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员工安全知识不够,遇到事故不会处理。想让大家懂规章、会操作、能应急。 | ||
|---|---|---|---|
| 适用范围 | 服务区所有员工,包括负责人、安全员、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服务区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各单位负责人带头参加。安全员具体安排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年四次培训加演练。内容要学规章、会用灭火器、辨识危险源。必须全员覆盖。 | ||
| 监督与罚则 | 按计划执行培训和演练。检查方式是现场考问和实操测试。没参加或不合格要补训,两次不达标调岗。 | ||
第一条 为提升服务区员工安全知识水平,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做出妥善处理,每年四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含兼职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 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熟悉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服务区安全工作预案;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危险源辨识能力等;
第四条 服务区应按各项应急预案的程序,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对此事件的反应速度,其内容可以包括灭火、反抢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