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东西。想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管啥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校区、校长、各部门、老师和学生。 | ||
| 职责分工 | 集团总校长总负责,各校区校长管自己地盘,部门管自己活儿,层层签责任书。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发生火灾、建筑倒塌、化学危险品出事、食物中毒、学生意外死亡、出走失踪、财物被盗。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检查重点地方,发现隐患马上处理。出事立刻启动预案,报告必须及时真实,瞒报要追责。 | ||
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各校区及相关人员在校园安全中应负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集团总校长对所有校区的安全负总责;各校区校长对本校区的安全负全责,各部门对自己分管的部门负责,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条 严防下列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
(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三)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五)学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
(六)学生出走、失踪;
(七)学校财物被盗;
(八)其它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