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事业部负责人,生产线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生产加班,节假日检查,事故应急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少出事故,让公司稳当发展。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头管安全,副总配合,生产部日常盯,各部门有安全员,各线有人查现场。
核心条款设备要完好,防护要齐全,操作按规程,劳保用品必须戴,隐患马上报。
执行要求新员工要三级培训,每月自检抽查,季度专项检查,节假日前必查,记录要留痕,问题得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安全机构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

委员:行政部、采供部、生产部、质管部、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事业部部长

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部门:生产部

三、公司及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一)公司专、兼职安全员

z(专职安全员)、z(兼职安全员)

(二)功能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

z

(三)高纯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四)信息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五)环境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六)检测中心兼职安全员:z

(七)采供部兼职安全员:z

第三条 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处理日常技术安全问题;组织落实、实施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定期对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对可能会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有计划分期分批的进行整改;不定期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查出问题逐项解决。

安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行政职务的任期同步。

二、各事业部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生产线切实执行;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职业危害的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并监督执行;对公司领导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三、各生产线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三章 影响安全因素

第四条 领导责任

第五条 生产过程的客观原因

一、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的缺乏、不良或失效;

二、生产设备、仪器等有缺陷;生产线无总电源、总气阀;

三、生产工艺本身未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四、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五、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六、事故隐患未暴露或未发现;

第六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一、工作环境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或地面太滑;

二、工作地点光线不足或太强,造成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第七条 个人责任

一、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技术不熟练;

二、劳动保护用品未使用或使用不当;

三、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工作情绪不稳定;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五、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六、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七、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好;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思想教育

从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方面进行教育。

二、法规教育

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文件、条例,公司有关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文件。

三、安全技术教育

各事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所需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技术的训练。内容主要涉及事业部安全技术知识、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求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防护用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

第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一、三级教育培训

公司实行行政部、事业部、生产线的三级教育制度。

行政部对新员工实行安全生产的初步培训;事业部对员工进行二级培训;生产线根据具体情况,对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各事业部、生产线结合具体情况,采用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宣传安全教育方式。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二、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三、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五、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六、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七、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经常性检查

各生产线按月进行自检;事业部对生产线按月进行不定时抽查;生产部对各事业部按月进行不定时的巡查、抽查。

二、专业性检查

生产部按季度对防火防暴、规章制度、防护装置等进行检查。

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

公司行政部、生产部、各事业部例行在节假日前,对公司各个事业部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一、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

和工作台面平整。

二、使用材料的安全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

三、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四、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六章 安全生产加班、值班制度

第十三条 生产加班制度

一、事业部加班制度

事业部及各生产线加班,必须有至少一名正式员工值班,事业部对加班人员、时间记录备案,并通知保卫部门,对加班人员、时间记录备案。

二、公司保卫部门

公司保卫部门必须对每次加班的部门、人员、时间、地点,进行如实登记备案,并进行核查。

三、公司生产部

公司生产部不定期对各事业部加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事业部加班记录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公司值班制度

一、日常值班制度

各部门确定日常值班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公司保卫部门及生产部记录备案,保证日常生产安全。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节假日由公司领导及事业部部长负责值班,并记录备案。

第七章 生产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的紧急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一、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

二、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

三、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四、即时报告,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五、采取灭火、疏导、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六、事故终止后,保护好现场;

七、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处理,参照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中有关方法。

第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结果

对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各事业部、生产线要协助公司生产部,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重大事故根据国家关于重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八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技术生产工作,并把此任务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宣传学习,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按照公司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科研生产实际,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制度和管理防范措施。对于管理优秀者,可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各部门领导及员工不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安全意识差,没有较完善的结合实际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造成事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缆沟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分厂电气人员,生产技术部人员,电缆运维班组使用场景电缆敷设维护,暴雨后巡检,防火设施检查
制度目标防止电缆沟出事,让电缆放得整齐干净,防火通风排水都搞好。
职责分工分厂电气人员每月检查一次,大雨后马上巡查;生技部定期抽查考核,负责解释和监督。
核心条款电缆必须上支架、绑牢、清洁;防火设施要全;盖板要严实;沟内要有标志;积水要处理。
执行要求检查要记清楚,签名留档;问题当场处理;生技部按标准打分,不达标就考核;费用谁弄坏谁出。

为保持电缆沟设施的安全性,鉴于公司电缆沟实际状况,特对电缆沟的维护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电缆沟安全生产标准:

电缆必须放在电缆支架上,要求排放整齐,绑扎固定,电缆表面清洁无积灰。

电缆沟封堵及防火隔墙,防火涂料等防火设施必须完善。

电缆沟道,电缆支架完整、牢固。

电缆沟盖板严密,以防尘土和杂物掉落。

电缆沟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口设施,如积水难以排除的部位,打渗水坑。

电缆沟内必须设有所在位置及走向标志。

二、电缆沟检查考核:

各分厂电气人员应每月对电缆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年对所管辖的电缆沟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清扫,并做好记录签名。

大雨过后,或大量水进入电缆沟,各分厂要及时对电缆沟进行巡查,并汇报生技部,积极治理,消除漏源。

各分厂所辖区域内的电缆沟由分厂负责管理维护,沟盖板谁损坏谁负责,未能确定责任人的,恢复盖板的费用由分厂承担。

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电缆沟盖板要完整清洁,沟内无杂物、积水,每处达不到标准进行考核。

生产技术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评价

适配人群生产主管,安全管理员,班组长使用场景目标分解,安全检查,班组评价
制度目标让各组都重视安全,减少事故,保证大家干活不出事。
职责分工生产主管部门定指标、订标准、做检查。安全管理员配合查隐患、评效果。
核心条款签责任书,开班前会,按规程操作,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执行要求指标年初分解,检查不定期开展,评价按标准来,结果要反馈,整改有跟踪,评价结果连工资。

1、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各组,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各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生产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员不定期的对各组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定期对各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各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厂区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厂区无事故。

5、生产主管部门对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科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适配人群烧结厂安全部门,安全标准化专员,劳保用品管理员使用场景烧结生产现场,高危作业监管,新改扩建项目
制度目标让烧结厂干活更安全,少出事故,保护员工身体,落实国家和公司安全要求。
职责分工厂安全负责人总管;各部门配合执行;安全部门检查整改;人力资源管体检和人员处理。
核心条款隐患要马上报、限期改;事故按“四不放过”查;新项目必须“三同时”;劳保用品要发够、用对。
执行要求计划每年定一次;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整改通知24小时内下达;体检每年一次;奖惩每季度评;记录要留档备查。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烧结厂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三)组织制订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厂领导及公司领导。

(五)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八)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九)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十二)协助厂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十三)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适配人群生产部人员,安全部门,技术规程编制员使用场景法规更新,合规评审,制度修订
制度目标让员工懂法守法,把法规用到安全管理和操作里,别出事。
职责分工生产部主抓法规获取评审更新;各部门找自己业务相关的法规,交给生产部。
核心条款收法规要全,从国家法律到地方标准都算;融入制度要快;过期的马上删掉。
执行要求每年至少评一次法规是否还合适;更新清单后三天内发给各部门;重要法规得培训或贴公告。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并传达给有关人员及相关方,实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各项管理制度中的融入,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____〕128号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负责获取、识别、评审、更新、传递与本企业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业务相关的安全法规,并汇总到公司生产部。

4管理要求

4.1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内容包括:

4.1.1 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

4.1.2 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4.1.3 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4.1.4 部门规章: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司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1.5 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1.6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

4.2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4.2.1 从计算机网络上获取;

4.2.2 从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3 从专业出版社、发行机构、专业报刊杂志上获取;

4.2.4 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咨询机构获取;

4.3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

4.3.1将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4.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将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到由本部门负责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当中。

4.3.3 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不符合条款进行修订。

4.4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4.1公司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规定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审,评审结论应形成记录。凡符合要求的,通过完善体系制度文件予以保持,不符合的应及时更新,并将过期和作废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从《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删除。

4.4.2 公司生产部应该及时更新《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和文本,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4.5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

4.5.1 收集的法律法规文本通过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方式下发。

4.5.2 重要的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宣传栏、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传达。

4.5.3 依据相关方要求将相关法规文本传递给相关方。

5记录

5.1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2《合规性评价记录》

5.3《合规性评价报告》

6 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

适配人群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电力监理单位使用场景新建电力工程,扩建电力工程,改建电力工程
制度目标管住电力建设工地的安全问题,少出事,保人命和财产安全。
职责分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管全国,派出机构管辖区。建设单位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干各的活。
核心条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开工前要备案;不能压工期;设备材料要合格;危险工程要有专项方案。
执行要求开工15个工作日内报备;安全培训必须满32学时;费用不能挪用;监理发现隐患得马上叫停;施工单位要配专职安全员。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配电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核电核岛部分建设工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电力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八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

第九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勘察(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防止由于勘察(测)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电力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测)地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七条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及时变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者留下安全隐患。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名目、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 电力监理单位协助电力建设单位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对电力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电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电力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电力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电力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电力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电力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拒绝。

第二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调减或者挪用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接受电力建设单位、电力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五)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锅炉和汽机管道吹扫、锅炉酸洗作业;

(八)高压容器压力试验;

(九)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特种设施等。

第三十条 制造、安装、维修、拆卸电力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模板、压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造、安装、验收、维修、拆卸。

第三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试运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和试验方案,并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下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规定;

(二)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与调查

适配人群设备操作员,车间班组长,设备科专员使用场景设备故障处置,动力中断响应,生产系统停产
制度目标让大家别出事,少出事,出了事能快点弄清楚,赶紧改掉毛病。
职责分工设备科管设备事故,安保科管隐患整改,各车间自己查自己改,厂领导盯着大事。
核心条款设备不能带病干活,出事马上报,查原因要彻底,整改要按时做完。
执行要求现场要留着,三天内交报告,隐患整改率要达标,没做到就扣钱,检查要常做。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及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

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2.1为减少各类设备事故,积极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设备的有效作业率,制定本制度。

2.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各种“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2.3设备管理应着眼“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坚持先维修后生产,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2.4设备事故的分类:

2.4.1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仪表装置、管道、建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均作为设备事故。

2.4.2设备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①一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真空、压空、锅炉等)供应全厂范围内中断半小时以下、车间中断1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②二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单机停产8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半小时以上、车间中断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③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8小时以上、单机停产16小时以上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1小时以上、车间中断2小时以上的(外线停电除外)。

2.5事故处理:

①设备发生事故后,责任部门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

②设备动力科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③事故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事故责任部门应在3天内将事故报告单交设备科。

3.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3.1为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

3.2各车间、部门应坚持自检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管的“三自”活动,寻查、整改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及整改结果填入自检表中上报安保科。

3.3对上级部门或厂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部门的专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其所在部门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门督促执行。

3.4对于厂区、库区、坎市打叶复烤分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填发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书,一式两份,限其所在部门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整改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及时送达安保部门。立案日期为安保部门送达整改书的日期,销案日期以安保部门验收章的签字日期为准。

3.5对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事故隐患,部门安全领导应及时行文向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汇报,由厂部责成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整改质量。

3.6对在自检、互检、专检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除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外,还应上报分管厂领导和安保部门,再由安保部门上报省烟草专卖局。

3.7对专检、互检、自检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责任部门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3.8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按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罚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5%。

4.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4.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我厂的生产、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加强事故防范的责任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4.2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3事故报告

4.3.1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生产事故除上报质管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安保科及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2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等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除上报设备科外,还应上报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及时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3伤亡事故:

①轻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负伤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厂长。

②重伤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或逐级报告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烟草公司和市劳动局、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4事故调查

4.4.1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特长。

②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确定事故责任者。

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4.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4.4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情况后,若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的责任者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市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若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及上级劳动部门裁决。

4.4.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5事故处理

4.5.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处理。

4.5.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而导致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4在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厂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5发生各类事故,各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查不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5.6事故处理中对事故责任者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罚;以纪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4.5.7事故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分工整理,建立事故档案,如事故现场检查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4.5.8一般事故处理应在90天内结案;重、特大事故处理应在180天内结案。事故处理后,责任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副本送地区安全部门备案,正本送厂档案室存档。

附:

“确定事故责任者”原则

运用“确定事故责任者”原则,便于在事故分析中确定责任者并追查责任。

事故责任者的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1、因设计上有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及设备质量的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采购者及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部门负责。

3、因工艺操作确定上的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工艺操作条件确定者负责。

4、因官僚主义而错误决定,盲目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起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重复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

5、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制度引发的事故,由违章者本人负责;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引起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应指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部门不安排人员参加的,由该部门负责。

6、因随意拆除或毁坏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或毁坏者负责。

7、对已发现的各种隐患,部门能解决而未解决或互相推诿、扯皮而造成事故的,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未予及时解决而酿成的事故,由贻误部门负责。

8、对已呈报有关部门要求解决而又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有关部门应向呈报部门陈述原因,并协同呈报部门订出限期整改计划,逾期未改造成事故的,有关部门应负事故责任;隐患未整改前,呈报部门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发的事故由呈报部门负责。

9、职能部门向各分管领导反映隐患,各分管领导置之不理或无及时批复而贻误消除隐患时机造成事故的,由各分管领导负责。

10、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施工技术人员使用场景建筑施工,新员工入职,工种变更
制度目标让大家懂安全、会保护自己,减少出事,干活更安心。
职责分工劳资教育部门管培训安排。法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普通员工各学不同课时。
核心条款每年必须学安全课,时间够不够看岗位。新工人要过三级教育才准上岗。
执行要求培训计划由劳资部门定,教材老师都得准备好。考试不过关要重学,二次还不过就调岗或辞退。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

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

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适配人群动力系统管理员,压力设备操作员,能源工程审核员使用场景动力系统运维,压力设备巡检,能源设施验收
制度目标管好水电气暖,别出安全事故,保障烧结厂干活顺当。
职责分工动力系统负责人主抓安全运行;要宣传用电安全;要查隐患编整改;要验收新工程;要保养设备做记录;要编应急预案搞培训。
核心条款执行国家法规;防跑冒滴漏;严把工程图样关;定期检测设备;现场常检查;隐患要整改。
执行要求日常巡检不能少;整改计划得及时;验收必须到场;记录每月交一次;培训每季度一次;检查结果要留痕;整改后要复查。

(一)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烧结厂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四)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五)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某厨房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厨师长,切配员,冷菜师傅使用场景热厨操作,切配作业,冷菜制作
制度目标让厨房干干净净,不长虫不发霉,设备不坏不吵,做出来的饭安全卫生。
职责分工厨师长天天检查,主管每周查两次,员工自己管好手头活儿和工具,保洁阿姨负责地面水沟。
核心条款地面不能有油水杂物,生熟食分开放,刀砧板要干净,调料酱汁定期换,凉菜当天做完当天清。
执行要求每天收工前打扫一遍,雪柜每周清洗一次,卫生证必须贴在工牌上,主管抽查记在本子上,三次不合格要谈话。

厨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厨房的常规卫生环境要求

1、保持地面及墙瓷砖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厨房内必须杜绝“四害”

3、厨房内的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保养不能发出噪音

4、厨房的设备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及定期清洗

5、厨房的用具用餐具必须保持符合卫生标准

6、厨房工作人员在厨房工作环境必须遵守“厨房个人卫生标准”以及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卫生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

二、 厨房各作业区的卫生管理制度

1、热厨区域:

(1) 炉头必须保持清洁,各炉火必须燃烧火焰正常

(2) 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及运水烟罩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3) 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各种料头必须定时冲水及更换

(4) 所以汁水及加工成品酱料必须定期检查及清理

(5) 定时定期清洗雪柜及清理各种干货杜绝使用过期或变质餐料

(6)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2、切配区域:

(1) 各种刀具及砧板必须保持清洁状态

(2) 雪柜必须定期清洗及检修保养

(3) 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储存

(4) 必须定时定期清理存放蔬菜及肉类的区域

(5)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3、冷菜区域:

(1) 所以汁水必须定期清理及制作

(2) 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储存

(3) 雪柜必须定期清洗及检修保养

(4) 操作人员在制作食品前后时必须清洁双手及带上一次性手套

(5) 所有凉菜必须当日用完不能过夜再用以防滋生细菌

4、饼房区域:

(1)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2) 烘焙炉及雪柜必须定期检修及保养

(3) 所以面包出炉后必须完全常温后才方可用保鲜膜包起储存

(4) 必须定时定期检查各种罐头各干货的生产日期及质量

(5) 制作包点及糕点时必须严格遵守制作制作手则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配人群事业部负责人,生产线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生产加班,节假日检查,事故应急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少出事故,让公司稳当发展。职责分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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