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8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知道干活时该注意啥,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安全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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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新手、实习生、临时工、换岗的、干新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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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动手执行,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检查,领导不能瞎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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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体检过关才让干,戴好安全帽和工作证,走安全通道,不乱爬不乱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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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用安全帽、工作证、防护用品,脚手架要铺板,梁底模得固定,墙刚砌完不能站人,酒后绝对不许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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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2026-08-07
| 设立背景 | 现场运输机械要用得安全合理,责任得落到每个人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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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职能 | 管好自己开的机器,不让人乱碰,不出安全事故,天天盯紧设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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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 开机前检查开关工具,下班拉闸上锁,每天清吊篮和吊篮底,定期看机器有没有毛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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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关系 | 听施工员和安全员安排,跟维修师傅配合修机器,发现异常马上告诉班组长或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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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做到现场运输机械的合理使用以及安全生产,做到责任到人,特制定岗位责任制,责任制内容如下: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机定人。严禁非专业操作人员使用机械。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遵守《塔吊、卷扬机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吊"及井架超载或载人。
4、机械应由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定期维修须由专业人员负责。井架操作人员负责日常吊篮及吊篮底的清理工作。
5、各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严禁酒后上班。
6、各操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检查机械、控制开关、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下班后,遇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7、对使用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
发布时间:2026-07-26
| 制定目的 | 现场施工容易出事故,怕工人受伤、设备出问题、现场乱糟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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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马鞍山项目部所有施工队和现场干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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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队长是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人;安委会协调问题;承包商管分包队伍和保险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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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开工前要审批;平面图要交;保险费不能挪用;不准随便分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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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安委会检查落实情况;不守规矩就扣钱、辞退;出了事按奖惩制度处理;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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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施工队在现场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执行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发布时间:2026-07-13
适用场景:施工作业现场 冬季机械作业 夜间机械作业
| 制定背景 | 老机器用不了了,修又不划算,卖又怕乱定价,得有个规矩管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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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机械设备,管买、用、修、卖、报废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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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使用单位先提申请,技术鉴定组来判断,机械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门管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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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能随便拆零件,报废的不能卖也不能用,残值要收好,折旧没提完得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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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申请要填表,鉴定要签字,审批要盖章,财务销账才算完。不按流程的,该赔赔,该查查,该改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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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
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
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
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6-07-09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报得慢、查不清原因。想让事故能快点知道,有人管,查得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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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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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和分公司最先接报,公司安办汇总上报,主管领导拍板,调查组负责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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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2小时内到安办;死亡事故要逐级报;现场要保护好;不准瞒报谎报、不准破坏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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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安办盯进度,调查组有权问人查资料;不配合就处分;严重就送司法;处理意见要领导点头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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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