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3
| 制定目的 | 工地开工了,怕出事,想让施工安安全全顺顺利利干完活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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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材料科这些干活的人,管设备检查、交底、验收这些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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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兜底,安全员天天盯着,施工员管现场操作,材料科管好工具和防护用品,会计管好安全那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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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许乱改模板方案,不许无证开塔吊,不许带电乱接线,不许拆模不报批,不许动火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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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检查设备人证,每周查一次,月底汇总问题,没改的扣绩效,严重就停工,安全员记在本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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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城一期施工安全记录与安全管理计划
1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1.1施工设备需求计划表;
1.2施工设备检查记录;
1.3施工机械日常保养单;
1.4机械分(承)包方评价(审批)表;
1.5施工机械验收单;
1.6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7公司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2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管理:
2.1本计划的有效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正式竣工为止;
2.2安全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2.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由上级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应加以控制,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
发布时间:2026-07-29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提前盯住危险地方,不让工人受伤,也不耽误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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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露天采矿所有岗位,比如爆破、边坡、开车、机械、高压电这些活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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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公司管大头,分厂抓中间,工段和班组盯现场,职工自己也要天天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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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危险地方必须定期查,a级三个人一起管,b级两个人管,c级自己管,隐患要马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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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问题发整改单,小问题班组自己改,大问题停产整改,特大问题立刻疏散人,还要留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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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机构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1、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的目的,不仅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有:
露天采矿:坍塌、滑坡、滚石、有害气体、爆炸、火灾、民爆器材库、油库、高压电源、有毒有害化学品,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如爆破作业、边坡作业、车辆行驶、机械运转、高压电器、压力容器、油库油车、高空作业、清仓清库、民爆器材库、起重吊装作业。
发布时间:2026-07-27
| 制度目标 | 让值班不乱套,设备有人盯,出事能马上处理,记录都写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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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值班员管当班的事,主管管协调和检查,班长盯交接班和记录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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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不准离岗、不准干私事,按时抄数据,填两本记录,隐患要报,交接必须“五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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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天按排班来,迟到早退不行,调班要批准。交接提前20分钟准备,接班提前15分钟到。签字才算完,不签不能走。主管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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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密切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
4、交接班规程
(1)值班人员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及时销假。
(2)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3)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接班。
(4)交接班时主要做好\"五交\"--\"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地卫生、交设备运行状态\"。
发布时间:2026-06-28
| 制定背景 | 安全第一得落实,企业老出问题,排查乱七八糟,管起来没章法,怕事故多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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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市交通行业所有单位,还有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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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企业自己是主责,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县管理机构审隐患、报挂牌;市里管重大隐患和督办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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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企业必须定期查隐患,班组每周、车间每半月、单位每月;一般隐患马上改,较大隐患限期改,重大隐患要挂牌、有方案、专人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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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抽查企业,较大重大隐患半月查一次;整改不力发通知书,限期再改;验收不合格继续整改,直到合格才销号;举报有渠道,公示要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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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