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环科管理人员,车间设备管理员,安全设施专管员 | 使用场景 | 焦化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高温高压工况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设施一直好用,不出毛病,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环科管全厂监督;各单位管自己用的设备和柜子。 | ||
| 核心条款 | 不能乱拆安全设施;坏了马上报;事故柜只准事故时用;每月检查铅封。 | ||
| 执行要求 | 专人管、做台账、定期查、记清楚;检修要进计划;动用应急器材后立刻通知安环科;检查记录要存档。 | ||
1 目的
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安全设施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事故柜管理、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如边、池、坑、洞的防护围栏,温度、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危险气体自动监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
4职责
4.1安环科负责全厂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综合监督管理。
4.2 各单位负责使用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日常管理。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5.1.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消防安全设施(灭火设施)由安环科监督,所在单位进行维护、检修、管理。
5.1.2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5.1.3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账》。
5.1.4使用单位对安全设施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安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安环科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复。
5.1.5安全设施设备的专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组织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5.1.6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维护保养。
5.1.7安全设施设备应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
5.1.8安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如确需拆除的必须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机电处登记后方可拆除。
5.1.9安全设施设备分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5.2事故柜管理
5.2.1事故柜应放在取用方便的指定地点,不得任意移动装置。
5.2.2事故柜由厂安环科负责检查和铅封,每月检查一次,作好记录。
5.2.3事故柜规定好存放防护用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柜内保持整洁,防护用品摆放整齐。
5.2.4安环科应建立事故柜管理制度,建立《事故柜管理台账》。
5.2.5事故柜内的滤毒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应急器材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打开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5.2.6凡动用事故柜内的滤毒罐、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应急器材后,应及时通知安环科,安环科接到通知后,及时检查应急器材,并铅封事故柜。
5.2.7事故柜内配置的应急器材应符合生产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事故柜内的应急器材应保持常备状态。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器材
| 适配人群 | 消防管理员,安全部门,设备运维 | 使用场景 | 消防测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
| 制度目标 | 让消防设施一直好用,不出问题,大家能安全跑出去。 | ||
| 职责分工 | 消防归口部门负责测试报警系统;各部门管自己灭火器;专人每天看设备好不好。 | ||
| 核心条款 | 每月试水泵,每季查消火栓,每年检灭火器,不准堵通道、锁出口、遮标志。 | ||
| 执行要求 | 按时间表做检查,填记录本,坏的马上报修,档案要更新,领导抽查签字。 | ||
一、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
二、发现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须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更换检修或更新,确保正常。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1-2年进行清洗维护一次。感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消火栓、消防井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冬夏两季需作防冻防潮维护处理,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消防器材管理:
(1)灭火器每年应到国家指定的消防检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单位必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专项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完善。
五、下列行为必须限期整改或处罚,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单位上报。
1) 占用疏散通道经提示不改正的。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地入口管理,高处作业防护,机械操作区域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重视安全,挂对安全标志,用对颜色,别出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管落实。公司安全部管检查。谁没做好罚谁。 | ||
| 核心条款 | 四口要防护,机械要搭棚,密目网要挂好,门楼要标准,标志要按清单挂,颜色标准不能错。 | ||
| 执行要求 | 按条文一条条做,买标志走审批,承德三定商行供货。公司查到没挂好,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50到200元。公司不落实也罚。 | ||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____,《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运营部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改建工程,扩建工程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建设项目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运营部找评价机构做预评和验收评;监督设计施工按安全要求来;其他部门签合同要同步签安全协议 | ||
| 核心条款 | “三同时”必须做到;安全设计不能改;没方案不能动承重结构;专项验收不合格得整改 | ||
| 执行要求 | 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要启动预评价;试生产前做验收评价;施工前办安全监督手续;发现隐患马上督促改;报告都要报政府备案 | ||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主动履行建设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实现从工程设计,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过程的有效监控,确保投资建设项目安全竣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内容及要求
3.1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3.2 运营部负责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有较好业绩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安全专篇和安全预评价工作,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成并转入试生产运行期间,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验收评价报告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3.4 运营部应负责监督设计单位严格按安全预评价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
3.5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施工单位应向安全、卫生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请。
3.6 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3.7 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公司相关部门确定施工单位后,要向运营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
3.8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运营部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3.9 公司相关部门在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承揽合同的同时,要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并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宿舍及办公区域和其他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安全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扩建工程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设施跟工程一起设计、一起建、一起用上,别等出事了才想起来。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经理管“三同时”;设计要听安全部门意见;施工有人盯安全设施;验收必须安全部门签字。 | ||
| 核心条款 | 安全设施必须跟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引进技术得配套安全设施;新工艺要有鉴定报告。 | ||
| 执行要求 | 设计阶段就要找安全部门评审;施工中有人检查安全设施;没安全部门签字财务不付款;验收不合格不能投用。 | ||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二十九处古城项目部
____年02月01日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项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基坑施工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更注意安全,挂对安全标志,用对颜色,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负责现场落实;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公司经理审批采购计划。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搭设防护棚、挂安全标志、用标准色、密目网封闭、设门楼和橱窗、塔机挂旗灯、按国标用标志。 | ||
| 执行要求 | 项目部提计划,公司批后统一买;不按规定挂标志,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50-200元;公司不落实,罚责任人100-200元。 | ||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____,《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监督检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施工单位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设施验收,临时设施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安全设施有人盯,少出危险事。 | ||
| 职责分工 | 监理部查设施,施工单位设和修设施。 | ||
| 核心条款 | “三必有”要落实,脚手架按办法来,防护不全不能干,临时设施要标准。 | ||
| 执行要求 | 公用设施专人管,拆前得批准,拆后马上恢复,监理查到问题发通知单,定期检查周转设施。 | ||
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
3.1、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2、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 具体内容
4.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4.1.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4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4.1.5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4.1.6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及维护。
4.2.2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2.3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4.2.4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4.2.5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4.2.6 闲置的安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及时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4.3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4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项目部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过程,设备安装,技术改造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中毒,让安全设施管用有效。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定计划更新设施;班组按方案施工;安全员检查验收;项目经理批改动。 | ||
| 核心条款 | 设施要齐全有效;不全不开工;用前必验收;不准乱拆挪;改前要批准。 | ||
| 执行要求 | 随工程进度及时投用;使用中常检查维修;改动要有临时措施;完工后马上复原;拆除要专人监护划警戒区。 | ||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作为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必须讲求时效性。如安全网、脚手架、井字架、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都必须齐全有效。
2、项目部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发行安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施工(生产)过程中,随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设施作业部门(班组和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7、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8、因施工(生产)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以及专职安全员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9、各施工(生产)任务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的规定进行,并派专人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9、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变电站)《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有关条文制订。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斜巷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机电运输区人员,安全部门监管员,斜巷使用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斜巷运输,串车提升,摘挂钩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斜巷安全设施,让斜坡运输更安全,防止跑车事故,保证装备装得对、用得好、修得勤。 | ||
| 职责分工 | 技术部设计设施,机电科买设备,机电运输区和安全部监督安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
| 核心条款 | 必须装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挡车栏、警号信号;挡车装置常闭,人车提升时才常开并锁住。 | ||
| 执行要求 | 投运前要三部门联合验收,留记录;设施要挂牌编号;换单位要办移交;每次提升前先确认设施好使;天天检查、定期维护、记清楚。 | ||
斜巷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装备、安装和使用维护,确保斜坡运输安全,对斜坡安全设施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技术部门负责斜坡运输安全设施的设计,机电科或供应科负责安全设施的采购,机电运输区及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以上单位都有权监督安全设施质量、装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的设施安装和使用维护。(转载请注明来自:制度大全 www./ )
二、装备要求:
1、斜巷运输参照《小绞车运输规范》执行。
2、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六)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三、使用维护管理:
1、井口安全部门建立安全设施档案。使用单位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标准。
2、斜坡运输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井口生产、安全、机电部门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井口安全部门负责存档。
3、安全设施必须挂牌管理,统一编号。
4、斜坡运输安全设施变更使用单位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井口机电部门移交手续。在验收前必须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否则,不予移交。
5、在提升运输时,必须首先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严禁甩掉安全设施进行运输。
6、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维护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时常保持设施的完好。
四、处罚:
违反以上规定时,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____年3月
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配料工,小料员,前处理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粉尘作业,噪声作业,酸碱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得对、用得好,保护员工不被粉尘噪声这些伤着,健康上班。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管监督和指导;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负责买、发、用、修;供应部专门采购。 | ||
| 核心条款 | 防护用品要有厂名厂址合格证说明书;防尘口罩耳塞防毒面罩手套要配到位;没检测报告的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效果要检测;防护用品以旧换新;员工要培训怎么戴怎么用;台账得记清楚每样东西啥时候修啥时候换。 | ||
1、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 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 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 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