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加气站站长,动土施工单位负责人,子公司安全部门使用场景LNG加气站,地下管线施工,站内改造
制度目标防止乱挖乱建伤到地下电缆和管道,保障加气站安全运行。
职责分工动土单位填表并写清负责人、部位、防护措施;子公司现场查图审核;分管领导最终审批。
核心条款必须先办审批手续才能动土;临时搭盖要另报消防备案;没审批就动工要追责。
执行要求动土前填申请表→子公司现场核对图纸→审核通过后报领导批→全程留痕可查→谁违规谁负责。

1凡在lng加气站生产、生活区域或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动土施工的,必须办理动土审批手续;

2动土作业审批手续由所属子公司负责审查与办理;

3需要动土施工时,动土单位应填写动土审请表,将动土负责人动土部位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填写清楚;

5所属子公司接到动土审批表后,应到现场,结合档案图纸资料进行审查;

6动土过程需要进行临时搭盖的,还应该报送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7动土申请经所属子公司对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8凡未经办理动土审批手续,擅自动土施工而造成地下电缆、管道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动土管理制度:动土作业票证

适配人群设备管理员,安环监督员,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地下施工,化工动土,基坑开挖
制度目标管好动土作业票,少出事故,保安全。
职责分工设备处办证、审批、发收票;安环处盯着检查;各分厂设备处每月发收票。
核心条款没证不能挖;证不能涂改转借;挖到东西马上停;不能乱挖底脚;边坡要稳。
执行要求施工前要教育交底;现场设护栏警告牌;夜间挂红灯;完工回填地面;发现裂缝松动立刻停工;工具支护每天查。

1、规范动土安全作业票证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安全票证的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

3.1分厂设备处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2分厂安环处负责并对各单位的票证进行监督、检查的。

3.3各分厂设备处每月发放并回收各种票证。

3.4国家或行业有以上作业部门标准时,执行新标准。

4、具体要求

4.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4.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1.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1.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面继续动土作业。

4.1.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2.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粉尘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2.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2.3要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2.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4.2.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aq3024-____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3《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分厂设备处负责管理。

4.3.1动土申请单位在分厂设备处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完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3.2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3.3动土申请单位设备员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技术中心审核后交分厂设备处审批。

4.3.4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动土安全作业证》。

4.3.5动土申请单位设备员应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技术中心、分厂设备处、施工单位各1份。

动土管理制度:动土作业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动土作业员,爆破工程师使用场景动土施工,爆破作业,基坑开挖
制度目标防止挖土时塌方伤人,避免机械误伤,控制土堆位置不压坏设施,防有毒气体中毒。
职责分工生调科负责审批许可证和爆破方案;施工人员按安全边坡挖土;机械操作员提前发信号;监护人盯紧沟坑通风。
核心条款不准掏底挖土,堆土离沟边至少0.8米,高度不超1.5米,进坑前测毒气,靠近建筑得加固。
执行要求动土前必须拿许可证,爆破前交方案,边坡松了马上停,支撑拆除从下往上,每天开工前查通风和边坡,班组长巡检签字。

1.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⑴ 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⑵ 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⑶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⑷ 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⑸ 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动土管理制度(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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