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比如死人、翻车、烧车。想让大伙都盯紧安全,别光顾着开车干活。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经理、副经理、安机科长、生产经营科长、安全员、稽查队长和队员。 | ||
| 职责分工 | 经理带头抓,副经理盯着办。安机科长管具体事,安全员天天跑现场,稽查队路上查违章。 | ||
| 管理规定 | 不准不查车、不教育、不整改。出了事必须到场,不能躲。事故要按“四不放过”来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车、每天例保、定期开会、填台账。查出问题下整改单,不改就罚钱。事故按主责扣50-500元,严重就处分。 | ||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