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5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大事,想提前盯住最危险的地方,不让工人受伤、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
|---|
| 适用范围 | 管修路建桥的施工队,管填土、挖坑、架桥、打隧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自己先找危险点,监理单位盯着看对不对,建设单位汇总报上去,交通部门最后查。 |
|---|
| 禁止行为 | 没辨识危险源不准开工,没挂警示牌不准干,没编专项方案不准动,特种工没证不准上。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列危险源清单,现场公示,天天有人查,每月有台账,监理随时盯,查到问题马上改,不改就停工,整改完才许继续干。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危险源进行的排查情况,现道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道路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道路施工重大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
发布时间:2026-08-05
适用岗位:设计代表、项目安质员、现场负责人
| 制定背景 | 工程出事没人管,报告拖拉,现场乱动,处理没记录。想让事故快上报、现场保得住、处理有痕迹。 |
|---|
| 适用范围 | 监督站、在监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
|---|
| 职责分工 | 监督站站长牵头,监督员执行,科长日常盯,站长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停工令该下就下;调查报告按时交;资料归档不漏页。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台账,看报告交没交、归档齐不齐。漏报一次扣分,乱动现场通报批评,归档缺页返工重做。 |
|---|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发布时间:2026-07-24
适用岗位:设计代表、筹建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制定目的 | 怕工程修不好出问题,想让每段路都结实耐用,大家干活有标准可依,别糊弄事儿。 |
|---|
| 适用范围 | 管筹建处、设计、施工、监理这些单位,管修路时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局里盯着指导,筹建处直接管项目,监理现场盯质量,施工方自己把好关,出事找负责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转包分包乱来,不准用不合格材料,不准偷工减料,不准图纸没审就开工。 |
|---|
| 检查与监督 | 筹建处每月查一次,监理天天盯现场,完工要验收签字,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扣钱,严重就换人。 |
|---|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集团)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省“十一五”期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局(集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局(集团)系统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从业单位(包括筹建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与公路建设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