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岗位:设计总师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除尘工程专家,项目经理候选人,设计总师使用场景除尘工程立项,项目前期评估,技术难度判定
制定目的想让项目管理人员更积极更有想法,把工程管得更好,多出业绩。
适用范围只管除尘工程事业部干的工程项目,管怎么给项目打分定级别。
职责分工除尘工程事业部牵头组专家小组,专家要够格,负责人要审批结果,计划经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备案。
禁止行为专家不能随便拉人凑数,评分不能乱填,级别不能私自改,备案不能漏掉。
检查与监督立项后马上评级,专家按表打分,事业部汇总算系数,副总裁批完才生效,没按时做要补,错的要重来,结果要存档。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进而提高业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执行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评级的组织

工程项目立项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3~5位专家(包括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人)组成项目评级小组。

项目评级专家应具有以下资格:

(一)已经列入公司专家库;

(二)通晓本专业技术知识,担任技术职系高级以上(包括高级)职务;或,

(三)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设计总师,并且主持项目的累计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公正、客观,在员工中具有较强的专家影响力。

第四条 项目评级

项目评级小组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对项目进行综合评级,作为选任项目经理和项目考核的依据。

(一)实施评级:项目评级专家根据项目的目标成本金额大小、技术与质量要求、施工复杂程度、实施进度的弹性、客户关系等指标,按照《项目评级因素定义与专家评分表》进行评分;

(二)结果整理: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汇总专家评分结果,按照《项目评级汇总表》整理归级,形成项目系数;

项目评级表

项目平均分a

120

100

85

70≤85

50≤a≤70

项目评定级别

a

b

c

d

e

项目系数

a/100

(一)项目级别和系数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确定。

项目评级结果送计划经营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一条 项目级别确定之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综合项目需求因素、人力资源情况,提出选任项目经理建议,上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原则上避免以较低技术职级担任较高项目级别的职务。

第二条 项目系数作为调整未来该项目参加人员的项目阶段奖金基数的一项依据,直接影响个人考核结果,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解释、修订,由计划经营部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在计划经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后,原有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0 年 月 日起试行。

附表1:项目系数因素定义与专家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审因素

参考分数

专家评分

说明

1.目标成本金额(20分)

≥3000万

20-30

1000-3000万

15-20

500-1000万

10-15

≤500万

5-10

2.技术难度

(20分)

技术难度较大,有重大难题或较多技术难题需攻关

技术难度中等,有一般难度或多个技术难题需攻关

技术难度较小,仅有较容易突破或少数技术难题需攻关

利用原有成形技术

10

3.质量要求

(15分)

质量要求较高,或者有特别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一般

质量要求较低

4.施工复杂性

施工复杂度较高

施工复杂度一般

常规施工

5.项目紧迫性

时间非常紧张,需经常加班方能完成

20-35

时间比较紧张,偶尔需要加班

10-20

正常工作时间可完成

6.客户熟悉程度

(10分)

新客户

老客户(与公司合作项目500万元以下)

老客户(与公司合作项目累计500万元以上)

5

合计

50-150

备注:评审因素与参考分数每年由除尘工程事业部调整修订一次。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使用场景地铁施工,土建工程,分项验收
制定目的怕施工乱套,出事故、质量差、现场脏乱差,想让整个过程稳稳当当顺顺利利。
适用范围管项目经理、施工员、机械操作员这些干活的人,管人员名单、平面图、机械表、整改签字、验收报批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落实,施工员填表交材料,公司检查人盯问题,分公司安排验收,领导拍板罚钱。
禁止行为不能不报名单和图纸就开工,不能擅自离岗,不能跳过验收就干下一道,不能不签整改单。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齐表格图纸,检查时当场签字,验收提前报,没交罚1000,三次离岗再罚,分公司每月查,月底汇总通报。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部信息

适配人群商务经理,预算员,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工程实施,成本控制,进度监管
制定目的以前项目老出问题,好多是信息没传到位。钱多花了,就因为消息不对。这次工程大,信息更多,得管好才行。
适用范围管项目部所有人,管所有项目信息,比如组织、管理、钱、技术、法规这些事。
职责分工商务经理带头抓,预算员和技术部干活,收集整理发信息。信息部盯着手册执行,改手册也归他们。
禁止行为不准漏报信息,不准乱发没审核的消息,不准把档案弄丢弄乱,不准信息分类错。
检查与监督信息部编手册,两周内发完。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没按手册做,要重做加说明。月底汇总问题,下月头改进。

工程项目部信息管理规定

1、本项目部成立信息管理部的意义

(1)根据我公司多年的施工经验,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三分之二与信息交流(信息沟通)有关,建设工程项目10%至30%的费用增加与信息交流存在的问题有关;

(2)本工程属于大型建筑项目,信息量也随之增大,显而易见,信息的沟通在本工程的重要程度。

2、信息管理体系

(1)为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提高信息管理效率。以及实现有序的和科学的信息管理工作,项目部将编制信息手册,以规范信息管理工作;

(2)本工程信息管理由商务经理负责,具体由预算员和技术部收集、整理、发布;

3、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编制信息管理手册,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信息管理手册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检查和督促其执行;

2)负责协调和组织项目部管理成员的信息处理工作;

3)与其他部门协同组织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形成各种反映项目进展和项目目标控制的报表和报告;

4)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3)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图

(4)信息管理部门按照信息的内容属性把信息分为以下几种

1)组织类信息;

2)管理类信息;

3)经济类信息;

4)技术类信息;

5)法规类信息。

(5)项目部信息管理部门按照上述信息种类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发布等工作。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实施办法

适配人群分包商负责人,分包材料员,分包安全员使用场景物资进场,劳动力进场,现场施工
制定目的怕物资乱堆乱放,影响施工进度。想让现场整齐有序,减少扯皮推诿。
适用范围管所有分包商,管他们进来的材料设备、工人、安全措施。
职责分工总承包专人牵头管,分包商自己派人对接,总承包定期查落实情况。
禁止行为不准没批就进场,不准24小时不散货,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动消防器材,不准无证上岗。
检查与监督每月报计划,进场前10天申请,散货超时扣钱,检查发现不改就代做,费用全由分包出,整改拖拉就罚款。

1、分包商进场物资管理办法

*总承包对进场物资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各分包商应指定对口管理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

*分包商需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期能够使总承包统一协调与安排;

*进场物资的流转程序: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10天前向总承包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总承包批复后再执行;

*物资进场后,须24小时内及时疏散至地面。若不能达到此要求,可请求总承包安排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各分包商应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物品重点进行保管;

*分包商应做好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有责任每日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承包的场布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否则由总承包安排他人予以处理,其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2、分包商劳动力管理办法

*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申报;

*须提供劳务人员的四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居住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分包商承担有关责任;

*各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3、分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各分包商应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予以自觉执行;

*各分包商应与总承包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承包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

*分包商应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分包商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分包商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各分包商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商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商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商承担;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上报总承包;

*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除尘工程事业部,项目部成员使用场景除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审计申请
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好项目花钱的事,让项目经理更上心,把成本压下来,顺便多发点奖金鼓劲儿。
适用范围只管除尘工程事业部做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现场管理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计划经营部定目标成本,项目部干活盯成本,财务审计部最后查账算钱,事业部领导盯着别跑偏。
禁止行为验收不合格不行,安全质量出事不行,考核不到85分不行,合同里写的其他要求也得做到。
检查与监督项目干完马上写申请让财务审计部来审,按《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走流程,审完才发提成,没审完不给钱,审出问题要重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原则是"目标控制、节余奖励、超支受罚"。

第四条 基本要求

项目部应在达到下列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责任指标;

(三)项目考核结果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对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目标成本的确定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根据标后预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

(五)目标成本包括: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六)目标成本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

(七)当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更时,由计划经营部对目标成本进行统一调整。

第六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确认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项目审计,公司按照《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审计部组织进行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结果对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进行确认。

第七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成本降低额=目标成本×(1 a%)-实际成本

其中,目标成本由计划经营部确认并下达;

a%为目标成本预计误差幅度,一般为-3%~0,与目标成本一并下达;

实际成本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第八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项目成本节余×(a% b% c%)

其中,a%为公司发展留存的比例,b%为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为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的提取比例,1=a% b% c%;

a、b、c根据项目成本节余所占目标成本的比例实行分段浮动:

1、当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2%,a%=20%,b%=20%,c%=60%;

2、当2%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成品保护

适配人群总包项目经理,分包成品保护员,工序交接组织者使用场景精装修阶段,交叉作业现场,工序交接
制定目的怕施工时把东西弄坏,影响质量还耽误工期,想让大家都有责任心保护好东西。
适用范围所有分包单位和总包的人,管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这些实物。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成立小组,分包设专职保护员,项目部定期检查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在成活地面拌砂浆,不准雨淋水泡日晒材料,不准基础后打洞,不准碰坏楞角。
检查与监督保护员天天巡视,发现损坏马上记清楚原因时间地点人并上报;项目部查,不改就罚50到1000元,还要赔;交接卡和许可证没办不能进场干活。

总包单位由项目经理牵头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各分包单位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要做到谁的成品谁保护;谁施工区域内的成品谁保护(含本单位成品和其他单位成品)。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员要在自己施工区域内进行巡视。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防止、制止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如发现损坏,及时记录被损坏成品的原因、时间、地点及当事人,并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及所属分包单位予以处罚:50~1000元。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及卫生洁具等进行赔偿,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当进入精装修阶段后,为避免交叉作业对已完成品造成损坏,要求各分包单位到总包项目部办理工序交接卡和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

工序交接卡:即分包单位完成此部分作业后,下一施工单位要进入此区域进行施工,为避免成品的损坏,总包将联合业主、监理及相关分包单位进行验收移交。以后此工作面的成品将由进入此施工区域的单位进行保护。原有成品损坏由此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及赔偿。

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在现场施工中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如需进入其他单位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必须到总包项目部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成品保护范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等。未进场前,谁供料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到场经验收合格后即作为保护对象,由使用单位负责成品保护;经工序交接后由下道工序施工者负责保护。

2)、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将合理地安排工序,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如下道工序施工将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分包单位应提出来与上道工序分包单位及工序交接组织者研究保护措施,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如果没有保护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下道工序分包单位负责。

3)、各种饰面材料如石材、地砖、墙砖等应保持原有包装,运输过程都要加垫,不得将楞角碰坏,不得雨淋、水泡或日晒。

4)、各种剔凿工作必须在做地面、墙面面层以前完成。在成活地面上施工必须有保护措施。严禁直接在成活地面上拌合砂浆。

5)、地下管道的预留洞口配合基础施工,避免基础完工后再打洞挖槽安装管道。

6)、楼梯踏步要用木板保护,防止破坏踏步齿角,砼柱的阳角用木条封包。

7)、所有现场加工设备都必须搭设防护棚,按加工区域分为模板、木材加工区、钢筋加工区、现场搅拌加工区、半成品暂存区。

8)、材料进场后及时入库保存,防止日晒雨淋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适配人群招标单位,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使用场景工程招标,标底编制,评标定标
制定目的怕招标乱来,影响工程质量和钱花得不值,想让投标更公平公正,大家按规矩来。
适用范围管全省100万以上或2000平米以上的建房修楼项目,包括土建、水电、消防、装修这些活。
职责分工省里管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地市管中型和政府楼,县里管小型和民房,都得盯着招标投标全过程。
禁止行为不准肢解单位工程招标,不准擅自改招标文件,不准泄露标底,不准串标哄抬价格,不准虚报资质。
检查与监督招标要走申请、发文件、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全套流程,建设部门检查,没按步骤来就罚钱或取消资格,时间卡得死死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f1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八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九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二)会计师或经济师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的要求;

(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证已经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将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一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肢解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至少要有三个企业参加投标。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的技术复杂,保密性强的特殊工程,应报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议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单位;

(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经批准;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六)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五)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

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七)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八)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要变更和补充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发出十天内,招标单位应当组织投标单位召开答疑会,并制作答疑纪要。答疑纪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十五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天。

第十八条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收取招标代办费。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并由监理单位代理招标的,按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办理。

第三章

标底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一个工程只能确定一项标底。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可以承担编制标底工作;

(一)有固定的场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造价工程师;

(三)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以上;

(四)注册标底编制人员3人以上。

第二十一条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福建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入其他专业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标底的编审以发包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为依据。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本省现行预算定额、收费标准、地区单位估价表、价格指数和政策性调整文件。

第二十三条

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和主要材料的实际用量,并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及工程预算书。

第二十四条

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

前款所指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

第二十五条

标底编制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或有资格的单位审核。

经审核确定后的标底,应当密封保存,不得泄漏。

第四章投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管理手册;

(二)企业简历;

(三)自有资金情况;

(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来开工工程一览表;

(七)省外施工企业还须出示经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批准的进闽参加投标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单位交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第二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价格和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

(三)施工方案和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第二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如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有误差时,应当允许中标价格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建议方案,并与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三十二条

招标单位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时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内容和标底。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书及补充函件、标底,经当众宣布后,不得

更改。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宣布作废;

(一)标函未密封的;

(二)投标书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逾期送达投标书的;

(四)投标单位末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书未说明采取特殊有效措施,并超过许可幅度的。

前款所称许可幅度,是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一般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3%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4%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5%的。

第三十四条

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编制与审定单位、设计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组成。评标工作小组成员中应有工程师、经济师和会计师参加,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应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参加。

评标工作小组员长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担任,组织人数为6人以上,其中建设单位的组织人数不得超过组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五条

评标、定标应当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建设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六条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确定中标之日起五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末中标单位。末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领取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由于招标单位的原因造成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单位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议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中止议标,并给予通报批评;工程已开工的,处以议标价的1%至3%罚款。

第四十条

招标或建设单位和编制或审核标底单位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单位2—5万元、直接责任人员1—2万元的罚款,并取消直接责任人员的编制标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尚未中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处以2—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的投标资格。

第四十二条

投标单位用非法手段索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已开工的,处以中标价的3%罚款。

第四十三条

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处以哄抬标价额的1%至3%罚款;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投标资格。

第四十四条

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的,招、投标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拘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交底纪要,是指在招标文件发出后至开标前,招标单位与所有投标单位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八条

涉外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三日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计划

适配人群地盘经理,造价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使用场景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工程验收
制定目的怕工程拖工期,计划乱七八糟,大家没数,想让进度看得见、管得住、能追责。
适用范围地盘、工程部、物资部,管进度计划、统计报表、采购、付款、临设这些事。
职责分工地盘编计划报工程部,工程部审核开会检查,物资部管采购,主管副总批关键事项。
禁止行为月计划28号不报、统计25号不交、采购没批就下单、付款超进度、临设没批就建。
检查与监督工程部每周至少查一次现场,月会通报完成情况,没按时交的扣绩效,连续两次找主管谈话,整改不过关停发当月奖金。

1.施工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a、工程进度计划

⑴根据公司地产发展计划,由地盘编制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根据批准实施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地盘编制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⑶工程月进度计划由地盘根据工程总进度表编制,并于每月28日上报工程部,作为对地盘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⑷由工程部组织和主持召开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会议,检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并布置下达次月生产计划。

⑸为确保月度工程计划的实现,地盘必须建立月、旬(或周)生产会议制度,编制和检查旬(周)进度计划,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各种协调会甚至日碰头会。

⑹工程完成后,由地盘根据施工的实际进度计划编制实际施工进度表。

b、工程统计

⑴由地盘编制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及实物量完成统计报表和工程月报,并于当月25日上报工程部。

⑵工程部汇总编制各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表和工程月报,报公司领导。

c、计划的控制和保证

⑴由工程部统筹管理施工设计图纸、指令和各项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按发展计划下达到地盘。

⑵材料设备由物资部统筹安排,按工程物资、机具采购供应计划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到现场。

⑶地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常检查和督促分包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检修、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等实施到位。

⑷工程部每周视察地盘至少一次,深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召开现场碰头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地盘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2.工程审批制度

a、物资采购计划

⑴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的内容: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或对质量的要求。

⑵物资采购计划由物资部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即进行订货,由工程部、地产部配合作好物资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⑶物资采购动作程序。地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地盘造价工程师对规格、品种、数量等进行复核→工程部、物资部审核→物资部市场调研,订购样板→工程部作技术、质量把关→经建筑师或主管批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物资部签订采购合同→送有关部门→材料供应到现场→物资部、地盘验收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结余材料清点→地盘材料清点→地盘材料管理人员上报处理方案→物资部报批→结余材料处理。

b、工程款

⑴工程款支付的基本原则:支付工程款应控制承判合约总额,根据进度执行情况,不能提前或超额支付;及时掌握加款项目和减款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

⑵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提出申请→负责管理该分包商所负责施工项目的主管审批→地盘经理审批→预结算审批→工程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收款。

c、对保修期满的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了解物业公司以及小业主的使用情况,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财务部付清余款。

d、大临设施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地盘根据施工大纲和施工组织总设计计划,在施工总平面中具体确定各项临时设施的位置、平面尺寸、朝向开间尺寸等。

⑴大临设施的总平面布置的要求。总平面布置要求紧凑、合理、节约。道路要环通;水电、煤气、通讯等各种管线(明管或暗管)均要排列整齐;管道、线路走向最短、最安全、最经济;不影响永久建筑的施工。

⑵列表逐项说明大临设施的各项要求。包括:序号、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预算单价、完成时间及具体负责人等。

⑶大临设施规划的审核程序。地盘做出大临设施规划→送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政府消防部门审批→返回地盘执行→送工程部、物资部备案。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水电费用

适配人群总包单位电气工程师,施工单位水电班组长,项目监理水电专监使用场景施工临电接入,市政断电应对,施工用水接驳
制定目的工地要用电用水,得有人管清楚谁来接、怎么用、钱怎么算,避免扯皮乱收费。
适用范围管乙方施工队,管现场水电接入、使用、抄表、缴费这些事。
职责分工甲方牵头定位置和总表,乙方自己接线接表,监理和甲方工程师一起签字确认读数。
禁止行为不能乱接电线水管,不能少报水电气读数,不能不按时交数据,不能让差值变大。
检查与监督乙方每月20号报数,三方签字,甲方从进度款里扣钱,月底前完成;漏报迟报就补抄加罚,差太多要说明原因。

1. 开工后,甲方拟在基地上提供1座630kva配电站供应电力,位置在现场建筑(详见现场已建配电间)。由乙方在配电室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2. 乙方应有防备市政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

3. 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具体位置在南端附近,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以上1、3条根据各个项目部实际情况调整)

4. 每月水电费支付方式:

4.1. 乙方单独接水、电表具。

4.2. 每月甲方按实际抄表总数统一付款给供电局。

4.3. 乙方每月20日将水电读数抄报甲方,并请监理和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在月进度款中由甲方扣除此费用。

4.4. 总表具与乙方表具的读数差值应由乙方承担。

5.水电费结算方式:乙方按照自来水公司施工用水和供电局施工用电收费标准支付甲方水电费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然后由甲方代交至相关部门。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事业部费控员,计划经营部专员使用场景工程投标后,施工图预算,分包结算
制定目的管住项目花的钱,让算账更准更快,省下更多成本,帮公司多赚钱。
适用范围除尘工程事业部和所有项目部,管设计采购施工这些活儿的成本算账。
职责分工计划经营部定目标、查问题;事业部建台账、发预警;财务审计部管记账、审报表;项目部做记录、报月报、控现场。
禁止行为不准用计划成本代替实际花钱;不准乱估分包结算;不准不按月报成本;不准挪用资金;不准漏登材料机械台帐。
检查与监督项目部每月5号前交月报,事业部10号前汇总分析,财务每月底审账;没交的扣绩效,错报三次换人;季度抽查,全年考核挂钩奖金。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 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四)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五)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与财务审计部密切配合,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所负责的工作。

(一)计划经营部职责与权限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分包、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3、编制标后预算,及时测定、调整工程项目目标成本;

4、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掌握项目决算结果;

7、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责任制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8、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二)除尘工程事业部职责与权限

1、组织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档案;

2、建立健全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3、指导和组织项目部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作包分解和预算分解;

4、指导项目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5、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财务审计部合理设计成本月报;

7、结合财务审计部提供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部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部控制成本;

8、组织成本分析,负责事业部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9、组织项目部进行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考核项目部的业绩。

(三)财务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情况,筹备资金;

2、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3、组织资金使用计划专题研究会议;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调拨资金;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结合除尘工程事业部意见,设计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

7、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审核项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反馈项目成本分析建议,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9、进行项目的会计决算及项目审计,并将结果提供给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

10、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四)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目标成本的范围,进行施工图预算,制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3、参加资金使用计划会议,对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使用资金;

5、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材料数量金额台帐、施工统计台帐、机械使用台帐、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等各项成本台帐;

6、做好成本记录,包括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

7、每月做成本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报送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

8、按月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成本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并提供分析资料;

9、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八条 事业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部各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成本计划

第九条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成本编码,通过测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并与项目部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十条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除尘工程事业部应组织项目部编制详细的施工图预算,并进行预算分解,测算出项目的计划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节点成本计划。

(一)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三)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四)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五)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 各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各项成本计划应报送计划经营部备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 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一)人工费的控制: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二)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

1、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2、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

3、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

4、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5、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核对。

(三)机械费的控制: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应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间接费用的控制:

1、项目应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3、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公司标准及有关规定;

4、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五)其他费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2、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

3、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 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

(一)公司负责核算项目责任书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业部负责指导、管理核算项目责任书范围内的工程成本;

(三)项目部负责原始记录及各项实际成本数据,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并对工程成本加以预测和控制。

第十七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三)各项目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n

bsp; (四)事业部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五)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项目责任书范围以内的成本与项目责任书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内容(待确认)

(一)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资料费、外委设计费等;

(二)人工费:包括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附加工资等;

(三)设备费

(四)材料费

(五)建安费

(六)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机械租赁费以及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七)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等。

(八)间接费用: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九)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九条 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责任书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编制有关凭证;

(二)审核当月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三)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四)将各项成本费用按照各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五)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六)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结转期间费用;

(七)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八)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业部费用控制人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二)根据项目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责任书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事业部费控人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成本分析采用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五条 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

(一)项目部应分别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并上报事业部;

(二)事业部汇总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成本分析,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交月度成本分析报告;

(三)事业部及项目部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成本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警

事业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月报、成本月报并结合财务审计部的分析结果审查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本是否正常。

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或成本异常时,事业部应向项目部发出成本预警通知,并指导和监控项目部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对于在某一阶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对象上实际成本费用超标过高,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实行挂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项目成本计划的,取消其所担任的项目经理资格。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须不断地进行成本预警与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条 项目成本考核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节点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责任人的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按阶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阶段奖金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实际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1、项目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

2、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考核与奖励兑现;

3、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副总审定;

;4、审核完毕后,计划经营部根据项目责任书,视不同情况予以奖惩。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优选10篇)

工程项目级别评定管理办法适配人群除尘工程专家,项目经理候选人,设计总师使用场景除尘工程立项,项目前期评估,技术难度判定制定目的想让项目管理人员更积极更有想法,把工程管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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