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工艺员,设备操作工,仓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松散回潮工序,热风润叶作业,储叶柜管理 |
|---|---|---|---|
| 制定目的 | 之前出过不少质量事故,停产、返工、赔钱,太亏了。想让大家干活更小心点,少出错,把损失压下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制造工程部一线员工和班组长,管生产、仓储环节的质量问题。 | ||
| 职责分工 | 工艺员牵头查原因写报告,班组长盯现场执行,质量主管每季度抽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规操作、不准擅自离岗、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不准不按工艺参数干、不准隐瞒事故不报。 | ||
| 检查与监督 | 出事马上停机报班组长,24小时内工艺员到现场,3天内出分析报告,没按时交报告扣当月绩效10%,连续两次扣20%。 | ||
制造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在生产及仓储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产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凡属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设备维保不力、违反工艺标准以及监视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称为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一般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1)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4.5%;
2)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
3)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4)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5)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
6)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
7)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8)切丝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9)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0)浸渍后烟丝出现一批(一锅)不合格;
11)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0.9%;
12)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3)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4)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5)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不足10箱;
16)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不足10箱;
17)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不足10箱;
18)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不足10kg;
2.重大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重大事故:
1)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3)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4)储叶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5)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6)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8)储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9)浸渍后烟丝出现二批(二锅)不合格;
10)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2%;
11)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2)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3)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14)储成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15)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6)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
17)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超过10箱;
18)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
19)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10kg但不足50kg;
3.特大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特大事故:
1)备料配方错误造成投料错配方;
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3)储叶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
4)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5)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6)储丝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
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8)浸渍后不合格烟丝超过二批(二锅);
9)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
10)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1)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2)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13)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4)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50箱;
15)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50箱;
16)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50kg;
二、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
质量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按规定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其他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1.进行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思想重视,及时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和提出防范措施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2)分析事故时,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走访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3)分析事故不能凭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2.认真做好事故的弥补工作,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3.认真做好事故的上报工作。
质量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工艺员应及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
(2)对事故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3)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责任人的确认。
(5)对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或处罚意见。
(6)应吸取的教训。
三、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杜绝和减少质量事故是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任何质量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
刑事责任。
责任事故的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一般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同时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重大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严重警告,并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对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特大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分析小组的分析情况上报总经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岗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四、异议处理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开发建设工程质量
| 适配人群 | 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组织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过程管控,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进场检验 |
|---|---|---|---|
| 制定目的 | 怕工程出问题影响公司名声,想让每个项目都稳稳当当。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工程管理人员,管图纸、材料、施工、验收、资料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牵头定标准,项目经理天天盯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查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没合格证的材料,不准不写施工日志,不准跳过隐蔽验收,不准资料造假。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现场和资料,季度通报结果,没做到的扣绩效,年底汇总整改,连续两次不改换人干。 | ||
开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特做以下规定:
一、建立公司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施工队伍招标考察工作,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二、工程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及工程验收标准,并且要常驻现场,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具备预控能力。
三、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并尽早在工程中应用,使工程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四、工程管理人员要把好原材料进场关,凡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五、建立健全施工管理日志,做到真实、及时、准确,项目竣工后送公司存档。
六、对施工工序要严格验收制度,抓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七、审核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的竣工资料和整理全套竣工资料。
八、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上的作用。
九、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安置房工程质量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商,分包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安置房建设,工序交接验收,隐蔽工程检验 |
|---|---|---|---|
| 制定目的 | 怕房子建得不好,住进去漏水开裂。想让每道工序都盯紧,最后交出结实又好看的安置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房的包工头、分包队、监理和项目部工程师。管钢筋水泥、防水抹灰、门窗安装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干,监理盯着签验收,业主工程师查漏补缺。资料员管归档,谁漏了谁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后补资料,不准偷换材料,不准没验收就盖下一层,不准放线超2厘米误差。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填表交监理,下午两点前送业主处。月底没交齐质量表,不给结工程款。查出来造假,罚两千到一万不等。 | ||
公寓式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三)
一、编制说明:
1、该质量管理办法是结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__编制的;
2、本项目质量管理中,涉及到检验批等标准可能会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需按照此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二、目的:
1、提高**镇**村公寓式安置房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最终建造产品的质量品质;
2、督促、检查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按照国家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持续改进施工质量;
3、梳理各项质量表格和质量管理规程,明确项目工程师的各项质量管理要求,提高整个项目部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范围:
适用于:
1、本项目所有的承包商、分包商开展项目建造工作;
2、本项目监理部的开展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3、本项目部工程师开展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
1、实施要求:
(1)各承包商需及时按照施工流水段、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要求,对照《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表格的规定和填写方法,填写各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报送监理签署,并将当日的发生的所有质量记录文件编号归档;
(2)各承包商的日报表中需反映当日进行的检查验收和生成的质量记录文件编号,并将当日的日报表和质量记录文件报送监理;
(3)所有的质量记录文件数量要求最少为4份,其中1份作为各承包商最终竣工验收,报送档案馆存档文件,监理公司和业主项目处各备档1份;
(4)监理公司收到各承包商的工程日报表和质量记录文件后需填写日报表中需由监理填写的项目,并将承包商上报的质量记录文件归档,并于当日下午2:00前报送1份给业主项目处备档;
(5)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所有报送资料的归档整理;
(6)所有的质量记录文件需及时填写,严禁承包商事后补做资料,同时也严禁各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工程师事后补签资料;
(7)每月承包商工程进度款支付前,各承包商需填写并呈报《太仓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工程项目质量文件汇总表》,业主工程师也会核查该文件的真实性,当月有效的质量记录文件才会作为承包商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无质量文件的施工部位或工作内容,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2、质量文件报送流程:
承包商通知监理和业主工程验收前自检/施工过程中监理、业主工程师的检查和控制
承包商填写各种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一式四份)
监理收到质量验收表格或其它验收文件
检查验收(部分关键工序需通知业主工程师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做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图象记录
验收合格,监理立即签署各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验收不合格,监理填写质量整改文件下发(一式三份)承包商整改完成
监理单位返回一份原件给承包商存档
每月承包商填写质量文件汇总表,报总监审核、作为月工程结算依据
业主项目部审核
3、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填写《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经监理验收后才可以进行作业面交接,如涉及到总包和防水、铝合金门窗、设备房、等分包商之间的关键工序交接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必须填写《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工程师验收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
4、质量文件的归档:
(1)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需按照江苏省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办法及时整理和归档所有工程技术资料,严禁事后补做和补签资料,各分包商需及时填报资料,并于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前将竣工资料移交给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统一负责竣工档案验收移交档案馆工作;
(2)设计变更单、签证单、指令单、工作联系单文件,各工程师需及时签署并下发,由项目资料员统一归档整理;
5、质量问题的检查与控制:
(1)检查评分:详见在建工程总包单位工作综合检查评分表(各分包单位亦可参照此表执行);
(2)检查和返工: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承包商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业主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商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商应按业主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商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承包商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承包商在业主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商应在验收前向业主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商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业主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主要包括:a.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b.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c.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d.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e.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f.设备安装: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g.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无论业主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承包商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5)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商应先报施工方案经业主确认,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商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样板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承包商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6)由于承包商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承包商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建筑保修期内,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含门窗框周围)等地方出现渗漏水,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楼地面、墙面开裂如引起投诉者,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500元。b. 其他质量事故,每次支付1-5万元。
(7)如承包商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业主有权勒令承包商暂停施工,承包商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负责;
(8)开工前,承包商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为保证放线准确,业主限定施工单位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准确,复核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放线误差超出业主要求,复核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业主全部损失。承包商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并对校正后点位加强保护。复核后出现放线错误,一切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9)业主对承包商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商承担,业主保留因此对承包商进行索赔的权力。
(10)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承包商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三十天向业主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业主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业主(管理公司)、监理、承建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业主在三天内批复承包商工程核验申请,承包商协助业主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外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卫生间盛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间尺寸及层高等。竣工验收后二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承包商应按质检站及业主所
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经业主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通过质检站备案验收签字后为竣工验收通过。承包商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向业主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四套,每延迟一天,承包商支付违约金1万元;
(11)承包商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接受业主(代建公司)指令。承包商项目部管理人员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业主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承包商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业主指令要求变更过来);
(12)开工前承包商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业主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商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13)承包商人员,经监理提出,业主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商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承包商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业主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承包商支付违约金300元。
a.业主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业主工作、不积极执行业主指令者。
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业主正常工作者;
c.违反业主或承包商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g.随地大小便者;
(14)承包商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业主驱逐,承包商一次支付业主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项目经理被业主驱逐达3次,业主有权与承包商解除合同,承包商赔偿业主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业主合同预算总价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承包商每一人次支付业主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
(15)承包商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业主,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商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发,业主代表签署后生效。
(16)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业主书面批准,承包商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业主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业主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承包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施工中承包商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承包商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和业主三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18)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商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业主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商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商负责。
(1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商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承包商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a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 适配人群 | 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建设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地基抽查 |
|---|---|---|---|
| 制定目的 | 开发区建房越来越多,怕出安全问题,想让房子盖得更牢靠,住着安心,环境也别被破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开发区盖的新房、扩建房、翻修房,都得按这个来管质量。 | ||
| 职责分工 | 开发区工管办是总管,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盯工地,每人包几个项目,出了事找他们。 | ||
| 禁止行为 | 没办监督手续不能开工,资质不够的单位不能干,地基和主体结构偷工减料绝对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交材料办手续,监督员定期去现场查,资料不全或质量不对就停工整改,查三次还不行就通报。每月抽查一次,年底汇总问题。 | ||
*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经济开发区内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行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第六条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查符合要求时,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责任制,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使用功能。其具体职责是:
1. 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工农业范围,检查主要基础上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是否相符,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 审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基本建设程序等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 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监督施工单位及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4.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计划,并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 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6. 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7. 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 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地基检测报告及地基验槽记录;
d. 抽查基础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②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c.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块、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仙查情况和检测;
d. 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③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d. 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e.工程观感质量。
8. 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办理。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物业保修阶段工程质量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 适配人群 | 物业返修专员,管理处工程岗,地产客关人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交付后,客户报修处理,施工方返修跟进 |
|---|---|---|---|
| 制定目的 | 房子交完后容易出问题,客户报修要快点处理,设备得一直能用、别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各管理处和部门,管交房后的房子维修、设备设施运行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盯着设备日常情况,联系施工方修;客户服务中心盯着施工方干活,督促他们快点修好。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漏记客户报修,不许不通知施工方,不许验收不签字,不许扣保证金没流程。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处接报修填单子,返修专员跑现场、盯维修、做验收、写记录;每月交汇总表;没按时修就扣钱,还不行就物业自己干;检查靠地产和公司抽查。 | ||
物业作业指导书: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1、目的
为交付后房屋、设备设施进入保修阶段提供操作指引,以便及时处理客户报修和确保各类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2、范围
各管理处、部门。
3、职责
3.1各管理处负责在保修阶段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监控管理;跟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设备设施问题的处理。
3.2地产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房屋交付及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设施问题的处理;负责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设备设施问题的处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4.1.1地产在房屋交付前,管理处应与地产相关部门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工程质量返修的管理办法。目前工程质量返修问题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a、由地产直接负责跟进处理;b、地产委托物业代理跟进服务。
4.1.1.1 由地产直接负责跟进处理
1)管理处到客户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时,须予以记录,并反馈至地产相关部门;
2)地产相关部门通知施工方并会诊、约定维修时间,跟进、验收、交付、记录等。并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管理处,以便协助处理和跟进;
3)在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防止问题的升级。
4.1.1.2 地产委托物业代理跟进服务
1)地产与物业在房屋交付前签订工程返修委托代理合同或施工方、地产、物业签定三方协议,明确工作方法及相关责任;
2)为物业便于管理,地产并将施工方的保证金转至物业直接管理。物业公司内部须制订保证金的扣罚审批流程,并将扣罚标准通知施工方;
3)管理处负责受理业主报修、联系施工方会诊、约定维修时间,跟进、验收、交付、记录等工作,管理处指定返修管理专员负责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4)管理处接到工程质量问题时,须进行记录,并开具《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交返修管理专员负责处理。
5)返修管理专员联系业主进行现场查看,并将查看结果记录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如查看结果为业主误报或业主自身原因造成,无须维修或业主自行解决的,返修管理专员将《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进行存档。
6)确认为工程质量问题,返修管理专员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排返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制定返修方案填写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并签名确认。
7)如施工单位不履行责任,或多次返修不成功的,由物业制定返修方案,安排返修,并填写扣款通知单交施工单位确认。
8)如为小修项目(五金配件、门窗配件等),返修完毕后,返修管理专员需对业主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结果的填写在《房屋报修登记表》的备注栏。如较大维修,返修管理专员需与业主商定维修时间,与施工队进行现场交底,并与施工队负责人在《房屋维修任务书》上签名确认。返修管理专员安排施工队进场维修。维修完毕后,返修管理专员随即进行初验,合格后会同业主、施工队负责人进行验收,并请业主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9)返修管理专员每月需汇总填报《工程质量保修记录表》报地产委托部门。
10)返修管理专员将返修资料归档。
4.1.2对于业主反映的普遍公共设施配套等问题,由物业提交专题报告报地产,由地产负责处理。
4.2设备保修期内的管理工作
4.2.1 地产与物业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控制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对部分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明确的设备设施免费维保的管理工作可一并交接给物业,同时对供应商保证金的扣罚流程共同进行确定。
4.2.2 为在接管初期设备设施免费维保期内对施工或安装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有效监控,地产应确保移交时,提供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的合同复印件、维保作业计划、维保期限及内容和其它服务承诺的复印件,设备设施供应商及安装单位的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资料。
4.2.2物业应制定各类设备的保养作业指导书,包含对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修监督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填写相关质量记录。
4.2.3 保修期内是由安装单位/供应商进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处应按照维保方提供保养计划对其维保行为进行监控,要求其将每次到现场进行保养的情况记录在《服务供方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上,管理处将日常出现的故障和服务不及时等情况在记录表中记录。
4.2.4 电梯保修期结束后如物业公司仍须分包给社会专业公司维保的,物业公司应在电梯保修到期前二个月,着手准备供方的评估工作,确定有资格的合格供方。
4.2.5 对于保修期内的各类设备,在出现或发现故障和问题时,管理处应及时通知安装单位处理,如影响到业主使用的,应同时做好防范措施。管理处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在《保修期内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报送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相关部门。
5、支持性文件
tjzzwy7.5.4-g01 《物业接管验收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 4-z01-06-f1 《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
tjzzwy7. 4-z01-06- f2 《保修期内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
tjzzwy7. 4-z01-06- f3 《服务供方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
tjzzwy7. 4-z01-06- f4 《工程质量保修记录表》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适配人群 |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基坑施工,盾构作业,矿山法隧道 |
|---|---|---|---|
| 制定目的 | 以前预案乱七八糟,有的太虚,有的用不上。现在要让每个预案都真能用、好操作,出事时大家知道咋干。 | ||
| 适用范围 | 管各地建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他们写预案、评审、备案、演练、更新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建管部门牵头定规则;各单位自己写自己改;建管部门查落实情况,专家帮着评预案。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抄来抄去不改内容;不能漏掉周边风险;不能编完就放抽屉里;不能演练走过场;不能不更新旧预案。 | ||
| 检查与监督 | 各单位半年内配好人手;每年至少练一次;建管部门每三年查一遍;没按时练或乱编的,要重做补练;检查结果年底报上去。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 预案编制和内容
第五条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 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各有侧重。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规定工作原则、组织机构、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与评估等,是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规定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防范和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以及实施步骤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规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技术措施及实施步骤。侧重于细化企业先期处置,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科学组织有效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并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现场处置方案是工程项目应急预案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类别见附件。
第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九条 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清单、应急集结路线图等应急资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管理。
第三章 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可视情况组织评审。
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评审人员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
(二)主体内容是否完备,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三)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
(五)应急保障资源是否完备,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评审后应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发布前,编制单位应当征求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经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负责人审批。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 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综合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建设主管部门综合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第五章 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
第二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存档。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六)在事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 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分类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七章 人力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及队伍,保证相应费用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
一、工程施工风险
(一)明挖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围护结构施工、基坑降水、支撑架设及拆除、土方开挖、主体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永久结构、围护结构(围护桩、连续墙等)、边坡、支撑构件(锚索、围檩、钢支撑)、模板支架的稳定性,以及基坑进水、基底隆起的风险。
(二)盾构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盾构吊装、盾构始发和到达、盾构开仓及换刀、管片拼装、电瓶车运输、联络通道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进出洞土体的稳定性、开仓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及有害气体、盾构进水的风险。
(三)矿山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竖井开挖、隧道开挖、爆破作业、联络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衬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冒顶、片帮、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风险。
(四)高架段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基础施工、墩身施工、架桥机架设作业、桥面铺装作业、预应力张拉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模板支架稳定性。
(五)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轨行区吊装、铺轨、安装、装修等作业以及机电设备吊装、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的操作风险。
(六)其他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迁、管线拆改迁、临时建筑物搭建、临时电路架设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伤害(锅炉、容器、瓦斯、炸药)等风险。
二、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一)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天气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二)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风险。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质量控制
| 适配人群 | 城市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组,区域主管 | 使用场景 | 智能化施工,安防系统验收,工程进度管控 |
|---|---|---|---|
| 制定目的 | 施工质量老出问题,想让大家干活有标准,检查有依据,以后查起来也方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做智能化安防工程的同事,盯现场施工和进度记录。 | ||
| 职责分工 | 城市技术负责人查现场填表,施工技术组教大家怎么填表,部门经理和区域主管盯着别走样。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漏查当月所有工序,不许不拍照留证,不许表格乱填乱放,不许验收不按规范来。 | ||
| 检查与监督 | 城市负责人每月查完当天发邮件,区域行政汇总后转给技术组,技术组分析问题写进月报,下月必须改完,没改就点名提醒。 | ||
vk物业智能化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质量,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作为追溯的依据。
2、适用范围
用于所承接的所有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内部质量检查记录。
3、职责
部门/岗位 职 责
城市技术负责人 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施工技术组 负责指导质量记录表格的编制和推行实施
部门经理/经理助理、区域主管/城市负责人 监督质量控制体系的监督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质量控制方法
4.1.1城市负责人每月检查现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并填写《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主发给区域行政,抄送给施工技术组。
4.1.2区域行政汇总《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主送施工技术主组。
4.1.3每月质量检查要求覆盖本月施工的所有施工内容,并用数码相机拍摄每道工序工艺质量,作为《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的附件保存。
4.1.4 部门经理/区域负责人/施工技术组定期抽查项目施工质量,填写《项目工程检查记录》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措施,项目助理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4.1.5施工技术组负责汇总分析各项目组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信息,并作为部门月报的施工管理信息,信息提到的质量问题在下个月整改,并在月报中体现整改结果。
4.1.6施工质量验收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作业指导书》为准。
4.2质量记录的归档与保存
4.2.1所有质量记录表格由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打印保存(有打印机的项目)。
4.2.2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归档时应按照公司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作好各类记录的分类、编号、便于检索。
4.2.3交工技术资料由城市技术负责人分别归档保存,并按国家、地方规定做好标识、编号、贮存。
4.2.4 《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现场保留电子文档或打印张贴(有打印机的项目组打印),施工技术组保留电子文档。
5.相关文件
《施工作业指导书》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10-f1《智能化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
vkwy7.5.1-j02-10-f2《项目工程检查记录》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风机安装工程质量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 | 使用场景 | 风电场施工,风机吊装作业,设备安装验收 |
|---|---|---|---|
| 制定目的 | 风电场66台机组安装任务重,怕出质量问题影响交工,想让每个环节都盯紧点,不出差错。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与安装的施工人员,管风机吊装、设备调试、资料归档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拍板,总工管技术把关,工程管理部天天跑现场检查,质安员盯每道工序。 | ||
| 禁止行为 | 图纸没确认不能开工,材料没检验不能用,上道工序没验收不能进下一道,记录不全不能签字。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碰头会说问题,工程部每周查一次,月底通报结果,连续两次不合格要停工整改,整改完再验。 | ||
第一部分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概述
中电大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阳江项目部,负责华能阳江风电场66台风力发电机的安装,是一支专业化施工队伍,始终贯彻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为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将承建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各合同项目,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办法与项目部所承包施工项目合同书中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范围相适应。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管理的方针和目标;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岗位的岗位职责;规定了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的考核办法等,以确保在该工程施工中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的有效控制;项目部将通过清晰、通畅的管理机构,具体、明确的岗位责权,严格、科学的程序管理,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推动并最终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
工程管理部,是中电阳江风电安装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的核心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可以行使质量否决权、检查、监督权;在处理重大的影响质量缺陷时不受施工进度和经费的约束;必要时对严重不符合项目可提出整改指令,直到最终做出合格的产品项目。
一、质量方针及目标
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过程受控,
顾客满意,持续改进,质量一流。
质量目标:
认真履行合同,让顾客满意;
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持续改进,创建精品工程。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优良率 ﹥98%;
工程竣工达标。
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是项目第一质量责任人,项目部已明确了由总工程师领导、工程管理部负责、各中队具体负责施工作业层,实行“质量三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二部分 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
1. 是本单位行政领导负责人。
2. 是本单位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的质量和产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 执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令,贯彻落实局质量方针、目标,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的管理工作。
4. 随时倾听和征求顾客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达到顾客满意。
5. 组织领导本单位按照业主、监理、公司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办法,精心施工,创建精品工程。
6. 组织领导开展职工思想、质量、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树立质量意识。
7. 根据施工任务合理配置资源,严格经营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8. 组织领导本单位全体职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贯彻执行工程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 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内部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预防措施。
10. 审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报表、质量事故报表按规定上报。
11. 督促、检查本单位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和保管工作。
12. 组织领导本单位按照验收规程或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竣工图纸资料,在竣工验收时提供完整资料。
13. 负责审批本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补充文件的编制及修改。
14. 项目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负责。
15. 项目部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代行其管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职责
1. 是本单位技术、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审核、批准工程技术方面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措施,对本单位的技术工作、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负领导责任。
2. 听取质量管理人员关于工程质量动态汇报,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 主持本单位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技术保密工作。
4. 负责本单位统计技术的应用,对统计技术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出现的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会同设计、业主、监理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措施。
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单位承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的准备工作。
7. 负责按规定进行物资审批、产品紧急放行或例外转序。
8. 负责本单位技术资源的协调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本单位技术、质量、经营及生产的协调调度管理,编制生产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工程生产、施工活动负责,确保工程进度。
1、质量、技术管理职责
1) 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质量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本单位员工的质量意识,为实现局质量方针、目标保驾护航。
2) 负责编制本单位施工或质量计划。
3) 负责编制本单位工程质量的季度、年度指标计划,负责履行并检查监督实施工作。
4) 负责本单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行文,对较大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配合其进行处理工作。
5) 负责质量月报、季、年报表的收集、整理、或总及上报和存档工作。
6) 以国家、行业施工规范、设计要求作为技术管理依据,对设计更改,必须履行书面修改通知。
7)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作。
8) 负责统计技术确定和指导应用,对统计技术应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9) 随时倾听、征求业主意见,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工作,积极改进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方案,在工程技术上达到顾客满意。
10) 参与上级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隐患,及时监督、检查施工队伍进行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
11) 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台帐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12) 与业主、监理、厂家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本单位在建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为竣工验收提供资料,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追溯性。
13) 随时倾听、征求业主对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意见,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工作,在工程质量方面达到业主满意。
2、生产调度职责
1)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资源,组织均衡生产。
2)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按照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做好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工作,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运行。
3)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随时倾听、征求顾客、业主意见,做好与顾客沟通工作,在文明生产及工程进度上达到业主满意。
4) 结合本单位情况,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做好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工作。
5)负责好与业主、监理的经营结算工作与内部核算工作,注意收集、积累并做好有关索赔工作,做好项目部的经营成果分析、成本控制措施的制定等业务性工作。
四、质安负责人职责
1.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设计规范。结合上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细则。并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 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本单位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为实现局质量方针、目标保驾护航。
3. 负责编制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季度、年度指标计划,负责履行并检查监督实施工作。
4. 负责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行文,对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按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配合其进行处理工作。
5. 负责质量、安全月报、季、年报表的收集、整理、或总及上报和存档工作。
6. 负责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及对供方(安全防护品)的评价选择和业绩评审、动态管理工作。
7.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建册等项工作。
8. 贯彻实施“三检”制度,指导班组“自检”,中队“初检”,并负责“二检”。控制不合格品的的转序交付或安装,直至不满足及存在的问题得以纠正。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保证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9. 参与上级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检查施工队伍进行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煤矿工程质量
| 适配人群 | 工程部人员,监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 | 使用场景 | 煤矿基建,井巷施工,设备安装 |
|---|---|---|---|
| 制定目的 | 怕工程做不好,想让察哈素煤矿项目质量稳稳的,不返工不拖工期,大家干活有标准可照着来。 | ||
| 适用范围 | 管察哈素煤矿所有施工环节,从设计、设备制作、矿建土建安装到调试,全包了。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牵头盯全局,监理天天跑现场查问题,计划部管合同和付款,物资部管设备进出,生产准备部管试运那块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设计、不准用不合格材料、不准跳过验收就干下一道、不准监造放水、不准图纸没会审就开工。 | ||
| 检查与监督 | 工程部每月检查,监理随时抽查,发现毛病当场开整改单,三天内必须回传照片;没按时改,扣当月进度款;年底统算,差太多要换人。 | ||
1 总则
1.1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 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 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 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 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 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 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 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 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 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 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 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 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 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 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 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 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 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 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 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 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 工程部
3.1.1 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 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 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 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 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 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 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 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 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 计划部
3.2.1 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 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 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 物资部
3.3.1 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 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 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 生产准备部
3.4.1 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 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 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 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 监理承包商
3.5.1 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 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 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 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 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 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 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 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 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 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 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 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 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 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 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设计质量管理
4.1.1 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 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 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 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 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 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 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 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 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 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 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 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 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 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 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 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操作
| 适配人群 | 监督组长,监督员,科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地基隐蔽验收,主体结构巡查,竣工验收监督 |
|---|---|---|---|
| 制定目的 | 之前操作不统一,大家做法不一样。想让监督工作更规范,检查时有标准可依。 | ||
| 适用范围 | 管全站监督员和组长。管房屋、市政、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带头干,监督员具体做,科室管抽查,站里管重点巡查。管理科排计划,科室盯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漏查地基隐蔽验收,不准少抽混凝土强度,不准跳过钢筋扫描,不准不填附表四、五。 | ||
| 检查与监督 | 监督组每天录记录,科室每周查两次,站里也查两次。没按时做就汇报领导,再不行就约谈。8月起开始执行,每月统计一次落实情况。 | ||
成建质监发〔____〕21号
本站各科室、高新分站:
为了进一步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和我站实际,制订了《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操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操作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内部操作标准,结合我市和我站实际,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站实行以监督组的检查或巡查、科室一级和站一级的重点监督检查或随机巡查相结合的三级监督管理模式。
工程分配到监督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条
实行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和需要,由站领导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监督组长应了解本组工程的总体质量状况;负责安排本组监督员的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建筑(市政、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详附表一、二、三)上“审核人”一栏签字;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扣分调查通知书及扣分通知书、优质结构杯推荐表、竣工验收通知书、监督报告等文书上签字。
第五条
监督员在组长安排下工作;负责与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联系,收集工程信息,了解各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能力、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并在《建筑(市政、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详附表一、二、三)上“审查人”一栏签字;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等文书上签字;负责监督档案的保管、整改完成报告等监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或巡查记录的录入工作;协助监督组长完成工作联系单、监督报告等文书的打印工作。
第六条
监督检查或巡查分为三种形式:
(一)由建设(监理)单位通知监督机构到场参加地基(复合地基)、桩基础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二)由建设(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通报有关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时间,监督机构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安排监督人员去现场的监督巡查;
(三)由监督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情况主动安排监督人员去现场的监督巡查。
第七条
地基(桩基础)第一检验批隐蔽监督检查时应做的工作:对各责任主体进行行为监督;按监督方案的要求向责任主体进行监督交底;了解工程特点、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了解工程的地勘、设计、图审等文件,决定是否编制补充监督方案;对实体质量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
第八条
基础、主体阶段的监督巡查应重点对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对混凝土强度、钢筋数量及主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抽测,抽测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回弹法抽测砼强度:各种等级砼强度至少抽测一根构件,同一砼强度等级每1至3层至少抽测一根构件,对个别点位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应加大抽测数量,且应抽测相邻构件;
(二)扫描抽测钢筋:主体结构分部分阶段隐蔽验收监督检查时同一栋楼的第一验收段扫描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后续分阶段隐蔽验收监督检查时应继续进行扫描监督抽测;一个监督号包含几栋楼时,可随意抽1至2栋进行扫描监督抽测,若不满足设计要求,其余各栋也应进行扫描监督抽测;对扫描监督抽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加大扫描监督抽测数量。
监督抽测结果,应按附表四、五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第九条
日常监督巡查,由监督组根据本组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提前一天书面将监督计划报科室,由科室根据全科工程及人员情况统一安排后报管理科,由管理科公示工程安排。房屋建筑工程监督巡查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巡查:抗浮锚杆(桩)隐蔽、地下室防水隐蔽、钢筋隐蔽、基础、主体结构验收、主体及装饰样板房(间)、幕墙龙骨隐蔽、外墙保温隐蔽、装饰钢结构等。巡查时应对质量控制资料及功能性检测资料进行抽查,并按附件一的有关要求填写资料抽查情况;主体巡查时应抽查基础质保资料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基础实体质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及书面报告;装饰巡查时应抽查主体质保资料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体质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及书面报告。
设备安装工程监督巡查在建筑主体施工阶段主要对标准层的管道隐蔽、开关插座、给排水点位预留预埋以及接地系统隐蔽检查;装饰装修阶段主要对住宅类建筑样板间(段、层)检查,各类建筑设备、管线安装以及大型吊顶的隐蔽检查;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对各系统设备安装、管道、桥架施工工艺进行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巡查主要对基槽回填、道路各结构层隐蔽及道路面层、桥梁隧道等钢筋及预应力钢筋隐蔽、市政隧道地下防水、承重结构砌体隐蔽、重要功能性试验、样板段、分部工程验收等进行抽查。巡查时应对质量控制资料及功能性检测资料进行抽查,并按附件一的有关要求填写资料抽查情况;主体巡查时应抽查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基础实体质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及书面报告;
第十条
监督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及装饰阶段的巡查各不少于一次;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巡查应不少于两次。安装工程对建筑装饰装修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监督人员可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复杂程度安排各不小于一次巡查。对市政工程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各专业工程(道路、排水、电力隧道、河堤、污水处理厂等)各安排不少于一次巡查,桥梁工程基础、主体阶段各巡查不少于一次;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各专业工程(道路、排水、电力隧道、河堤、污水处理厂等)各安排不少于两次巡查,桥梁工程基础、主体阶段各巡查不少于两次;电力浅沟、给水、煤气工程原则上结合道路、排水工程巡查同步进行。对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民生工程、技术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应加强巡查。
(二)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____】105号)中的方案,a类项目部(项目经理)的工程巡查次数可适当减少,c类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当发现有a、c类工程时,监督组、科室均应及时逐级汇报。
(三)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低下、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实体质量差的工程,监督组应及时向科室汇报,由科室统一安排巡查、加强监管。
(四)监督组在监督检查或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应责令改正;需要复查的,应向科室汇报,科室原则上安排科室领导带队到场复查;需再次复查的,应向分管站领导汇报,由站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后带队到场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监督组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科室汇报,科室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除监督组的正常巡查外,科室一级的巡查及站一级巡查也应常态化进行,科室一级及站一级巡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
第十一条
在分部验收监督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设计(勘察)单位技术人员未在现场履行职责的,应给予口头告戒并要求重新组织分部验收;有两次未在场,应要求到站约谈,并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责任主体或责任人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时,应及时逐级汇报,调查取证后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
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有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到场参加竣工验收的,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监督报告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各责任主体整改完毕后将整改完成报告报送监督机构的,应在收到整改完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报告提交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对本科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投诉由科室安排到监督组,由监督组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
各科室、高新分站应通过视屏监管系统抽查施工现场责任人的质量行为、工程进度等情况。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____年8月1日起施行。
附表一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土建)
附表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资料核查表
附表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附表四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测试记录
附表五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测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