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分包单位 | 使用场景 | 建筑安装工程,生产车间施工,危险作业区域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工地和车间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不让它们出问题,保护干活的人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项目部和车间负责买、验、用;安全部门组织验收;材料员管进场验证;设备租赁分公司提供合格材料。 | ||
| 核心条款 | 安全帽颜色要按标准戴;钢管扣件每次用前得检测;没合格证的不能进场;安全设施验收完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采购要找合格供应商;进场要查证书和实物;使用前必须验收并挂牌;定期检查,有问题马上改;拆动要领导同意,完事得恢复。 | ||
一、一般规定
1、对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分公司生产车间的施工、生产场所(以下统称为“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状况,必须进行有效监控,规范其采购和进场验证、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管理。
2、本制度所涉安全设施,是指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保护作业者的安全所采取的各种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⑴ 作业场所中对危险作业区域的围(挡)护设施,如施工现场的“四口”防护和坑井、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设施等。
⑵ 作业场所的支护和加固设施,如施工现场脚手架、承重架设施,基坑支护设施等。
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车间生产用电安全中的保护接零、重复接地、避雷接地、漏电保护等电气安全防护设施。
⑷ 安全警示、指示设施及安全标志。
3、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围墙(挡)等临时设施,以及作业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监控与管理。
4、安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安全护品”)包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简称“个人护品”)、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简称“重要护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简称“特种护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脚手扣件、漏电保护器、电缆线、电焊机二次侧保护器、消防器材,其他特殊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等。
二、采购和进场验证
1、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对所需的安全设施、安全护品进行策划,并列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2、使用单位应根据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向合格的供应商采购或租赁所需的安全设施、安全护品。被授权自行实施采购或租赁时,应对不在名录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形成记录。具体程序和规定参照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3、安全设施、安全护品进场验证方法包括: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产品3c认证证书,查验实物质量,按规定要求抽样复试。同时可参照公司《进货物资验证规定》。
4、进入作业场所的安全护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厂家生产许可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脚手扣件等重要护品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没有质量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设备租赁分公司必须为所提供的钢管、脚手架扣件等周转材料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厂家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5、由使用单位物资材料供应部门(材料员)具体负责作业场所安全护品进场验证,并形成记录。相应规定如下:
5.1 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每次使用前,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____)的规定对钢管、扣件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2 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进行除锈、防锈处理,并按规定对钢管进行油漆(由设备租赁分公司负责漆防锈漆,工程项目部漆标识漆)。
5.3严格实行钢管、扣件的报废制度。
5.4 现场使用的安全帽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色标国家标准(现场管理人员为黄色,指挥作业人员为红色,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操作工人为白色)。
6、分包单位采购或自带安全设施、安全护品时,工程项目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实施如下要求:对采购资料或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安全物资共同验证,对验证状态进行标识和记录,防止误用或错用。
三、安装验收
1、作业场所安全设施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验收,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并作出书面验收结论意见。
2、安全设施安装后使用前的安全验收内容应包括:
2.1 专业性较强的安全设施分项工程必须首先验证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包括搭设和拆除两部分内容。对于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无法有效指导实际操作的,均不予验收。
2.2 对相关操作人员的资格能力、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验证。使用单位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实际操作人员相对应。
2.3 对现场安全设施的安装搭设、安全保险、保护装置及使用性能等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填写记录。
3、作业场所所有安全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管理
1、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并确保操作人员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2、使用单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经验收合格的安全设施应及时挂设验收合格牌,明确安装、验收人员姓名。
4、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尤其在主要作业部位和作业点、主要通道及危险区域必须挂设相应的安全标志。
5、对现场安全护品、安全设施应建立台帐,并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缺陷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记录由各使用单位存档。
6、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动。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时,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如下:
7.1 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发给不同的护品。
7.2 多工种作业的,按基本工种发给。并根据实际作业需要加以补充。
7.3 同工种岗位调动,原发个人护品未到期的,须继续使用。
7.4 报废的个人护品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8、作业现场应落实专人,加强对现场安全护品、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安全护品、安全设施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每次使用回收后,应及时清理检查,剔除报废的材料,并经适当保养后存放。
9、在搭设与拆除安全设施、临时设施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搭、拆时使用的材料应集中收集、统一搬运,严禁乱丢乱抛。
10、在遇有暴风雪及台风暴雨等恶劣气候前,应及时停止作业,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加固。恶劣气候过后,应及时对安全设施加以检查,修复完善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电焊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风电工程施工,高处作业防护,焊接作业现场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让工人干活不受伤,少出事,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承包单位管钱和买设备,工地负责人批改动,安全员天天查,监理师盯现场。 | ||
| 核心条款 | 安全网脚手架要全要好,不齐不许开工;安全帽每人一顶;安全带得高挂低用;电焊面罩按时换片。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必须配齐安全设施,施工中不能乱拆乱动;每天有人巡检,有问题马上修;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工地;违章就停工,出事追责任。 | ||
1目的
为了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对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进行严格、有效预防控制,特编制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3依据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等相关文件编制。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设施管理:
4.1.1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是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防止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4.1.2承包单位给施工项目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附录h“火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
4.1.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脚手架、井字架护栏、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闭琐装置、保险装置、安全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有效。
4.1.4各施工承包单位每年年初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完善安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1.5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1.6施工中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改变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安全监理师、专责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同意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4.1.7各种施工安全设施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4.1.8各种施工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时,必须马上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善之前,不允许开工。在架子板、楼梯、地板、房顶及作业面出现孔洞时,除立即组织维修外还应立即设置围栏,做好防护措施,悬挂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或派人专门把守。
4.1.9各施工任务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领导批准方可拆除,临时安全设施拆除后必须马上恢复正式的安全通道。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有拆除方案、安全设施,并派专人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4.2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4.2.1安全帽必须做到每人一顶、个人保管使用,并建立定期领用制度。
4.2.2安全带、安全腰绳、防冲击目镜、绝缘手套、靴、各施工班(队)应根据施工范围和特点配备足够的数量。
4.2.3每个电焊工都必须配备电焊面罩、电焊手套、电焊护脚。
4.2.4施工作业火焊工应配深色护目镜。
4.2.5各施工班(队)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由工具员统一管理,做到随用随借、定期保养、检查。
4.2.6购买上述产品,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确保产品质量。
4.3管理要求:
4.3.1安全帽:
1)佩戴安全帽前必须检查安全帽的质量,有损伤、裂纹、无缓冲头套、无下额带的安全帽不准使用。
2)不准将安全帽乱扔或做他用。
3)施工队(班)、项目部应检查安全帽配备情况,不戴安全帽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安全帽由其母公司或项目部统一采购,具体见《安全帽管理办法》。
5)安全帽属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
4.3.2安全带及安全腰绳:
1)安全带及安全腰绳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2)安全带和安全绳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凡铁环或铁链有裂纹、损伤、腰带卡子刺滚损卡不牢的、绳子断股或变质腐烂、挂钩有损伤变形、皮带有损伤等一律不得使用。
4.3.3电焊面罩、手套、护脚:
1)电焊工作业时应戴面。罩、手套、护脚,并做到有损坏时及时更换。
2)购买时每件产品都必须附有“产品检验证”并注明制造厂名称或简称及制造日期。滤光片还应注明遮光号。
3)电焊面罩的滤光片按遮光号分类,使用时应按使用情况选择滤光片。
4)焊接作业累计每8h(小时)最少更换一次新的保护片,以保护操作者的视力。
4.3.4绝缘手套与绝缘靴:
1)绝缘手套、靴,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验查,发现有破损,变质、受潮、鞋底磨损的禁止使用。
2)应由专人保管,保管时注意防潮。
4.3.5高处作业工具包或工具袋:
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结实的工具包或工具袋。
4.4检查与考核:
1)未按本标准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
2)未按本标准执行造成事故的应按管理范围严肃追究主要责任。
3)对有意损坏保护用品、防护工具者应予从严处理。
4)对有意拆除或损坏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遮栏者应从严处理。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配料工,小料员,前处理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粉尘作业,噪声作业,酸碱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得对、用得好,保护员工不被粉尘噪声这些伤着,健康上班。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管监督和指导;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负责买、发、用、修;供应部专门采购。 | ||
| 核心条款 | 防护用品要有厂名厂址合格证说明书;防尘口罩耳塞防毒面罩手套要配到位;没检测报告的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效果要检测;防护用品以旧换新;员工要培训怎么戴怎么用;台账得记清楚每样东西啥时候修啥时候换。 | ||
1、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 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 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 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安全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扩建工程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设施跟工程一起设计、一起建、一起用上,别等出事了才想起来。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经理管“三同时”;设计要听安全部门意见;施工有人盯安全设施;验收必须安全部门签字。 | ||
| 核心条款 | 安全设施必须跟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引进技术得配套安全设施;新工艺要有鉴定报告。 | ||
| 执行要求 | 设计阶段就要找安全部门评审;施工中有人检查安全设施;没安全部门签字财务不付款;验收不合格不能投用。 | ||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二十九处古城项目部
____年02月01日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施巡检员,应急抢修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设施巡检,应急抢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安全设施出问题,保障地面作业时大家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专人管设施;管理人员常检查试验;矿上定期组织检查;失效或破坏马上修。 | ||
| 核心条款 | 专人负责;常检查试验;定期组织检查;失效立刻修复;无关人不准乱动。 | ||
| 执行要求 | 管理人员天天看、周周试;矿上每月至少查一次;出问题两小时内响应;安监员日常盯,月底汇总报结果。 | ||
一、地面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设施,保证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三、矿上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试验。
四、若安全设施失效或被人为破坏,矿上必须采取措施,立即修复安全设施。
五、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安全设施,一经发现矿方将从 严处罚。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某旅游景区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景区管理办,协调单位负责人,专业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景区建设,游客游览,禁区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景区安全设施,不让游客受伤,防止乱建乱拆,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抓设置维修。商铺酒店要配合“四防”。专家和部门审批工程。 | ||
| 核心条款 | 工程得专家论证、部门批、领导同意才能建。饮食娱乐要消防合格、“四防”达标。危险地要有护栏和告示牌。 | ||
| 执行要求 | 所有建设必须按流程走,不准私自动工。经营前必须拿到审批。巡查由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每天自查。发现隐患马上报,当天处理。 | ||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监督检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施工单位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设施验收,临时设施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安全设施有人盯,少出危险事。 | ||
| 职责分工 | 监理部查设施,施工单位设和修设施。 | ||
| 核心条款 | “三必有”要落实,脚手架按办法来,防护不全不能干,临时设施要标准。 | ||
| 执行要求 | 公用设施专人管,拆前得批准,拆后马上恢复,监理查到问题发通知单,定期检查周转设施。 | ||
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
3.1、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2、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 具体内容
4.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4.1.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4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4.1.5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4.1.6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及维护。
4.2.2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2.3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4.2.4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4.2.5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4.2.6 闲置的安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及时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4.3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4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炼钢厂项目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环评专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 |
|---|---|---|---|
| 制度目标 | 让新建改建的项目,安全卫生达标。保护工人干活时不受伤不生病。开工前就得把防护设施配齐。 | ||
| 职责分工 | 炼钢厂负责配合施工。设计单位编安全专篇。施工单位保设施同步建好。安监部门审批验收。 | ||
| 核心条款 | “三同时”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环保设施要先验收合格才能开工。 | ||
| 执行要求 | 可研阶段做预评价。初设要报专篇。施工中盯紧同步进度。试生产时测效果、搞培训、写报告。最后等安监部门盖章才算完。 | ||
1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
3职责
3.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3.4炼钢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前邀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
3.5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炼钢厂做好相关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此期间,必须将环保设施管理纳入生产系统管理中,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自查及监测。
3.7凡建设项目为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
3.8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3.9由于不执行本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须追究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4.1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1.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4.1.3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1.4建设项目“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时”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同时”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三同时”作为“事前预防”的途径,将不断深化并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的深度有详细规定。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3.施工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4.试生产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阶段进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后,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人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4)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情况。
(5)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 、考核情况,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5 相关/支持文件
5.1《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
5.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5.3《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5.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
5.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
5.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旅游景区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景区管理办,协调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景区建设,景区经营,游览区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设施,保护游客和单位安全,防止出事。 | ||
| 职责分工 | 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抓设置维修,商铺酒店要配合“四防”。 | ||
| 核心条款 | 建设要专家论证审批,不准乱拆乱建;饮食娱乐要消防合格才准开;危险地要有护栏和告示牌。 | ||
| 执行要求 | 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批完,施工得专业人干;经营单位要提前办齐手续;巡查由办公室牵头,每月至少查一次;发现隐患马上整改。 | ||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环部门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改建工程,扩建投产 |
|---|---|---|---|
| 制度目标 | 让新项目开工前就考虑安全和卫生,别等出事才补救,保护工人不受伤不生病。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审批图纸方案;机动车间和工程所属单位检查执行;施工单位负责落实三同时;安全环保部参与验收。 | ||
| 核心条款 | 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产;没做到就不能验收投产。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报审图纸资料;施工费里单列安全开支;调试前要联合评价;验收时发现缺陷得限期整改;检查结果要反馈给施工方。 | ||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公司建设项目投产后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条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设计方案中关于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有关图纸、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等相关资料报安环部审批。
第四条 建设单位采用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技术措施应采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成熟工艺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使生产过程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和劳动保护法规允许范围以内。
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中应有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写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施工费用中应将安全卫生方面的开支专项列出。
3、建设项目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和“三同时”的贯彻实施负责,并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保证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建设工程中,安全环保部、机动车间、工程所属单位应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5、主体工程启动调试前,由机动车间、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工程所属车间组织对有关的安全设施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调试;在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进行调试,测定实际效果做出评价,并办理验收签证。
6、在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若确因施工和调试问题使安全卫生设施达不到预期效果,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期限内及时消除,使之正常投运。
7、凡未实现“三同时”的建设项目,或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有重大缺陷的不得报竣工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