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
| 适配人群 | 设备检修人员,工艺操作工,安全监护员 | 使用场景 | 受限空间作业,罐体检修,管道清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进小地方干活出事,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出来,别中毒别闷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钻罐子、管道、地坑这些窄地方的人和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部门签许可证并报备,安全员盯检测和整改,施工检修三方一起管安全,综合部查动火。 | ||
| 禁止行为 | 没培训不能进,没断电没挂牌不能干,没通风没检测不能下,没监护人不能开工。 | ||
| 检查与监督 | 进前要培训、检查、办证、测气、通风、戴护具;部门和安全员天天查;证没办或错用就停活;出事按事故办法处理。 | ||
1、目的
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入和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人员发生伤害事故。
2、范围
2.1 小的、狭窄的、很拥挤的通道;靠梯子进入或出来的空间。
2.2 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其它空间,包括:
2.2.1 塔、氮气罐、油罐、水罐、酸碱罐、灰渣罐等。
2.2.2 料斗、锅炉、电除尘等,蒸脱机(dtdc)。
2.2.3 管道、溜槽、人孔、地坑、下水道等。
2.2.4 进入符合有限空间概念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空间。
3、 职责
3.1 部门负有管辖区域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报送综合部编号备案。
3.2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3 兼职安全员负有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等检测责任。
3.4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检修部门和管辖部门共同负责作业安全。
3.5 综合部负责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相关制度落实。
4、程序
4.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委外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操作人员、随从人员、监督人、抢救突发事故人员。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和检测,依据生产工艺、消防设施、安全周围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详细检查和检测记录。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须切断与之相联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动力,并认真落实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4.4 隔离、封堵与有限空间相关的工艺管道、阀门、管口等。
4.5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经过置换、吹扫和必要的蒸煮。
4.6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采取降温、通风等措施。
4.7 进入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前,须利用安全设备检测,其内所含危险气(液)体浓度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4.8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须认真落实其外监护人,且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并与进入作业人保持有效联络,直至安全作业完毕。
4.9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4.10 部门、车间、须认真落实好现场安全检测人、监护人及抢救突发事故人员,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快速救护人员并报告主管,人员若发生伤害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11 在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内动用明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4.12 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格控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有效工作时间。车间负责该证的填办程序,部门负责该证的签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须持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1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在部门签批后,人员作业前,立即报送公司综合部编号备案。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 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测制度》。
5.3 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5.4 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6、 记录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检测分析员 | 使用场景 | 受限空间作业,罐釜检修,管道清淤 |
|---|---|---|---|
| 制定目的 | 怕进密闭地方出事,想让干活的人平平安安出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进炉子、罐子、管道、井、沟、池子的人和这事。 | ||
| 职责分工 | 生产安全部盯着看,各单位自己干,安全员测气体、办票、盯现场。 | ||
| 禁止行为 | 没票不准进,阀门关了不算数得加盲板,不准往里通氧气,不许用吊车拉人进去。 | ||
| 检查与监督 | 作业前必须填票、测气、交底、挂牌、清点工具,安全部不定期查,没做到就停活重办,月底汇总问题。 | ||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员工的人身安全而制定此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及术语
2.1 术语
2.1.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管理职责
3.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办理程序。
4.2.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作业现场安全主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措施,报单位安全主管审批后,由单位安全员负责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作业负责人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作业负责人、监测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2 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时,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审核备案。
4.2.3 涉及到动火作业时,必须在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票后,才能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4.3.1 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要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内容包括所从事职业的有限空间内部结构和相关介质,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4.3.2 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可靠切断气源,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
4.3.3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加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3.4有限空间内的温度应符合人体作业要求。
4.3.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
4.3.6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通畅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3.7 进入有限空间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批准。
4.3.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以下,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4.3.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工具和材料要登记,作业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有限空间内。
4.3.10 场所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急救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有限空间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4.3.12 为保证有限空间空气流畅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通氧气)。
4.3.13 在特殊作业中,作业人员可佩带安全可靠的呼吸器具,并由单位防护专业人员监护。
4.3.14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有限空间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4.3.15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
5.记录
序号
编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q/aq—09-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生产安生部
各单位
一年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作业监护人,检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受限空间作业,发生器检修,罐塔罐仓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进罐子塔里出事,说清楚啥叫受限空间,怎么安全干活,证咋管才靠谱。 | ||
| 适用范围 | 专管发生器检修这事,只在生产区炉塔罐坑这些地方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签证,施工负责人办证交底,双方安全员全程盯现场,监护人守入口。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进,监护人不在不能进,氧气不够不能进,乱充氧气不行,证涂改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办证再干活,安全员查措施,4小时一测气,不达标马上停,没证硬干扣绩效,完工双方签字收证。 | ||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____]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____)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3.3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4.4 作业安全措施
4.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4.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4.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4.4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4.4.5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对空间内氧气含量进行检测,在已确定为缺氧作业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含量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195以上。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4.4.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发生器、气柜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4.4.7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内温度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工作。
4.4.8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4.4.9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4.5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4.5.1作业监护人应熟知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4.5.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4.5.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5.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
4.5.5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6 作业人员职责
4.6.1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许可施工作业。
4.6.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的安全措施。
4.6.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4.6.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4.6.5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4.6.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7 许可证管理
4.7.1《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4.7.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相符。
4.7.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炼化专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车间安全监督,作业监护人,化验分析员 | 使用场景 | 塔釜罐检修,下水道清淤,烟道清洗 |
|---|---|---|---|
| 制定目的 | 怕人进罐子缺氧中毒,怕着火爆炸,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保护人命和公司东西。 | ||
| 适用范围 | 管分公司和合作方的人,进塔、罐、沟、井、管道这些闷着的地方干活的事。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批票,专业技术人员做风险分析,安全监督查现场,监护人盯人盯措施,作业人自己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没票不许进,票不对地方时间不许干,监护人不在场不许动,检测不合格不许开工,乱动阀门不许代替盲板。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票、再分析气体、落实措施、监护人签字、车间主任批准才开干;安全监督不定期查,没票或乱干就停工重办,月底统计通报;超时没干完必须重测重批。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所属企业与相关方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及管理程序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有限空间作业为进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集聚的场所作业。
第四条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式样附后)。
第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
(一)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二)车间作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接到申请后,与车间有关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生产工艺和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并提出消减风险措施,需采取栏内所列出的措施划√,不需采取的措施划×,如栏内所列措施不能满足,可在空格处内加填。同时安排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三)分析结果报出后,由作业负责人将分析结果填写或粘贴在“有限空间作业票”上。
(四)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都已经落实,监护人员确认后在相应栏内签字。
(五)车间安全监督对现场措施落实情况和分析结果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后,在相应栏内签字;
(六)车间负责人(主任、副主任)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后,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批准作业并签字。
(七)“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车间留存,第二联由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第三章 监护、作业人员职责
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
(一)监护人应熟悉有限空间的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
(二)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削减风险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三)监护人应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的佩戴使用情况。
(四)监护人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同作业人员拟订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第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一)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二)未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
(四)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五)正确佩戴使用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六)遇有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削减风险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四章 有限空间作业综合安全措施
第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第九条 分析结果报出一小时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分析。
第十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人(车间负责人:指车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长)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削减措施和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有关便携式检测仪表使用方法;救护方法等。
第十二条 对有限空间要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标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设备,须切断电源并挂牌标示。
第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分析及合格标准
(一)有限空间作业分析应由化验室有资质的分析人员进行。
(二)取样点应由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人员或当班生产负责人(值班长、班长)负责提出,并带领分析人员到现场进行取样;
(三)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分析样品应保留到作业结束;
(四)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检测时,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
(五)使用色谱分析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 (v/v);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v/v);
(六)分析氧含量19-23.5%(v/v)
(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如果不能具备安全条件又必须进行的有限空间作业,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监护人,确认安全可靠,经厂领导、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该作业方案要经双方确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厂领导签字,“有限空间作业票”存根(第一联)的附件存档。
第十五条 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采取防爆照明;同时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 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并对人员进行清点。
第二十条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过程中适当安排人员轮换。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方法。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时人孔等通气孔要挂“此处禁止堵塞”的警告牌,采用强制通风措施时电源按钮与配电柜要挂“禁止断电”的警告牌。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时,使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准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第二十二条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并应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 适配人群 | 施工负责人,安全工程师,作业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海上平台作业,船舶维修作业,舱室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进密闭地方出事,提前想好风险、备好防护,让干活的人平平安安出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进罐子、舱室、管道这些窄小地方干活的人和他们干的活。 | ||
| 职责分工 | 施工负责人带头准备,安全工程师帮着开风险会,监护人盯全程,安全监督随时查。 | ||
| 禁止行为 | 没测氧测毒就进去;不通风不挂牌不设监护人;不戴呼吸器、不带检测仪;工具落里面不清理。 | ||
| 检查与监督 | 作业前填单子、开会、测气、通风、检查装备;安全监督现场盯,没做完不许开工;漏一项就叫停重来;完工后清点人和工具再签字。 | ||
目的:为了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严格管理,分析作业过程的风险落实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作业现场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描述:
1.0 作业负责人一般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师、队、班长),在作业前首先应对作业部位、施工工艺进行确认。
2.0作业前由安全工程师协助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师、队、班长)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召开风险分析会(jsa),并保留存档;
3.0 由作业申请人(施工作业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填写作业许可证。已投产的海上平台使用平台
所属公司hse体系规定的限/封闭空间作业申请书;装船固定船体加固、船舶维修使用港监的限/封闭空间作业申请书。船舶进入封闭舱室作业见sms的相关规定。
所有申请要按规定填写,注明作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持有证书情况)等。
4.0 作业负责人应针对作业现场情况和项目危险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及应急方
案。
5.0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充分的准备,检查消防、救生器材落实情况;根据
施工特点,确定检查作业区域的防护、隔离、清洗、置换、通风情况等;组织进行必要的应急部署和演习;对作业环境应进行测氧、测爆、测有毒气体。
安全作业条件:氧气含量大于19.5%小于23%;有毒气体的含量小于有毒物质允许限度的二分之一;
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含量小于爆炸下限的五分之一。
6.0在接到作业负责人限/封闭空间作业准备就绪报告后,现场安全监督或业主代表(作业许可人)应对作业前的准备进行检查,以验证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控制措施进行了准备。
7.0 作业审批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指定作业许可人。已投产的海上平台由平台经理审批;在建平台陆
地预制、新建平台海上连接由作业单位安全办公室或其指派的现场安全监督审批;分包商作业由工程主管单位安全办公室审批;装船固定、船体加固、船舶维修由港监审批或安装分公司安全办公室主任审批。
8.0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正确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9.0作业过程控制:
9.1作业前
9.1.1申请作业许可;
9.1.2在进入有限/封闭空间前,有关人员对有限/封闭空间的有害物质种类和浓度、易燃易爆物质种类和浓度、含氧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危害进行测量,制定处理方法和作业方案
9.1.3作业场所隔离,与空间相连接的管线必须封隔与锁定;
9.1.4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1.5清洗--在有限/封闭空间作业前,任何残留在里面的物质必须用排放、泵送或漂洗等方法清除。根据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可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彻底清洗。
9.1.6通风--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入限制/封闭空间前及整个工作期间应充分通风换气;
9.1.7空间内必须保证照明,照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安全电压防爆照明设备);
9.1.9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对作业人数和所携带工具、设备数量、种类做好记录;
9.1.10确定监护人;
9.1.11检查通讯设备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9.1.12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ppe)符合作业要求(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爆工具、安全带等);
9.1.13准备应急计划和急救工具(急救绳、三角架、急救药品、灭火器等);
9.2作业中
9.2.1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全程监护,测氧、测爆、测有毒气体含量,并做好监测记录,如必须要离开,应征得作业负责人或安全监督的许可,采取更换监护人或停止作业等措施;在发现有未预料的危险情况出现时,应指令内部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出限制空间;
9.2.2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始终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9.2.2规定好每班作业时间,按时换班,避免作业人员长时间在限制空间作业;
(4)保持通风;
(5)安全监督在作业现场监督,测氧、测爆、测有毒气体含量。并做好监测记录;纠正违章;
(6)作业人员携带气体检测仪器进行作业,发现异常立即离开;
9.3作业结束
(1)作业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检查,避免将工具、物料、杂物遗忘在作业场所;
(2)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对人员和工具、设备进行确认,以确定没有作业人员、工具或设备留在限制/封闭空间里面;
(3)拆除隔离区域和警示标志,恢复现场正常状态;
(4)作业监护人与安全监督询问所有作业人员施工后感觉有无异常现象;
10.0作业完毕,经作业负责人和作业许可人检查、签字确认后,作业负责人将作业许可证送交作业审批单位。
11.0 作业审批单位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保存备查。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气体检测员 | 使用场景 | 密闭设备作业,地下空间作业,储罐检修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进密闭地方缺氧中毒,想让干活的人平平安安出来,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进罐子、地坑、冷库这些窄小地方干活的人,管怎么进、怎么测、怎么救。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牵头定规矩,作业单位负责人盯现场,监护人守在洞口看人,操作工自己戴好装备。 | ||
| 禁止行为 | 没审批表不准进,没人看着不准进,超时间不准干,身体不合适不准下,乱救人不准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次进前要填表、测气、登记,监护人查装备和信号,安全员抽查,没按流程就停活重来,记录全留着备查。 | ||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世纪青山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定义
1.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2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1.3有限空间分类
1.3.1封闭、半封闭设备:船舱、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1.3.2 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1.3.3地上有限空间: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的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2.2本规程适用于在世纪青山区域内一切从事上述危险作业场所的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安全管理
3.1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
3.2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指定作业负责人以及监护人员。
3.3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配备并建立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设施和监管制度。
3.4.1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包括救援设备和呼吸装置等。完善作业条件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包括氧气、有害气体检测设备。
3.4.2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4.3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3.4.4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和安全作业培训,且均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4.5各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4.1作业前
4.1.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4.1.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在18%以上,23.5%以下。且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4.1.3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试验方法或其它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
4.1.4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
4.1.5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作业中
4.2.1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要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2.2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2.3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4.2.4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4.2.5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然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4.2.6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2.7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4.2.8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应做好人员登记,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4.2.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4.2.10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4.2.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4.2.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要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4.2.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4.2.14当发现缺氧症时,作业人员要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
4.2.15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4.2.16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
4.2.17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冷库、冷藏室、密闭房间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4.2.18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启动的标志。
4.2.19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4.2.20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5.作业管理
5.1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要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见附表,以下简称“安全审批表”)。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5.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
5.3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
5.4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由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负责人在“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和确认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确已落实后,将“安全审批表”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5.5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全面复查审核无误后,在“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安全审批表”经审批同意作业后,作业单位应立即开始作业,以避免作业场所条件发生变化。
5.6作业中碰到任何问题都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查实和进行分析。
5.7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5.8.1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5.8.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8.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5.8.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5.9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9.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9.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9.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9.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9.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5.10禁止以下作业
5.10.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5.10.2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5.10.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5.10.4超时作业。
5.10.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5.11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5.11.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5.11.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5.11.3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5.11.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6.附则
6.1各单位应依据本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生产安全。
6.2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6.3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