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保部管理人员,工程部维护人员,安全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场所识别,夜班作业环境,安全检查执行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警示牌,让大家都看得见、认得清,少出事故,保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保部定位置、监督、买牌子、发牌子、记台账;工程部负责修修补补、保持完好。 | ||
| 核心条款 | 牌子要贴在显眼处、不能遮挡、夜间要有光、颜色图形按国标来。 | ||
| 执行要求 | 发现要贴就马上申请,安保部统一买、统一贴、定期查、勤维护,台账天天更新,脏了坏了马上换。 | ||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____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 gb 2893-____《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____的规定。
(2)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①安保部根据现场需要和相关标准规定,提出各部门安全标志设置需求,报安保部审查汇总后统一购置。
②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保部购置。
③安全标识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保部负责安装(或张贴)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保部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安全标识,尽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废品处理。
⑤安保部必须建立安全标识张贴台账。
6 表单记录
(1)安全标志台账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 适配人群 | 安全科管理人员,设备科工程师,车间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炼钢作业现场,设备检维修,新建项目施工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真正管用。防止乱设、不管、坏掉没人修。保证大家干活时能看清危险、避开危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盯着检查,发标志牌。设备科管新项目装设施。各车间自己管本区域的设置和日常维护。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地方必须挂标志,高度要合适,不能贴在门上。防护设施要跟设备一起开,不能随便拆。坏了马上换。 | ||
| 执行要求 | 标志要干净牢固,定期巡检。防护设施要天天点检,维修时停生产或做好防护。新员工要培训怎么用。不照做就扣钱。 | ||
1、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标志与安全防护设施起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使用及维护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标志包括:安全色(对比色)和安全标志。
3.1.1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3.1.2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1.3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1.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3.2 环境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3局部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标志。
3.4安全防护设施: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4、 职责
4.1 安全科
4.1.1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保养;
4.1.2 负责督促各部门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备的同时投运;
4.1.3 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牌的申报、领取、发放工作。
4.2 设备科
4.2.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2.2 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订制、安装和投运的管理。
4.3 各车间
4.3.1 负责本区域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设置、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工作;
4.3.2 负责本区域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施的同时投运。
5、安全标志管理
5.1安全色、图形符号、安全标志的形式,除公司特别规定外,必须符合gb2893、gb2894的规定。
5.2各部门应在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内容应能全面涵盖区域内全部危险有害因素。
5.3 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3.1安全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3.2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5.3.3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3.4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5.3.5 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3.6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5.3.7 安全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应妨碍正常作业,或造成新的隐患。
5.4 未经厂领导或安全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安全标志。
5.5 在修整或更换安全标志时应有临时的标志替换,以避免发生意外的伤害。
5.6 各部门应做好安全标志的日常保养、清洗和维护工作,避免安装不牢、污损甚至丢失。
5.7 各部门应做好对安全标志的巡检,对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6.1 各部门应在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坑、沟、池、井、陡坡等区域应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护措施。
6.2 各部门在申报、领用、安装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严格选择工艺技术先进、产品成熟可靠、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能够满足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不得选用未经鉴定、带有试用性质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
6.3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安装、投运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应拒绝接纳竣工资料不齐全、未达到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设计性能的工程项目。
6.4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运行,不得随意挪动、拆除或废置,如确有必要移动、废置或单独停运安全设施的,需经厂领导和安全科批准。
6.5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施工结束,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及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
6.6 各部门应做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7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停止相关区域内的生产。无法停止生产的,在检、维修前必须与相关生产作业人员做好沟通,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安全科和厂长批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告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护,以确保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
6.8 各部门在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过程中,应同时对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和维护。
6.9各部门应对新上岗、转岗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方法等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6.10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安全防护设施建立档案。除本制度特别规定外,安全防护设施管理遵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执行。
7、 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要求设置、使用、维护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属部门管理原因的,连带考核部门主要领导50—100元。
8、附 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标识与危害告知
| 适配人群 | 安环科人员,车间班组长,职业卫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有毒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场所,放射性作业区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知道工作地方有啥危险,怎么保护自己,别被伤害。 | ||
| 职责分工 | 安环科负责告知和设警示牌;生产办和管理人员要检查执行情况;员工得按提示做防护。 | ||
| 核心条款 | 签合同时要说清危害;岗前培训必须讲清楚;公告栏要贴在显眼处;不同危害配不同颜色标识。 | ||
| 执行要求 | 公告内容要字迹清、更新及时;警示牌高度要合适,不能遮挡;每半年至少查一次,坏了马上换;培训要定期搞,岗位变动也要重新告知。 | ||
1术语
1.1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原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
1.2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2职责
2.1安环科负责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____设置警示标识。
2.2安环科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2.3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2.4安环科、生产办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告知
3.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3.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3.5设置公告栏
3.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醍目位置设置;
3.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3.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3.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警示
4.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获救线。
4.2获救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获救线。
4.2.1术语
4.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和文字符号;
4.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4.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4.2.2基本形式
4.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4.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4.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4.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4.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4.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4.5设置
4.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通风”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5.1.2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4.5.1.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4.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备“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4.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指令性标识。
4.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4.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4.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4.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获救标识。
4.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4.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4.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4.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5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5.1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5.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眯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5.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旋转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5.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6检查与维修
6.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6.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采购
7.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____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交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环科。
7.2安环科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使用
| 适配人群 | 电站现场人员,安全部监管员,采购部执行员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区,设备检修点,生产现场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标志,让采购、保管、设置、维护都有规矩可循。 | ||
| 职责分工 | 采购部买标志。安全部管计划、检查、监督。电站现场管要多少、怎么放、谁来保养。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地方必须挂标志。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顺序排。不能挂歪、挂错、挂旧、挂坏。 | ||
| 执行要求 | 现场提需求,安全部编计划,采购部买,验收后交现场。日常要清洁、不乱动、不损坏。坏了马上换,旧了五年就换。安全部定期查,现场天天看。 | ||
1 目的
明确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和适用范围,规定安全标志采购、保管、设置、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 术语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4 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2 安全部负责汇总安全标志的采购计划,检查和监督安全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
4.3 电站现场负责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保养人员。
5 资金来源
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6 工作流程
6.1 安全标志的采购
6.1.1 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
6.1.2 安全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部采购。
6.1.3 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6.1.4 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现场验收后,交现场保管、使用。
6.1.5 室外固定标志牌应使用轻便、耐久、不易变形、不易腐蚀、能经日晒的金属材料。
6.1.6 临时使用的标志牌应使用轻便、不易变形、不易褪色的非金属材料。
6.2 安全标志的设置
6.2.1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和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安全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志。
6.2.2 安全标志由现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进行设置。
6.2.3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危险场所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6.2.4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6.2.5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2.6 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影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的后面。
6.2.7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现的信息。
6.2.8 同一地点设置多个安全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2.9 安全标志的设置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6.3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6.3.1 安全标志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志明细表,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
6.3.2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归还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3.3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由使用(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6.3.4 在危险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当危险已消除时由设置部门及时收回。
6.3.5 现场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确保其表达的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6.3.6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3.7 保护安全标志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随意改变安全标志所表示的信息,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他用。
6.4 安全标志牌的报废
6.4.1 安全标志牌使用超过5年以上,已不能准确表达安全信息时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2 安全标志牌有破损、字迹模糊、严重褪色等情况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3 安全标志牌与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冲突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7 检查和监督
7.1 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的整洁、完整。
7.2 安全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 安全标志破损,影响其安全信息的正确表达时,应由设置部门及时更换。
7.4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由设置部门及时调正、恢复,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8 安全标志使用标准
8.1 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8.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场所,如油库,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8.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8.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8.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等附件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8.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8.9 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8.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孔洞”等标志牌。
8.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全标志牌。
8.12 龙门吊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牌。
8.13 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14 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8.15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安全标志牌。
8.16 在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8.17 在生产区域明显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区域请勿随地吐痰”、“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等标志牌。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电力安全标志
| 适配人群 | 变电运行人员,输电检修工,配电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设施巡检,变电站运维,输电线路维护 |
|---|---|---|---|
| 制度目标 | 让电力设施标志统一标准,看着整齐规范,提升安全文明生产水平,帮供电局争一流。 | ||
| 职责分工 | 安全保卫部管解释和归口;输变电运行部管变电站和输配电设备;市场营销部配合管配电设备。 | ||
| 核心条款 | 设备要有双重编号,标志要清晰工整,安装位置高度一致,警告牌必须醒目牢固,色标杆号不能混用。 | ||
| 执行要求 | 新设备投运前标志必须配齐,临时标志一个月内换正式的;运行检修人员不能乱动标志;标志要常清洁、防腐;夜间要加荧光。 | ||
一、总则
1 、 为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我局常设电力设施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管辖的所有输变配电设备。
3 、 本制度适用于叶县供电区内电业局管辖的电力设施标志管理,归口安全保卫部。
4、本制度归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二、一般规定
1、输、变、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输变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9、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10、城市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1、线路跨越交通道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小于要求者,应架设限制高度的明显标志,标志应清楚、醒目。
12、输(送)电线路必须设置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同一线路标志一致,禁止同一线路有几种不同标志。
13、城市配电线路色标和杆号牌可采用一体方式标志,但在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或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均设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
14、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5、 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爬钉底层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6、输、变、配电设备标志在夜间需要醒目者,应采用萤光标志。
17、局属变电站常设安全措施设备标志由输变电运行部管理维护,输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局输变电运行部和市场营销部负责管理维护。
三、变电设备标志
1、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补偿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备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3)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母,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4)110kv开关相色标注位置,在开关防雨帽上,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5)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还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6)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正下方墙上,距离地面高度为2.0m。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涂刷环型相色标志。
7)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8)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9)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10)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11)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12)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13)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14)一次设备标志规格尺寸见(附表一)。
2、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盘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3.4.6.5条规定画出。
3) 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 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 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 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忿、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12) 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13) 变电站大门上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规格见附表一)。
14) 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主支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15)主控室、高压室、站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支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16) 蓄电池组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17)落地布置式站用变、电抗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18) 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9)主控室控制屏前应设置红色警戒线,距屏80cm(线宽4cm)。
20) 站内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消防砂箱一律为红色。
3、 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
1)每个变电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结构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l:0.6-0.7左右。
4) 图板采用方块攘嵌式,底色为灰色。
5) 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1)图板顶部标出“**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2)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3)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1)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2)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7)主变
(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8)开关
(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2)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9) 母线
(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110kv朱红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2)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3)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10)刀闸
(1)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2)pt站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3)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站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11)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12) 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13) 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4)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5)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物质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35kv—110kv为红字。
5) 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6)110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12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12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10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6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线路色标
(1)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2)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装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3)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装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8)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中间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9) 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50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10)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局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六、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与线路规定色标相同。
5) 尺寸:10kv,长320mm×宽200mm,边框10mm。35kv,长400mm×宽30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和高度
(1)10kv电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附设有开关的电杆,杆号牌挂在设备名称牌的下方:有副杆的,挂在电源侧主杆
(3)附设有变电架的挂在高压主杆上。
(4)同杆架设双回线路上下层排列的,杆号牌按线路上下层悬挂;分左右线排列的号牌顺线路左右悬挂。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上线、下线、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7)其它:两电杆相距不足15米的(支撑开关的电杆),以电源侧为主杆,负荷侧为副杆,副杆和主杆按照“××”、“副××”编号。
2、 变压器名称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为红色。
5)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
(1)变电架副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箱式变悬挂在面向道路侧的主门上沿。
(3)室内变悬挂在面向巡视道路对应变压器的遮栏上方。
3、柱上开关名称牌。
1) 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 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3) 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版面颜色为红色。
4)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5) 悬挂位置:开关构架主杆离地平面3.5m处,面向道路侧。
4、 警告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县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5、 其它标志牌
1) 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 加工式样按省局规定。
3) 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6、输、配线路非同杆、平行、交叉线路不加色标。
附表一
变电设备标志规格
设备名称
标志牌尽寸
字体
材料
主变
400*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开关、ct、pt、避雷器、电容器、控制箱、端子箱等
220*32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配电装置
80*1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控制、保护、交直流、电策、运行等盘柜
65*80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外刀闸
60*2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地刀
60*250
红字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适配人群 | 矿用产品制造商,煤矿设备采购员,安全监察人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作业,设备采购验收,安全监察执法 |
|---|---|---|---|
| 制度目标 | 让矿用产品更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下井,保护矿工生命,减少事故,帮煤矿选对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安全标志办公室管发证和监督;生产单位要按标准做产品;检测机构负责检验;评审员现场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产品必须过资质审查、技术审查、现场评审、抽样检验四关;有“ma”标志才能卖和用;过期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证书到期前要申请延期;改技术文件或结构得报备;办公室会抽查监督;信息网上公开可查;用户能随时查真伪。 | ||
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定,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
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要经过以下4个环节:
1.资质审查
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2.技术审查
包括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名称和说明书应规范。
3.现场评审
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审查生产单位是否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和完善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持久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4.产品抽样检验
按照规则进行产品抽样,委托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过审核确认的企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通过上述审查、评审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产品外体明显位置使用“ma”安全标识。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依产品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2~4年。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必须提交证书延期或换证申请,安全标志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也不得购买和使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信息网()实时公布安全标志申办进程及获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单位信息。同时,接受产品用户查询。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经技术审查和现场评审合格的技术文件、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如果生产条件或技术文件发生变化,应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审查确认;如果改变产品结构或受控主要零(元)部件,应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重新检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正在加大安全标志证书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力度,以确保安全标志管理产品持续稳定地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标志工作体系,程序化、规范化、体系化的运行机制、议事机制、协作机制、技术研究机制和监督机制,力求安全标志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正、透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广泛吸纳社会力量,成立了由近百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队伍和近300名专家组成的现场评审员队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21家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为安全标志管理提供检测检验支持(其中2家主要从事非煤矿用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并注重充分发挥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重要作用。安全标志申办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均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格式化的文件,并有相应的规范、细则和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工作中凡存在不确定性,需要集体研究确定解决方案的均需通过议事,方可开始下一环节的工作。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还建立了技术研究、探讨制度,每年召开10多次技术研讨会,对有关标准、检验方法等进行技术研究,促进了认识的统一和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同时,还建立了监督信息反馈表,明确了举报途径和方式。
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种类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技装字〔____〕第109号文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共12类118个小类。
(1)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电器、防爆电机、综合保护装置和其他防爆电器。
(2)照明设备。包括安全帽灯、报警矿灯、防爆灯具、矿灯短路保护装置等。
(3)爆破材料、发爆器。包括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等。
(4)通讯、信号装置。包括通信、信号装置。
(5)钻孔机具及附件。包括电动、液动、非金属与轻合金气动的钻、凿、锚机具。
(6)提升运输设备。包括带式(刮板)输送机、提运设备。
(7)动力机车。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架线机车、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等。
(8)通风、防尘装备。包括地面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通风仪器仪表、除尘与降尘设备等。
(9)阻燃及抗静电产品。包括阻燃输送带、电缆、风筒、隔爆水袋(槽)、非金属制品、难燃介质等。
(10)环境、安全、工况监测监控仪器与装备。包括气体检测仪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自救器、呼吸器、苏生器及其他安全装置。
(11)支护设备。包括液压支架、气垛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切顶支柱、摩擦支柱、金属顶梁、锚杆(索)、乳化液泵、液压支架用胶管等。
(12)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包括采煤机、掘进机及其电控装置等。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实施成效
通过10多年的发展,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已深入人心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申办安全标志,无安全标志的产品不能下井,已成为生产厂家、煤矿用户、安全中介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监察机构人人皆知的规定。安全标志已成为鉴别合格产品和使用安全产品的重要依据。
2. 提高了煤矿矿用产品的准入条件,有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自1992年以来,煤矿发生的重特大恶性事故中,未发现与已获安全标志产品的安全性能直接相关的致因。
3. 促进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出新的要求,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换标工作,否则依法撤销安全标志。通过这种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和全面的贯彻执行。
4. 规范了技术文件及其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了矿用产品的整体水平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贯和安全标志申办,强化了矿用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对矿用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技术审查,有效地规范了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通过现场评审,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组织和质量保障体系;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据初步统计,安全标志申办中,50%申办企业初审时经过整改,淘汰率约占4%;85%的技术文件经过1次或以上的修改,淘汰率约占8%;88%现场评审经过了整改;产品检验不合格率占申办产品数的3%,涉及企业约占申办企业的6%。
5. 为煤矿企业设备选型、购买、使用具有安全保障的矿用产品提供了依据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对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煤矿井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游离于国家安全监管之外的产品越来越少。
6. 为煤矿安全监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安全标志已成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矿用设备的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在用矿用设备安全性评估、检测的重要参考。
7. 促进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整体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在实施安全标志管理过程中,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研究和讨论,统一了对标准的认识,提高了整体技术水平,也弥补了目前国家在这一方面的空缺。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标识、标语
| 适配人群 | 设备点检员,车间安全员,产线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电气设备区,高处作业点,旋转机械旁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看到标志就明白哪有危险,赶紧躲开或防护好自己,别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管标准和检查,各车间负责人管贴和换,班组长盯日常有没有坏。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地方必须贴标志,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顺序排;英文中文都要写;坏了半年内得换。 | ||
| 执行要求 | 贴的位置要显眼,不能被挡住,高度至少2米;晚上要有灯照着;每半年查一遍;发现掉色歪了马上修。 | ||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 本制度名词解释:
1. 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 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 设置原则
1. 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 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 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 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 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 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 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 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 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 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 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 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 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 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 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牌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施工班组长,现场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施工部位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危险地方有明显提醒,防止大家不小心出事,牌子要清楚好认。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负责挂和管牌子,施工员配合位置安排,材料员管回收保管,登记本要写清楚。 | ||
| 核心条款 | 牌子必须按国标做,挂的位置要对得上危险点,不能乱挂、乱拆、乱画、乱扔。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就挂好,每天巡查一次,发现坏了马上换,登记本每周核对,照片存档备查。 | ||
1、安全标志牌是施工现场在危险地点和部位挂设的警示标志牌,安全标志牌应醒目,制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现场悬挂标志牌应根据施工部位配备,必须保证警示的内容与可能发生的危险相符。
3、安全标志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登记,并附有标志牌设置位置图表或设置明细。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拆掉或毁坏,对毁坏标志牌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及时恢复或更换。
5、工程竣工后要将安全标志牌收回,妥善保管好。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警示使用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备采购员,仓库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办公区,库房区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看清安全标志,别乱碰危险东西,提醒注意安全,少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质部盯着用得对不对;设备部管买和发;仓库管危险品贴标;各岗位天天看着别坏掉。 | ||
| 核心条款 | 红停黄警蓝必须绿通行;红白条禁越,黄黑条要小心;禁烟禁火禁入区都得挂清楚。 | ||
| 执行要求 | 现场必须挂醒目标志,按计划报批再买,高度位置要合适,不能遮挡或乱动,每天看一遍,每月查两次,坏了马上换。 | ||
一、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在本标段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标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标段生产现场、生活和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安的使用管理、控制。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日常管理。
2、物设备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实施管理。
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进行标识。
4、各岗位负责安全标志使用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安全色的分类和用途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用人们能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 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黄色:含义 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 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 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 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2、对比色的分类和使用
⑴ 对比色规定为黑白两色
① 红色、蓝色、绿色可与白色作为对比显示,黄色与黑色对比显示。
②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既可以用作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作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③ 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的间隔条纹是两种比较醒目的标志,用于:
红色和白色条纹——用于道路上的防护栏杆等,表示禁止超过;
黄色和黑色条纹——用于防护栏杆等应予以特别注意的危险点。
3、安全标志
⑴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可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⑵ 安全标志的作用,主要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但不能替代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安全标志的类别和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四类。
⑴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一般以白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色,红色为标志符号(圆圈加斜杠)及文字色,常用的如:禁止启动、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修理时禁止合闸等。
⑵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以黄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警告符号(三角形等)及文字颜色,常用的如:当心火灾、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中毒、当心吊物、当心机械伤人、当心滑跌等。
⑶ 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一般以蓝色为底色,以白色为图形颜色,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系安全带等。
⑷ 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一般以绿色为底色,白色为图形及文字颜色,其中包括消防的提示,以红色为底色,白色做图形与文字颜色。
5、其他与安全有关的色标
⑴ 压力容器的色标使用规定
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
氮气瓶:黑色黄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
煤气瓶:灰色红字。
⑵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规定
以绿色表示水管,绿色加红色色环表示消防水管,白色或铝色表示蒸汽管,浅蓝色表示压缩空气管,棕色表示易燃液体管道,紫色表示酸液或碱液管道等。
⑶ 供电汇流条色标规定
变电所的母线汇流条,单间配电箱的汇流条等都漆有色标:以黄色表示a相母线,绿色表示b相母线,红色表示c相母线,黄绿色表示地线。
五、安全标志设置
1、生产区:
‘管道龙门道路限高’、‘用电工作禁止合闸’、‘防爆防火区禁止入内’、‘腐蚀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危险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小心触电’、‘道路限速’、‘危险化学品警示牌’、‘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当心滑跌’、‘必须戴防尘、防毒口罩’、‘当心爆炸’、‘当心机械伤人’、‘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小心烫伤’、‘当心坠落’等标志。
2、办公区:
⑴ 厂区大门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警戒线’、‘车辆限速’等。
⑵ 办公和生活区警示标志:‘当心滑跌’、 ‘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3、库房及库区
⑴ 库区大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仓库重地禁止入内’等。
⑵ 库房内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当心有电’、 ‘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六、工作程序
1、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因此,在本标段施工区域内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2、各部门、作业队应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报安全技术科备案,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供应科进行采购。
3、供应科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安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安全性质和因素有针对性的,合理布置。
5、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和生产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使到达现场人员能够注意到,并了解其内容。
6、安全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
7、标段内所有安全标志,未经安全技术科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擅自拆除和变动。
8、各岗位负责区域中的安全标志,要派专人管理,对故意损坏和偷窃标志者,按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9、安全技术科对全公司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车间(车间)对分管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岗位对负责区域内安全标志每天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七、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标识与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车间安全员,设备安装工,安环部专员 | 使用场景 | 有毒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场所,放射性作业区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知道工作地方有啥危险,怎么防,别得职业病,保护身体。 | ||
| 职责分工 | 各工段查危险标出来;设备部装警示牌和防护东西;安环部管检查监督。 | ||
| 核心条款 | 要告诉员工危险有啥、咋防护;按标准贴警示标识;员工得照着提示做防护。 | ||
| 执行要求 | 签合同时就得说清楚;岗前培训必须讲;门口和车间贴公告栏;每半年检查一次标识是否完好;安环部和生产部随时查落实情况。 | ||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工段部门负责对本工段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1.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1.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____设置警示标识。
1.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1.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1.6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告知
2.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2.5设置公告栏:
2.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2.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2.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2.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3.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3.2.1术语
3.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3.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3.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3.3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3.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3.5设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3.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3.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3.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3.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3.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3.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3.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3.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4.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4.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4.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ο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ο。
4.2.4 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5检查与维修
5.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采购
6.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____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环部。
6.2安环部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