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0
| 制定背景 | 工人常忽略自己也是安全责任人,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施工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负责执行,班组长带着盯,安全员检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学好规程、不违章、听交底、用好设备、帮新工、敢拒违章指令。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班前说安全,现场有人巡,发现不按做的提醒或停工,屡犯要谈话,严重就换岗。 |
|---|
1、工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作业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
5、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在施工作业中,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发布时间:2026-07-05
适用岗位:厂级领导干部、车间级管理人员、安技部门人员
| 制度目标 | 让领导多下井看看现场,盯住安全问题,和工人一起上下班,别光坐在办公室。 |
|---|
| 职责分工 | 分公司经理排计划、公示、审批替班;安全部收计划、查记录;检身工管登记本;安全科月底汇总。 |
|---|
| 核心条款 | 每班至少1名领导在井下,必须跟工人同时上下,填交接班记录,重点地方必去,问题要写清处理结果。 |
|---|
| 执行要求 | 每月20号交下月计划,21号公示上月完成情况,记录当天填完交检身工,月底交安全部存档,弄虚作假算擅离职守。 |
|---|
冶金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规定
1、分公司经理、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下井,现场带班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1名领导,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2、分公司要制定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每月20日将计划上报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办公楼、局域网站公示。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换人员时,应写出委托书并由分公司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