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管得细、用得顺、查得清。借还流程不卡壳,登记归档有章法,破损丢失有说法。老师学生都省心,书架整洁不杂乱,找书快、还书易、更新勤。制度不是摆设,是让每本书都“活”起来的好帮手。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一、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二、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三、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四、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五、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六、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七、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让大家借书看书有规矩,保护图书不被乱画乱撕,方便找书查书。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和学生,图书室所有书刊资料。
图书室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整理;师生要守规定爱惜书刊。
不能在书上乱画撕页,不能带规定阅览的书出室外,借书不能超量超时。
借书时当场检查书况,还书时再检查;老师学生互相提醒;图书员每天巡查记录问题。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由图书室负责解释,修改需经教务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