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写这个规程是为管好工程分包、质量、进度、变更这些事,不让施工乱套,出问题能找依据。 | ||
|---|---|---|---|
| 适用范围 | 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还有分包人,管施工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监理工程师来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干活执行,建设单位提要求拍板,分包人配合干专业活。 | ||
| 操作流程 | 分包要报批、质量按合同查、进度每月对表、停工复工要书面、变更得签字、工程量要一起量。 | ||
| 执行标准 | 分包人资质得监理点头,质量不达标必须返工,进度滞后要改计划,停工通知48小时内给意见,变更单没签字不能动工,工程量只认图纸内合格部分。 | ||
1、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
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分包要进行严格管理。承包单位出于自身能力考虑,可能将部分自己没有实施资质的特殊专业工程分包,也可能将部分较简单的工作内容分包。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单位完成。
承包单位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2、按合同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1)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