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察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焊接,敲帮问顶,粉尘检测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别让小错变成大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干采煤、掘进、机电这些活的,都得守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队长带头盯现场,班组长天天查,安监员不定期翻记录、看操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上岗,不准带火下井,不准擅自改支护,不准瞒报隐患。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一遍,月底检查本子和现场,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改调岗。 | ||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60分)
1、《安全生产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包括( )。
a、我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b、我国大陆地区和领海
c、我国大陆地区、领空和领海 d、我国的领土和领海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报告和检举 b、揭发和控告 c、检举和揭发d、揭发和取证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最终目的之一是()。
a、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b、杜绝事故的发生
c、为生产单位进行危险评估d、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不出或少出事故
4、对于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
a、同时策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b、同时计划、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和使用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同时施工
5、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设煤矿_ ___,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实施______。()
a、安全监察员行政处罚 b、安全监察员教育和罚款
c、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处罚d、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罚款
6、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个灭火器。
a、1 b、2 c、3 d、4
7、工作面采用敲帮问顶时,要使用长度不小于()米的长柄工具。
a、1b、2c、3d、4
8、 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
a、安全教育制度;b、安全检查制度 ;c、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下列工种中不属于特种作业的是()。
a、爆破工 b、电钳工 c、装煤工d、机组司机
10、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来确保工作安全。
a.标上机器制造商名牌;b.涂上警示颜色 ;
c.安装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d、安装警示标志
11、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
a.全员职责;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
c.人员任命;d.履职考评情况
12、对于操作工人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
a、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教育;b、安全科学基本理论与教育 ;c、安全生产方针、法规与管理方法教育
13、下列哪项能最有效改善企业的安全水平()。
a、聘请安全员; b、实施安全管理 ;c、增发补助费
14、处理事故中应坚持的原则是()。
a、预防为主;b、四不放过; c、三同时 ;d、责任追究
15、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科学地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b、情绪不佳,技术不好 ;c、生产效益不好,无章可循 ;d、心理素质差,责任心不强
16、根据《矿山安全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的,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许可证书;b、操作认证证书;c、上岗证书;d、操作资格证书
17、煤炭工业坚持安全生产三并重的原则是( )、装备、培训三并重。
a、制度 b、管理 c、考核
18、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c、安全负责人
19、矿山企业中,粉尘作业点每月检测至少_次,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检测至少__次。()
a.23b.32 c.11 d.31
20、矿井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a、15米b、20米c、25米 d、30米
21、矿用安全标志是什么()
a、e* b、ma c、la d、ka
2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几个以上回采工作面( )
a、2个; b、3个; c、4个;d、5个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1 b、2 c、3 d、5
24、煤矿井下安全三条线是指井下通讯、压风和()三条系统。
a、运输b、防尘洒水 c、供电 d、避灾
25、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a、0.3 b、0.5c、0.7 d、1
26、巷道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米。
a、30 b、40c、50d、75
27、爆破时,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秒,方可起爆。
a、3 b、5 c、10d、30
28、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db()。
a、80 b、85 c、90d、100
29、下列那一项不属于煤矿生产过程中“三超”()
a、超层越界 b、超能力 c、超强度d、超定员
30、按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就近行车时间应不超过()分钟的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a、50b、40 c、30 d、20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a、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b、冲击地压
c、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d、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e、瓦斯突出
2、在施行复苏术时注意哪些事项。()
a、肋骨骨折、折断的肋骨刺伤心、肺、气管以及腹腔内脏等。
b、胸外心脏按摩的并发症,只要操作正确,压力适当,可以把这些并发症减到最低限度。
c、老年人由于骨质松脆而胸廓又缺乏弹性,较易发生肋骨骨折,在施行胸外心脏按摩时宜倍加小心。
d、青少年人由于骨质松脆而胸廓又缺乏弹性,较易发生肋骨骨折,在施行胸外心脏按摩时宜倍加小心。
3、企业班组长应当具备的安全文化素质有() 。
a、强烈的班组安全要求;b、深刻的安全生产意识 ;c、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 ;d、勤奋履行工作职责
4、班组长应当具备下列的哪些安全知识()。
a、国家安全生产法规;b、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 ;c、较多的安全技术技能;d、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
5、电烧伤应如何急救。()
a、触电后,电流出入处发生烧伤,局部肌肉痉挛,且多为ⅲ度烧伤。
b、迅速关闭电源,使伤者脱离电源;
c、伤员转移至通风处,松开衣服。当伤者呼吸停止时,施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时,施行胸外按压;并可注射可拉明等呼吸*,促使自动恢复呼吸。
d、同时进行全身及胸部降温;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对伤口用消毒纱布包裹,出血时用止血带、止血药等包扎处理。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作业场所的噪声,只有超过100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企业员工文明行为养成不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 )
5、精细化的岗位管理是通过标准化实现的。( )
6、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一个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7、矿山企业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但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越层、越界开采。()
8、过滤式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用后就报废。()
9、我国第一部规范生产的综合性法律是矿山安全法。()
10、井下和井口房内可以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
11、基层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源头,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
12、基层建设的重点是班组和岗位。()
13、班组是安全生产的基本单元,是安全工作的源头和前沿。()
14、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15、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六种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
2、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从哪四个方面入手
3、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有那些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现场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物流调度员,危化品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厂区通行管理,生产区域整理,施工动火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现场乱糟糟的容易出事,路面坑洼、车辆乱停、东西堆满通道,工人走路都不安全,想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少出意外。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厂的人和车,包括司机、工人、施工队,管厂区道路、车间通道、危险品堆放、消防器材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检查,班组长天天盯着自己区域,车间主任每月抽查,行政部管考核扣分,门卫拦违规车辆。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在主干道停车,不准骑自行车进厂,不准把灭火器箱挡住,不准危险品超量堆放,不准临时电线挂树上。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一遍,安全部每周拍照发群,月底汇总问题,没改的扣当月安全奖,连续两次不改要停工整改,新员工入职先学这标准。 | ||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 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 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 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 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 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 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 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 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 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 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 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 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 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 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 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 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 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 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 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 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 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 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 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 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 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 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 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 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 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 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 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 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 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 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 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 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 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 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 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 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 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临时电源安全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项目负责人,电气检修人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安装调试,现场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接错电出事,想让干活时用电安全点,别让人被电着。 | ||
| 适用范围 | 公司自己人和来干活的外单位人,管临时拉的电线和插座。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盯着安全,设备部管搭线,电工必须持证接线,项目负责人要申请。 | ||
| 禁止行为 | 没证的人不准接线,漏保不装不能用,线不能拖地上、架油管上、进没通风的罐子。 | ||
| 检查与监督 | 要接线先填单子找设备部批,安监部和生产部门每月查,发现违规扣50到500元,月底前整改完。 |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临时电源的安全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临时电源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临时电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设备管理部负责临时电源的管理。
4管理内容方法与要求
4.1 总则
4.1.1为加强对临时电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正常的用电秩序,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4.1.2 公司及参加我公司设备检修、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
4.1.3 本标准所指的临时电源是指因现场工作需要而从电源的开关、箱、检修专用箱、盘上搭接的临时性的电源或通过电源插头直接从检修电源插座上插取的电源。
4.1.4 本标准由安监部门和生产各部门共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以确保本标准的实施。
4.2 临时电源敷设程序
4.2.1 因工作需要必须在现场敷设临时电源时,临时电源用户的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使用地点、使用时间、需要负荷量及其他特殊要求。
4.2.2 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安排人员会同临时电源用电项目负责人到现场确定临时电源位置。
4.2.3在运行管辖的配电盘、专用盘、备用开关等设备上搭接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并经运行人员同意后后方可进行搭接工作。
4.2.4电气检修人员自行搭接的临时电源的范围仅限于检修电源盘。
4.2.5 所有临时电源必须由持证的电工在指定的检修电源箱内接电源,严禁没有电工证的人私自接线。如没有电工的与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按排电工接线。
4.2.6 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在运行管辖的设备上拆除临时电源必须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3 临时电源的敷设要求
4.3.1 临时电源必须按规定加装漏电保安器,否则禁止使用。
4.3.2 临时电源所用的线材一律使用绝缘良好的动力电缆线。
4.3.3 接临时电源必须遵循便于架空和避免跨越通道的原则,使临时电源接线不影响他人工作,又能保证电源线的自身安全。
4.3.4 临时电源应遵循就近原则,一般情况在工作地点附近使用临时电源。
4.3.5 临时电源电缆线不够长而需要加长时,接头必须牢固,绝缘包扎良好。
4.3.6临时电源线必须进行临时固定,穿越通道必须架空,架空高度:室内>;;2.5米;室外>;;4.0米;跨越道路>;;6.0米(均指最大弧垂)。
4.3.7 禁止将临时电源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以及放在地面或铁栅栏上。
4.3.8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器的拖线盘。
4.3.9 使用插座电源(380v、220v)必须使用相应的插头,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电源孔内。
4.3.10 使用临时电源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电动工具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
4.3.11 禁止将临时电源线引入未经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4.3.12 严禁在有爆炸、火灾的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电源。
4.3.13临时电源的敷设要求参照安全性评价检查表的有关部分。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安监部和生产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50—500元。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输油工艺管网安全
| 适配人群 | 输油操作工,管道巡检员,罐区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输油管网,计量间,罐区管沟 |
|---|---|---|---|
| 制定目的 | 输油管道容易出事,怕漏油、起火、爆炸,想让管线安安全全跑起来。 | ||
| 适用范围 | 专管输油工艺管网,包括管道、阀门、保温层、接地这些部件。 | ||
| 职责分工 | 站长牵头盯全局,班组长天天查,安全员专门验接地和报警器,技术员管校验和维修。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混进空气水灰尘,不准管沟全封死,不准阀门带病上岗,不准保温层烂着不换,不准防爆设备不达标。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巡检填表,每周测油气浓度,每月修支架垫片,每季校报警器,每年校安全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站长签字确认才放行。 | ||
1 本标准适用于:输油工艺管网
2 引用标准
sy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油田公司安全标志设置规范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用管路输送油品,应尽量避免混入空气、水、灰尘等物质。
3.2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爆炸危险场所入口处,如计量间,应设置导静电手握体。手握体应用引线与接地体相连。
3.3 罐区管道明设,必须采用管沟时,应尽量采用不封闭式,对封闭式管沟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强化通风、设阻断墙、定期测定油气浓度、设置危险浓度自动报警器等。油气浓度分别保持在卫生允许浓度和爆炸危险浓度下限以下。自动报警器必须安全可靠,定期校验标定。
3.4 架设管道的管托或支架,不得离开管墩或管座,如属长期性脱离,应进行调整和修理。
3.5 对固定支架和管墩固定装置的强度进行定期监督,如发现断裂脱落,要限期修复。
3.6 对管道上连接的垫片和油麻等要防止破裂老化和腐烂,发现不能完全密封时应予更换。
3.7 管道的保温、防腐及接地
3.7.1 保温材料风化、老化、霉烂、脱落、潮湿不干时,要更换修理。
3.7.2 保温层外的保护层遇有损坏脱落时,要及时修复。
3.7.3 发现防腐层脱落时要按裸露长度的1.2倍进行修补,如每隔10m连续多处脱落,要重新全部防腐。
3.8 阀门
3.8.1 每周检查1次阀体及附件是否清洁完好,填料和垫片有无损坏渗漏,丝杠润滑状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尘土。
3.8.2 阀门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不用借助其它工具。
3.8.3 阀杆光洁垂直,阀芯严密可靠,阀体无破损、砂眼、裂纹和严重锈蚀。阀件齐全完好。
3.8.4 重要部件的阀门要加强检查防护,必要时加罩加锁,如罐区阀门,罐上阀门,输油干线阀门和管组隔断阀门等。
3.8.6 对长期不用的阻断阀,检查阀体、阀垫和垫片等状况。
3.8.7 在上冻前,要排尽阀体积水,清除污垢和机械杂质。环境温度和油品温度低于0地区,要采取防冻措施,如上冻前凡阀槽有丝堵的,应拧开丝堵放去积水和去除锈渣,拧紧丝堵,必要时包裹防寒毡、石棉绳,或加保温箱等。
3.8.8 每年对安全阀的定压灵敏度、可靠性校验1次,调好后加铅封。
3.8.9 对非金属阀、电动阀、电磁阀和气动阀的检查监督,要按介质性质、工作环境、适应的温度范围、本体结构特点等因素作出专门规定。
3.9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某化工有限公司班组安全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安全值日员 | 使用场景 | 班组作业,检修施工,危险源管控 |
|---|---|---|---|
| 制定目的 | 班组是企业细胞,安全水平影响企业效益;想让班组安全工作有标准可依,基础打牢。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班组,包括行政、自然、临时班组;管安全教育、班前会、安全检查、互保联保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协助干活;分散作业时各摊负责人管安全;值日员每天轮着干。 | ||
| 禁止行为 | 设备带病作业不行;不戴劳保用品不行;无证干特种作业不行;危险源不清楚不行;安全规程不执行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长组织落实,安全员检查,值日员每天盯;没做到就记台账、上报、限期改;月底复查教育效果,考试不及格得重考。 | ||
班组是企业细胞,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综合效益;搞好班组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内容包括安全教育、班前会、周一安全 活动、安全检查、人员互保和联保、填写安全台账等9项“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 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标准
第七条 教育内容为: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 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厂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 用和相关 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八条 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学时。
(三)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小时以 上。 其他休假在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2学时以上。
(四)安全规程考试10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 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班前会标准
第九条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第十条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 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第五章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标准
第十四条 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
第十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 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
第十七条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六章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 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 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 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重点检查。班 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 正常现象等。
第十九条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 务。
第七章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 健全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 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 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 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五条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次。抽考范围是厂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 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九条 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八章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第三十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 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第三十二条 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 保、联保职责。
第三十三条 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 互相,即:
(一)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四)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三十四条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 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 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九章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第三十五条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第三十六条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三十七条 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
人员必 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九条 班组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条 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第四十一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 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四十二条 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 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 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第十章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第四十三条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 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各车间可参照本标准制定各自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第四十五条 本标准如有与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 规定。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z酒店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高空作业班组,工程总监,项目主管 | 使用场景 | 登高作业,恶劣天气,安全防护 |
|---|---|---|---|
| 制定目的 | 怕高空出事,想让每次作业都安安全全的,有人盯着,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爬高的工人,管填表、审批、现场盯梢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领班填表,总监经理批表,项目主管能代管五米以下,值班经理或总监管五米以上,批错要担责。 | ||
| 禁止行为 | 有病不能上,没表不能干,刮风下雨不能干,没安全带没梯子不能干,环境差没防护不能干。 | ||
| 检查与监督 | 填表→审批→检查→干活,工程部查,当天办完,漏填漏批就停活重来,再犯扣绩效。 | ||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班组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员,车间主管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上岗,工种调整,工伤复工 |
|---|---|---|---|
| 制定目的 | 新工人不熟悉环境容易出事,老员工换岗或歇久了也容易忘规矩,得有人教清楚咋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班组里干活的人,包括新来的、换工种的、伤好回来的、歇了三个月以上的。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教,新工人自己填卡签字,行政部门收卡存档,安技员抽查问问题,集团安全办管重伤和中毒。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教完就上岗,不准不填教育卡,不准事故后不报不查,不准危险作业不审批不监护。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长教完马上签字交卡,安技员每周查记录,月底汇总扣分,没交卡扣工资,教得不好重来,检查发现漏教补课。 | ||
1.安全教育制度
新工人安全教育:
新进厂工人持行政部门开出的《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卡》经上级教育后到班组,班组长应及时对其进行新工上岗前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教育内容主要有:介绍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特点,讲解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安全事项,班组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指出要遵守哪些安全生产规章与制度,并指定专人监护。教育完后,在教育卡上分别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由受教育者将卡片送回行政部门。
变换工种教育:
变换工种人员持行政部门的《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卡》到班组后,组长及时安排对其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10学时,教育内容和教育后手续与新工相同。
员工教育:
(1)工伤伤愈上岗,不论歇工时间长短,一律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是帮助伤者回顾事故是怎么发生的,要接受哪些教训等。
(2)离岗三个月的各种情况,回岗后,班长要对其进行收心教育,重温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稳定其安全生产情绪,重新熟悉环境和设备。
(1),(2)两种情况的复工教育,均应先到分厂安技人员处接受教育质询,再携带《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卡》到班组进行教育。重伤、急性中毒(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办理工伤保险的)应到集团安全办接受教育和质询。
2.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发生事故后班组应做到:
积极保护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立即派人报告车间和分厂主管领导,并同时报告安技部门。
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应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落实班组的事故防范措施,并做好班组的事故记录。
对于未遂工伤等事故也应有分析记录。
3.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班组应按公司“班组岗位安全日查登记本”做好每日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
班组设备设施较多并有a、b类危险控制点的应根据需要坚持班组安全周检或其它专项检查。
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发现违章行为,每发生一次对责任部门、分厂(车间)、班组正职或主管领导,扣罚其当月工资3~10分,责任个人按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扣罚当月工资5~20分。
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禁火区动火、带电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或有易燃易爆、
爆破危险的作业属危险作业,凡危险作业要报告分厂、公司安技人员(部门兼职安全员),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经安技人员审批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并按审批内容和要求作业,做好现场监护。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
| 适配人群 | 起重司机,司索工,吊装指挥员,设备管理员,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吊装作业,施工现场设备进场,高空吊装施工,基坑周边作业,输电线路邻近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起重机出事伤人,保证进场设备都安全可靠,让干活时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汽车轮胎式起重机,还有开它的人、指挥的人、管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检查,机管员天天盯,安全员随时查,司机自己每天看设备。 | ||
| 禁止行为 | 不许用没证的车,不许缺安全装置,不许吊超重东西,不许无证上岗,不许带病作业。 | ||
| 检查与监督 | 进场先查证件和外观,再做空载和重载试验,验收合格才准用;安全部每周查,发现不合规马上停用整改,月底通报结果。 | ||
1 机械设备进场
1.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是符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允许使用的产品。
1.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的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1.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1.4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整机配件及附属装置齐全有效,外观、油漆整洁。
1.5应有有效的车辆年审检验合格证明。
2 机械设备验收
2.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要求。
2.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2.4各连接件无松动。
2.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6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2.0
3.5
2.7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
2.8起重机电铃或汽笛等警示信号清晰。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识标志鲜明。
2.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2.10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2.11钢丝绳与卷筒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
3 机械设备试验
3.1 试验前检查:
3.1.1各部总成、零部件、配重、压重、工作装置等,必须齐全完整,安装牢固。
3.1.2规定装设的力矩限制器、指示器、声、光信号、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3.1.3各种仪表、灯光照明、开关、按纽、后视镜等,必须齐全完好。
3.1.4各操纵杆、制动踏板、方向机等,必须操作轻便,自由行程符合原厂规定。
3.1.5工作机构的吊臂、副臂、吊钩、支腿等金属结构,应焊接良好无变形、裂纹、滑轮、轴销等活动部位,应灵活不偏磨,安装可靠。
3.1.6各部管路不漏油、漏水、漏气,电气线路不漏电。
3.2空载试验
3.2.1用基本臂和最长臂,以正常速度在全程范围内,试验上车回转。
3.2.2当基本臂在最大仰角,以最高速度试验回转,并测回转速度。
3.2.3基本臂在最大和最小工作幅度范围内,试验全程起臂、落臂。
3.2.4当吊臂仰角在50度时,试验吊臂的全程伸、缩,并观察伸、缩顺序及同步情况。
3.2.5空载试验中各种仪表、信号,应显示正常。安全控制装置,应灵敏有效。操纵机构,应轻便准确。运转部位,应无异响、过热现象。
3.3额定载荷试验
3.3.1进行额定载荷试验前,应检查力矩限制器自检功能的有效性。
3.3.2额定载荷试验,必须使用支腿,以最低和最高速度进行提升额定起重试验,重复次数不得少于2次。
3.3.3试验力矩限制器有效性:
3.3.3.1对于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采用“定码变幅”方法试验。
3.3.3.2对于不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采用“定幅变码”方法试验。
3.3.3.3试验预警信号当实际载荷力矩达到相应工作幅度允许力矩值的90%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预警信号。
3.3.3.4试验超载信号,当实际载荷力矩达到或略超过相应工作幅度允许值时,力矩限制器必须发出超载信号,并自动停止起重机向危险作业方向的一切动作。
3.3.4当基本臂在相应工作幅度的最大额定起重量时,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确认正常后再提升到最大高度,中间制动1次,将重物下降到离地面200mm处,从正后方中心线向左、右各回转120度,中间制动1-2次将重物下降到地面。试验中同时测定重物匀速提升、下降的最大最小稳定速度和回转的最小稳定速度。
3.3.5以1/2长主臂的最大额定起重机的30%,在相应工作幅度,吊臂位于正侧方,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起臂到最小工作幅度,再落臂回原位。并在作业范围内做全程回转,提升重物到最大高度,将重物下降到地面。
3.3.6基本臂全缩状态位于正侧方,以最长主臂允许带载伸、缩的最大起重量,在相应工作幅度,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后,做全伸主臂、全缩主臂,将重物下降地面。
3.3.7吊臂位于正侧方,以最长主臂加副臂,在最大额定起重量的相应工作幅度,将重物提升到最大高度后,再将重物下降到地面。其间包括重物的悬空停留后,再重复升、降重物不得出现下滑现象,升、降过程中各制动1-2次。
3.3.8额定载荷试验中:
3.3.8.1考核起重机各机构及制动器,在额定载荷时的正常工作性能。
3.3.8.2最大额定起重量时,支腿不应翘离地面。
3.3.8.3完成额定载荷试验后,各机构或结构件,不应出现永久变形和裂损。
3.3.8.4额定载荷试验中,各项动作应连续进行。试验结束,应测液压油的温升(一般不应超过40度)
4 人员
4.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司机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员还应取得公安部颁发的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上岗。
4.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5.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平坦坚实,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2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起重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起重司机可拒绝执行。
5.3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5.4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5.5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5.5.1 表面有裂纹、破口。
5.5.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5.5.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5.5.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5.5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5.6作业前注意事项:
5.6.1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压力应达到规定值,且油温超过30℃。
5.6.2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6.3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空载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5.7作业中注意事项:
5.7.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5.7.2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5.7.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7.4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5.7.5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7.6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5.7.7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
5.7.8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5.7.9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7.10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5.7.11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5.7.12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5.7.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5.7.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5.7.1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7.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5.7.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5.7.1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5.7.19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5.7.2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7.21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5.7.22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5.7.23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5.7.24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5.5.2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8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6 退场
6.1起重机退场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6.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7 资料
7.1设备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7.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7.3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有效证件复印件)。
7.5运转和交接班等记录。
7.6检查记录。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井下从业人员
| 适配人群 | 采煤工,掘进工,通风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生产,井工开采,安全考核 |
|---|---|---|---|
| 制定目的 | 煤矿事故多,得让每个岗位都按规矩干活,减少出事,保大家平安,也让生产顺当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人,管通风、采煤、机电这些活儿,还有怎么操作、怎么检查。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抓,班组长盯现场,安监员天天转,查到问题马上说,不改就记名字。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戴安全帽下井,不准乱动设备开关,不准省掉检查步骤,不准瞒报小毛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考一次操作,班长打分,月底贴榜,差的要重练三天,再不行调离关键岗,月底前全队签确认单。 | ||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概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炭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与分级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年度考核,一级的考核由国家煤监局负责,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强调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
4.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的要求
(1)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相关知识,掌握质量安全标准化对自己岗位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师徒结队、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打好基础。,
(2)“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每道工作程序都按操作规程做到工序到位、行为规范、操作熟练,质量达标。
(3)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技术改革和创新,为区队安全质量达标做出贡献。
(4)改变安全观念,文明生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真正成为安全管理的主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维护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爱护环境,文明生产。
安全管理企业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试题:外包工程临时用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外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监察人员,发包部门主管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区域作业,外包施工管理,特种作业监管 |
|---|---|---|---|
| 制定目的 | 电厂外包和临时工多,怕出安全事故,想管住施工安全,保护人和设备。 | ||
| 适用范围 | 外包公司和临时工,管他们进厂干活的安全事,比如资质、培训、现场操作。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监督,发包部门管日常,承包方自己管施工,部门领导盯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许用没证的单位,不许用老人小孩病人,不许不培训就上岗,不许乱碰设备按钮。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查一次,部门每周自查,发现违规扣保证金或清退,月底汇总整改,没改完要通报。 |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浙江省电力公司外包项目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监督工作。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4.1.1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对不具备施工安全资质的单位有否决权。
4.1.2 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见资料性附录a。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三证”,即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施工合格证。
4.1.2.2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1.2.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及上级主管部门出示的安全证明。
4.1.2.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1.2.5 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的配备。
4.1.2.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4.1.2.7外包单位管理混乱或者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人身死亡事故的,不得录用。
4.2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先签订安全协议,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职责。见资料性附录b。
4.2.1 发包单位职责
4.2.1.1 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组织安全教育,见资料性附录c。
4.2.1.2 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和资料。
4.2.1.3 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等及引起停电、停运事故,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必要时工作现场设专人监护。
4.2.1.4 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宜。
4.2.2 承包单位职责
4.2.2.1 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4.2.2.2 特殊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组织实施。
4.2.2.3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应事先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4.2.2.4 长期承包施工的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
4.2.2.5 开工前对有关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4.2.2.6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4.2.2.7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2.8 承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对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当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
4.3 对承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安全施工保证金的预留和安全奖惩办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确认。
4.3.1 对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由发包单位预扣承包单位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4.3.1.1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生责任性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4.3.1.2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生责任性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4.3.2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使发包单位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并在经济合同中明确扣罚办法。
4.4 对于发电厂的热控、电气、汽机本体、锅炉本体、主厂房、升压站等生产设备以及技术监督、高压试验等工作,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包,不得转包。
4.5 对承包单位实行安全动态管理。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违章现象,按发包单位考核标准给予考核;发现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承包单位,给予警告直到清退。施工结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评价。
4.6 临时工、民工、劳动协作工的安全管理
4.6.1 总经理工作部招聘临时工、劳动协作工等,应进行全面审核,建立个人档案。
4.6.1.1 招聘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劳务证”,严禁使用未成年的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一般男55岁、女45岁以下)。
4.6.1.2 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必须经过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6.1.3 直接从事电力生产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应经医务部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录用。
4.6.1.4 特殊工种若使用临时工或劳动协作工,招聘时应检验《特殊作业证》,并进行技术、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招聘。
4.6.1.5 民工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临时工可以通过技术培训从事一些简单的辅助工作。劳动协作工,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熟练技术人员,从事简单的技术工作。
4.6.2 对进入发电厂生产区域的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管理
4.6.2.1 长期参加电厂生产区域内工作的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签订安全协议。
4.6.2.2 使用部门必须向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交待清楚生产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按揿生产现场任何主机、辅机的紧急跳闸按钮。参加可能被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工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工作时有正式职工监护。
4.6.2.3 临时工、劳动协作工、民工的安全管理应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动态安全考核,对于严重违章者一律清退。
4.6.2.4现场施工、生产过程中临时招用从事地面体力劳动的临时工、民工,使用期限在一周内,由用人部门负责招聘,报总经理工作部。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对临时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有书面记录),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工作范围,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现场施工应在正式职工监护下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