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试验室的仪器设备,不让乱用、乱放、乱修,保证检测结果准。 | ||
|---|---|---|---|
| 职责分工 | 专人管设备;a类送检,b类自校,c类验收;贵重设备有负责人,有档案,有操作细则。 | ||
| 核心条款 | 建总台帐,分三类;贵重设备要建档;操作规程上墙;使用后填记录;故障修完再用;停用后再用要标定。 | ||
| 执行要求 | 台帐随时更新;记录不能涂改;维修检定马上写进履历;使用前看规程;用完断电、清洁、保养;每月查一次记录和设备状态。 | ||
1 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2 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价格、量程、精度等内容;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指送检设备,b类指自校设备,c类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三类设备在总台帐中注明。
3 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细则;建立档案,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等,填写记录要整洁、清晰,不得涂改,做到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
4 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
5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中、大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验人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