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用好钱,保障教学行政运转,管住现金流动,别出乱子,让钱花得明白踏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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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财务资产处所有人,管取钱、存钱、付钱、记账这些事,还有保险柜和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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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财务资产处牵头,出纳管收付和保管,审批岗管额度把关,审核岗管支票盖章,负责人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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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白条抵库,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坐支,不准一个人办完全部流程,不准不预约就取大额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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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出纳每天盘库对账,每月结账前盘点,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发现短款自己赔,长款交学院,问题要登记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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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现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学院资金,保证学院行政、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加强学院现金管理和经济活动监督,促进学院事业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资产处是学院现金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人员要求
第三条 现金核算及管理岗位设置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支现审批、现金出纳、现金支票审核和签章岗位。
现金审批岗位负责审批现金出纳员取现额度、超过现金支出范围和额度的特殊支出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29
适用岗位:学生工作处、管水员、公寓服务员
| 制度目标 | 管好校门进出,不让乱七八糟的人和东西进来,保护大家安全,让学校安安静静上课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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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保卫处发证管证,门卫查人查物登记放行,各分院提前报备学生晚归,党政办管记者进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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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进门要证件,禁带危险品,不许摆摊,不准带宠物,贵重物品出门要单子,车要有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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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门卫24小时盯岗,学生证工作证天天看,登记本不能漏写,晚上11点关门后只准登记进,查不出手续就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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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学生证。校内临时工人、暂住人员需持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门卫的检查。
第二条 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的人员,须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经值勤门卫验证、登记后,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第四条 禁止流动商贩、携带宠物者、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
第五条 禁止在校门前和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内设摊经商。
发布时间:2026-07-22
适用岗位:学生工作处、后勤与基建处、教务处
| 制定目的 | 学校想让学生打工更安全规范,帮困难同学挣点生活费,顺便锻炼能力,别影响上课和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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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在校生校内校外正规勤工助学,不包括私下打工和校外非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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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学生处牵头,助学中心干活,各院系配合审核学生,人事处审岗位,财务处发钱,领导小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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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有毒有害危险活,不准超时干活,不准私自设摊卖东西,不准搞传销,不准用学校名义做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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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岗位要填表审批再招聘,酬金每月报助学中心,领导批后财务发卡里,没完成或旷课就停掉,考试挂两门也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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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____]7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6-07-01
适用岗位:学生工作处、学生党员、学生团员
| 制定目的 | 怕宿舍乱用电出危险,想让大家省着用,别影响别人休息和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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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住校学生,管宿舍里怎么开灯、怎么用电、啥时候能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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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后勤处牵头定规则,宿管员每天查电表、贴通知,学生自己买电、分摊电费,纪委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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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用大功率电器,不准把冰箱洗衣机带进宿舍,不准自己修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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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智能电表自动断电,电量剩5度就贴通知,得当天去值班室交钱买电。没买电就停电,超量用电自己掏钱,月底统一算账,不交钱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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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保证学生正常用电,规范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电应本着安全、合理、节约的原则,不开无人灯、长明灯。
2.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配给免费用电量为每生8度/月,每年以10个月计。为提倡学生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免费指标按学期配给,当学期有效,寒暑假不补贴。用电超过补贴数由学生自付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分摊)。寒暑假用电单独结算,用电为有偿使用,采用预付费制假期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
3.周日到周四供电时间为6:00~21:30;周五、周六供电时间为6:00到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