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招聘更规范,不乱招人。让大家知道怎么进机关事务局干活。公平选人,照顾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 | ||
|---|---|---|---|
| 职责分工 | 局办公室管发布需求和组织招聘。用工科室提申请、参与面试。分管领导一起定人选。后勤服务中心签合同。 | ||
| 核心条款 | 必须签劳动合同,新人都要试用三个月。特殊人才可免试用期。各岗位有学历、年龄、证书要求。 | ||
| 执行要求 | 科室先提申请,办公室统一招。多人一起面试,看证件。初录按1:3比例,再政审体检。最后择优定人,谁录用谁负责跟进。 | ||
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用工招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用工招聘制度。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职能要求,特制订内部用工招聘制度如下:
一、招聘内部用工的基本原则
根据岗位职能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用工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社会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及弱势人群。
二、用工形式
(一)对所有招聘的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新招职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后勤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续订劳动合同。
(二)由局党委决定招聘或调入的岗位熟练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该岗位,不实行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