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故,人受伤、东西砸坏。想早点发现危险,快点救人救东西。 | ||
|---|---|---|---|
| 适用范围 | 国内陆上挖油挖气的地方,特别大的事故、跨省的、省里搞不定的。 | ||
| 职责分工 | 总局领导管总,副局长分块盯,办公厅报信,应急中心调人调物,地方自己先动手。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撤人、封现场、断电源、防爆炸、救伤员、测空气、压井堵漏、保护环境。 | ||
| 监督与检查 | 总局盯着看,省里天天报,不按时报要问为啥,漏报瞒报得追责,演练每年来一次。 | ||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