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2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用上合格防护用品,戴对用好不拿钱代替,保护身体少得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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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五金仓库和车间发个人用品,安全总务部管公用应急用品,安委会定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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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发国标行标用品,不能发钱顶替,不能用过期失效的,按危害类型配够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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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要经常保养检查防护用品,确保有效;教育员工按规则佩戴使用;每季度查一次落实情况,安全部门抽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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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公司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二、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三、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五金仓库、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总务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31
适用岗位:职卫办人员、安监科人员、安全员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得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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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接触有毒有害岗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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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管,车间执行,班组长天天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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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合格,防护设施不能拆不能停,毒气要处理达标再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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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防护设备是否好用,每季度测一次有害物浓度,不按规矩办就扣钱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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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制度。
2.根据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确立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并上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
3.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有尘毒作业现场必须制定相应的岗位作业健康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5.作业场所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有毒有害的生产过程应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应进行定期检测并告知,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