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2
| 设立背景 | 系里教学事情太多太杂,没人管就乱套了,得有个专人盯教学这块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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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职能 | 管教学资料、管老师档案、管考试成绩、管教材、管学生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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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 收试卷、录成绩、办请假、统计工作量、订教材、调课、报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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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关系 | 跟任课老师对接调课和任务,向系主任汇报,配合教务处做考试和材料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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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并管理本系教学档案和资料、教师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设备和设施;
2.实施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管理规章;协助组织日常教学,检查教学秩序;
3.办理本系学生请假、销假手续,统计考勤情况;
4.提出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和教材订购计划的意见;
5.按时收集期中、期末考试卷,按时录入学生成绩、上交教务处;
6.组织各类考试报名,协助教务处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
7.做好有关毕业生的教学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8.做好本系任课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9.办理本系教师调课手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08
适用岗位:教学干事、班主任、系部主任
| 制定目的 | 学生被退学或处分后容易心里不舒服,怕处理不公,影响学习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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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安徽长江职业学院的高职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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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分管院领导牵头,学工处办事,老师代表、学生代表一起查事,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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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收到决定书5天内可写申诉,委员会15天内查完并回复,能听证就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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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学工处盯着办,不按时交材料算自动放弃,复查结果要书面给学生,超期不申不再理,谁拖了谁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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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长江职业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____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以及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在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学生。
第二章 对学生的处理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应按照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