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
| 适配人群 | 文化行政管理人员,公共文化场馆负责人,文化活动主办单位 | 使用场景 | 公共文化场所,大型文化活动,文博展览 |
|---|---|---|---|
| 制定目的 | 怕地震火灾踩踏这些事发生,怕大家受伤、场所被毁、活动搞砸。 | ||
| 适用范围 | 全县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网吧这些地方,还有办的演出展览活动。 | ||
| 职责分工 | 局长带头管大事,副局长们分块盯紧,股室和馆所各守自己地盘,谁的地盘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装好消防设备,留好逃生通道,人多时专人疏导,活动前必须有安保方案。 | ||
| 监督与检查 | 平时要检查,文化局和公安一起看,出事马上报、马上动,不报不干就追责,演练每年至少两次。 | ||
1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市文化局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⒈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和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批的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2.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县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化站,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影剧院等场所。
1.2.2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1.2.3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2.4当发生县内涉及外来文化团(组)人员、本县出访文化团(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应急预案,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铜鼓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和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和文化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⑵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⑶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共文化场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文化行政部门配合当地行政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县文化局指导协调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⑷快速反应:县文化行政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急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的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县应急委员会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1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县文化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机关股室及县直文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2.1.1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与县应急委员会及市文化局联络,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⑵在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⑶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意见,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⑷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2.1.2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文化单位的工作
⑴文化市场管理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影剧院等场所的突发事件。
⑵社会文化艺术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站和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在县内举办的外来文化交流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协助文化市场股研究处置涉外的营业性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县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⑶文化馆具体负责本馆和本团突发事件的处置。
⑷纪念(博物)馆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大型文博展览活动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等国有文物收藏场所和直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
⑸电影公司具体负责影剧院的突发事件处置。
⑹图书馆具体负责馆内突发事件的处置。
⑺人秘股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
⑻机关党支部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3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由县文化局人秘股承担。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与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联络,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2文化系统应急工作机制
县文化局比照市文化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文化系统应急工作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要成立应急小组,制订并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产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县文化局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在县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公安消防部门的配合下,每年的1月或7月举行一次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求援力量应随处于待命状态。
3.2.2公共文化场所应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2.3举办大型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人民政府备案。
3.2.4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3.2.5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消除安全隐患。
3.2.6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3 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迅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4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4.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已经或可能导致12~29人死亡(含失踪),可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人的突发事件。
4.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预案启动
5.1.1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文化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发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县文化局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在接报后,应立即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提请市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
5.1.2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文化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文化局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在接报后,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提请市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
5.1.3ⅲ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处置工作,县文化局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和市文化局报告。
5.2 信息报送
5.2.1基本原则
⑴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后,文化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当地应急委员会和县文化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县文化局接报后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和市文化局报告。
⑵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⑶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5.2.2报送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⑵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⑶事件原因分析。
⑷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益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⑸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2.3报送形式
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县文化局负责向县应急委员会和市文化局报告。
⑵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5.3 指挥和处置
5.3.1县文化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执行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3.2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救,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5.3.3县文化局人秘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社会文化艺术股、机关支部等相关股室及县文化单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5.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信息。
6 后期处理
6.1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化局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6.2事件处理结束后,县文化局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文化单位,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和市文化局作出报告。
6.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可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6.4奖惩有关人员
7 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合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各地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7.3人员保障
县文化局和相关单位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求援和处理工作。
7.4宣传、培训保障
县文化局要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要通过图书、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人员消防、卫和、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 附则
本预案是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某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 适配人群 | 校级应急指挥员,学科教师兼安全员,校园安保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应急,大型活动保障,自然灾害应对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学生老师受伤,学校乱套,东西被毁,教学停摆。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所有教室楼道操场、校内施工地、活动场地。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干,老师分组干活,谁管哪块清楚,办公室盯进度,抢险组冲前面,疏导组带人跑,救护组包扎送医,警戒组守门口,后勤管物资,宣传组发消息,善后组安抚家属。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人先撤出来,伤员立刻救,现场围起来,水电别断,车随时待命,不乱传消息,不随便拍照发网上。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天天查各组在不在岗,校长亲自问进度,老师没做到要当面说清楚,再错就写说明,严重了要开会讲,每周汇总问题,每月练一次疏散。 | ||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学生校园出走及交接过程中学生走失。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 指 挥:聂灿(校长)
副总指挥:刘秋良
成 员:全体教师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组、疏导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所有男教师在学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灾情过后,为保障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后勤处要在指挥组领导下,紧急做好各种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水电气及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导组:
负责人:王旭
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四)救护组: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五)警戒组:
负责人:刘秋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六)后勤组: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七)宣传组:
负责人:雷菊香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善后处理组: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4、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溪江乡学区、溪江乡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镇联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镇联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镇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八、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1.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要修订、完善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每学期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制订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我校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3.学校每位教职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某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
| 适配人群 | 院系应急负责人,校区保卫主管,后勤保障专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处置,教学区突发事件,多校区协同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校园里突然出事,比如火灾、疫情、车祸这些。老师学生可能受伤,学校秩序会乱。想早点发现,快点处理,少受损失。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师生员工,两个校区所有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带头管方向,中层干部盯自己部门,老师管好班级,学生互相提醒。谁管的地盘谁负责盯紧。 值班老师要马上报信,保安先拦人控场,校医赶紧救人,司机备车,食堂留热饭。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查一次演练记录,党院办和保卫处一起看。漏报迟报要当面说明,三次没做好写检查。每学期末开会评落实情况,差的部门要整改。 | ||
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院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教学和学院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学院。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二)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各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五)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采用和依靠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体系
应急领导小组:
**
成员:****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报告。
学院对外上报部门及责任人:(1)党院办主任**对口省教育厅;(2)宣传部长**对口新闻媒体;(3)保卫处长**对口市、区公安机关。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的系、部、处、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机构设置及分工:
1、指挥领导:组长:ss
副组长:z(分管光华校区)*(分管江宁校区)*(分管校区建设指挥部)
2、组织协调: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3、现场警戒: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4、实施救援:
组长:zz
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5、通讯保障: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6、交通保障: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7、医疗救护: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8、后勤保障: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9、通讯报道:江宁校区:**; 光华校区:*
(二)应急机构工作职责:
1、指挥领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及学院实际,研究拟定应急等级、范围、实施预案,下达进入应急状态指令并抓好指令的实施。
2、组织协调组:根据指挥领导组下达的指令,组织各工作组立即展开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及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3、现场警戒组:当接到有关重大安全、突发事故信息后,一方面要立即报告指挥领导组,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救援,控制现场出入人员,疏散交通,进行初始调查,给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情况。
4、实施救援组:根据指挥领导组的指令,立即调集人员,组织力量进入救援状态。救援方法,可依据情况而定,如遇火灾要首先控制火源,重在救人;疫情要首先控制传播源,做好隔离;交通事故,要首先组织营救伤员,然后清理财物。
5、通讯保障组:根据指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小灵通等传播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使他们明确任务、地点及要求。
6、交通保障组:要根据指令及时提供车辆,保障运输。
7、医疗救援组:要根据指令及时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8、后勤保障组:要根据指令做好饮食、物资、经费保障工作。
9、通讯报道组:要根据指挥领导组的意图,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应急工作预案是学院处置重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做到遇事不乱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职能组织,职能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不可以麻痹松懈、掉以轻心。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预案的核心在预防,预防要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工作上落到实处,分工上职责明确,物资上储备到位,处置时才能做到有序不乱。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突发事件的特点在于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涉及面广,处理不慎,损失重大。因此,各职能组织要通力合作、步调一致;听从号令,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求援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水上公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 适配人群 | 游船操作员,游艺机带班长,码头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节假日大客流,游船运营,游艺机运行 |
|---|---|---|---|
| 制定目的 | 国庆人多,怕挤踩踏、船翻、游艺机出事。风大船不稳,人挤桥上危险。天气突变游客来不及躲。 | ||
| 适用范围 | 天津水上公园所有员工、游客、小游船、大游船、游艺机、码头、桥梁、广场。 | ||
| 职责分工 | 园领导统一指挥,科长守重点位置,船员管好船,游艺机班长盯机器,医生备急救车,保安配合公安。 | ||
| 管理要求 | 风四级停小船,六级停游艺机。桥分单行道,广播喊话提醒,手提喇叭疏导,救生衣必须穿,禁行标志设眺远亭。 | ||
| 监督与检查 | 园里每天查落实,派出所联合巡查。没按要求做,现场挨批,严重扣绩效。广播响不响、对讲机通不通、人到没到岗,都算数。 | ||
为确保天津水上公园安全欢度国庆节,根据水上公园开放运行的特点,总结历年来公园节假日活动的经验,水上公园特制定了国庆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其中规 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小游船停止售票,立即收回船只。宁可少乘十人,绝不超载一人。游艺机运营时可能发生或突然发生六级以上大风,或者发生其它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迅速安全疏散游客。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防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理
1、国庆节当公园游人数量每天达到1—4万人次时,启动园安全网络指挥系统,与辖区水上公园派出所进行沟通加强联系,双方达成应急处置预案。节日期间,全园职工听从园领导统一指挥,重点部位安排科级负责人统一配备对讲机,组织一支应急事件处置小分队待命,遇突发事件时,随时听从调遣,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对游人密集的部位如:重点景区、狭窄道路和桥梁进行疏导,保持联络,哪个部位有压力就近支援。
2、当日游人量达到4—5万人时,在及时安全疏导游客的同时,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请求警力支援,开启全园广播宣传系统,重点拥挤区域工作人员配备手提喇叭向游客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小分队及时赶到现场。
3、当日游人量达到6万人以上时,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请求警力支援。各门区在公安部门的控制下,分阶段控制游人出入园,同时由公安部门增派相当警力,协助公园对园内桥梁,主要道路、广场等游客集中区域实施疏导工作,并立即上报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各项活动地点因人员拥挤,危及安全时,要立即停止演出,有效疏散游人。关闭眺远亭,设禁行标志,设专人看护以防发生危险。
4、园内重点部位及险要路段遇有客流量太大时,要立即增加管理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及时做好游客的疏导工作。将二、三岛桥梁通道分为上、下道单行,保证游客顺利过桥。
5、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和发生游客受伤或突发病症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同时及时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在做好救护、抢救的同时,及时与医院、公安机关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6、公园安排专用车辆用于抢救伤员,配备急救简单药品和保健医生。
(二)游船应急处理
1、主管游船的部门,每天认真收听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动态。特殊天气要与气象部门联系,将当天的天气情况通知给各班组,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小游船停止售票,立即收回船只。利用救护艇和广播劝导游客迅速上岸。
2、遇天气骤变,暴风雨来临时,各班组长立即启动紧急救援措施,利用救护艇和广播,迅速通知所有船只驶向安全地带,就近靠岸、疏导游客上岸避险。全部救护艇立即进行水面安全巡视,强制游客上岸避风。划船组工作人员利用救护艇将码头附近的船只收回码头,保护游客上岸。
3、救护艇平时加强湖面巡视,明确责任区域,对违规船只进行纠正,发现情况实施救援,严格控制超载乘船,在湖面要注视天气的变化,发现恶劣天气来临,要及时向岸上的领导报告、请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证游客安全上岸。
4、大游船遇到特殊情况,如:碰撞、搁浅、船只失灵及其它情况时,船长指挥并带领船员立即协助游客迅速穿戴好救生衣、圈与救生器材,按照船舶安全救险规范进行操作(随时注意防止船只搁浅),向其它船只发出求救信号,立即向“119”、“110”报警请求救援,并用通讯设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情况,使其得到迅速的救援。要严格按照船舶证书定员规定操作,宁可少乘十人,绝不超载一人。
5、螺旋桨被缠时的应急处理。船舶在航行时,发生螺旋桨被缠造成灭车,此时要迅速协助游客穿好救生衣,原地*待命,船舶要靠余速停靠码头(注意防止船只搁浅)或者锚泊,用救援船只立即安全疏散游客上岸,及时排除水下被缠物,尽快恢复航行。
(三)码头安全应急处理
码头区域,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游客安全乘船须知》,在适当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等。游客上下船时,船舱门口必须设两名船员维持秩序,确保游客上下船的安全。
1、栈桥踏步出入口处必须有专人监护。
2、游客侯船时,必须有人组织游客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准拥挤。
3、游客乘坐快艇时,要指导游客穿好救生衣。乘坐脚踏船、电瓶船时,要告知游客注意事项、划船区域等,以免发生事故。
4、保持码头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好防滑措施,并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5、遇有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运营,并做好向游客的解释工作。
(四)游艺机应急处理
1、游艺机运营时可能发生或突然发生六级以上大风,或者发生其它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迅速安全疏散游客。
2、游艺机在运转中发生停电事故或因故障不能运营,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带班长要安排专人安抚游客,并通知值班经理、维修人员、医生、车辆奔赴现场组织救援,维护好游客的秩序,使用手动操作机械及其他安全措施使游客立即安全着陆,迅速离开游艺机。
3、游艺机入口明显处设置游客乘坐须知文字说明,明确规定限制不宜乘坐游客的规定。游客乘坐游艺机时,发生恐慌或发现有危险的行为,要立即劝止、停机。
此外,还制定了溺水事故、触电事故、食物中毒、刑事案件、突发严重疾病、治安案件及防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以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青年政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
| 适配人群 | 高校安全管理者,院系应急负责人,保卫处骨干 | 使用场景 | 校园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公共安全防控 |
|---|---|---|---|
| 制定目的 | 怕地震雷电火灾这些事突然发生,学生老师受伤,学校东西被毁,教学乱套。 | ||
| 适用范围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里所有人、所有地方、所有设备。 | ||
| 职责分工 | 书记院长带头管,副书记副院长配合,保卫处盯现场,学生处管学生疏散,后勤管医生和物资。 | ||
| 管理要求 | 平时多演练,早发现早报告,出事马上报警叫医生,分组跑、救、搬、治,不乱跑不瞎传消息。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卫处天天查漏洞,院办定期考大家记不记得流程,谁漏报瞒报拖着不管,就通报批评扣分,严重就换岗。 | ||
为贯彻落实京政发[____]32号《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从维护广大教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公共安全,保证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出发,构建一个“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内容
1、自然灾害。地震、暴雨、雷电天气等。
2、事故灾难、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燃气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疫情, sars、霍乱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校园安全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学院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教工、学生的危害,是学院党委的重要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出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内,由学院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四、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一般(4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1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组织机构
1、成立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理领导小组。书记或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或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工会、外事处和廊坊分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由校卫队员和大学生治安服务队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组织抽调其他人员进行补充。平时由保卫处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指挥。同时成立人员疏散组、物资抢救组、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医务室人员负责。人员疏散组由保卫处和学生处人员负责。物资抢救组(贵重物品、教学设备)由后勤处和校产处人员负责。
六、执行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向有关院领导报告,并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保卫、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并了解事发详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突发公共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处置小分队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处置工作。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要求共同处置突发事件。同时,做出应对媒体的紧急预案。
6、学院各相关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全力支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7、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在全面核定工作后,要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负责人,专项预案编制员,市县应急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跨市应急处置,重大事件响应,省级预案启动 |
|---|---|---|---|
| 制定目的 | 怕突发大事没人管,出事救不急,老百姓受伤受损失,社会乱套。 | ||
| 适用范围 | 全省所有地方,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里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省长带头管大事,副省长分块管,市县长守自己地盘,部门各盯各口子,基层干部第一时间响应。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4小时内必须说,红色橙色预警马上发,人命关天先救人,现场听统一指挥。 | ||
| 监督与检查 | 省政府应急办盯着查,瞒报缓报要挨批,出了问题追到人头,每年演练一次,培训不能少,谁不落实谁负责。 |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浙江”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另行发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发生的、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省总体应急预案。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省政府负责制定,报国务院备案。
2省专项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省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2。
3省部门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备案。
4市、县(市)、乡镇政府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市、县(市)、乡镇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市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府组织制定和督促实施。市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省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六)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5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人民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6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行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中央驻浙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7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
8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9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0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省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省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协助省长、副省长处理有关工作。
省办公厅设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省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指挥机构。
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为省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挥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
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见附件3。
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或省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
省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
1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
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详见附件4。
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市、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省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应急保障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
省应急保障牵头部门和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任务分配见附件5。
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省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市、县(市)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
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符合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省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四)市、县(市)应急组织机构。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并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专家组。
省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全省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联络手册另行编制并动态更新。
三、运行机制
省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6。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各市、县(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省委、省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省政府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省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政府进行处置,视情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省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省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主要领导。并做好按规定向省委和国务院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市、县(市)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省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省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市、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省、市、县(市)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省专项应急预案或省总体应急预案,省级有关部门预案和有关市县预案必须启动;发生ⅲ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市级预案,有关县级预案必须启动,省级有关部门预案视情启动;发生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县级预案,有关市级预案视情启动。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省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态发展,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省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省相关预案,并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必要的提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或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指挥与协调。
需要省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出省政府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省级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对于跨市级行政区划或全省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各地行动,抓好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及时向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提出要求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国务院报告,请求国家有关方面以及驻浙部队的支援,必要时向国务院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实施扩大应急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八)调查评估。
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省政府汇报。
(九)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需要省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十)信息发布和通报。
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省政府应急主管部门管理。必要的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必须指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省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具体按照《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我省行政区域外的,省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及其相关部门;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相应管理部门负责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通报。
四、应急保障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通信保障。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二)公共设施。
省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三)交通运输。
省交通厅会同铁路、民航等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四)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
省卫生厅要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省红十字会等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物资能源。
省经贸委要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能源供应、电力调配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
(七)治安维护。
省级预案启动后,省公安厅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相关地区公安警力和武警等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
(八)技术保障。
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加强公共安全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九)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列入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人员防护。
市、县(市)政府要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有关部门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此外,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承担。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
(二)预案演练。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省、市、县(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x商场突发公共事件
| 适配人群 | 商场现场总指挥,商场抢险组成员,商场后勤联络员 | 使用场景 | 商场突发事件,火灾事故,公共安全应急 |
|---|---|---|---|
| 制定目的 | 商场怕出事没人管,火啊、地震啊来了手忙脚乱,想快点救人救物少损失。 | ||
| 适用范围 | 只管e商场里发生的火灾、自然灾害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经理当总指挥拿主意,承包人和所有在岗员工去抢险,副经理管后勤和联络。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报商业局和消防,成立指挥部,调人救人,疏散顾客,上报情况,做善后。 | ||
| 监督与检查 | 出事立刻报,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商业局和安检来查,不报或迟报要被追责,领导组负责盯落实。 | ||
商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商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够严密组织,及时有效的调集各方面的救援力量,高效、有序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e商场防火等自然灾害事故。
二、**县e商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由其企业领导班子组成
三、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应当按照商业局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
(一)、报告程序与要求
当商场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商业局和安检、消防部门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迅速成立指挥机构。
(二)、调集抢险救灾力量,开展救治。
(三)、做好情况上报工作。
(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处理分工及职责
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由e商场经理担任总指挥,
对事故救治和处置实行统一指挥。抢险组由商场承包人及全部在岗工作人员组成。
后勤联络组由商场副经理负责。
(一)现场总指挥职责
1、负责抢救的全面部署和指挥。
2、决策抢救措施和处置方案。
3、调集力量,参加抢救工作。
4、解决抢救物资的供应。
5、决定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6、确定向上级回报的内容和时间。
(二)抢救组职责
1、统一组织贯彻实施现场指挥部关于抢险救灾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2、先期到达现场并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和抢救过程中分析、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救援处置方案,
上报现场指挥部选择和决策。
3、根据总指挥的决策,合理编排抢险救灾梯次,投入救援力量进行抢救,并随时抽调和决定具体行动。
4、指挥现场人员和顾客疏散、实施紧急避险等。
(三)、后勤联络组职责
1、按照现场总指挥命令,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并确保供应。
2、妥善安排现场人员饮食和休整。
3、协助组织顾客、职工疏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和转移。
4、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对发生险情的时间及情况上报。
5、做好各组的联络工作
本预案由e商场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某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 适配人群 | 乡镇应急委,村级负责人,派出所民警 | 使用场景 | 灾害响应,安全生产事故,疫情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怕小灾变大祸,怕老百姓慌乱没主心骨,怕救援拖拉耽误救命时间,怕各部门各干各的不搭伙。 | ||
| 适用范围 | 全乡所有干部、村民、学校、卫生院、派出所、各村组、道路桥梁、水电设施、山塘水库。 | ||
| 职责分工 | 乡长带头抓总,副乡长分片盯,村干部守村口,医生管救治,警察护秩序,水管员查隐患,广播站传消息,民政员发救济。 | ||
| 管理要求 | 发现险情马上报,人多地方要疏散,伤员立刻抬上车,火情水情先堵漏,谣言不准乱传,消毒防疫不能停,物资按需分发。 | ||
| 监督与检查 | 应急办天天查记录,乡领导不定期抽查,谁漏报迟报就点名,整改不力扣当月绩效,重大失误要写检查,每月开例会通报情况,每季度演练一次真动作。 | ||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加强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启动标准
(一)、灾害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水灾、火灾、风灾、雹灾、雪灾,虽无人员伤亡,但波及面广、受影响人数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群众恐慌的灾害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危险品污染或泄露,造成重大或特大污染,需要县级部门救援响应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虽伤亡人数少,但财产损失严重、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疫情:短期内在人群或其他动物种群中暴发同样病例且有流行蔓延势头,由疾控中心或防疫部门按有关标准认定为二级以上疫情的,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社会对抗群体事件:发生非法*、**等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群体事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暴力恐怖活动,引起社会恐慌的;虽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敌对势力等破坏性活动,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应急委
乡人民政府设立新建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应急委),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由夏季任乡应急委主任,彭中华、肖武略、李良玉、杨文军、谯锋、林森、吴学兵、杨新发、文立志、朱元球、颜芳 任乡应急委副主任,由曾宪志、吕剑廷、付济明、丰登发、王淑文、王学平、张海江、彭美华、周艳、彭宗保、谢朝华、刘力铭、余健、孟明、张佳炎、马兰桂、罗卫平、杨汉明、彭军、张露平、段家善为乡应急委成员。
乡应急委负责统一领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二)、乡应急办
乡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党政办公室,由常政办主任林森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1.在乡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重大危险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
3.根据危机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乡应急委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三)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
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全县和事发地区的社会秩序,确保主要道路畅通;对全县重点地区进行巡逻防控,必要时采取特别管制措施。
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
2.抢险救援组:由水委会、抗洪防旱委员会,有关单位协助。
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
对伤亡人员或发病患者、被感染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消毒防病处理;对事故可能引发重大疫情的地区提前防疫;对已经发生疫情的地区进行隔离控制。
4.宣传报道组:由广播站负责。
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救灾宣传和公众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5.后勤保障组:由政府办负责。
协调县有关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调拨、运输;确保水、电、气、粮、油、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证商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市场秩序良好。
6.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司法所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部门派出的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民政办负责,有关单位协助。
负责对受害群众进行安置、理赔、抚恤;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等其他善后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域各单位在应急委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一)应急委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乡水、电、等日常供应;对受损的公益设施进行恢复,
(二)卫生院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畜禽防疫站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消毒工作。
(四)污普办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五)工班要保证交通通畅。
(六)政府办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七)财政所设立处理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投入。
(八)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九)组建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十)乡应急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六、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者直接向乡应急委办公室报告,接警单位或应急委办公室立即向应急委主任报告。应急委主任立即向县应急委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源单位必须做到:
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乡应急委及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七、附则
乡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事故类别,本预案和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 适配人群 | 镇级应急办,村委会应急机构,专项牵头部门 | 使用场景 |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人死财丢社会乱。大家慌乱没头绪,得有个快准稳的法子兜底。 | ||
| 适用范围 | 全镇所有人、所有地、所有事,连外头影响到本镇的事也算。 | ||
| 职责分工 | 镇长带头抓总,办公室主任盯日常,各站所按分工干活,村里自己管好自家事。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分级预警蓝黄橙红,现场听指挥,疏散救人设警戒,事后清场补损。 | ||
| 监督与检查 | 镇里查村里报,应急办盯着进度,漏报迟报要挨批,干不好要追责,有功劳会表扬。 | ||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1.4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4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水库堤坝险情,暴雨、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体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⑵事故灾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机和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城镇供水、供气设施事故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主要河流、水库以及镇内水源地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丢失、泄漏、辐射事故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o157、sars、群体性流感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口蹄疫、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包括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等)突发事件,冲击党政机关或其职能部门,阻断交通、非法*、集体*、请愿和**等。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爆炸、放火、抢劫、走私、诈骗,攻击和破坏公共计算机网络、通讯传输系统等特别严重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包括镇内发生的涉及外国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并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等。恐怖袭击事件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镇境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我镇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1.5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突发公共事件分4级,从轻到重依次为:
⑴一般(ⅳ级)指在一个村(居)委会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⑵较大(ⅲ)指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⑶重大(ⅱ级)指在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⑷特别重大(ⅰ级)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特别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1.6预案适用范围
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镇外但对我镇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领导机构
成立澥浦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镇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政有关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镇人武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全镇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国家和省、市、县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在镇党政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协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指导、协调各村委会、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应急领导机构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组织体系
2.2.1镇应急办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2.2.2各村委会成立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2.3镇直各有关部门在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办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2.2.4我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的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分别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承担,一旦宣布启动本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在预案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生效。
2.2.5自然灾害由民政所、国土资源所、城建中心、林业站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由安监所、工贸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院、畜牧站、社会事务办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由武装部、交管站、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农机站、信用社、工商所、中心学校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2.2.6各村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好衔接。
2.3联动机制
2.3.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2.3.2应急办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3.信息报送
3.1信息监测预测
3.1.1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有计划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镇直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送、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⑵事件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⑶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镇直各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镇应急办。
3.2信息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镇应急办、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3.2.2遇有紧急重大突发情况时,当地群众应当迅速向本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2.3各单位、各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省、市、县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办理。
⑴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各村委会必须再接报后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镇应急办,再由镇应急办在1小时内报县应急办。
⑵发生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各村委会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视突发公共事件轻重程度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县应急办。
⑶发生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根据本预案和专项预案,在30分钟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应急办,并报告镇党委、政府,同时由镇政府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
⑷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办在30分钟内提出启动本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意见,报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和报镇党委、政府,经审定后,由镇人民政府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县政府。
3.2.4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5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4预警
4.1发布预警信息
4.1.1各村委会和镇直各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批准后,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4.1.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级、紧急等级和严重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级)4个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⑴发布蓝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
⑵发布黄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
⑶发布橙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
⑷发布红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
4.1.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发布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4.1.4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4.2支持系统
4.2.1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使用广播、电视、报刊、通讯网络、警报器和宣传车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2新闻、通讯等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有义务按照镇应急办要求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4.2.3镇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应急响应
5.1分级负责
5.1.1镇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各村委会和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⑴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并请求区应急办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指导。
⑵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报请区应急办启动区级预案进行处理。
5.1.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先期处置
5.2.1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协调村委会负责先期处置。
5.2.2各党政领导、分管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领导村委会领导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⑴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⑵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⑶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⑷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⑸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⑹有可能波及其他村、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⑺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3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镇应急办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应急办报告。
5.2.4在采取先期措施的基础上,达到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区人民政府和区级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进行指导协助。
5.3现场指挥
5.3.1本预案或有关专项预案启动后,镇应急办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5.3.2镇应急办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到达事发地后,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⑴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⑵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⑶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⑷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⑸向党委、政府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5.3.3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⑴抢险救援组:由安监所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⑵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⑶交通管制组: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⑷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司法、综治、武装等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⑸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教育等部门牵头,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⑹社会动员组:由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牵头,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⑺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民政、供销等部门牵头,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⑻应急通信组:由文化、电信、邮政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⑼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⑽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⑾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⑿涉外工作组:党政办牵头,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有关事宜,接待外国港澳台新闻媒体的采访。
5.4新闻报道
5.4.1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5.4.2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新闻纪律,严格把关,不炒作,不扩大,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
5.4.3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提供的情况,由镇人民政府,向媒体和公众及时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
5.4.4发生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提供的情况,由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或部门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及时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
5.4.5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提供的情况,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再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及时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
5.4.6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5.5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由发出预警信息或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机关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解除预警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6后期处置
5.6.1善后工作
⑴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⑵镇政府依法对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⑶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⑷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财政安排,争取区财政补助,必要时申请中央和省的财政补助。
5.6.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要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各种社会公益组织要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并争取上级组织的救助捐助,积极吸纳捐赠款物。
5.6.3保险
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5.6.4调查
事发后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给予配合。
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5总结
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应急办备案,并由应急办上报区应急办,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经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1.1镇应急办、电信、邮政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6.1.2镇应急办要逐步建成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平台、法人单位信息应用平台、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资源库、建筑档案库、危险品存放地点图库、专家信息库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资源库,并与各专项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6.1.3各部门要建立可靠快捷的通讯方式和分级联系方式,完善稳定、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期间信息畅通。
6.1.4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建成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地方、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通信联络专业系统。条件成熟时,建成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通信联络系统。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2.1各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装备保障工作。
6.2.2各部门要建立本系统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数据库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
6.2.3各部门要调查并掌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现状,建立科学规范的登记管理制度,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可能遇到的情况,有计划的购置、储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队伍保障
6.3.1党政办、派出所、卫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工作。
6.3.2要发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6.4交通运输保障
6.4.1交警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4.2要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通畅的道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输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6.4.3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组织开设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应急,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4.4应急交通保障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器材和人员能够按时输送到指定位置。
6.5医疗卫生保障
6.5.1卫生院、畜牧食品站负责牵头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5.2卫生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疾病控制监测网络的优势,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措施,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6.5.3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防疫病工作。
6.6治安保障
6.6.1派出所、司法、武装、信访、综治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2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6.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事发地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加强警卫。
6.6.4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6.7物资保障
6.7.1民政、供销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6.7.2建立健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提高和切实保证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7.3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必需物资储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和信息储备发展的思路,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物资动态储备;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8经费保障
6.8.1财政负责牵头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对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6.8.2各级安排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纪委、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6.9保险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事故保险。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职能部门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社会动员,组织和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要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科学,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避难基础设施。确保疏散避难人员的生活基本需要。
各村可结合本地地形、地貌特点,在方便生活,并较为安全的地区开展避难场所。
6.12技术储备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托有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支持和服务。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7.2培训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参与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协助参与指挥的能力,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工作踏实、反应迅速、认真细致,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7.3演习
有条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演习和应急求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人员素质,增强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
8奖惩
8.1表彰奖励
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8.2责任追究
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澥浦镇镇人民政府制定,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8.3.2本预案自____年9月1日起施行。
8.3.3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8.3.4各村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并报镇应急办备案。
附件:1、澥浦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行动方案(防台防汛)
2、澥浦镇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行动方案
3、澥浦镇突发食物中毒应急行动方案
4、澥浦镇突发房屋火灾事故应急行动方案
5、澥浦镇突发森林火灾应急行动方案
6、澥浦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行动方案(危化品事件)
7、澥浦镇突发大面积供水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8、澥浦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行动方案(群体性*事件)
9、澥浦镇中小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铜鼓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 适配人群 | 电力调度员,应急指挥员,抢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大面积停电,奥运保电,电网故障 |
|---|---|---|---|
| 制定目的 | 怕大面积停电影响奥运供电和老百姓生活。怕电网出事引发混乱。怕电力供应不稳危及首都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北京全市所有地方。管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管停电事故和燃料短缺等情况。 | ||
| 职责分工 | 市政府领导总负责。电力公司抢修保供电。各区县管自己地盘。各单位配应急电源。医院学校这些重点单位要自己守好电。 | ||
| 管理要求 | 提前发蓝黄橙红四级预警。故障了马上派人抢修。重要单位备发电机。平时多搞停电演练。加强线路巡查防破坏。 | ||
| 监督与检查 | 指挥部办公室盯着落实。各单位每月自查一次。没做到的要被点名通报。检查结果年底要交总结。重大问题得立刻报市里。 | ||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首都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和确保____年奥运会安全供电为根本立足点,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速”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2 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电网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以及发生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下,落实属地管理和专业处置责任,切实做到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确保首都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电力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和应急抢险能力,增强公众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预测预警、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对工作。
(3)分工合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发生停电事故后,属地电力公司应赶赴现场先行处理,保证电网尽快恢复。发电企业完善保证电厂用电的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各用电单位根据自身用电特点,完善各项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电源,避免突然停电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在市应急委及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区县政府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应对工作。
1.5 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将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及电网安全带来特别严重的危害或威胁,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首都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本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城八区和亦庄地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2)本市电网因发生设备故障、外力破坏,以及水灾、雪灾、风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本市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且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20%以上,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特别严重影响;
(4)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本市输送电力的500千伏重要输电线路出现严重故障或者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5)全市出现60万户以上居民停电事件。
1.5.2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对本市电网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调动本市多个部门、区县或相关单位力量进行处置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本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城八区和亦庄地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时;
(2)本市电网因发生设备故障、外力破坏,以及水灾、风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减供负荷损失在20%以上40%以下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本市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且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10%以上20%以下,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重大影响;
(4)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本市输送电力的500千伏重要输电线路出现严重故障或者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全市出现20万户以上60万户以下居民停电事件。
1.5.3较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对本市电网部分地区安全稳定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需要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属地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处置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本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以上10%以下,或城八区和亦庄地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以上20%以下;
(2)本市电网因发生设备故障、外力破坏,以及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减供负荷损失在10%以上20%以下的停电事故;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本市30%以上4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且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以上10%以下,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影响;
(4)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本市输送电力的500千伏重要输电线路出现故障或者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较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总负荷的5%以上10%以下,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城八区和亦庄地区发生20万户以下1万户以上居民停电事件,或远郊区县发生20万户以下2万户以上居民停电事件。
1.5.4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对本市部分地区电网安全稳定带来危害或威胁,仅需调动个别部门或依靠区县力量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1)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本市20%以上3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且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3%以上5%以下,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一定影响;
(2)本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部分停电,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总负荷的3%以上5%以下,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城八区和亦庄地区发生1万户以下1000户以上居民停电2小时以上的事件,或远郊区县发生2万户以下2000户以上居民停电2小时以上的事件。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首都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影响或威胁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因计划检修导致的停电不在本预案范围内。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首都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较大、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本市电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负责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统一指挥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应对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主要包括协调电力突发公共事件重大问题,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电力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和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和北京电力公司主管副经理担任。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编制(修订)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政府制定(修订)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本系统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承接电力预警和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4)指导区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电力应急工作准备和执行情况;
(5)负责本市电力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6)收集分析工作信息,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7)负责本市电力隐患排查和电力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电力应急工作信息联络网,负责本市电力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市电力应急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10)承担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委宣传部: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较大以上突发电力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电力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
(2)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设办事机构职能,根据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控制、疏散救助、维护公共秩序,开展消防、反恐等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配合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市建委:负责组织做好施工工地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本市公共建筑物电梯设备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中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工作,做好供热、供气的紧急协调工作。
(7)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8)市水务局:负责十三陵抽水蓄能电厂应急补水方案的落实和实施。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做好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状况下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人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确保市场正常供应。
(10)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各医院,开展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伤员救治工作。
(11)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开展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工作。
(12)市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保障本市有线、无线电子政务网络通信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在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利用800兆无线集群指挥调度网络,保证抢险和恢复期应急指挥通讯畅通。
(13)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为抢险提供交通绿色通道,并与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本市交通秩序。
(14)华北电监局:负责组织制定华北地区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对电力企业应急专项预案进行审核和检查,负责监督、检查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重大电力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
(15)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电信运营公司,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做好电信系统的通信应急恢复工作。做好通信保障准备工作,保障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中抢险指挥通信的畅通。
(16)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制定北京地区主网主系统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提出主网主系统预警建议及事件报告,开展事故抢险。负责统筹华北地区电力资源,做好调度协调,保证北京地区的电力供应。
(17)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制定北京地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提出所辖电网的预警建议及事件报告。开展事故抢险,保证北京地区的电力供应。为重要电力用户内部电力事故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18)在京发电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企业运行预警、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和事故抢险工作,服从电网调度指挥,按电网调度命令调整发电出力和运行方式。
(19)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和较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4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聘请电力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电力系统安全规划和防灾应急系统建设提供专家意见;
(2)为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提供决策咨询方案;
(3)对本市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力预警和预警响应
3.1预警级别
依据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3.1.1蓝色预警:
(1)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即将达到或超过当年预测最大电力负荷的85%;
(2)设备故障,造成局部城区电网被迫采取负控或限电措施;
(3)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此事件可能导致电网在近期出现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3.1.2黄色预警:
(1)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即将达到或超过当年预测最大电力负荷的90%;
(2)受端失去大电源,500千伏系统联络线送电容量降低到故障前送电容量的80%以上90%以下;
(3)设备故障,造成两条以上220千伏负荷线路送电通道中断,电网被迫采取负控或限电措施;
(4)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此事件可能导致电网在近期出现较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3.1.3橙色预警:
(1)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即将达到或超过当年预测最大电力负荷的95%;
(2)受端失去大电源,500千伏系统联络线送电容量降低到故障前送电容量的70%以上80%以下;
(3)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此事件可能导致电网在近期出现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3.1.4红色预警:出现以下电力紧张局势,或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1)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即将达到或超过当年预测最大电力负荷值;
(2)受端失去大电源,500千伏系统联络线送电容量降低到故障前送电容量的70%以下;
(3)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此事件可能导致电网在近期出现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
3.2预警发布程序
3.2.1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2.2橙色预警信息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3.2.3红色预警信息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3.3预警响应
在进入电力预警状态后,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做好启动本系统电力应急预案的准备,随时准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3.3.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电力企业抢修救援人员要上岗到位,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广大市民应注意节约用电,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采取应急措施的准备。
3.3.2橙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应掌握情况,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电力形势,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检查相关人员上岗到位情况。电力企业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线路加强巡查,抢修救援人员在固定地点待命,确保能够随时集结出发。
(2)新闻单位加强相关宣传,对电力形势和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广大市民尽量减少用电,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视情况调整生产及工作安排,做好采取应急措施的准备。
3.3.3红色预警响应
(1)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掌握情况,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高度关注电力形势。电力企业严密监视电网情况,做好一切应急抢修准备。
(2)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密切关注有关信息,按照市政府要求采取措施调整生产,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做好应急准备。
3.4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的解除,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依照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执行。
4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4.1基本响应
4.1.1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成员单位与区县政府按照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分级负责,联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2各成员单位根据处置方案立即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市公安局及时疏散群众,维护公共秩序。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做好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为抢险提供交通绿色通道,保证抢修车辆及时赶赴现场。市市政管委、市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供热、供气和通信保障等紧急协调工作。
4.1.3受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直接影响的单位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启动本单位电力应急预案,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秩序维护,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程度的扩大。
4.1.4 根据事件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相关部门进行社会动员,向社会提出自救、救援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做好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4.2 分级响应
4.2.1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iv级)。
由属地区县政府和北京电力公司开展处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执行。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势态发展,必要时协调处置工作。
4.2.2较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iii级)。
(1)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区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应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属地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必要时,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市应急办负责同志到现场参与指挥协调。
(2)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有关信息;属地区县政府启动本地区电力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启动iii级电力系统应急抢修预案,开展事故抢险。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执行。
4.2.3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1)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单位、事件属地区县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
(2)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应启动本部门、本地区电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电力企业启动ⅱ级电力系统应急抢修预案,开展事故抢险。
4.2.4特别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ⅰ级)。
(1)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单位、事件属地区县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
(2)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全力做好应对工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地区电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电力企业启动ⅰ级电力系统应急抢修预案,立即开展事故抢险。
4.3 扩大应急
4.3.1当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波及本市大部分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应急委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请求支援。
4.3.2国务院决定启动《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i级应急响应后,本市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国家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事件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电,事件危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被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4.2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解除应急状态的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属地区县政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状态解除的消息。
5 信息报告及发布
5.1 信息报告
5.1.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知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后,应立即拨打相关报警电话,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
5.1.2北京电力公司在获知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后,应进一步核实现场情况、初步判断事故级别,并向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华北电监局报告。
5.1.3 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定事件级别。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并在2小时内上报详细情况。发生一般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北京电力公司视情况通知需配合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
5.2 信息发布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电力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
6 后期处理
6.1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状态解除后,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和属地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后续影响。
6.2调查评估
6.2.1较大以上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将应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市应急办。
6.2.2由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电力突发公共事件调查评估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和有关建议报市应急委。市应急委据此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经费。遇有特别重大、重大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或部门安排的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动用应急储备资金。
7.2 物资、设备保障
7.2.1电力企业应购置一定数量的发电车,以满足紧急供电需要。要做好事故抢修物品和生产物资储备工作,与设备制造商和物资供应商确立应急供应协议。同时,与大型物资运输企业签订紧急物资运输协议,确保应急状态时物资、设备的及时供应与运输。
7.2.2 地铁、机场、火车站、医院、电台、电视台、金融机构、学校、幼儿园等重要部位、敏感单位应制定电力应急预案,并配备发电设备、保安电源、紧急照明装置和电力专业值守人员,保障在应急状态下本系统的有序运转。
7.3 技术保障
7.3.1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北京电力公司现有指挥技术系统,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
7.3.2 电力企业是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专业技术保障单位,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电力系统现代化水平,并通过增加电源支撑能力、优化电网架结构等手段,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水平,以减少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市电网具备事故情况下的“黑启动”能力。
7.4 人员保障
(1)各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专业抢修救援队伍,通过演练等手段,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各相关单位组建本系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抢险救援和跨地区、跨部门的救援工作。
(3) 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对社区和志愿者队伍在技术装备、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8 宣教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教育与培训
8.1.1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面向社会开展电力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在电力应急状态下群众自救、互救的知识和企业安全自保的措施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8.1.2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做好本系统、本地区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培训工作。
8.2 演练
8.2.1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8.2.2各区县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
8.2.3本市各重要用电单位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电力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高效有序地投入抢险工作,避免因延误时机造成事态扩大。
9 附 则
9.1 名词、专业术语说明
9.1.1 电力系统:俗称电网,是由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和用户的电气装置连接而成的一个整体。
9.1.2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电设施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火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供电中断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突发情况。
9.1.3黑启动: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不依赖别的网络帮助,通过系统中具有自起动能力的机组启动,带动无自起动能力的机组,逐步扩大系统的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9.1.4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管理
9.2.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各电力企业及各重要用电单位应依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的电力应急预案,并报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9.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