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分包单位的安全事儿,别出事故,少赔钱,保护工人不受伤。 | ||
|---|---|---|---|
| 职责分工 | 总包方盯着看,分包方自己管人管设备管教育,安全员天天查现场。 | ||
| 核心条款 | 方案要报批,交底要签字,工人得培训考试,特种工必须持证,机械要验收,防护要配齐。 | ||
| 执行要求 | 每周开安全会,每天班前讲安全,检查问题当天改,整改完要签字确认,总包随时来查,不听就扣钱。 | ||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