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
| 适配人群 | 堆高机司机,装卸机械操作员,集装箱吊装工 | 使用场景 | 集装箱吊运,堆高作业,码头装卸 |
|---|---|---|---|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开车前、开车中都按规矩来,别出事,保护人和机器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开集装箱堆高机的司机,还有这台机器本身。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检查和开车,班组长看着点,安全员偶尔来查查。 | ||
| 操作流程 | 先查机器各部位,再看周围有没有人和东西,挂空档,鸣喇叭,低速起步,吊箱要对准、放低、慢走。 | ||
| 执行标准 | 用眼睛看、用手拧、用耳朵听;轮胎螺栓不能松,制动开关得按了有反应,吊具灯亮才表示锁好了,速度表不能超55,视线不能被箱子挡住。 | ||
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制动限位等各液压系统功能。
2.检查轮胎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有无严重损坏。
3.检查制动和制动开关是否良好。
4.检查防倾斜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机上通道及司机室是否清洁,有无油污、杂物,如有要及时清除
起步行驶前应做到:
1.查看机械周围(包括上、下)有无人员或障碍物,若有应让人员离开,清除障碍物。
2.变速换档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驾驶室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4.倒行时,按喇叭鸣示,回头瞭望确认安全后,挂低速档起步。
5.禁止使用二档或三档起步。
作业中应做到:
1.严格遵守本机负荷曲线图规定,严禁超负荷作业。
2.起吊集装箱时,应尽量使机械靠近要起吊的箱,以使机械在最佳稳定性状态下操作。
3.吊载行驶时,要注意旋锁指示灯,车轴线和箱轴线对齐对下,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应在最小外伸距尽量降低高度以不影响行驶司机视线在工况下行驶。原则上应使集装箱略高于司机水平视线,以保证有足够的视野。吊载行驶距离不宜超过200米。
4.吊运集装箱时,应用低速档,行走速度不超过55km/h。
5.吊箱行驶时,严禁急转弯、急刹车、急加速。避免荷载摆动和突然动作。
6.偏载箱不宜吊运。在吊运中严禁调整吊具。
7.机械带载时,司机不准离开司机室。
8.严禁在坡道上停机。
9.行驶及作业过程中,严禁他人上下车。集装箱下、运行通道内严禁人员和车辆通过。
10.机械在不吊箱作业时,吊具应收缩为20英尺状态。
11.冷藏集装箱堆高不超过二层。
12.当需要纵向吊运集装箱时,应严格遵守本机操作说明规定。
13.严禁在吊运集装箱时拆箱作业。
14.严禁在岸边直接吊运船上的集装箱。
15.严禁在10º的坡道上转向行驶。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正面吊司机,装卸机械操作员,港机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集装箱堆场,港口装卸,物流中转 |
|---|---|---|---|
| 编制目的 | 让正面吊司机知道怎么开才安全,别出事故,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检查机器、开车、吊箱子都得按规矩来。 | ||
| 适用范围 | 集装箱正面吊司机,只管这台车的操作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干全部活,班组长偶尔来看看,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 操作流程 | 开车前查灯喇叭刹车轮胎灭火器;启动前看四周没人;吊箱先抬高30公分再挪;带货不能快跑,转弯更要慢;停完车要收臂、熄火、拉手刹。 | ||
| 执行标准 | 灯光喇叭全响,刹车灵,轮胎没裂纹;吊箱必须垂直起升,不准硬拖;带货速度≤12km/h,转弯≤5km/h;灭火器压力表在绿区,检查本上得签字;停车后臂架缩到最低。 | ||
1.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标准还规定了集装箱正面吊司机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操作要求
2.1作业前应当做到:
2.1.1对机械进行检查:
a.查灯光、刮水器、反光镜、喇叭、警报器、蜂鸣器、防护罩、大灯、制动和转向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b.查制动系统、起升开闭锁指示信号系统、紧停装置、倒顺开关和转向机构是否有效;
c.查轮胎、半轴螺丝、吊具、限位开关、联锁装置和通道扶梯等机械关键部位是否完好。
d.查机械车辆上配备的灭火机是否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2.2作业中应当做到:
2.2.1在起动车前:
a.必须察看并确信在车辆或它的设备运行路线上无人。
b.确信无人行走或站立在升起的吊架或其它设备之下(不管有无载货)。
2.2.2操作中:
a.驾驶员必须总是面朝着操作方向,并特别留意附近可能出现人或其他车辆的地方。
b.若视野被负载物遮挡,应倒车行驶。
c.后退作业前确认移动配重后8米内不得有人,否则不得后退作业。
2.2.2.1操作中应禁止:
a.禁止超负荷作业,应严格按照车辆上的能力标牌和加载图所注明的负荷量进行操作;
b.禁止在提升位置运输货物,因为这样有翻车的危险。
c.禁止人员进入机械车体周围8m内。
d.禁止使用吊具载人或提升人员。
e.禁止吊拖载运未关好箱门的集装箱。
f.禁止机械在运行时进行维修、保养。
g.禁止机械搭乘人员运行(除学习司机外)。
h.禁止流动机械在关下通过或停留。
i.行驶距离不准超过150m。
2.2.2. 2操作中应当做到:
a.吊集装箱时,应将集装箱垂直提升大于30公分后,方可移位,不准硬性拖拉。
b.下降时应缓慢,应急下降时,必须先收臂到安全位置后再俯仰下降。
c.所有运输都要在载货处于降低位置下进行,臂架应尽可能缩进和降低,以不挡视线为准;。
d.带载行驶必须保持稳定车速,行驶速度不能大于12km/h。
e.转弯时应控制速度,带负载时转弯速度限制在5km/h以下,转弯时还应避免加速和刹车;以防止横向滑移或翻车。
f.万一发生翻车事故,驾驶员一定要留在驾驶室,牢牢抓住方向盘,绝对不要试图跳出驾驶室。
g.车辆暂停作业,吊架应升至5m以上。
h.作业暂停时,机械要停放在平坦安全的位置,并要拉紧手制动。严禁机械在未熄火的情况下离开驾驶室。
2.2.3作业结束:
a.停止作业时,应将臂架回收到最低位置,使设备处于最安全状态,以防臂架下沉损坏其它物品。
b.机械要熄火、拉紧手制动、关闭门窗、锁牢各种保护锁销。
c.当风力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机械抗风等级时,机械应停止作业,并落实防风防台的安全技术措。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吊运车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叉车司机,集装箱吊装工,堆场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叉车作业,集装箱装卸,堆场操作 |
|---|---|---|---|
| 编制目的 | 让司机知道开车前中后该干啥,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别撞人别翻车。 | ||
| 适用范围 | 开集装箱叉车的司机,只管这台车的操作。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干全部,班组长偶尔看看,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车和周围,再点火预热,起步要慢,行驶注意转弯倒车,吊箱对准锁紧,停完车还要怠速五分钟。 | ||
| 执行标准 | 用眼睛看轮胎油液,用手摸旋锁是否卡牢,听倒车警报响不响,看仪表灯亮不亮,吊具降到指示灯亮就停手,不准硬按。 | ||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燃油、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2、点火前,变速杆应处于零位,有预热要求的应先预热,若起动四次仍不着车,则应查找原因,起动后发动机应怠速运转五分钟,同时检查仪表指示灯、控制杆、照明灯、转向灯、喇叭等装置是否正常。
第三条行驶中:
1、驾驶室外不准带人。
2、不准在坡路上转弯,负载上下坡时,要慢慢平稳地移动门架,保持垂直或稍向后倾位置。
3、转弯或通过不平路面时要降低车速。
4、倒车时要使用倒车警报,并回头注意观察通道前方情况。
5、负载行车时,要把载荷举到视线盲区以上,同时后倾门架,收回吊架。
6、确认松开手刹车后,一档起步,逐渐加速,避免大轰油门,骤行骤停。
第四条作业中:
1、对正集装箱的过程中,要稳、准、轻,充分利用吊具功能,尽量避免使用寸进踏板,尽量减小吊具与集装箱的撞击。
2、遇集装箱堆码错位压住待取箱时,严禁用吊具推顶,应与操作部联系解决。
3、在起吊集装箱前,必须确认旋锁锁紧;在落下集装箱后,必须确认旋锁已完全放开,再起升吊具。
4、吊起集装箱后,倾斜油缸、侧移油缸及摆动油缸应回到中位。
5、下降吊架时严禁轰油门,接近最低位置时要减低下降速度。吊架停止指示灯亮时,严禁继续下降吊架。
第五条作业解释后,将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准马上熄火,而应继续怠速运转五分钟,将吊具各部位回到最初始位置,操作各手柄归零,然后停机,拉上手刹车,离开前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起吊
| 适配人群 | 起重操作工,挂钩工,吊车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集装箱吊装,堆箱作业,吊具检查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吊箱出事,保护人和箱子安全,让吊装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吊车司机、挂钩工、起重操作工,还有集装箱吊装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吊车司机主操作,挂钩工挂吊具,起重操作工指挥监督,三个人一起盯现场。 | ||
| 操作流程 | 先查吊具,再四角同时挂钩,稳起稳落,吊完放到位,堆箱不能超三层。 | ||
| 执行标准 | 吊具要完好无损,钢丝绳受力得均匀,空重箱都不许载人,指挥手势要看清,堆箱必须上下对齐。 | ||
1、吊具要做好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更换,不符合规定的吊具严禁使用。吊具力求专用化。
2、吊重箱时,必须配备与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吊具,四角必须同时挂钩起吊,钢丝绳受力要均匀,重箱不得对角挂吊。
3、吊箱时,不论空重箱,不准在箱上和箱内乘人起吊,不准随吊具起吊和上下人。
4、吊装作业时,要听从指挥,稳起稳落,遇有吊装情况不明时,要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方方可起吊作业,严禁盲目作业。
5、吊箱作业要按规定位置存放集装箱,如须堆箱时,其高度不能超过三个箱高并要上下对齐。
6、吊起作业时,吊车驾驶员、起重操作工、挂钩工不得擅离作业现场,共同协助安全作业。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桥吊司机,装卸指挥手,岸边指挥手 | 使用场景 | 卸船作业,装船作业,桥吊跨箱作业 |
|---|---|---|---|
| 编制目的 | 让桥吊司机和指挥手干活时不出事,保护人、设备、集装箱安全,避免乱操作。 | ||
| 适用范围 | 桥吊司机、岸边指挥手、船上指挥手,还有上下桥吊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干,指挥手发指令配合,班长或安全员偶尔盯着看。 | ||
| 操作流程 | 上下梯子扶好栏杆、作业前空载试车、起吊前0.5米停一下、吊具升降要缓、开闭锁看灯再动。 | ||
| 执行标准 | 工具放袋里背好,不准抛;电梯门关严再启动;吊具离箱20-25厘米停;闭锁开锁必须等灯亮;风大过15米/秒马上停机锚定。 | ||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操作标准
2.1 上下桥吊
2.1.1 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1.2 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登机,如须登机时,必须通知司机。人员离开桥吊时也要通知司机。
2.1.3 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驾驶室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穿越安全门。
2.1.4 使用电梯上下桥吊时,电梯载重和乘员均不得超过标牌规定数值,在层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可启动电梯。
2.2 作业前
2.2.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
2.2.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运行日志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
2.2.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系好安全带。
2.2.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2.2.4.1 脱开锚定装置,选择安全位置,放下前伸臂,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2.2.4.2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包括使用双箱吊具状态)。
2.2.4.3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打开锚定销,清除防爬楔。
2.2.4.4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3 作业
2.3.1 卸船作业
2.3.1.1 桥吊司机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0.5米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3.1.2 船上装卸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无人,集装箱之间的连接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用对讲机对桥吊司机发出作业指令。与此同时,观察吊具运行状态和运行路线中可能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进入路线内的人员,并提醒桥吊司机提前实行避让措施。
2.3.1.3 桥吊司机根据指挥手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指挥手“关锁”指令,确认顶销灯亮后关闭旋锁。
2.3.1.4 桥吊司机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20-25厘米后,由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1.5 指挥手与桥吊司机同时检查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指挥手下达“升起”指令后,桥吊司机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2.3.1.6 桥吊司机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集卡应按岸边指挥手指挥停于正常作业位置前0.5米至1米处。桥吊上设立20 英尺与40英尺作业禁区,岸边指挥手及辅助作业人员应按所卸箱型站立于禁区外指挥。情况正常,桥吊司机按岸边指挥手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2.3.1.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待集装箱下降距拖盘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止吊具。
2.3.1.8 待集装箱停稳,岸边指挥手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
2.3.1.9 运行在桥吊跨度内的集卡入位后,岸边指挥手方可向桥吊司机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接到指令后缓落吊具,将集装箱落于拖盘停止吊具。
2.3.1.10 岸边指挥手检查箱角孔与拖盘旋锁结合正常后,发出“开锁”指令。岸边指挥手判断开锁动作完毕,同时司机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指令低速起升吊具。
2.3.1.11 岸边指挥手检查确认吊具与箱体完全分离,同时桥吊司机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2.3.2 装船作业
2.3.2.1 集卡载箱应依次进入桥吊装船作业位置,集卡且应向前驶出0.5至1米。由岸边指挥手核对箱号,集卡不得并列在吊装位置等候。
2.3.2.2 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运行前要检查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应用对讲机指挥桥吊司机将小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3.2.3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中,桥吊司机应密切注意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2.3.2.4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5 岸边指挥手待吊具停稳,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找正位置。待集卡入位,岸边指挥手指挥吊具入位并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2.3.2.6 岸边指挥手判断吊具旋锁与集装箱角孔配合到位后发出“关锁”指令,桥吊司机确认落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2.3.2.7 岸边指挥手判断闭锁动作完毕,发出“慢升高”指令。
3.3.2.8 桥吊司机按指令将集装箱吊离拖盘平面20-25厘米后,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9 桥吊起吊集卡上的集装箱时,必须按岸边指挥手的指挥操作,缓速起吊,待集装箱底面距车盘30厘米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运。岸边指挥手发出“升起”指令,桥吊司机按指令操作起升。
2.3.2.10 在吊具吊箱离开拖盘上方后,岸边指挥手指挥集卡驶离。
2.3.2.11 在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集卡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预先检查吊吊具运行路线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指挥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运至指定位置。
2.3.2.12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2.3.2.13 船上指挥手确认装箱位置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发出“下降”指令。
2.3.2.14 桥吊司机按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2.3.2.15 指挥手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
2.3.2.16 桥吊司机按指令开锁并确认落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后,按指挥手指令停吊具。
2.3.2.17 指挥手检查吊具与集装箱分离无异常后,桥吊司机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环操作。
2.3.3 一般要求
2.3.3.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
2.3.3.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2.3.3.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
2.3.3.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指挥手监护,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2.3.3.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
2.3.3.6 大车移动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
2.3.3.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2.3.3.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指挥手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
2.3.3.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2.3.3.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2.3.3.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2.3.3.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2.3.3.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5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
2.3.3.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2.3.3.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指挥部门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
2.3.3.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2.3.3.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2.3.3.18 在风速超过12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
2.3.3.19 作业时风力达到15米/秒时,桥吊必须停止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进行锚定,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2.3.3.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越过。
2.3.3.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2.3.3.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熏蒸
| 适配人群 | 熏蒸操作员,检验检疫人员,场站协调员 | 使用场景 | 进出境检疫,集装箱熏蒸,木质包装处理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动植物病虫害传入传出,保证熏蒸效果,保护国内农林生态安全。 | ||
| 适用范围 | 集装箱内进出境动植物产品和木质包装的熏蒸作业。 | ||
| 职责分工 | 熏蒸单位人员执行,货主或代理配合,检验检疫人员监督指导。 | ||
| 操作流程 | 申请填单→核对货物→糊封漏点→测温定方案→气密检测→投药→浓度检测→补药→散气→出证。 | ||
| 执行标准 | 溴甲烷纯度超99.8%,磷化铝有效含量>56%;投药流速≤1公斤/分钟;气密半衰期≥1.5分钟;浓度检测用专用仪器或检测管;散气4-12小时。 | ||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集装箱内,对进出境动植物产品和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熏蒸处理。
2 药剂
溴甲烷、磷化铝熏蒸剂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溴甲烷纯度超过99.8%,磷化铝有效含量大于56%。
3 设备及器材
集装箱低温熏蒸升温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磷化氢气体检测管、投药管,测毒管,温度仪,计算器,衡器,胶粘带,防毒面具,警戒标志等。
4 集装箱和场地要求
4.1设有固定的熏蒸区域,并与办公和居民区远离50米以上;
4.2集装箱场地平整;
4.3集装箱门开启方便,具有气密胶垫;
4.4货物装载量不超过集装箱体积的80%。
4.5集装箱管理有序,由专人负责协调熏蒸事宜,并能够积极配合检疫熏蒸工作;
5 熏蒸准备
5.1货主或其代理事先提出熏蒸申请,并填写《检疫除害处理联系单》交熏蒸单位;
5.2熏蒸单位到集装箱场站核对待熏蒸货物名称、数量、集装箱号码和位置等,并送递《熏蒸通知书》,通知场站有关人员熏蒸安排和注意事项;
5.3熏蒸单位检查集装箱是否适合熏蒸,对可能漏毒部位进行糊封,如通气孔、裂缝、箱门四周的糊封等;
5.4确定熏蒸温度。用温度仪分别测定货物内部和集装箱内空间温度,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以内或高于货物内部温度,以货物内部温度作为熏蒸温度;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 ℃以上,则以货物内部温度和集装箱空间温度的平均值为熏蒸温度;
5.5检验检疫人员会同熏蒸人员,根据不同货物和熏蒸温度等情况,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检疫规定或合同(信用证)要求,确定使用药剂、投药剂量和密闭时间等;
6 熏蒸操作
6.1集装箱气密性检查。关闭箱门,采用风机向集装箱内加压到1500帕,当箱内压力降到750帕时所用的时间为集装箱气密性半衰期;如果半衰期低于1.5分钟,则不易在集装箱内熏蒸;
6.2使用溴甲烷的,投药管安放在集装箱内中上部;
6.3测毒管安放
标准集装箱内上部和门口处中部各放一根测毒管,40英尺集装箱在中心加放一根;
6.4投药
6.4.1溴甲烷投药
当熏蒸温度低于5℃时,使用投药气化器,箱内使用升温器;先启动集装箱熏蒸升温器,将集装箱内温度升至15℃以上,然后开始投药,并控制药剂流速在每分钟1公斤以内,并使药剂达到100%气化;
6.4.2 磷化铝投药
使用磷化铝袋装粉剂,药袋平铺或悬挂在箱内即可,但必须注意防止箱内顶部凝结水和药袋接触;
6.4.3投药后,在箱门接口处粘贴警戒标志,表明药剂名称、熏蒸起止时间等;
7 浓度检测及补充投药
7.1溴甲烷投药后4h、24h,使用熏蒸气体检测仪检测箱内气体浓度;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补投药剂:
补充投药克数=1.6(木质包装为2.0)×低于要求的浓度数(g/m3)×体积(m3)
7.2磷化铝投药后24h、48 h、72 h、96 h和散气前,使用磷化氢检测管检测箱内气体浓度;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延长熏蒸时间24-72 h。
8 通风散气
打开箱门通风4-12 h;必要时使用排风设备进行散气。
9 效果评定和出证
熏蒸结束后,熏蒸单位准确填写《熏蒸结果单》;检验检疫人员审核结果,达到熏蒸效果的,签发有关证书。
10 注意事项
10.1在投药和散气时,熏蒸操作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10.2熏蒸过程中,严禁集装箱搬动,以防因其变形而渗漏毒气;
10.3熏蒸水果蔬菜及种苗时严禁暴晒;
10.4随运熏蒸时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达到密闭时间;
10.5不宜用溴甲烷熏蒸的货物:汽车;精密电子仪器设备;黄油、猪油、脂肪(除非保存于密封的铁罐内);发酵粉、骨粉、木炭、硅藻土;羽毛、毛毯、马毛制品、羽绒枕头、毛毯衬料、牦牛毛毯;含硫量高的纸张、专业用纸和新闻用纸;碘盐、含硫或硫化物盐块: 含镁制品;皮货特别是小山羊皮、皮制家具;照相药品(不包括胶卷和*一光胶片)、印相纸、制图用纸和银光纸:橡胶制品,特别是发泡橡胶、海绵和再生橡胶等;大豆粉、全麦面粉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面粉:毛料制品,特别是安哥拉呢,软毛绒线、毛衣、人造纤维布等。
10.6不宜用磷化铝熏蒸的货物:含铜、铜合金、黄铜、金和银的仪器设备、装饰品、衣物及某些复写纸和未冲洗的胶片等。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港口集装箱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装卸工人,起重司机,稳关人员 | 使用场景 | 吊挂作业,堆码作业,拆装箱作业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吊装出错,避免箱子掉下来砸人,保证装卸过程不歪不斜不翻。 | ||
| 适用范围 | 码头装卸工、叉车司机、起重司机、指挥员和集装箱作业现场。 | ||
| 职责分工 | 装卸工动手干,司机开设备配合,指挥员喊口令,安全员盯着看。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吊具,再试吊稳钩,落箱到半米才上前,开门先开一扇,堆码对准角件。 | ||
| 执行标准 | 吊具无裂痕才能用,试吊离地就停稳,落箱距车0.5米内才伸手,箱门开一扇确认不倒再开第二扇,堆码偏移纵向不超38mm横向不超25mm。 | ||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集装箱专用吊架、吊索、吊钩、卸扣等装卸工属具,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损方可开工。集装箱箱门、罩布,可拆卸扣和可折叠的零部件以及其他活动装置在起吊、移动和堆码时应固定牢靠。
三、在吊挂集装箱作业中,作业工人若需上下集装箱顶部进行摘挂吊具或吊钩,必须使用专用梯子或升降设备。使用梯子必须有人监护。
四、起吊集装箱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合起重司机,采取吊离地面打停稳钩试吊操作,如发现偏重、倾斜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后再起吊,必要时须挂稳钩牵引绳。
五、集装箱装平车,必须待集装箱落到离平车0.5m以下时,方可上前稳关,稳关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同站一侧,手不准扶锁眼或锁钮。
六、在集装箱拆垛卸船作业时,要首先检查锁销等各种捆绑加固工具是否完全拆除,集装箱有无损坏或漏水、漏油、漏电以及异味等情况,如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研究解决,不可擅自作业。
七、对超重、超高、超大件货物有特殊作业要求的集装箱,必须召集船方、货主等有关人员研究后谨慎操作,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八、在吊运重心偏离度小于10%的集装箱时,对装有固定转锁装置的专用吊具,应使用偏侧辅助机构调正集装箱倾斜度;对使用嵌入吊钩、卸扣钩扣集装箱锁孔形式,要注意偏载所造成集装箱的倾斜度,在吊运至一端着地后,另一端应缓速着落。吊运重心偏离度大于10%的集装箱,应调节结构型吊具上吊索长度,以保持起吊平衡。
九、对装载危险品、有害货物的集装箱,必须根据危险货物标志和货单要求装卸,在现场备有相应的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
十、集装箱开启箱门时,箱门前面要有足够的空地,应先开一扇,当确认箱内货物不倒塌时,再开另一扇箱门。集装箱拆箱和装箱作业要针对不同的货物包装、特性和重量,使用合理的工属具。在箱内作业要防止货物倒桩、有害气味影响,箱内要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
十一、采用集装箱起重机械起吊集装箱时必须垂直起吊,不准斜吊或拖吊。
十二、在设有箱格导柱专用舱内装卸集装箱时,集装箱应沿舱口设有的导口进行吊运。
十三、集装箱装船,应按船方要求进行装卸和锚固,保持积载均衡,船体平稳。
十四、集装箱装短驳集卡车,集装箱必须固定。集卡车在港区进出大门、转弯、交会车时车速不大于5km/h,码头直行,车速不大于15km/h,在港区内拖运危险货物时,应按指定路线行驶,并在车头上悬挂危险货物作业的明显标志。
十五、专用集装箱叉车铲集装箱作业时,铲齿要铲足,两货叉必须居中,方可进行水平搬运。
十六、装载二个集装箱的集装箱拖挂车,卸载时,应先卸靠车尾的一个集装箱。
十七、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从集装箱底部插入货叉铲运。不允许用铲空箱的叉套铲重箱。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叉车联合铲运。
十八、叉车行驶时,起重门架不可前倾,并应将集装箱降至环境允许的最低高度,行驶速度不大于5km/h。
十九、集装箱堆码时,只允许集装箱四个底角件支承,上下层的集装箱角件,必须充分接触。上下各层与最低层角件最小偏移量,纵向不大于38mm,横向不大于25mm。
二十、风力达九级或九级以上时,应对堆垛的集装箱系紧固定。
二十一、装卸集装箱或集装箱拆装箱作业,码头和场地应划出集装箱拖挂车装卸作业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二十二、起重机械在吊运作业时,指挥人员应通过对讲机进行指挥,口齿应清楚,联络应畅通。司机应听清联络信号,集中思想,认真操作。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全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司机,维修电工,设备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机运行,设备检修,突发故障 |
|---|---|---|---|
| 编制目的 | 防止起重机操作出错,保护人和设备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开起重机的学员,还有起重机本身。 | ||
| 职责分工 | 学员自己动手操作,老师在旁边看着,有问题找老师帮忙。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设备,再试灯试报;开车时专心看路;异常马上停车;停车前吊具升上去;最后关掉所有开关。 | ||
| 执行标准 | 试灯试报要亮、要响;开车不能碰配电盘;断电才查电器;停车后吊具离地两米以上;关闸刀要听到“咔哒”声。 | ||
1.作业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性,按下总控制按钮,进行相应的试灯试报操作,发现有问题、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反馈和报告。
2. 学员在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打开起动装置,起动电阻,配电盘等进行检视,禁止在任何部件进行润滑。
3.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选择维修模式进行操作,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
4.在运行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不能开车。
5.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能依靠“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紧急停车时,如发现停不下来或控制失灵,可先拉下紧停开关,再拉下空气断路器,切断电源,待处理好事故再恢复运转状态。
6.停车操作时,遇突然停电,应拉下总闸刀,各操作手推到零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开车。
7.停止操作前,吊具必须升至安全位置,小车停放在大梁中央,切断电源,停车等待。
8.工作完毕,离开驾驶室,必须切断紧急开关,拉下电源总闸刀,各控制开关放在零位。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牵引车与拖挂车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集装箱拖车司机,牵引车操作员,港口机械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港内运输,集装箱装卸,道路坡度作业 |
|---|---|---|---|
| 编制目的 | 防止拖挂车出事故,保护司机安全,避免集装箱掉下来砸人砸设备。 | ||
| 适用范围 | 开牵引车的司机,装运集装箱的作业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干,装卸工帮忙锁转锁,班长偶尔来转转看看。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连接和刹车,再预润滑,怠速热车,装箱按顺序,锁转锁看路况,起步用低档,停车拉手刹。 | ||
| 执行标准 | 用眼睛看连接牢不牢,用手摸气门阀通没通,用秒表计3~5分钟,用速度表盯5km/h,用尺子量内轮差,用扳手拧紧转锁。 | ||
1.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中有关规定。
2. 作业前应做到:
2.1 检查牵引车与拖挂车连接是否可靠,刹车管路是否连接好,刹车气门阀是否接通。
2.2 带增压器的柴油机长期停机,起动前必须预润滑增压器。
2.3 发动机起动后,应怠速运转3 ~5分钟,严禁猛踏油门。待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后,方可施加负荷。
3. 作业时应做到:
3.1 使用装载40英尺集装箱的拖挂车装运20英尺集装箱时,必须先装靠近牵引车头的一端。
3.2 集装箱在港内运输中,距离超过1000m 或道路场地不平整时,必须将转锁全部锁上,距离不足1000m 或道路、场地平整时,可锁2个安全转锁。
3.3 严禁拖挂车通过仓库行驶。
3.4 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应检查和督促装卸工人将转锁锁住,否则严禁开车。
3.5 严禁在升起的集装箱下通行。
3.6 出入大门、转弯时的速度不大于5km/h 。
3.7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3.8 冰、雪天作业时,机械应采取防滑措施。
3.9 满载起步必须用一档或爬行档。
3.10 横向坡度>15%;纵向通过半径r 0<6m,横向通过半径r h<1.5m 的道路;前内轮到路内侧边缘的距离小于内轮差的弯路不准通过。
3.11 当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拖挂车刹车系统置于制动状态。
3.12 走合期内车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70%。
3.13 驾驶室每次翻转时均要翻到底,即超过上止点才能进行驾驶室翻转后的作业。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
| 适配人群 | 甲板领钩员,集装箱捆扎工,舱盖操作工,吊具信号指挥员,船舶装卸监护员 | 使用场景 | 码头装卸作业,船舶靠泊作业,驳船协同作业,深舱开盖作业,甲板高空作业 |
|---|---|---|---|
| 编制目的 | 让甲板领钩员知道怎么安全指挥码头装卸,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适用范围 | 甲板领钩员、驳船作业、船舶装卸集装箱时的现场指挥。 | ||
| 职责分工 | 甲板领钩员自己干,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管监督,捆扎人员配合看护。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锁钮舱盖,再查作业环境,站好位置,用对工具,全程盯住吊运过程。 | ||
| 执行标准 | 站位要安全不坐船舷,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走专用梯子,穿救生衣过跳板,通讯工具随时通着,发现异常马上汇报。 | ||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码头作业设备在船舶作业区域的指挥,密切注意作业动态,负责指挥区域的安全。
三、甲板领钩员站位应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站在舱口边沿、吊运的集装箱下等危险区域进行指挥。在2米或2米以上无防护栏杆的平台、集装箱顶周边、在舱深2米及2米以上的舱面上开、关舱盖,在舱口围角或栏杆底低于1米的舱面、甲板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特殊情况下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五、驳船作业、甲板领钩员应站在码头平台指挥、监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上下驳船的,应穿好救生衣从下面铺有安全网的跳板上经过,或系好安全带通过绳梯到驳船。
六、不准边指挥边从事指挥信号工作之外的其它工作(如捆扎、栓固等)。
七、对甲板捆扎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对锁钮在上抛或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捆扎人员站位情况进行协助看护,配合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防出现事故。
八、甲板指挥时站好站位,使用通讯工具或指挥标志,随时与起重机械司机保持良好信息沟通与联系。
九、指挥作业前应对集装箱锁钮、舱盖插销锁穴等固定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十、船舶装卸作业前,应检查舱口、灯光、隔槽、甲板、护栏、平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装卸条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船舶卸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相关部位是否有残损,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十一、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
十二、装卸箱过程中,发现吊具锁角平面与集装箱箱孔平面不平行或其他异常状况时,要及时告知司机调整吊具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