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死人、打架闹事、学生乱跑乱闹。大家责任不清,容易糊弄过去。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领导、老师、安全员、学生、施工队、搞活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抓总,院系领导管自己地盘,安全员天天盯,老师看着学生,学生管好自己东西。 | ||
| 管理要求 | 不许乱拉电线、不许用热得快、不许放现金在桌上、发现火情马上喊人、出事必须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校综治委查,每月抽查,谁漏报瞒报就扣钱,罚得多还要丢评优资格,严重就走法律程序。 | ||
医科大学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参照沈阳市相关部门奖罚办法,特制定我校奖罚规定如下:
一、奖励
1、安全责任状落实得好,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恶性治安案件、群体性政治事件的,绩效津贴正常如数发放。
2、对在各种灾情、事故初发期,敏感性强、警惕性高、有责任心,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对遏制灾情或事故的发展做出贡献的,视情况给予本人一个月至三个月绩效津贴数额奖励。
3、对落实《安全责任状》成绩突出,经考评验收为"优秀"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给予1000--50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