火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2.16 气温低于0℃地区,应对气、水分离容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故障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7.3 储存

7.3.1 天然气储罐(柜)安装要求:

7.3.1.1 气柜应装有容量上、下限的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容积高度的15%。经常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防止气柜超压,气拒应有应急放空装置。

7.3.1.2 天然气压力储罐(球罐、卧式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压力液位显示仪表。

7.3.1.3 天然气储罐、气柜应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3.2 天然气储罐(柜)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蒸汽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经检验气体中可燃介质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为合格。凡与外界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钢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3.3 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温防冻措施。固定式储罐,夏季应有喷淋水或遮阳设施。

7.3.4 储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7.3.5 可燃气体储气罐(柜)或罐区与建筑物、培场购防火间距,应按gbj16执行。

8 原油长输与储存

8.1 输油站.输油管道防火、肪展基本要求

8.1.i 愉油站、 油袖管道的工程建设设计、 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 新工艺以及竣工验收按

gb 5()183.gbj 16、syjl3,gn 74规定。电气设备应按6b 50058规定。

8.1.2 愉油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外开。生产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排气管应戴阻火器。

9.1.3 在愉油站生产区从事生产、检修、施工和抢修则职工、应穿戴队静电队护服、不带铁:

大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 输油站生产区内不应使用汽油、种质沏、本类涪剂等擦地板、 灶台和衣物。

8.1.5 输抽站生产区域内府做到九洲污. 无杂冰、 元思燃县爆物。站内的股备、管网应做5

训、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涡火。

8.』人 输洲泵房、阀组间、扑用间.储他睹区冗族汀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防火防爆安全

适配人群施工队长,安全员,爆破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林区作业,爆破施工
制定目的怕着火爆炸影响干活,保护大家安全,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别出事。
适用范围项目部、施工队、劳务队,管防火防爆、灭火器、炸药、煤气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部管全面,安全员盯现场,施工队自己管炸药领用保管,保卫科不定期查。
禁止行为不能在危险地方点明火,不能乱动灭火器,不能埋压消防栓,不能私拉乱接煤气。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一次灭火器,每季度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开整改单,限期3天内弄好,不改就停工;保卫科随时突击检查。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炮炸等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公司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文件川电运检》(____)373号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劳务分包队伍。

3、职责:

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3.1贯彻执行本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3.2组织本单位安全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3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根据单位实际,对各种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要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保证消防目标责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5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组织员工培训并进行消防考试,增强员工消防意识。

3.6配合公司保卫科及公司安全管理处对项目部和现场施工处的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3.7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的配备。灭火器材的配置,要求办公场所(含施工现场项目部)至少六只,仓库至少二十只灭火器,职工(含合同工)驻地根据人员情况,必须保证四人配备一只灭火器。

3.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方案并实施消防演练,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9统一管理该工程范围内的炸物品。

3.10负责采购、运输、保管、领用、操作技术安全的控制。

3.11各施工队及劳务供方单位为实施单位,负责:炸物品的领用、建帐、保管、使用、退料。

4、过程描述:

4.1项目部在组织消防检查时,被检施工队必须派人参加,被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情况和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检查单位应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和人员,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2公司保卫科、安全管理处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其组织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停工整改。

4.3禁止在具有火灾、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动用明火时,必须按规定在公安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4.6消防产品、设施管理

4.6.1各单位购买、配备的消防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审查认可的产品范围选用产品。

4.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防火设备、救生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通道;消防设施的拆除、改动必须事先征得公安保卫部门的同意。

4.6.3各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建立台帐;登记造册,台帐应注明器材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时间、维修检查时间、检查人。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材、设施的性能情况。

4.7使用煤气或越液化气炊具及热水器注意事项:

4.7.1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

4.7.2煤气或液化气瓶(罐)必须放置于阴凉、通风的地方。

4.7.3炊具使用完毕必须灭掉火源,关闭煤气或液化气瓶(罐)控制闸。

4.7.4热水器使用完毕立刻关闭开关,切断电源或气源。

4.8易燃危险品管理有完善的制度,设专用库房保管,领用有台帐、记录,签字齐齐全,符合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4.9从事危险品作业区域隔离措施完善,指挥到位。

附件:

《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林 区野外火源管理 ,积极消 除森林火灾隐患 ,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努力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森防( ____〕14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野外用火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林区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起森林、林木和林内可燃物燃烧的火源。

第四条 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合理疏导、依法管理 、综合治理、依靠群众、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 ,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 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实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林 区和农林交错地 区的森林火险情况 ,充分考虑农业、林业生产和林 内剩余物清除实际,制订科学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第七条 森林防火期 内,各级人 民政府森林防火的取暖、 照明、做饭等非生产性用 火行为 ,最大限度 降低火灾隐患 ;在森林 防火 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有效控制吸烟、烧烤、焚香烧纸等用火行为 , 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第八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 门要督促 以森林资源为载体 的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 园及森林防火区内的易燃易爆站库、重要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火源管理制度。

第九条 森林防火期内,乡镇、街道和村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严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野外用火。乡镇、街道和村(社)等基层组织要严格 落实林 区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广泛开展森林 防火进林 区、进社 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第 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 门要适时组织森林防火检查,对森林火人按规定进行整改 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 门要适时组织森林防火检查,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 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 各级人 民政府森林 防火指挥机构 林 业主管部 门和 气象机构要加 强森林火险监测 和预报工作 全面落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气象部门发布四级 以上高森林火险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 火;对可第十二条 森林防火期 内,确需在森林 防火区从事计划烧除、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 门提 出用火 申请,报经县级人 民政府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森林防火期内,确需在森林 防火区从事计划烧除、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火申请,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在森林防火区生产性用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领取野外用火批准文件;

(二)开设宽度 巧 米以上的安全 防火线(带) ;

(三)在森林高火险时段 以外并具备适合

(四) 明确现场责任人 ;

(五)预备必要的扑火力量;

(六)准备必要的扑火工具 ;

(七) 明确用 火蔓延应对措施 ;

(八)落实专人看守 ,火不灭人不离。

第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 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

(一)森林 防火期 内, 因防治林防火区用 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二)森林防火期内, 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逐级报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必备的

(三)相关单位 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

(四)森林 防火期内,进入森林 防火 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 当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五)林缘及林 内 的住宅、厂房 、易燃易爆站库、重要设施、行休息站等重要区域 ,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

(六)铁路、 电力和 电信线路、 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在森林灾危险地段应 当开设 防火隔 离带, 并定期组织人行线路和 管道的安全检查,并对管道周边和 线路下的可燃进行清理 ,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举行 民风民俗、传 统习俗和 宗教等活动 ,必须设立 固定用火点或用火场地,并落实专人看守。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林业行政管部门可以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宣传 。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防火区的交通要道和林区语或警示标志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教育手段开展公众宣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增强安全用火意识。

第十七条 对在预防森林火灾 中做 出突 出成绩的单位和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八条 对违反规定 野外用 火 的,按 照《森林 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 防火条例》 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 自 ____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本工程完工。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优选10篇)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适配人群工环部安全员,辖区部门主管,消防设施管理员使用场景危险区域作业,动火作业现场,可燃气体泄漏点制定目的怕着火爆炸伤人伤东西,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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