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问题,怕影响大家做生意,想让这里更安全、更干净、更安静。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店的单位,管他们怎么开店、怎么摆招牌、怎么倒垃圾、怎么搞装修。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牵头管,店主自己执行,保安和巡查员盯着看,物业主任最后把关。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占公共地方,不能乱贴广告,不能堆垃圾在过道,不能大声吵闹,不能卖坏东西,不能乱改房子结构。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周查一次,月底汇总问题,没改的先提醒,再犯就扣钱,三个月内全要到位,扣的钱交到物业账上。 | ||
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各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二、各营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三、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四、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五、所有营业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要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任何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