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学籍资料管理员,学籍电脑管理员,教导处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数据录入,学生档案调阅 |
|---|---|---|---|
| 制度目标 | 让学籍管理更规范,资料不乱放、不丢、不泄密,大家查起来方便。 | ||
| 职责分工 | 教导处管审批,资料员管整理归档,电脑员管录入,档案室管存放和保密。 | ||
| 核心条款 | 档案室独立设,不准随便翻;资料不外借,借要领导批;每学期清查一次;分类放整齐。 | ||
| 执行要求 | 资料员每天收齐当天材料,电脑员三天内录完,档案室每月自查安全,教导处每学期抽查两次,发现问题马上改。 | ||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福光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教务处人员,班主任,分管校长 | 使用场景 | 学生转学,班级编排,请假审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生转进转出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管花名册和编班。班主任管请假签字。分管校长或主任批转学。 | ||
| 核心条款 | 转学要带户口本、房产证、转学证明。请假超半天要家长签字。病假三天以上要医院证明。 | ||
| 执行要求 | 转学申请得先交材料再审批。点名册每班都要有。请假条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旷课按校规处理,不马虎。 | ||
福光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证明转入,经了解确属我学区的学生,方可转入。
二、要求转出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或教务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三、教务处掌握全校花名册。按各班在编人数编班,保持各班学生数的平衡。
四、各班要有学生点名册,学生请假半天以上,要有家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诊断,事假要有家长批条,有事不请假或无故旷课,要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凡是有病休学按有关休学规定执行。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高中教务员,班主任,学籍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新生报到,学籍注册,休学复学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生学籍,让教学有秩序,帮学生全面发展,变成有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校长负责总把关,教务处办手续,班主任收材料,教育局备案发卡管号。 | ||
| 核心条款 | 新生要凭通知书报到,不能私招乱收,休学复学要开证明,转学得按流程走。 | ||
| 执行要求 | 开学一个月内报新生名单,每学期填档案表,处分奖励记入档案,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出错要追责。 | ||
为严格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中)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
第一条按照省有关高中招生规定,凡符合录取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凭通知书报到入学。
报考高中,须按学生志愿和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任何高中一律不准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新生,不准接收已被其他中学(含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已录取的新生。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时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在二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高中新生,各中学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除名。
第二条各中学须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新生注册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发给学籍卡和统一编列学号,方为取得正式学籍。学生休学、复学、留级后学籍和学号保持不变,直至毕业。各中学根据学籍和统编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核,发现德、智、体几方面不符合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未报到入学的新生,因病确须休学治疗者,按休学规定办理。高中新生因病休学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或因居住迁移,经学生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家长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由转出地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该生录取通知和有关材料,发往转入地的市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由转入地安排入学。
第五条初中毕业生一般不得免试直接升入高中。但省级表彰的初中优秀学生,可免试升入省、市示范高中。
第六条普通高中班级学额应不超过56人(包括留级、转学和复学生)。
二、考试
第七条学校要按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要求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八条考核以平时为主。德育考查主要看学生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行为,要严肃认真地对学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以及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考试要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同时重视对学生相关学科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体育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技术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第九条改进考试方法,减少考试次数。每学期只举行期末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符合条件的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批其学生的毕业会考可由学校自行组织。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格检查。
第十条文化课考试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每学期的各科成绩按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平均计算。学期成绩不及格的,于下学期开学前进行补考。学年成绩,会考学科以会考成绩为准,非会考学科按上、下两学期成绩平均计算。实施新课程改革后,考试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每学期都应写学生操行评语,评语应由班主任负责,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视学生一学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以激励为主,实事求是地肯定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同时指导出努力方向。班主任所写的评语要征求任课教师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可以对学生操行评定等级。操行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合格者需经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审定。
操行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入学籍档案。
三、升级、留级、毕业、结业
第十二条学生凡学年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均应补考。学生补考后,考试有两科不及格,或考查有三科不及格,或考试有一科不及格、考查有两科不及格,应予留级。高中阶段留级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德、智、体考核合格,应准予按时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省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均须盖校长签字章,骑缝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书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专用章);毕业证书存根加盖校长签字章,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生毕业要从严掌握。高中毕业班学生须是毕业会考考试及考查(含补考)各科成绩均合格,思想品德考查合格,体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方可毕业。对修业期满不予毕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明书,不得留级重读。
第十五条学生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经考试确能达到高一年级水平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予跳级,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提前报考高一级学校并被录取的学生,或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而被高一级学校录取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由学校提出报告,可以在校最后学年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四、奖励、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对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进步很大的学生,也应予以表扬。
第十八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守则,甚至扰乱社会治安的学生须视情节轻重和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对违法犯罪的学生,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提出,经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查属实后,报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属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校长批准公布;属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公布。
受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改正了错误或有显著进步者,应由班主任提出,经班级评议、学校批准,及时或提前撤销处分。对受处分学生的改过表现,应予鼓励。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一般不予撤销。
第十九条学生受到奖励、处分和撤销处分,都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借读
第二十条学生因病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由班主任核实后提出意见,经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发给休学证书,并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在同一学段,申请休学不得超过两次。毕业班学生休学的审批要从严掌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
第二十一条休学期满后,须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复学,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复学后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连续超过两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学生意愿给予休学、留级或退学。
第二十三条学生须退学的应由学生本人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
第二十四条转学须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学期中一般不予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学学校同意后,在省辖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转学的,须经转出、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市或省转学的,须报市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和学校接收可能,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转入省和市示范高中的要严格控制。按同级示范学校方可互转的原则,如转出的学校是省或市示范高中,转入地的同级示范高中班级有空额方可接收。如要求转入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应转到一般中学。
第二十五条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学生,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总上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转学与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七条学生因家庭居住等原因,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借读,借读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和接收学校同意。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校管理。
六、健全学籍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中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籍卡片、体质测试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登记卡、毕业生登记表等,作为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建立高中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二十九条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学校。
第三十条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毕业(结业)证书,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七、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省教育厅。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年9月1日起执行。**年2月颁发的《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北坡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教务处人员,会考办人员 | 使用场景 | 新生入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学籍过程,不让档案乱、不让学生信息错、不耽误会考和毕业。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负责填表、建档、变更、上报;班主任填评语成绩、交档案;主管领导批休学转学;会考办管考籍。 | ||
| 核心条款 | 新生必须建学籍和考籍;转学要证件齐全才办;休学要医院证明;自动退学就直接取消;档案不能随便拿走。 | ||
| 执行要求 |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查一次学生变动;班主任按时交材料;教务处统一整理上报;档案室放假前收齐保管;谁弄丢谁负责。 | ||
第三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后由教务处负责以班为单位填写“班级定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存班主任、教务处、学校或年级组)办理学籍和会考考籍。
2.入学新生要办理学籍档案和考籍档案,建立微机管理名册,学籍表每年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操行评语、考试成绩、操行等级并签字盖章,放假前交回档案室统一保管。
3.在校生档案要以教学班为单位系统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概不外调。
二、转学
1.市三区内一般不办理转学,不办理考籍变更。
2.随家长工作调动要求转入我校者,需持有家长户口迁移证、准转证及学生档案,经教务处审查合格,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转学。
3.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一式四份),学校会考办公室证明及会考档案报我校会考办批准方可编班上课。
4.转出学生须持接收学校签发的准转证书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开据转学证明,提取档案取消原考籍及学籍。
三、休学
1.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学习,要求休学者,须持家长申请、诊断书,经班主任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发休学证书,并上报会考办注册,休学期限为一年,在休学期间不得提前插班上课。
2.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须持医院康复证明,由教务处编入相应年级。
四、退学
1.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两周以上(包括两周)经与家长联系不办理请假或退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考籍,不再办理任何手续,并不出据任何证明。
2.学生因家庭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退学者,须持家长申请,班主任老师签字,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提取档案,取消学籍。
五、学籍变更
1.教务处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下发班级学生变动情况调查表,由班主任如实填写本班学生流动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归纳整理落实后上报会考办,并处理好学籍、考籍变更事宜。
六、档案管理
1.保证做到学生档案管理有序无误,不得丢失、销毁。
2.学生提档,必须有相关手续,不轻易放出档案。
七、学籍、考籍
1.做好学生会考考务、考籍及成绩统计工作。
2.做好毕业生的会考合格证、毕业证的发放工作准确无误,造好花名册。
3.做好毕业生的高考报名、配档工作,建立升学去向花名册及升学数字统计工作。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泰州实验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学籍管理员,教务专员,档案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新生入学,学籍异动,毕业审核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生学籍和档案,不丢不乱不出错。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主管,学籍管理员具体做注册、休学、转学、发证、填表、上报数据。 | ||
| 核心条款 | 新生要按时办入学,休复退转学要走流程,证书要填准,档案要存好,数据要报准。 | ||
| 执行要求 | 手续当天办完,表格每周核对一次,数据每月报一次,领导随时查档案,出错马上改。 | ||
州泰实验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1.认真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2.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负责学生注册,办理休、复、退、转学等手续,负责填写学生证、毕业证书。
3.加强学生档案管理。搞好数据、表格统计,及时准确上报。
4.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办好新生入学手续。
5.准确向领导提供毕业、结业、学历证明、学生名单,并存入档案。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某初级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初中班主任,学籍管理员,教导处主任 | 使用场景 | 新生报到,市内转学,外地转入 |
|---|---|---|---|
| 制度目标 | 让新生按时报到,学籍手续别出错,转学休学毕业这些事有章可循,档案不乱放不丢。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教导处管日常事务;班主任收材料填表;基教科审核盖章;家长配合办手续。 | ||
| 核心条款 | 新生两周内不报到算放弃;转学要教育局批;休学要医院证明;暂读生学籍留在原校;毕业要看成绩和品德。 | ||
| 执行要求 | 所有手续按时间点办,比如开学两周、休学一年、毕业前审查。教导处定期检查档案,班主任盯请假和旷课,教育局抽查备案。 | ||
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籍:新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就近入学安排,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初步学籍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印,新生学籍才能生效,否则一律无效。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相应年级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二、转学和借读:①市内转学,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转学到居住地附近的一般学校就读,学生办理正式转学手续。②因户口迁移由本市转往外地,转往外地的学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受学校的接收函及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③因户口迁移由外地转往本市,由外地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
三、到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称“暂读生”。
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到他校暂读,若有特殊情况,须由家长向暂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读学生申请表”并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他校暂读。学生到他校暂读,学籍仍保留在原注册学校。暂读学校须为暂读生建立暂读学籍档案,在暂读生回原注册学校毕业时,暂读学校应及时将其暂读学籍移交原注册学校。注册学校须依据学生暂读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档案。暂读生的毕业成绩统计在原注册学校。毕业证书由原注册学校核发,暂读生升学不得列入原注册学校保送范围。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批准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入学;对残疾学生,应特殊照顾。
四、休学和复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证明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复学时,首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信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重新注册,方可复学。
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得中途退学或辍学,确实丧失学习能力的,必须由家长申请,并提交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方可开具退学证明,准予退学。
五、毕业、结业、肄业: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核德、智、体等诸方面均达到合格标准,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编号与学号要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只能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初中: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不及格者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不及格,政治、物理、化学有两科不及格者。③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及格,其他学科(含历史、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有四科以上不及格者。④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不及格者⑤受过校级处分,6月底之前未撤消处分的。
对未参加毕业考试或中途离校者,一律不发给毕业证书,可发给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遗失一律不予补办。必要时本人可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可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出具证明信。
六、普通中学编班人数:初中每班人数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进行,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基教科科同意再行办理。
七、请假:1.在校生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校。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个月未到校,而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学校不出示任何证明。
2.平时请假: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要凭医院诊断和家长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一日由班主任批准;
请假一周至两周之内由教导处批准;
请假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对连续旷课一个月或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节数达到180节的学生班级应做好学生工作,通知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工作。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潜江中学学籍
| 适配人群 | 高中教务员,年级副主任,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新生报到,借读办理,转学审批 |
|---|---|---|---|
| 制度目标 | 让学籍管理更清楚,不乱套。新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这些事都有章可循。防止乱收人、乱办手续。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室管登记、上报、系统录入。政教室组织借读生学习条例。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审核。校医填健康卡,体育老师录体质数据。 | ||
| 核心条款 | 新生要按时报到,弄虚作假就取消资格。借读只开学第一周办,要签协议交钱。转学只收市外省示范高中学生。休学要医院证明满三个月。 | ||
| 执行要求 | 所有手续必须在规定时间办,过期不补。教务室每学期初和期中查两次异动情况。档案要装袋专柜保管。毕业前要查清学分、评价、实践报告是否齐全。系统信息必须及时录、及时更新。 | ||
湖北省江潜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管理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生入学
1.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时,应及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和省厅取得高中学籍。
3.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不符合入学条件等情况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借读和转学
1. 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转入、旁听、借读的学生来我校学习。
2. 凡要求来我校借读的学生,须本人申请,说明理由,签订借读协议,经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按规定缴纳借读费用,由政教室组织,学习我校相关管理条例,考核合格后,持教务室通知,由主管年级副校长安排进班。在校学习期间,借读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取消借读资格。
3. 学校不负责借读学生的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等相关学籍管理工作。
4. 按省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我校不接收本市内学生的转入,原则上只接收市外的省示范高中的学生转入(含广华中学)。
5. 转学手续办理必须严格按省厅和市教育局规定办理,不得简化。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说明转学理由,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务室开具转学联系单(转出)或同意按收证明(转入),在收到同意接收证明(转出)或转学联系单(转入)后,经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再办理转学手续。
6. 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入学手续的办理同借读学生。入学前,学生须完善其相关学籍档案,入学后,学生的相关学籍管理由学校负责。
7. 转学和借读手续只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三、休学和复学
1. 学生因病不能正常上课,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治疗、休息三个月以上者,可申请休学。若确要休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并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报教务室和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2. 学生因病治疗、休息不足三个月者只能办理请假手续,不能办理休学手续。
3. 患传染性疾病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办理休学或请假手续,如不报告,一经发现,立即劝退除名。
4. 学生休学时间至少三个月,一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上课者,按退学处理。休学时间未到期要求复学者,按借读生办法处理,直到休学期满。
5. 学生复学需持市级以上医院开出的能够坚持正常上课的康复证明,由本人提出复学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凭休学证明到教务室办理复学手续。
6. 凡因患传染性疾病或精神方面疾病休学、请假治疗的学生,复学时需由学校派人带领到指定医院复查,确认康复后可按第5条执行。
7. 复学学生不得选班,按原班进入下一年级对应班级。若该班人数超额或文理分科等特殊情况,由学校指定班级。
四、退学
1. 学生申请退学必须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并由学生家长到校亲自办理。
2.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因违纪受到劝其退学、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的,或者无故旷课连续达三天或累计旷课30节者,班主任应通知家长到学校讲明原因,办理退学手续。
3. 办理退学手续后,学校取消其学籍并上报市教育局。
五、毕业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且成绩合格,并在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达到要求者准予毕业,高中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
六、学籍日常管理
1. 新生入学后,教务室要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学生在校期间,教务室还要及时将学生的各种信息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2. 教务室要随时登记符合手续的学籍异动学生,掌控学生的准确人数和类别,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清点检查一次学籍异动学生(含学生缴费情况),期中考试前后再清点检查一次。
3. 学生档案在系统自动生成后,装订成册、装袋,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教务室保存学生毕业一年内的学生档案,学生毕业一年后,由学校档案室保管。
4. 各年级、班主任、教师及学生要在平时完善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档案、及时进行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上传综合实践活动报告。教务室每学期末进行检查,并在下学期初进行通报。
5. 体育教师每学年在做好必须的测试工作后要及时填写学生体育体质健康登记表,并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6. 校医在组织做好每年的学生体检后要及时填写学生的健康卡并上传学籍管理系统。
七、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行,并由教务室负责解释。
湖北省江潜中学
二○一三年十月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中学学生宿舍
| 适配人群 | 住宿生,舍长,宿舍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寄宿管理,午休监管,熄灯就寝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宿舍卫生和纪律,让学生住得安心、睡得踏实,不吵不闹不乱扔东西。 | ||
| 职责分工 | 舍长安排值日、盯安全卫生;班主任批假、管外出;宿管员查门禁、记扣分;德育处评文明宿舍。 | ||
| 核心条款 | 按时开关门、固定床位睡觉、不准带外人进宿舍、不点蜡烛不拉电线、被子叠整齐、鞋子摆成一条线。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值日生打扫,每周大扫除一次,宿管随时检查,扣分记在册,月底汇总,分数低的要整改。 | ||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七)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抓好学生公寓楼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住宿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宿舍开关门管理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早上起床铃响之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上拍球、聚众逗留,不得在宿舍内谈笑喧哗、唱歌弹琴或做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各宿舍必须在门上粘贴好床位安排表,住宿生必须在对应床位住宿,不得随便进入别的宿舍;男生女生禁止进入对方宿舍区。
3.住宿生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便外出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或外出住宿者,应该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经同意签字并通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晚上临时有事外出,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在晚熄灯前返校进入宿舍。
4.保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乱扔果壳、纸屑和食品袋,不随地大小便,每天早晚由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勤换衣服被褥,勤洗、勤洒,保持床内整洁,物品按规定放置整齐,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墙壁洁白,保持地面干燥。
5.住宿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每个宿舍除上交一把钥匙给宿舍管理员备用外,只留一把钥匙,专人专管,做到人离关窗关门。
6. 学生宿舍禁止留客住宿,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7. 宿舍内严禁点蜡烛及使用明火。
8. 不得在过道上追逐打闹、拍打篮球和踢足球。
9.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提倡健康的宿舍文化,宿舍内按学校统一规定布置,不得随意张贴、涂抹;宿舍内不讲污言秽语,不看黄色书籍,不听黄色音乐,不讲低级趣味的事,不吵闹起哄。
10.在正常上课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留在宿舍内。学生因生病需休息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宿舍的,须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获批准并签字后,凭请假条经值班管理员核实方可进入宿舍。
11.爱护公共财物和安全消防设施。宿舍内的配套设施不得丢失损坏,也不得擅自搬迁或占用,丢损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设施的,除赔偿外,将给以严重违纪处理。涉嫌触犯《消防法》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2.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严禁拉接电线充电、擅自调换灯泡,严禁使用电热杯和热得快,一旦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13.各宿舍由舍长负责安全、卫生工作,舍长要认真安排每天的值日,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努力建设文明宿舍。
(二)宿舍内务管理要求
1.住宿生按规定携带所需生活用品。
2.保持床单、枕巾、被套清洁。
3.被子叠放端正、放置于床一头的靠床沿处,同一宿舍的各床、被子的放置应同一方向,枕头放置于被子相对的另一头,蚊帐使用统一悬挂方式。
4.鞋子均放在床下,鞋头向外,鞋前成一线。
5.热水瓶、水桶、杯子、毛巾、牙刷、牙膏、护肤用品放置规定的位置,整齐划一。
6.衣服晾挂于洗漱间,雨伞平时收起,雨后放在水桶上。
7.扫帚、拖把挂放在洗漱间,垃圾篓放在洗漱间内。
8.室内、室门不得附挂图片,不放置猫狗等玩具,应该在宿舍管理员、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布置,美化生活环境。
9.行李箱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上锁锁好。
10、宿舍每日打扫,包干的室内、走廊每日要保持清洁。
11、不得将脏水、污水从楼上倒往楼下,文明使用公厕,便后冲水,不损害卫生设施。
(三)学生宿舍评比细则
1.宿舍内务评分细则:
(1)走廊、阳台:各宿舍走廊、阳台的范围是宿舍内同宽距离并向宿舍外延伸的门前门后地面;各项中如有卫生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2)门窗:门面无脚印、球印或严重的污垢;窗户包括窗台及玻璃的基本清洁;如有卫生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3)毛巾、杯子、牙刷:毛巾必须挂在毛巾架上,开口要统一,并且毛巾要竖对折上架;杯子排放要统一,杯把统一向右;牙刷牙膏头统一朝上,并向右统一倾斜;如有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4)床铺、蚊帐:床铺干净整洁,宿舍内所有床铺上的被子和枕头放置的模式必须统一,禁止摆放玩具
蚊帐:起挂必须统一、整齐,如有问题则扣分。
(5)地面:地面必须干净,无瓜皮果屑或杂物,垃圾要清倒,每周必须在周末彻底清理地面一次。
(6)衣服、鞋子:衣服必须统一折挂,禁止乱挂乱晾衣服;鞋子必须统一摆放整齐,鞋头向外。
(7)物品:物品必须妥善放好,禁止乱放乱扔。
(8)桌子、椅子:保持清洁,无脚印,无污痕,无损坏,放置整洁大方。
(9)墙壁墙面:必须无脚印、污物、顶面无蛛网,墙壁无招贴画或乱涂乱画现象,并定期清理墙壁的污渍
2.宿舍纪律秩序扣分项目
(1)未按指定床铺就寝或不按时就寝
(2)乱窜宿舍或夜间溜出宿舍
(3)未按时进出宿舍或宿舍大门
(4)宿舍内点明火、私接电线、使用电器
(5)从楼上向下倒脏水、扔垃圾和食品袋
(6)宿舍无值日表或床位表
(7)在宿舍内起哄,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内有抽烟、喝酒、赌博或其他违纪情况
注:以上各项均可扣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文明宿舍”评比要求和办法
1. 舍员们思想健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睦共处,无违纪现象。
2. 宿舍内务整齐干净,清洁卫生,气氛良好。
3. 宿舍值日认真负责,服从管理。
4无公共财产的故意或人为损坏。
5. 宿舍整体各方面表现突出。
注:“文明宿舍”在期中和期末按细则进行评比,由宿舍管理员根据平时观察及综合每周各项常规管理考查评分后提出推荐名单,再由德育处根据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结果的高低综合选出,学校对文明宿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z中学
二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中学学生会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部门部长 | 使用场景 | 校园活动执行,学生干部述职,部门协作会议 |
|---|---|---|---|
| 制度目标 | 让学生会干部更负责,更有服务意识,做事更认真,形象更好,工作学习都不耽误。 | ||
| 职责分工 | 主席全面负责,副主席协助,部长管本部,监察部盯行为考勤,学工处监督指导。 | ||
| 核心条款 | 开会不能无故缺席或迟到,任务要按时完成,执勤戴证件,言行要符合学生会形象要求。 | ||
| 执行要求 | 全体会议每两周一次,内部会议提前备案,监察部每月15日和月底更新记录,主席团定期检查总结,不达标就处理。 | ||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
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2.树立尽责意识;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
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
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7.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五条 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 、“优秀部长” 、“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校学生会办____年9月1日
校学生会主席:黎阳/曦城。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中学学生阅览室
| 适配人群 | 中学生,阅览管理员,学科教师 | 使用场景 | 自习阅览,课间阅读,班级借阅 |
|---|---|---|---|
| 制度目标 | 让阅览室更有序,书本能用得久一点,大家看书更舒服。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员负责日常看管,老师协助监督,学生要配合遵守。 | ||
| 核心条款 | 书报不能带出,不准乱画乱写,看完放回原位,保持安静和干净。 | ||
| 执行要求 | 进室即守规,管理员随时提醒,值日生每天检查摆放和卫生,老师不定期抽查,违反就提醒改正。 | ||
中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