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

适配人群安全员,施工班组长,架子工使用场景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时用电
编制目的让工地干活不乱套,工人少出事,现场看着整齐干净,别出安全事故。
适用范围工地上的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和所有干活的工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管,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带着工人干,大家互相提醒看着点。
操作流程先做安全交底,再配齐防护用品,接着摆好材料设备,然后护好洞口边沿,最后查问题马上改。
执行标准交底要当面讲清楚,防护用品必须发到手,材料堆得横平竖直,洞口盖严护栏结实,电线按图拉,机器每周擦一遍油。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做到“八到位”

就一个施工项目而言,“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文明施工”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首先,针对人得不安全行为进行教育,培训和行为的规范,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配备荒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其二,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备材料、配件、架料等堆放整齐有序,做好三区的分隔,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用好“三宝”,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的用电,应按照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方案实施;对施工机具、设备定期的监察、保养和维修。

其三,针对管理的缺陷,应进行预测,分析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过程会出现什么样的不安全、不文明的因素。定相应的对策,控制不安全、不文明因素。项目安全员应进行每日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且向项目经理报告,发现违章操作者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在实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来指导、检查,对推进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奇效。

总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就必须“八到位”,即:安全生产策划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

适配人群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使用场景施工方案审查,分包单位进场,新工艺应用
编制目的防止工地出事,盯住安全措施有没有做,看施工是不是按规矩来,别让人受伤。
适用范围监理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管施工现场安全的人。
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程师自己干,施工单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把关签字。
操作流程先查文件资质,再审方案措施,接着看现场干活,发现问题就停工,每步都要留记录。
执行标准用红笔批注文件,拿检查表一项项打钩,现场戴安全帽跟拍照片,停工指令必须手写签字盖章,记录本当天填完不隔夜。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

4.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4.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4.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4.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4.8、现场监督与检查:

⑴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⑶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⑷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工程安全控制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现场技术员使用场景高处作业,机械操作,吊装作业
编制目的让施工前安全交底不光嘴上说说,还得写下来、签字留证,真让工人知道危险在哪。
适用范围工地施工负责人、班组工人、现场安全员三类人。
职责分工施工负责人主讲主写,工人听讲签字,安全员监督记录,三方各留一份材料。
操作流程作业前必须做;要口头讲 书面写;得签字;三方都要有存档;内容得贴合具体活儿。
执行标准交底单用a4纸打印;字迹清楚不涂改;签字用蓝黑墨水;时间填当天日期;内容不能抄模板,要写清哪道工序、啥风险、咋防护。

工程安全控制概述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备件进行。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建筑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有: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体系;采购控制;分包单位控制;施工过程控制;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事故隐患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内部审核;安全记录

项目经理对合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①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②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③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合同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及时落实解决;

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抢救工作,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吸取教训。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是:

①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②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③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项目经理必须把好的安全生产“六关”是指: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爆破工程

适配人群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爆破段长使用场景铁路施工,桥涵建设,路基开挖
编制目的让爆破干活不乱套,防止炸错地方、炸伤人、炸坏东西,保护大家安全。
适用范围桥涵路基石方爆破现场的爆破员、保管员、技术人员、安全员。
职责分工爆破员动手干,技术人员盯着指导,安全员检查盯岗,班组长和领导管总。
操作流程先审批方案,再发通知,清场设警戒,装药填塞,连网撤人,发信号起爆,等够5分钟再检查。
执行标准用木质炮棍装药,电雷管脚线不能硬拉,警戒区禁火禁手机,照明用36v以下灯,剩余炸药当天退库。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茂湛铁路第二项目部

工程名称

茂湛铁路mzzq-1标

分部分项目工程

桥涵路基石方爆破

工种

爆破作业人员

交底内容:

爆破工程安全规程交底

1.分包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取得“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爆破施工的队伍,应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安全员,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以上人员资质证书由合同单位在开工前报项目部和架子队两级安全管理机构。

2.从事爆破施工时,必须要有持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指导施工。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严格禁止无证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工作领导人,应由从事过3年以上爆破工作,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的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5.爆破员其主要职责是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6.爆破器材保管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7.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应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准开工。爆破前爆破施工单位应对爆区周围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施工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报项目部。

8.使用爆破器材的施工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茂名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9.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10.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1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12.爆破设计方案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爆破通告,通告方式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每次爆破起爆时间、安全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3)爆破通告除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外,还应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4)邻近交通要道的爆破需进行交通管制时,应预先申请并至少提前3天由交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5)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施工时,应在3天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13.起爆器材的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准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14.电爆网络不准使用裸露导线,起爆网络的联结,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药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15.装药填塞期间,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并派出岗哨,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警戒区内禁止烟火,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负责警戒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16.搬运爆破器材,应有专人在现场监督,轻拿轻放,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不准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或木箱内,爆破装药现场不准使用明火,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服,事先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在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绝缘手电筒照明。

17.人工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以前,可以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以不准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装药过程中不准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1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标志和必要的围挡;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对爆体应采取必要的减振、覆盖防护措施。

19.预警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开始清场工作,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至安全地点后,所有警戒人员到岗到位,才准爆破信号发出,爆破后,必须经过5分钟以上的安全等待时间,检查人员才能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爆破信号。在此之间,警戒岗哨不得撤离,人员不准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

20.检查人员发现盲炮或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准接近。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集中销毁。

21.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技术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22.使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拥有爆破器材单位的爆破工作领导人负责,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23.工地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危石危胁的偏僻地方,只准存放当天当班作业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准和炸药存放在一起,应设有独立的雷管库房,有持证保管员专职看管,距存放点周边50m范围内严禁烟火,库内应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24.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建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或照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0)爆破会造成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25.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编制:安质部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施工班组、安质部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砖墙砌体工程安全环保措施

适配人群砌筑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使用场景内墙砌筑,高处砌筑,砌块加工
编制目的防止砌墙时架子出事,保护工人不摔不砸不吸灰。
适用范围砌砖的工人、内墙脚手架、高凳、单双排架子。
职责分工砌工自己干,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不定期查。
操作流程先查架子稳不稳,再摆料别超量,上架穿防滑鞋戴帽子,锯砖在地面弄,垃圾趁湿清掉。
执行标准高凳间距≤2米,架板宽≥0.6米,砖侧放最多三皮,同一板上只准两人,锯砖要洒水 口罩 防护罩,灰浆干前必须扫净。

砖墙砌体工程安全环保措施

9.1对操作架子进行认真检查,内墙架子可用高凳,其间距不超过2m,架板宽度不小于0.6m,墙体超过3.6m时根据墙体用料搭设单排或双排架子。

9.2架子上的料具必须放稳,严格控制架子上的荷载,砖不能超过侧立三皮,其他砌块不超过2皮,在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9.3运输材料必须遵守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9.4架子上作业,禁止穿高跟鞋和拖鞋,必须带安全帽和使用相关安全劳保护品。

9.5禁止攀登和站在墙体上进行工作。

9.6锯割砌块尽量在地面集中进行,并采取防止粉尘飞扬,采取洒水和及时清理,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机械设备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9.7清理建筑垃圾作到及时、趁灰浆干燥前进行,防止粉尘飞扬。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挖泥船操作员,疏浚施工船员,排泥管线架设工使用场景通航航道施工,水上疏浚作业,围堰吹填造地
编制目的让挖泥船干活不出事,保护船上人安全,不撞船不搁浅,不乱排泥浆污染水。
适用范围开挖泥船的船员、拖轮司机、排泥管线安装工、吹填围堰看守人。
职责分工船长指挥,水手和机工动手干,安全员盯着看,海事部门来检查。
操作流程开工前查水下障碍,设好警示灯,管线接牢不漏,船停稳再下锚,风大浪高就停活。
执行标准锚球挂对位置,红白灯高度1.5米,管线用22mm钢丝绳捆,排泥管口离围堰10米以上,柴油机油位每天看,救生衣人人穿。

1 、 基本规定

1.1 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

1.2 施工船舶应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

1.3 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

1.4 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簿和任职资格证书。

1.5 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

1.6 施工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白天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黑色锚球一个,在不通航一侧悬挂黑色十字架一个;夜间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白光环照灯一盏,在不通航一侧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1.7 陆地排泥场围堰与退水口修筑必须稳固、不透水,并在整个施工期间设专人进行巡视、维护。水上抛泥区水深应满足船舶航行、卸泥、调头需要,防止船舶搁浅。

1.8 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线(含潜管)的头、尾及每间隔50m位置应显示白色环照灯一盏。

1.9 自航式挖泥船作业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还应:白天悬挂圆球、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夜间设置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

1.10 拖轮拖带泥驳作业时,应分别在拖轮、泥驳规定位置显示号灯和在航标志。

1.1l 施工船舶应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抢险器材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使之处于适用状态;船队应编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部署表,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并按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在船体适合部位明示张贴警示标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图。

1.12 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上交通管制。

1.13 同一施工区内有两艘以上挖泥船同时作业时,船体、管线彼此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4 沿海或近海施工作业,应联系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随时掌握风浪、潮涌、暴雨、浓雾的动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风力大于6级或浪高大于1.om时,非自航船应停止作业,就地避风;暴雨、浓雾天气应停止机动船作业。

1.15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船上配置功率足够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保持其技术状态良好。

2 机舱内严禁带人火种,排气管等高温区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无安全监护条件下,不应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

3 施工船舶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周围的护栏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设有防滑条;各类缆绳应保持完好、清洁。

4 备用发电机组、应急空压机、应急水泵、应急出口、应急电瓶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船舶轮机日志;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

5 冬季施工应注意设备保温,需要时柴油机应加注防冻液,或打开蒸汽管进出阀对循环油柜的润滑油进行加温;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要增加防滑设施,及时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防滑鞋, 并配有辅助船舶协同作业。

6 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机舱通风设施良好;高温天气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厚底鞋,以防烫伤;应检查船上避雷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预防雷电突然袭击。

7 台风季节应提前了解、察看、落实避风港或避风锚地,并保持机动船舶及锚具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水上管线必须用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串联固定。

8 严禁船员作业时间喝酒,同时禁止船员酒后水上作业。

9 废弃物品(污油、棉纱、生活垃圾等)不应随意抛弃,应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定期处置。

2 、 排泥管线架设

2.1 陆地排泥管线架设管基应稳固、平顺,管件连接应紧固、密闭,保证施工时不漏泥浆。

2.2 坡面架设排泥管线应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应在坡面自由滚动运输管线。

2.3 排泥管线跨(穿)越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要道时,应事先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后,才能进行管线架设;管线架设不应损坏原有设施的功能和耐久性。

2.4 水上管线宜采用陆上组装、分段下水连接或直接在船舷侧组装下水的连接方式。

2.5 水上管线与挖泥船连接时,机动船应根据流速、流向谨慎操作,避免紧急停车造成物体碰撞、人员落水等不良事故发生。

2.6 水陆接头连接应搭设固定排架或抛设固定锚缆或构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于30°,水上管与陆地管之间用大于¢22mm的钢丝绳连接锁定,以防风浪袭击或船舶碰撞时脱开。

2.7 船体与浮管、浮管与水陆接头及岸管的连接安装应牢固无泄漏,以免造成管线脱开、浮筒(体)窜位、翻转造成事故。

3 、 施工设备调遣

3.1 船舶封舱及甲板以上设备固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全船各舱室门窗应不变形、水密胶条完好,门窗把手、锁具灵活而不松动,舱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应集中摆放并加以固定。

2 甲板与舱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应全部封堵,需要时用玻璃胶加固;外露的玻璃应用木板封固,舱室的通气孔、排气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紧。

3 所有通向船外的管系如海底阀、排水阀、各舱室贯通阀、吸泥管截止阀等应全部关闭。

4 绞刀(链斗)桥架应用专用保险缆固定,桥架前端用工字钢横担并与船体焊接固定,抓(铲)斗船的抓(铲)斗应落架固定。

5 甲板上所有可活动的机械、工器具、材料应按要求进行锁定和固定。

6 船上带有自动抛锚扒杆时,应将两抛锚扒杆收回用抱箍和钢丝绳固定在专用立柱上,并在两抛锚扒杆间用钢丝绳横向拉紧。

7 需要放倒定位桩时,放桩后应将两定位桩用抱箍固定在桩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桩,应将定位桩提升至规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销,固定定位桩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桩与其抱箍间隙较大,应用斜木塞牢。

8 甲板吊吊钩应微力收紧,并用钢丝绳与甲板连接固定。

9 两横移锚应收至桥架横移滑轮下方备用,其中一只应做好途中抛锚准备。

3.2 船舶管线编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拖航时的阻力最小。

2 船队编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与宽度;高度不应超过跨河建筑物的净空高度。

3 吊拖航行应将最大、最坚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间具有一定距离;绑拖航行时,船舶之间应绑系牢固。

4 单列浮筒(体)管线,应用大于¢22mm钢丝绳穿连系牢加固;两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线同时被拖时,应在单列纵向系牢加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收拢联结,以增强被拖管线的整体性。

5 被拖带的浮筒(体)管线应完好、无破损,迎水侧管口应用盲板封堵,以减少阻力。

6 被拖浮筒(体)管线的首尾两端应各设一盏环照白炽灯,在末端设一组菱形号型,号灯、号型的高度应高出管线1.5m。

3.3 施工船舶拖航调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

2 启航前,要全面查验船舶悬挂的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线路选择无误时才能准予启航。

3 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4 自航船舶应在规定的适航区域和气象条件下进行航行;条件不具备时,应采用拖轮拖航或半潜驳、货轮运送方式实施水上调遣。

5 拖航期间,内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应有其他船员;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应留有任何船员。

6 航行期间,船队应定时与陆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通报途中情况,以便随时取得指令与援助。

3.4 施工船舶使用半潜驳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待装驳船舶应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别进行放桩、封舱、加固等作业准备。

2 随船管线应按照潜驳货物平面布置图进行拆分、编组、绑扎排放。

3 装驳时,应按照装驳计划确定的进驳顺序,依次将设备拖带进驳,并将每次进驳的设备进行临时性固定。

4 各设备进驳后,由半潜驳专业人员对所有船舶、管线进行支撑、绑扎、焊接等稳固工作。

5 半潜驳卸驳时,应按照船舶、管线进驳顺序的反向进行。船舶出驳后,应组织拖轮将水上设备直接拖带到目的地或停靠码头泊系待命。

3.5 设备陆上转移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应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

2 陆上转移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

3 挖泥船的拆卸和组装工作应按相应拆装规范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和吊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 疏浚施工

4.1 挖泥船进场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挖泥船进场前,应了解沿途航道及水面、水下碍航物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安排熟悉水域情况的机动船引航。

2 自航式挖泥船或由拖轮拖带挖泥船进场时,应缓慢行驶进入施工区域,拖轮的连接缆绳应牢固可靠;行进中做好船舶避让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时,应在船舶完全停稳后再抛定位锚或下定位桩。

3 挖泥船在流速较大的水域就位时,宜采用逆水缓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桩前应测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桩最大允许深度时,应采取分段缓降方式进行落桩定位。

4.2 挖泥船开工前应做下列安全检查:

1 检查全船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对机械运转部位进行全面润滑,保持各机械和部件运转灵活;锚缆、横移缆、提升缆、拖带缆应完好、无破损。

2 检查各操纵杆是否都处在“空挡”位置,按钮是否处于停止工作位置,仪表显示是否处于起始位置。

3 检查各柴油机及连接件紧固、转动情况,开车前盘车1~2圈无特别重感,才可启动操作。

4 检查冷却系统、柴油机机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齿轮箱与液压油箱油位、蓄电池电位、报警系统中位等是否处于正确和正常状态。

5检查水、陆排泥管线及接头部位的连接是否可靠、牢固,排泥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从开挖区到卸泥区之间自航或拖航船舶应上、下水各试航一次,同时应测量水深,了解水情和过往船只情况及避让方式。

7检查抓(铲)斗船左右舷压载水舱是否按规定注入足够的压载水,以防止吊机(斗臂)旋转时造成船体过度倾斜。

8 修船或停工时间较长,恢复生产时应安排整船及各机(含甲板机械)的空车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h,保证整船各机械、各部件施工时运转正常。

4.3 绞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开机时,当主机达到合泵转速要求时,方可按下合泵按钮进行合泵操作,合泵后应缓慢提高主机转速,直至达到泥泵正常工作压力;主机转速超过800r/min以上时,不应实施合(脱)泵操作。

2 施工中如遇泥泵、绞刀等工作压力仪表显示不正常时,应立即降低主机转速至脱泵,检查分析原因并处置后,再重新进行合泵操作。

3 横移锚缆位于通航航道内时,应加强对过往船只的观察,需要时应放松缆绳让航,防止缆绳对过往船只造成兜底或挂住推进器。

4 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边地垅固定左右横移缆作业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视。

5 沿海地区需候潮作业时,施工间隙宜下单桩并收紧锚缆等候,禁止下双桩或绞刀头着地。

4.4 耙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开机前,检查并清除耙吸管、绞车、吊架、波浪补偿器等活动部位的障碍物,开机后,听从操纵台驾驶员的指挥,准确无误地将耙头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产。

2 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当挖槽与流向有交角时应尽量使用上游一舷的泥耙,下耙前应慢车下放,调正船位。

3 发现船体失控有压耙危险时,应立即提升耙头钢缆,使之垂直水面或定耙平水,并注意与船舷的距离;待船体平稳后再“下耙”进行挖泥施工。

4 卸泥时,在开启泥门前应测试水深,水深值应大于挖泥船卸泥后泥门能正常关闭时的水深值,否则应另选深槽卸泥。

4.5 抓斗(铲斗)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在泥驳停稳、缆绳泊系完成后才能进行抓(铲)斗作业。

2 抓(铲)斗作业回转区下禁止行人走动;船机收紧或放松各种缆绳要由专人指挥,任何人不应站立于钢缆或锚链之上或紧靠滚筒或缆桩;操作人员要集中注意力,松缆时不宜突然刹车,严防钢缆、链条崩断伤人。

3 施工中因等驳、移锚等暂停作业时,抓(铲)斗不应长时间悬在半空,应将抓(铲)斗落地并锁住开合、升降、旋转等机构,需要时通知主机人员停车。

4 空驳装载时,抓(铲)斗不宜过高,开斗不宜过大,防止因泥团石块下坠力过大损坏泥门、泥门链条或泥浆石块飞溅伤人。

5 作业人员系缆、解缆时,严禁脚踏两船作业,防止突然失足落水。

6 船、驳甲板上的泥浆应随时冲洗,以防人员滑倒。

4.6 链斗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每天交接班时,应对斗链、斗销、桥机、锚机、钢缆及各种仪表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才可开机启动。

2 链斗运转中,应时刻注意斗桥运行状况,合理控制横移速度,以防止斗链出轨;听到异常声响时应立即放慢转速后停车、提起斗桥,待查明原因并处置后,再重新启动。

3 松放卸泥槽要待泥驳停靠泊系完成后进行;收拢卸泥槽则应在泥驳解缆之前完成,以防卸泥槽触碰驳船或伤人。

4 横移锚缆位于通航航道内时,应对过往船只加强观察,需要时应放松缆绳让航。

5 前移或左右横移锚缆时,若发现绞锚机受力过大,应查看仪表所示负荷量,若拉力超过最大允许负荷量时,应停止继续绞锚,待查明原因并处置后,再继续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转。

6 挖泥过程中如锚机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挖泥,防止锚机倒运转引发事故。

4.7 机动作业船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衣、工作鞋。

2 起吊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不应使用按规定应报废的钢丝绳。

3 作业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断丝头扎手、身体各部位被卷入起锚绞盘等事故发生。

4 工作人员应与承重钢丝绳保持一定距离,防止钢丝绳崩断而导致人员受伤。

4.8 高岸土方疏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面以上土层高度超过3m时,不应直接用挖泥船进行开挖;应在上层土体剥离或松动爆破坍塌成一定坡度后,才可用挖泥船垂直岸坡进行开挖;开挖时宜实现边挖边塌,防止大块土方突然坍塌对挖泥船造成冲击或损坏。

2 分层开挖时,在保证挖泥船施工水深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上层的开挖厚度;同时尽可能增加分条的开挖宽度,以减少高岸土体坍塌对挖泥船造成冲击。

3 施工中当发现大块土体将要坍塌时,应立即松缆退船,待坍塌完成后再进船施工。

4.9 硬质土方疏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随时观察绞刀或斗轮的切削压力和横移绞车的拉力,当实际压力、拉力超过设备最大允许值时,应及时调整(减小) 开挖厚度和放慢横移速度。

2 采用耙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耙头(高压水枪)实际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

3 采取抓斗或铲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铲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

4 采取链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链的转动速度和船舶前移(横)速度。

4.10 采用潜管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潜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水试验,确保管线无泄漏现象。

2 潜管在航道内敷设或拆除前应提前联系航政部门,及时发布禁航或通航公告;敷设或拆除时应由适航的拖轮与锚艇进行作业,并申请航政部门在航道上、下游进行水上交通管制。

3 潜管端点站及管线固定锚应悬吊红、白色醒目锚飘,并加强对锚位的嘹望观察,发现锚位移动较大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锚位。

4 施工中应加强对潜管段水域过往船只的嘹望,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提升绞刀开始吹清水准备停机,以防不测。

5 潜管在易淤区域作业时,应定期实施起浮作业,以避免潜管被淤埋无法起浮而造成财产损失。

4.1l 长距离接力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接力输泥管线安装必须牢固、密封,穿行线路不影响水陆交通。

2 接力输泥施工应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前后泵之间应设专人随时监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压力值,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重大事故。

3 接力泵进、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时,应在泵前、泵后适当位置安装止回阀,防止突然停机泥浆回流对泵造成冲击,引发事故。

5、 吹填施工

5.1 吹填造地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初始吹填,排泥管口离围堰内坡脚不应小于10m,并尽可能远离退水口。

2 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延伸高程应高于设计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线离原始地面大于2m时应筑土堤管基或搭设管架,管架应稳定、牢固。

3 吹填区围堰应设专人昼夜巡视、维护,发现渗漏、溃塌等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在人畜经常通行的区域,围堰的临水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

4 退水口外水域应设置拦污屏,减少和防治退水对下游关联水体的污染。

5.2 围堰内吹填筑堤(淤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土质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间隙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

2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及周围农田与房屋。

3 排泥管口或喷口位置离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及围堰安全。

5.3 建筑物周围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发现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员安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妥善处理。

6、 水下爆破作业

6.1 水下爆破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6.2 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申报,并按时发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

6.3 爆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应按规定悬挂特殊信号(灯号)。

6.4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安全。

6.5 进行水下爆破作业前,除按gb 6722中的施工准备要求作相应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 准备救生设备。

2 检查爆破工作船技术性能。

3 爆破器材的水上运输和贮存。

4 危险区的船舶、设备、管线及临水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水域危险边界上警示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的设置。

6 检查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体带电情况。

6.6 爆破作业船上的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无关人员不应登上爆破作业船。

6.7 爆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爆区的地质、地形、水位、流速、流态、风浪和环境安全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

6.8 水下爆破应使用防水的或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应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用于流速较大区的起爆器材还应有足够的抗拉性能,或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抗水和抗压试验,起爆器材还应进行抗拉试验。

6.9 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加工船上制作。

2 起爆药包,只可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3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应专船装运;用机动船装运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电、防振、防火、防水、隔潮及隔热等措施。

6.10 水下爆破作业时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 水下爆破严禁采用火花起爆。

2 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爆破工不应携带对讲电话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

3 用电力和导爆管起爆网路时,每个起爆药包内安放的雷管数不宜少于2发,并宜连成两套网路或复式网路同时起爆。

4 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且防水性和柔韧性良好的绝缘胶质线,爆破主线路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水中不应有接头。

5 在水流较大、较深的爆破区放电炮连线时,应将连线接头架离水面,以免漏电造成电流不足而导致瞎炮。

6 不宜用铝(或铁)芯线作水下起爆网路的导线。

7 起爆药包使用非电导爆管雷管及导爆索起爆时,应做好端头防水工作,导爆索搭接长度应大于o.3m。

8 导爆索起爆网路应在主爆线上加系浮标,使其悬吊;应避免导爆索网路沉入水底造成网路交叉,破坏起爆网路。

9 起爆前,应将爆破施工船舶撤离至安全地点。

10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安全警戒。

ll 盲炮应及时处理,遇有难以处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应延长警戒时间,继续处理,直至完毕。

6.11 水下钻孔爆破时,除遵守第6.8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下钻孔位置应准确测定,经常校核;孔口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2 用金属或塑料筒加工成防水药筒盛装非抗水的散装炸药时,应在药面采取隔热措施,才可用沥青和石蜡封口。

3 水下钻孔爆破,应采取隔绝电源和防止错位等安全措施,才可边钻孔边装药。

4 钻孔装药时应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应从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不应强行冲压卡塞的钻孔药包;用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一节药包,应提升一次护孔管,待该孔装药完毕,护孔管提离药包顶面后,才准填入填塞物。

5 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应标记清楚,防止错接。

6 提升套管(含护孔管)应注意保护药包引出线,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网络,在急流区,对孔口段的导线应加以保护。

6.12 水下裸露药包爆破,除遵守第10.6.8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下裸露药包(含加重物)应有足够的重量能顺利自沉,药包表面应包裹良好,防止与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摩擦。

2 捆扎药包和连接加重物,应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质的船舱板上进行,并应捆扎牢实。

3 在施工现场,已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可临时存放在爆破危险区外的专用船上或陆地上,并派专人看守,但不应过夜存放。

4 投药船应用稳定性和质量好的船只,工作舱内和船壳外表不应有尖锐的突出物。

5 在投药船的作业舱内,不应存放任何带电物品。

6 药包投放应使用绳、缆、杆牵引,不应直接牵引起爆网路。

7在急流河段爆破时,投药船应由定位船或有固定端的缆绳牵引,定位船的位置应设标控制,防止走锚移位。

8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后,应反复检查船底和船舵、推进器、装药设备等是否挂有药包或缠有网路线。

9 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药包,严禁拖曳和撞击,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药包漂出水面不应起爆。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土石方工程安全措施

适配人群挖土作业员,基槽施工员,机械操作员使用场景基坑开挖,沟槽施工,软土地区
编制目的防止挖土时塌方伤人,保护工人不跳坑、不踩土壁,让干活时有人管坡度、护栏和通风。
适用范围挖基坑基槽的工人,用铁锹或挖掘机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动手挖,施工员在旁边指挥和检查,安全员偶尔来转转看护栏牢不牢。
操作流程先放坡或撑好板子,再一层层往下挖,不能掏洞,不能从底下往上扩,挖完要留好上下梯子。
执行标准坡度按施工员说的做,2米深必须设两道栏杆,1米内不准堆土,通风不好就停手,发现裂缝马上撤人。

一、人工开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

1、人工开挖时,作业职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职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进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3、在深坑开挖时,要保持坑内透风良好,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4、开挖的沟槽边1m内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机具。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

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开挖过程中,作业职员要随时留意土壁变化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7、职员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门路或设木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撑上下。

8、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职员必须服从施工员的指挥和部署,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二、机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1、参加机械挖土的职员要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纵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土方开挖的顺序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纵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3、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职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进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

4、装土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5、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留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

三、预防土方坍塌的安全规定:

1、施工职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作好降(排)水。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掏挖。

4、坑(槽)沟必须设置职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槽)沟深度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当深度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留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职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边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钻探工程

适配人群钻探机长,安装队长,塔上作业员使用场景山坡施工,山谷布设,河沟勘探
编制目的为了让大家修机场地基、装拆钻塔、升降钻具时不出事,别塌了、别砸了、别碰着电线。
适用范围干钻探活儿的工人,特别是修地基、装塔、搬设备、升钻杆这些活儿的人。
职责分工干活的是钻工和塔上人员,机长或队长在旁边盯着指挥,安全员偶尔来转转看。
操作流程先检查工具绳子,再按顺序从上往下拆塔,装塔铺好台板,升钻具前查钢丝绳,所有动作都得停机再动手。
执行标准地基坡度不能超80°或45°,塔板要够长够厚,钢丝绳卡子至少3个,卷筒留3圈绳,直线度误差±15mm,安全带必须系牢。

10 钻探工程

10·1修筑机场地基

10·1·1 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10·1·2 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10·1·3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10·1·4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m,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m。

10·2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10·2·1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b)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c )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d )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e )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10·2·2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起、放钻架,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

b )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c )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有专人控制绷绳。

d)钻架钢管材料应满足最大工作强度要求。

e)钻架腿之间应安装斜拉手,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f )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 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 /

4

6

8

10

15

10·2·3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

b )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mm。

c )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d) 电器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10·2·4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并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

b )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c )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并采取防倾斜措施。

d )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e )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985)。

10·3升降钻具

10·3·1 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10·3·2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b )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c) 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d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遵守《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5972—1986)的规定报废。

10·3·3 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用手触摸钢丝绳。

10·3·4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10·3·5 钻具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10·3·6 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10·3·7 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10·4钻进

10·4·1 开孔钻进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10·4·2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10·4·3 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应停机。

10·4·4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及

适配人群架子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高空作业,脚手架施工,架体安拆
编制目的让架子工干活不出事,保护脑袋和身子不被砸不被摔,管住乱拆乱搭的毛病。
适用范围干脚手架搭拆的工人,还有现场管安全的人。
职责分工架子工自己动手,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来回查,项目部最后签字。
操作流程先体检拿证,上架系安全带戴帽子,按方案一步步搭,验收合格才用,拆前要批准,围好警戒线,从上往下拆,一步一清。
执行标准安全带挂牢、帽子扣紧,工具装袋不乱放,搭设横平竖直、间距不超限,验收得三人以上签字,拆时用绳吊料不抛扔,扣件装箱不散落。

(1)架子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应每年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或患有其它不适应上架高空操作的疾病者,严禁上架作业,羊羔疯、精神病、情绪不稳定者不得上架,穿硬底鞋或拖鞋及敞袖口、裤口等不整者不得上架操作。

(2)在高空搭(拆)脚手架时上架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各种工具和材料应包装或妥善放置,以防下落伤人。

(3)在脚手架上操作时,严禁人员聚集一处,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跳跑,严禁形成冲击荷载。

(4)搭设各种架体,必须严格按搭设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搭设,不得随心更改搭设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5)各种架体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项目部安全小组检查验收后方可签字使用。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

(7)拆架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作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进行。

(8)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警戒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从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架板、钢管应采取向下递或绳子捆牢向下吊的方法,拆卸的扣件应装箱集中吊下,严禁向下投掷任何物料。

(9)拆除架杆"四不放":未站稳不放、看不清下边不放、下边有人不放、上喊下不应不放。

(10)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木构件安装工程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屋面作业人员,幕墙安装工,木结构技工使用场景屋面施工,外墙安装,天棚通行
编制目的防止屋面作业时摔下来,保护工人不被砸伤、滑倒。
适用范围干屋面活的木工、架子工、安装窗扇的人。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动手干,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偶尔来转转。
操作流程搭好防滑梯和栏杆、地面拼屋架、挂安全网、铺防滑板、系安全带、大楞上铺板子。
执行标准梯子要稳,栏杆要牢,网要绷紧,板子要有防滑条且钩牢,安全带挂结实,钉子全钉进木头里。

一、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二、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三、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四、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五、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六、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优选10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适配人群安全员,施工班组长,架子工使用场景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编制目的让工地干活不乱套,工人少出事,现场看着整齐干净,别出安全事故。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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