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部门负责人,安委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季节检查,重大活动前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故,保护员工安全,让隐患能被早点发现和处理。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审重大隐患方案;安委会办公室管建档和督促整改;各部门负责自己查和改;安全员要盯整改;财务部要给钱。 | ||
| 核心条款 | 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查隐患有综合、日常、专业、季节、节假日、不定期六种方式;查出问题必须记录并整改。 | ||
| 执行要求 | 每月综合检查一次,日常每天查,专业和季节检查按计划来,节假日前全公司大查;查出隐患定人定时改,整改后要验收留记录;重大隐患要报领导小组评估定方案。 | ||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2 责任部门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情况。
2.2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
2.2 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负主要责任。
2.4 公司安全员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5 财务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组织机构
4.3.1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4.3.2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于奎军
副组长:柴国祥 李志清 邓露芳
成员: 刘冰 李晓峰 王婧 刘晓月
4.4 隐患排查方案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及要求,综合部制订年度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每次隐患排查时(日常检查除外),根据方案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对排查方案的审批。
4.5 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
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工艺、设备、用电、消防、检维修和车辆运输等方面。
4.6 隐患排查方法
采取综合、日常、专业、季节、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不定期等检查方式。
4.6.1 综合安全大检查
由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并限期整改和跟踪落实。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如遇不能自行整改的隐患,需上报公司安委会,统一协调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2 日常安全检查
由各场兼职安全员对本场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员工是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物品存放、消防设施、作业场所等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上报本场负责人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3 专业性检查
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对锅炉房、配电室、消防设施等特殊重点岗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4 季节性检查
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针对不同季节特点进行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火等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等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保温等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寒、防滑等为重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5 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
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以防火、人员稳定情况、治安消防、电气线路情况、车辆运输等为重点的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进行全公司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6 不定期检查
由公司兼职安全员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4.7 检查及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责任人,按要求限期整改,由责任部门进行追踪及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5 隐患治理
5.1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建立《年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由公司专职安全员监控治理。
5.2 上级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
5.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5.4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
5.5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5.5.1 各部门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报告表》,立即报送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5.5.2 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时限和要求。
5.6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7 事故隐患登记建档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患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登记建档。
6 事故隐患统计分析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15日前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网报。
7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四、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安全进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各生产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2.1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2.2 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公司较大危险因素场所:
配电室工作区域;
锅炉操作区域;
3 责任部门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2 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1 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启用条件
4.1.1 设施、设备上必须编号清楚、标识清晰,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1.2 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
4.1.2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4.1.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管理要求
4.2.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2.2 在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之前,必须阅读相关的安全告知(见附件1、2)。
4.2.3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审批。
4.2.4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4.2.5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2.6 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2.7 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4.2.8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
4.2.9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汇编》,公司各部门要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紧急事故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应急演练活动。
4.3 巡检要求
4.3.1 班组每天巡查一次。
4.3.2 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4.3.2 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 。
4.3.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逐级汇报。
4.3.5 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反违章
| 适配人群 |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排查,设备设施检查,重大危险源管控 |
|---|---|---|---|
| 制度目标 | 让公司少出事故,安全运行。管好隐患和违章,大家干活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抓。设备安全课组织落实。财务部出钱。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改。 | ||
| 核心条款 | 不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定期查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管。 | ||
| 执行要求 | 各部门每月28日前报隐患情况。设备安全课汇总上报。查出问题马上改,难改的要盯住、防护好。记录要留档。 | ||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推动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实施的监管。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各班组开展排查治理及“反违章”工作。
2.3财务部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取、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费用。
2.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开展,并将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报设备安全课。
3 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章(以下简称“隐患及违章”),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
3.3重大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
4 管理内容
4.1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2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机制,建立并落实从部门负责人到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行为的监控责任制。
4.3财务部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及“反违章”活动的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安排治理所需资金,确保隐患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有序实施。
4.4设备安全课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各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按照事故隐患及违章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事故隐患及违章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5对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业务往来的相关方,其对口部门应当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防控管理职责。
4.6设备安全课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表。
4.7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排查
4.7.1各部门按规定对生产场所进行排查,掌握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的原因,排查、整改记录的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4.7.2隐患排查及违章的主要内容:
a)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b)查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c)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d)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e)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f)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四新”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g)查各级各类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4.8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
4.8.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8.2对于需要较大投入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a)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
b)需要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在技改过程中给予考虑解决。
4.8.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责任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4.8.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4.9各部门每月对所属的生产现场、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进行统计,并与每月28日前报到设备安全课,设备安全课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5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____年12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____]20号)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系统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应急预案 |
|---|---|---|---|
| 制度目标 | 让隐患早点被发现,早点处理掉,不让小问题变成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长抓总,副组长盯落实,组员查现场。安全员管日常,技术人员管设备。 | ||
| 核心条款 | 定期排查隐患,按分工盯住整改,自然灾害隐患要提前防、有预案。 | ||
| 执行要求 | 每月组织排查,开会总结问题,配合上级检查,整改必须限时完成,资金要专款专用,档案要按时填。 | ||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责任落实,有效治理。
四、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六、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积极予以配合,按整改意见治理隐患。
七、明确生产条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部位,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
八、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九、为本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制定下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
(一)、责任制度
(二)、信息档案和分析报告制度
(三)、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四)、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
(五)、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湿度
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十一、成立日常工作,协调、督促、统筹安排各生产系统的工作,务使其尽职尽责,工作中如有失误,失职,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 适配人群 | 车间负责人,安监人员,主要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举报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事故隐患,少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财产。 | ||
| 职责分工 | 法人代表总负责。安监部门盯整改。车间负责人参加排查。员工发现隐患要报告。 | ||
| 核心条款 | 每月查一次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登记。一般5天内改完,最多拖到10天。重大要写治理方案。 | ||
| 执行要求 | 隐患报告马上核实。每季每年报统计表,主要负责人签字。整改不力就处理。查隐患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到场。 | ||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7)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时间为5天,若工作量较大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天。
9)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0)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13)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
| 适配人群 | 设备安全课,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违章整治,安全监管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故,让公司安全运行。大家干活时别乱来,有隐患早点发现、早点处理。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管。设备安全课组织干活。财务部出钱。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改。 | ||
| 核心条款 | 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每天查隐患,分大小类登记。能改马上改,难改的要盯紧。 | ||
| 执行要求 | 各部门每月28日前报隐患情况给设备安全课。设备安全课汇总后报领导。查出来的问题要记清楚,谁负责、啥时候改完、怎么盯。 | ||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推动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实施的监管。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各班组开展排查治理及“反违章”工作。
2.3财务部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取、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费用。
2.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开展,并将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报设备安全课。
3 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章(以下简称“隐患及违章”),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
3.3重大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
4 管理内容
4.1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2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机制,建立并落实从部门负责人到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行为的监控责任制。
4.3财务部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及“反违章”活动的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安排治理所需资金,确保隐患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有序实施。
4.4设备安全课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各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按照事故隐患及违章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事故隐患及违章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5对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业务往来的相关方,其对口部门应当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防控管理职责。
4.6设备安全课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表。
4.7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排查
4.7.1各部门按规定对生产场所进行排查,掌握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的原因,排查、整改记录的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4.7.2隐患排查及违章的主要内容:
a)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b)查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c)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d)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e)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f)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四新”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g)查各级各类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4.8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
4.8.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8.2对于需要较大投入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a)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
b)需要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在技改过程中给予考虑解决。
4.8.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责任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4.8.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4.9各部门每月对所属的生产现场、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进行统计,并与每月28日前报到设备安全课,设备安全课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5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____年12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____]20号)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 适配人群 | 车间负责人,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举报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事故隐患,少出事,保大家命和财产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负总责。安监部盯整改。车间主任带头查。员工发现要报告。 | ||
| 核心条款 | 每月查一次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登记。一般5天内改完,最多10天。重大要写方案再干。 | ||
| 执行要求 | 查出来马上报,领导得立刻核实。每季每年统计上报,老板签字。不按时改的要处理。整改时得防着出事。 | ||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7)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时间为5天,若工作量较大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天。
9)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0)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13)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销案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事故隐患变大出事,让隐患早点被发现、早点处理掉,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评估隐患;技术人员和专家一起出主意;安全员负责报材料、盯整改。 | ||
| 核心条款 | 先评估定级,再报上级;必须编治理方案;按方案干完;干完要再评估;最后销案才算完。 | ||
| 执行要求 | 发现隐患马上启动流程;报材料要签字盖章;治理不能拖时间;评估报告要真实;监管部门会抽查复查。 | ||
第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第二条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经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第三条 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四条 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第五条 治理结束后,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第六条 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第七条 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部人员,生产厂负责人,设备部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整改,重大隐患治理,设备老化处置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人受伤、着火、爆炸、得职业病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管日常,设备部和生产厂查自己地盘,安委会管大事,公司领导盯重大隐患。 | ||
| 核心条款 | 隐患要登记建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小问题自己改,别往上推;大问题必须报安委会。 | ||
| 执行要求 | 发现隐患马上记下来,限期整改,改不了就加临时防护;整改完要验收,一般隐患10天内处理完,重大隐患按计划走。 | ||
1事故隐患管理的范围
1.1改善和消除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
1.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隐患扩大的措施。
1.3改善劳动环境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险和职业病发生。
1.4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1.5设备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术落后,安全得不到保证。
1.6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差。
1.7危及社会环境,易造成社会群伤、群亡的因素。
1.8在生产、销售、施工等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的工艺、设备及生活设施。
2事故隐患项目按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隐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到及时解决:
3.1对各类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建立档案,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
3.2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三不准(班组和工段能解决的不准推给生产厂,生产厂能解决的不准推给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加强监护。
4公司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全面负责,做到“四亲自”(亲自参加项目审定、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参加检查、亲自验收总结)和“四优先”(计划安排优先、资金来源优先、施工力量优先、物资供应优先)。
5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设备部、及相关生产厂参加竣工验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6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日常管理工作。
7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安全环保部查出的一般隐患向10.2规定的管理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 限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向安委会报告。由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设备部、各生产厂所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各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于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安委会报告,由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停产整改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容易出事的地方,防止人受伤、公司赔钱,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 | ||
| 职责分工 | 厂长带头成立整改小组,班组长天天查隐患,安全部门收报告、做评估,员工要报问题。 | ||
| 核心条款 | 发现隐患马上报,能改的立刻改,不能改的先盯紧、再上报,消防用品必须好使。 | ||
| 执行要求 | 每周至少查一次隐患,整改定时间、定人、定办法,培训加演练每月一次,安全部门抽查记录,月底汇总交厂长。 | ||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全厂(公司)各级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生产(经营)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各班组、分厂(车间、工段、队)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本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应报请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或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本厂(公司)各级都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本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接至本厂(公司)、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分厂(车间、工段)、班组或个人,本厂(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经济制裁。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石油库事故隐患
| 适配人群 | 油库安全主管,储运设备技师,消防管理专员 | 使用场景 | 油品收发作业,储罐检修现场,消防设施巡检 |
|---|---|---|---|
| 制度目标 | 减少事故隐患,提高石油库安全水平。让大家干活更安心,油库更稳当。 | ||
| 职责分工 | 油库自己管能解决的隐患。解决不了要上报。上级公司负责大隐患评估和批复。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检查。 | ||
| 核心条款 | 隐患分四级,从特别重大到小事故隐患。按火险、设备、电气等分类。发现就要登记、评估、定级。 | ||
| 执行要求 | 油库每月查,科室每周查,班组每天查。查出隐患马上填记录。整改要限期,资金要落实。季报年报不能拖。 | ||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产生和存在,提高石油库的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规定。
1.2事故隐患管理中应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已经存在的事故隐患,油库有能力解决的,要限期整改;解决有困难的,要向上级公司写出书面报告。整改之前,油库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更新改造和基建等新造成的事故隐患,应追就成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因工作疏漏而没有查出的事故隐患,在其酿成事故时,应视情况追就检查人员的工作责任。
1.3各级公司及石油库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及上级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所属各级石油库。加油站参照执行。
2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和分类
2.1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
凡可能导致发生着火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石油库事故的作业场所、设备(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均属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主要包括:
2.1.1在油品收发、储存及施工检修等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爆炸等作业环节及场所的不安全状态。
2.1.2设备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术落后,安全的不到保证。
2.1.3对职工健康有影响的工作环境污染和生活设施。
2.1.4防火间距不够、消防不配套等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不良因素。
2.1.5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差及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管理缺陷;
2.1.6各种形式检查中查出的妨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2.1.7职工群众及地方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影响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各类问题。
2.2事故隐患的分类
2.2.1按可能导致事故的起因,可以分为:火险、设备、电气、尘毒等事故隐患。
2.2.2按隐患的性质,主要分为:
1、单向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扩大的隐患。如油罐等金属设备的金属疲劳、腐蚀、陈旧和老化。这是石油库设备最危险的事故隐患之一。
2、交变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周期性变化的隐患。如石油库设备的冻害、汛灾及油泵卸油时的汽蚀现象等。
3、固定隐患:指不随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事故隐患。
4、随即隐患:在作业过程中不定时的突发危险因素。
2.3事故隐患得分级。根据可能导致石油库事故的大小,石油库事故隐患,分为四或五级。即:
2.3.1石油库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称股份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国家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特别重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即: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3.2石油库重大事故隐患(或称销售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和销售公司一级及以上事故的隐患。既:
1、职工伤亡重大事故隐患:
一次轻伤11人及以上;
一次重伤3至10人以上;
一次死亡1至2人以上;
2、石油库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10吨以上;
3、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一次死亡3人以上;
一次重伤10人以上;
一次、重伤合计10人以上;
一次受灾30户以上;
一次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2.3.3石油库一般事故隐患(或称省、市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石油销售总公司三级至三级以上事故的隐患。即:
1、职工伤亡一般事故隐患:
一次轻伤10人及以下;
一次重伤2人及以下;
2、石油库生产一般事故隐患;
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10吨及以下;
一次漏油100吨以下;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下。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下;
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下;
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下;
一次受灾30户及以下;
一次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下。
各省(区)销售公司可根据是否有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将其划分为二个级别。
2.3.4石油库小事故隐患(或称石油库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石油库四级及以下的生产事故。即:
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0.5吨及以下;
一次漏油0.5吨以下;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下。
3评估和报告
3.1企业内部评估、报告
3.1.1评估组织。各级公司、石油库安全委员会的一把手应主持并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对所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内部评估。评估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
1、公司或油库的安全保卫科(股)、工务(设备)科(股)等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的工人技师等;
2、必要时,可另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如:压力容器研究所、电业、房建、消防)以及上级公司和当地老动行政部门派员参加。
3.1.2评估标准。
1、判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标准,主要有:
(1)《石油库设计规范》;国家有关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标准、有关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等。
(2)总公司颁发的《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石油库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石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标准。
2、应科学认真地分析隐患导致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程度和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
3、判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标准,同时,也是整改的标准依据。
3.1.3报告对事故隐患实行逐级报告制。即:
1、经石油库组织评估,一旦发现公司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
2、经省(区)公司组织评估,一旦发现属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报告销售总公司,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
3、经销售总公司组织评估,一旦发现属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由石油库所在地公司按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文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3.1.4石油库的事故隐患评估方法如附录。
3.2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
3.2.1按“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3.2.2重大或特别重大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等级;
3、影响范围;
4、影响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标。
4组织管理
4.1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4.1.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石油库应成立以主管安全经理为牵头的隐患管理小组;
1)存在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石油库,应由主管公司一把手牵头组建隐患管理小组。
2)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由省(区)级公司一把手牵头组建隐患管理小组。
4.1.2隐患管理小组成员,一般由安全会成员兼任。时常管理工作由储运或安保部门负责。
4.2隐患管理小组的职责:
4.2.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4.2.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4.2.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2.4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2.5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4.2.6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4.3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4.3.1发现事故隐患的检查等记录;
4.3.2企业内部评估、报告;
4.3.3按“规定”进行的初步评估、分级和评估、报告;
4.3.4完期和日常的检查检测记录;
4.3.5险情照片(录相)及其他技术资料。
4.4事故隐患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4.4.1对已发现事故隐患的检查,应列入省(区)级公司年检、主管公司季检、油库月检、科(股)周检和班(组)日检查的重点内容。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安全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4.4.2重大事故隐患应列入巡检工作的必检项目。
4.4.3对设备事故隐患,应根据其不同类别、分别安排机修、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专项检查。
4.4.4各级公司、石油库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5整改
5.1经评估认定的事故隐患,一般做以下处理:
5.1.1观察使用:采取了适当安全技检措施后 ,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设备(施)。
5.1.2整改使用:采取了更新、修理等适当的整改措施后,可能消除危险隐患,而正常使用的设备(施)。
5.1.3停止使用。适应于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可能;但有修理价值,而工程量大,暂时无力修理或待批计划修理的设备(施)。
5.1.4整改拆除或异地新建。适用于无修理价值,需立即拆除、报废的设备(施)。
5.2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管理
5.2.1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由公司储运或基建部门;石油库的设备(工务)或安保部门负责。
5.2.2凡形成固定资产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由公司主管技术改造部门按有关规定,以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技改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总公司计划部审批;如需总公司安保基金补助的一般项目,由销售总公司安委会组织审批。
5.2.3凡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补助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企业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撤消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整改项目或计划,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5.2.4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石油库的主管公司筹集,必要时报请上级公司给予补助。但对下列情况,不属于补助的范围:
1、办公设施、生活福利设施、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设施隐患;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产后5年内发现的各类隐患;
3、属于大修、更新项目;
4、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或评估资料不完备的项目。
5.3事故隐患项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5.3.1事故隐患石油库的主管省(区)级销售公司于每年6月前报批下年度新开项目建议书。
5.3.2销售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部根据上报的建议计划,与总公司综合计划部核实规模和平衡资金后,报总公司安委会审定,由安委会主任批准下达执行。
5.4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5.4.1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协调。
5.4.2石油库主管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
5.4.3石油库主管公司应建立项目负责制,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项目负责人应对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设备材料落实、工程质量等全面负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5.4.4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表(如附表一),按季、年上报总公司安委会,项目以总公司计划为准,季报为下月5日前,年报为下年1月底前。
5.4.5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除报表外,企业应每年总结一次,并于下年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报总公司安监部。
5.4.6对于完不成总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年度计划的单位,除了通报批评外,还要影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和下年度补助资金的安排。
5.5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
5.5.1以竣工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单位报请企业主管安全技术措施部门,按隐患管理权限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附表二》,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决算,一并报总公司。
5.5.2按“规定”“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5.5.3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按“谁投资管理谁验收”的原则,由省级及以下公司组织验收。
6奖励与处罚
6.1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阻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6.2对存在有险不查、漏查、查出来不修以及隐瞒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
6.3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主管部门给予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部门处分。
6.5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