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

适配人群持证电工,监护电工,电气技工使用场景电气检修,带电作业,配电操作
制定目的怕电工带病上岗出事,怕没证乱操作,怕不懂设备乱碰电,怕急救不会耽误救人。
适用范围只管电工,包括持证的、学徒的、监护的,还有他们碰的所有线路和设备。
职责分工老师傅要盯紧徒弟,徒弟只能跟着干;持证的要自己负责不瞎动,监护人只许看着不能动手。
管理要求验电当有电,断电再动手,接地挂锁防来电;绝缘鞋帽必须穿,坏工具一律不许用。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天天看,安全部不定期查,发现没穿鞋、没验电、乱拉闸,马上停工重学,再犯扣奖金。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③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④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西安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某工贸企业防风、防雷应急救援预案

适配人群船员班组,打桩船组,安全环保部使用场景临海施工,台风高发期,雷暴作业
制定目的台风多,雷暴多,工地临海又空旷。怕船被吹翻、结构垮掉、人被雷劈、设备遭殃。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人,施工船舶,码头平台,活动板房,起重机这些大物件。
职责分工领导盯风球信号,安全员天天看天气预报,船员守船关舱盖,电工查接地线,班组长清户外杂物。
管理要求挂1号风球就回岗待命,挂2号风球船要拖去锚地,挂3号以上得疏散住人板房。雷雨天不准站空地、躲树下、靠吊机。
监督与检查安全环保部每天查落实,风球升级立刻响应。没做到的,第一次提醒,再犯扣绩效,出事追责到人。每月抽查防台物资和通讯设备是否好用。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所处区域高温多雨、台风较多。每年4月-10月为台风高发期,11月-2月季候风盛行,在建工程结构及配合作业船舶易受台风、海浪的影响,如预防措施采取不正确、不及时,易引事故,造成工程结构破坏、作业船舶受损、人员伤亡。

本工程建设现场临海,周围是港区码头或海滩平原地带,所在区域雷暴频繁,易受雷暴影响,以至作业人员或设备在雷暴期间具有危险性。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早防早避的基本原则;

2.1.2统一行动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防风、防雷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防风、防雷的准备工作

3.1防风准备工作:

3.1.1安全环保部每日收听(看)天气预报,及时将危险天气信息向部门、班组、船舶报告。明确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沟通。

3.1.2台风季节到来前须准备好防台物资,在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情况下,做好临时建筑、设施的防风工作。

3.1.3定期组织对船舶的锚、缆、系泊、操纵、救生、通讯、水密、拖带等设施与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2防雷的准备工作

3.2.1现场休息棚、房屋建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

3.2.2雷雨天气不得在空旷的现场停留、作业,人员不得躲在招雷的设备(如起重机)、建筑物和树木底下。

4.报告制度与现场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防风现场处置措施

4.2.1.1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强风信号1号风球信号时应采取措施:

4.2.1.1.1应急救援小组及各救援工作所有人员回项目部,联系方式24小时开通。

4.2.1.1.2船员应回船上值班,封闭船舶的舱盖、风斗、通风孔、关闭水密门窗。清理户外一切松散物品,将存放在户外的设备、物品、机械等固定牢。检查应急设备、防台抗洪物资、通信设备是否完备,保证随时可用。

4.2.1.1.3各防风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检查责任区域内防风物资是否齐备,向下传达防风信息。

4.2.1.1.4检查生活区的活动板房的加固措施,有缺漏的重新加固。

4.2.1.1.5办公室须联系大风情况下人员安置地点,人员疏散的交通工具,食物、水源的储备等事宜。

4.2.1.1.6生活区备一台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

4.2.1.2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强风信号2号风球信号时的防风措施:

4.2.1.2.1打桩船组按船舶出海拖航状态进行舱加封固,船舶在6级大风到达前8小时拖到选定的锚地避风;若遇风暴突然转向或加速导致船舶需在应急锚地抗台时,应将体弱或水性较差的船员安排离船上岸。

4.2.1.2.2凡有非机动船避风的地方,应派机动船在现场值班守护,船舶与船舶、船舶与陆上之间的通讯要畅通,拖轮除作好本船的防台工作外,还应随时听从救援工作组的调遣。

4.2.1.2.3受风面积较大的起重机等要尽可能地移至安全的地方,放下扒杆、垫好。

4.2.1.2.4施工区域的轻质、受风面积比较大物件吊至陆域背风之处,施工平台(码头)可移动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切割机等吊至陆域加固,已经打下的桩要用槽钢夹紧、加固,易被潮水、浪影响的设备须转移至避水之处。

4.2.1.2.4受风面积较大的水泥罐要拉好防风缆绳。

4.2.1.2.5水泥、纤维等易受潮物品须做好防潮措施。

4.2.1.3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信号3号、4号、5号风球信号时的防风措施:

4.2.1.3.1当风暴24小时内正面袭击项目部工地或船舶所在地施工点时,防台领导小组应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直到风暴登陆(解除)为止。

4.2.1.3.2非机动船视情况提前适当放长锚缆,机动船必要时开车顶风。

4.2.1.3.3当项目部(船舶)所在地挂台风信号3号以上风球时,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电话、手机、对讲机、传真机、高频等通讯设备要一直开通,以保证通讯畅通。

4.2.1.3.4预测风力影响超过组合板房的抗风能力时,须组织交通工具将活动板房内居住人员疏散至项目部预定好的酒店或宾馆。

4.2.2防雷应急处置措施

4.2.2.1如人员被雷击,须立即拨打120呼救。

4.2.2.2如雷击人员出现“假死”现象,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4.2.2.2.1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4.2.2.2.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4.2.2.2.3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某工贸企业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适配人群现场指挥员,抢险队长,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地震应急,震后救援,次生灾害
制定目的防地震和大风雷电暴雨这些天灾伤人毁东西。公司怕房子倒、人被埋、设备坏、钱赔太多。
适用范围公司本地及周边,3级地震以上,或大风雷电暴雨泥石流造成3人死或10人重伤。
职责分工领导管总,办公室盯震情,部门守厂房窑磨机,工人听指挥躲灾救人,班组长带头疏散。
管理要求震前关电源气源,躲床桌下;震时往外跑离高楼高压线;震后清沟道、查排水、防余震滑坡。
监督与检查值班员每半小时报进展,不报就追责;安监局和公司领导盯着,漏报瞒报要处理;现场听指挥,乱动乱跑出事自己担。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在地发生3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3级及以上的;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泥石流等)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事故类型

1.2.1.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

1.2.2.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1.3.危害程度分析

烈度小于三度: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夜深人静时人有感受; 四—五度: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器皿倾倒、房屋轻微损坏; 六—七度:房屋破坏,地面裂缝;九—十度:房倒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山河形态改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当地方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时,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进入应急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公司对部门厂房、窑、磨机、降压站系统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向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

3.1.2.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痺思想,要切实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

3.2.信息报告

3.2.1.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地震灾害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2.2.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政府主要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

3.2.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损失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抢救时间较长时,现场抢救负责人每隔半小时,向处应急领导小组及总工程师汇报一次抢险进展情况,接受处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

3.3.应急响应

3.3.1.响应分级

3.3.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国家将地震等破坏性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1.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生产处处长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1.2.1.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3人以上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震等破坏性事件。

3.3.1.2.2.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3.2.预测预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可能导致地震等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策略,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行动。

3.3.3.响应程序

3.3.3.1.应急指挥(见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3.3.3.1.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3.3.1.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地震局;

3.3.3.1.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环保局、夏河县地震局、夏河县消防队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3.3.1.4.应急值班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负责)下达命令,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

3.3.3.1.5.发生重大地震等破坏性事件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当地安监局、本部门领导、调度员、公司领导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事故情况等。

3.3.3.1.6.发生重大地震等破坏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地调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3.3.3.2.应急行动

3.3.3.2.1.先期应急处置。公司驻地或下属部门部门周边区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公司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各抢险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在应急救援现场,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简称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度。

3.3.3.2.2.现场应急基本措施。现场指挥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划定警戒线及警戒区域;

(2)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监视和控制,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

(4)抢修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

(5)协助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6)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其它措施。

3.3.3.2.3.医疗救护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3.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麻当乡卫生院、甘南州人民医院、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技术监督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3.4.应急抢险

3.3.3.4.1.进入i级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部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内部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组织专项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支援。

3.3.3.4.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3.3.3.4.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置在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所属班组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3.3.4.4.事故的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男职工进行应急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后,熟料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快速、果断、准确、及时地采取紧急、特殊处置措施。

3.3.3.4.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当请求甘南州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开展紧急医疗现场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3.3.3.4.6.对于地震等破坏性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雨鞋、安全绳、安全带、手电筒等个人防护用品。

3.3.3.4.7.在现场指挥人员的领导下,及时制定职工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位。

3.3.3.4.8.当抢修、抢险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群众的疏散、转移,迅速安全撤离现场。

3.3.3.4.9.在抢险救援中现场指挥人员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震损的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确定抢险人员能否进出和破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范围等并采取处置措施;监测余震、火灾、爆炸、放射物和有害有毒物污染、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3.4.扩大应急

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如果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或公司已丧失自我恢复能力,应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投资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社会或部队力量给予支援。

3.3.5.信息公开

3.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3.6.后期处置

3.3.6.1.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应进行防疫消毒。

3.3.6.2.应急、恢复应同时进行,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3.6.2.1.时组织建筑工程、地震等方面专家对受损建筑进行安全性技术鉴定,分类定级,初步确定能否入住,或拆除、修复、加固,并及时通知公司员工。

3.3.6.3.根据现场指挥人员对次生灾害防治的部署,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并处置灾区次生灾害发生;协调各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工建筑物、发电设施其它生命线工程等设施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加强监控,发现险情立即抢险,对已发生的各类次生灾害事故,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3.3.6.4.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做好受灾员工的安置工作。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

3.3.6.5.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征用物资及时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

3.3.6.6.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接受地方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职工。

3.3.6.7.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协助办理保险机构对地震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确认,根据保险条款及时实施理赔。

3.3.7.应急保障

3.3.7.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3.7.2.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3.3.7.3.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3.7.4.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3.3.7.5.防汛器材,包括应急照明灯、编织袋、铁锹、抽水泵、救援用安全绳、安全带等。

3.3.7.6.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

3.3.7.7.防护用品:包括雨衣、雨裤、雨鞋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2.危险源监控

4.2.1.震情速报

公司驻地及周边地区发生3级以上地震或有较大影响的有感地震,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迅速将初步确定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破坏的范围、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报投资公司安全管理部。

4.2.2.灾情速报

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尽快了解收集灾害损失等震害信息,震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随后按1、2、6、6、6…小时间隔上报,如有新的突出灾情随时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甘肃省地震局。

4.2.3.灾情报送和处理

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及时向投资公司和地方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可同时越级报告。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对人员伤亡、财产、经济损失、社会治安等情况迅速进行调查、统计;各部门对责任区内水工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破坏情况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及时报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救灾需要,由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报有关单位。

4.2.4.震情、灾情公告

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依照有关地震信息发布的规定,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公告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在地震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公告,并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

4.2.5.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地震烈度、影响范围、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并全面调查收集房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物品等方面的破坏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震灾经济损失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2.6.预防措施

4.2.6.1.一旦突发暴雨洪水灾害,指导人员按规定的路线撤离,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好生产设施、设备,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设施的安全。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4.2.6.2.掌握强风、暴雨、洪水灾害发生时,各重点设施的损害情况,对生产安全的危害程度,提出恢复生产减少损失的有效办法,请示主管领导加紧落实。

4.2.6.3.及时调整生产方式,非生产状态下输配电的运行方式等,最大限度的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2.6.4.督促负责部门对生产排水,生活排水,地面排水进行清理,尤其是下水井的清淤工作,保证各管,沟道畅通,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要求负责部门在雨季完成地下排水沟道、地面排水沟道形成及畅通。

4.2.6.5.根据党群处的险情通知,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所负责的设施,设备的检查,完成险情到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施检查,人员部署,物资工具到位。

4.2.6.6.接到通知后,加强运行人员、特别是夜班运行人员对防汛重点设施的检查,如:矿山排土场、排水沟,一、二级破碎室、成品库等低于地面位置、储煤场排水,煤是否可能冲走,电缆沟、管沟积水,圆库防雨状态,降压站厂房顶排水情况等。

4.2.6.7.室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4.2.6.8.作好厂用电中断事故预想,检查好备用保安电源。

4.2.6.9.立即停止高空户外作业,立即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并疏散人员。

4.2.6.10. 应对险情时,调集全厂范围内的人员,器具、物资应对险情的处置。

4.3.处置措施

4.3.1.总体处置措施

4.3.1.1.现场作业人员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发出救援信号,在最短时间内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4.3.1.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4.3.1.3.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情况、需要上级给予的人员和应急物资的支持等。

4.3.1.4.当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控制范围或者控制能力不足时,应急领导小组可向处或地方政府发出救援的请求。

4.3.2.地震发生时应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

4.3.2.1.加强日常地震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地震知识的学习。

4.3.2.2.地震时,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切断电源、气源,防止火灾发生。

4.3.2.3.地震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应避开高大建筑物、窄小胡同、高压线、变压器、陡山坡。

4.3.2.4.地震发生时,在室内时要保持清醒冷静头脑,做出敏捷反应,是保障安全的关键。在屋中来不及撤离时,可用被褥等蒙住头部和身体暂躲在牢固的床、桌子等坚固家俱下,或在小开间及墙角躲避; 同时,要关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炉火,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泄溢。

4.3.2.5.地震时要用随手物件护头和捂住嘴,防止砸伤或被泥沙烟尘呛住。

4.3.2.6.当大地震后,利用两次地震之间的间隙,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4.3.2.7.地震发生时,在室外,汽车司机要选择安全地带刹车,要停留在开阔地方,远离高大建筑物、高压线;在山坡上注意滚石,同时要远离陡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威胁。

4.3.2.8.地震发生时,在办公室内要赶紧藏在办公桌下,震后迅速撤离;正在操作的工人,要立即关闭机器,切断电源,然后迅速撤到安全处。对于特殊设备操作人员,要按专门操作程序运作。

4.3.3.现场救援措施

4.3.3.1.自救

4.3.3.1.1.未伤人员尽快抢救其他人员,被压在室内的人员,要尽可能向有空气和水的方向移动,节约食物和水,以便维持尽可能长的时间。

4.3.3.1.2.封闭在室内的人,不可使用电气、火柴、蜡烛等,最好用手电筒照明,如闻到煤气或有毒气体时,最好用湿衣物等捂住口鼻。

4.3.3.1.3.保持镇静,保存体力,待外面有动静时再大声呼救或敲击。

4.3.3.1.4.对自己所处的空间,设法加固,以免余震时再次倒塌伤人。

4.3.3.1.5.尽快离开房间,不可轻易再进房内,以免强余震再次震坍房屋伤人。

4.3.3.1.6.震后住在防震棚等处的人员,要特别注意饮水卫生和食物卫生,防止传染病。

4.3.3.1.7.地震时失散的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家人取得联系。

4.3.3.2.互救

4.3.3.2.1.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只要是在最近处有人被埋压,就要先抢救他们。此种做法可以节约时间,减少伤亡。

4.3.3.2.2.营救他人时应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置,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尘土,再使胸腹部暴露。如有窒息,应及时施以人工呼吸,有些伤势不重者,可帮他暴露头部和胸腹后,让其自救脱离险境,这样可以争取时间抢救更多的人。凡伤者不能自行出来的,不要强拉硬拖,应尽量充分暴露全身后才可扒出。从废墟中将人扒出来,如果是伤者、病者,他们还没有脱离危险,即使无病无伤,如果埋压过久,也有必要进行特殊的护理。流血者要及时止血,骨折者要作简单地包扎。在黑暗处呆的时间长的人,出来后要避免强光的刺激。长时间处于饥饿的人,不能一下子喂给过多食物。

4.3.3.2.3.震后初期的抢救工作,大多采取手挖肩扛。若利用工具,如铲、铁杆、斧、木棍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在挖到人时更要小心,不可用利器刨挖,最好用手一点点地抠。在一些梁、柱相互叠压的情况下,挖掘时要特别注意仔细分清哪些是支撑物,哪些是压埋的阻挡物,对上面重物需进行必要的支撑,绝不能鲁莽行事。挖掘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造成粉尘碎物飞扬,以免误伤和窒息被营救者,必要时可采取洒水息尘的办法。

4.3.3.2.4.现场抢救中,力争及早除去伤员身上或伤肢的重物,立即固定伤肢,不要拉扯被压埋者,以免造成新的损伤;抬伤员不能一人抬手,一人抬腿,扭曲身体,以免造成伤员瘫痪,应用竹木床板、担架运送伤员。

4.3.3.2.5.技术人员提出抢救方案,在明确被埋人员情况和确认不发生次生事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措施,组织挖掘抢救被埋人员,同时派人监视现场,防止发生再次坍塌。

4.3.3.2.6.当部分建筑物坍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3.3.2.7.清除伤员口、鼻内泥块、泥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4.3.3.2.8.对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进行人工呼吸,予以心脏复苏。

4.3.3.2.9.若有骨折时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

4.3.4.灾害后的再预防措施

4.3.5.地震灾害结束,仍要与当地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防止余震的发生。同时,要制定防止余震发生造成再次伤害的措施。

4.3.6.地震灾害发生后,要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受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灾害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难以消除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给甲方和监理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

4.3.7.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保持联系,防范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地震后应配备必需的药品,对生活、生产环境及时消毒处理。

4.4.附件

4.4.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4.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4.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4.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工贸企业焊工 安全通则

适配人群焊工,气焊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员使用场景动火作业,密闭空间焊接,压力容器检修
制定目的怕焊工没证乱干出事,怕氧气乙炔炸了,怕密闭容器闷死人,怕火花点着东西烧起来。
适用范围电焊气焊工、所有焊接场地、氧气瓶乙炔瓶、密闭容器管道、油漆过的罐子。
职责分工焊工自己检查设备穿好防护,班长盯现场,安全部门批危险作业单,助手要懂基本安全。
管理要求瓶距5米点距10米,戴面罩不赤身,密闭容器先放气再焊,12伏照明,禁焊油漆罐,回线不搭管道。
监督与检查班前班中班后都得查,安全部门不定期来转,没做到就停工重学,三次犯错扣奖金,严重直接停岗。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按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

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暑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管道附近动火焊接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消防、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严密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8.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采取防护设施,地面应有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9.焊件必须放置平稳,牢固才能施焊,不准在天车吊起或叉车铲起的工件上施焊,各种机器设备的焊修,必须停车进行,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全常识。

11. 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工贸企业金属熔化工安全通则范本

适配人群熔炼工,炉前工,浇铸工使用场景金属熔炼,炉前作业,浇铸准备
制定目的怕熔炼时出事故,比如烫伤、爆炸、喷溅这些事。
适用范围所有干熔炼活的人,还有炉子、工具、场地都算在内。
职责分工班长盯全场,师傅带徒弟,干活人自己管好自己手里的事。
管理要求检查设备再开炉,穿好衣服戴好镜,料要干、地要净、包要烤、吊具要查。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看一遍,安全员不定期来查,谁没做到就停工学规矩,再犯要扣分。

1.工作前,应对所属的机械、电器、水冷、液压(或气压)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熔炼。

2.工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穿好防护鞋,戴好防护镜、 防护帽等。不准打赤膊,以防烫伤。

3.炉前及工作场地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材料、工 具应放到指定的地点。

4.炉料应干燥,并有人负责检查。严禁将易爆物品(如:弹头、雷管等)、密封容器及带水(或带雪)的炉料,投入炉内。

5.样勺、样模、拨样板等,要保持干燥、清洁。剩余熔液,应倒在干燥的地方或干燥的料锭模内。

6.使用行车时,要先检查链条、钢丝绳、吊钩、天平等是否牢固,否则禁止吊运。吊运时,要按《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开炉前,必须清除炉坑前周围所有障碍物,5m内不准有易爆物品,炉坑及炉前地面不得有积水。

8.加粉散状材料时,应侧身投料,以防喷溅伤人。

9.出金属熔液前,使用的工具及浇包必须烘烤干燥,浇包必须放正、放稳,禁止将冷湿铁棒、工具等与熔液接触,以防喷溅伤人。

10.开炉时根据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工贸企业冷作工 安全通则

适配人群冷作工,铆工,钳工使用场景金属加工,热处理作业,冷作铆焊
制定目的怕工具出问题伤人,比如锤子裂了、砂轮炸了、机器卷衣服。
适用范围钳工、铆工、锻工这些干活的人,还有车间里的锤子、砂轮、压力机、加热炉。
职责分工师傅盯徒弟动作,班组长查工具状态,工人自己管好手套眼镜和站位。
管理要求锤把要结实、砂轮不站正面、大锤不戴手套、风动工具停了就关风、加热炉用完必须灭干净。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自己看一遍,班长转两圈抽查,谁没做到当场停下重做,三次就停工学规矩。

1.工作前,检查大小锤、平锤等有无卷边、伤痕。锤把应坚韧、无裂纹,应加铁楔,安装应牢固。干锤、压锤,扁锤、冲子等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铲、剁、铆等工作,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准对着人操作。使用风动工具工作间断时,应立即关闭风门,将铲头取出。

3.打大锤不准戴手套。

4.经允许使用某种设备时,要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使用砂轮机不许戴手套,并不得站在砂轮的正面操作。使用手持砂轮,应检查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有无裂纹。

6.使用平板机、滚板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动。送铁板时,手不准靠近压辊。注意防止衣袖卷入压辊。

7.曲轴压力机和摩擦压力机开动时,不准把手和头伸入 冲头行程内放料。取料换冲模时,必须将冲头顶住。加热工件严禁投扔。

8.加热炉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用完后一定要将炉火完全熄灭。

9.工作完毕后,工件要堆放整齐,边角余料应放到指定 地方,场地要及时清理。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某工贸企业防汛防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适配人群应急值班员,生产调度员,防汛巡查员使用场景山体滑坡预警,厂区洪涝应对,河水暴涨处置
制定目的怕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来时房子塌了,人被埋,设备坏掉,河水涨太快影响生产。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员工,厂区全部地方,特别是挡墙、河边、厂房、电缆沟这些位置。
职责分工班长盯现场,调度员管汇报,部门负责人做决定,总经理发启动命令,普通员工听指挥跑和救。
管理要求下雨前清下水道,涨水时关电源,发现滑坡马上喊人,穿雨衣雨鞋,用抽水泵排水,高音喇叭通知。
监督与检查值班室24小时守着,查天气看水位,每两小时巡一次,没做到就通报批评,严重就停工整改,领导天天问进度。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公司处于临阵状态,或破坏性洪水发生时的应急和响应阶段。

1.2危险源

1.2.1厂区山体滑坡或者出现泥石流,导致房屋、设施被掩埋垮塌。各处挡墙裂缝、垮塌,对人员、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1.2.2厂区出现阵性洪水导致房屋、设施被掩埋垮塌。各处挡墙裂缝、垮塌,对人员、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1.2.3暴雨引发厂区河水暴涨影响公司安全生产。

1.3事故类型

防台防汛事故指因暴雨、洪涝或泥石流等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主要包括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类型。

1.4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存在发生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如果防御不到位,一旦发生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将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对生产全过程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将防洪防汛列为公司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因素。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或连续降雨导致河水上涨时,发出防洪防汛预警。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3当出现河水快速上涨时、山体滑落等现象时,现场人员立即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1.4现场人员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3.2信息报告

3.2.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有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发生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报告。

3.3应急响应

3.3.1响应分级

3.3.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公司将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较大(ⅰ级)、一般(ⅱ级)二个级别:

ⅱ级:发生一般事故。

ⅰ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3.3.1.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1.2.1较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3人以上重伤;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

3.3.1.2.2一般突发事件(ⅱ级):是指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

3.3.2预测预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可能导致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策略,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行动。

3.3.3响应程序

3.3.3.1应急指挥(见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3.3.3.1.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3.3.1.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防洪防汛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单位、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经信局、汕头市气象局;

3.3.3.1.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单位、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经信局、汕头市环保局、汕头市消防队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3.3.1.4应急值班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负责)下达命令,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

3.3.3.1.5发生重大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当地安监局、本部门领导、调度员、公司领导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事故情况等。

3.3.3.1.6发生重大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地调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3.3.3.2应急行动

3.3.3.2.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2.3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3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3.4应急抢险

3.3.3.4.1进入i级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部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内部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组织专项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支援。

3.3.3.4.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3.3.3.4.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置在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所属班组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3.3.4.4事故的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男职工进行应急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快速、果断、准确、及时地采取紧急、特殊处置措施。

3.3.3.4.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当请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开展紧急医疗现场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3.3.3.4.6对于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雨鞋、安全绳、安全带、手电筒等个人防护用品。

3.3.3.4.7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具。

3.3.3.4.8当抢修、抢险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群众的疏散、转移,迅速安全撤离现场

3.3.4扩大应急

3.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3.4.4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疏散治安组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3.3.4.5当发生突发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3.5信息公开

3.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3.6后期处置

3.3.6.1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应进行防疫消毒。

3.3.6.2洪水退去后应进行清理淤泥。电气设施必须进行烘干,检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

3.3.6.3生活水污染后应连续抽排48小时,并取样经防疫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饮用。

3.3.6.4如果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3.3.6.5及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事故处理记录。

3.3.6.6对事故发生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改事故应急预案。

3.3.6.7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3.6.8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3.7应急保障

3.3.7.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3.7.2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3.3.7.3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3.7.4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3.3.7.5防汛器材,包括应急照明灯、编织袋、铁锹、抽水泵、救援用安全绳、安全带等。

3.3.7.6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

3.3.7.7防护用品:包括雨衣、雨裤、雨鞋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应急值班室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一旦天气有所变化或气象部门预报即将有暴雨、洪涝来临时,立即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防洪防汛应急布署、检查等工作,确保在暴雨、洪涝来临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2.2监控方法

4.2.2.1应急值班室要安排人员24小时汇总当前暴雨、汛情、强风的情况,尤其是发生危害的特点。中雨以下或一般汛情、四级风以下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通报。中雨以上或较大汛情四级风以上向应急办及领导机构中的主管领导汇报。

4.2.2.2检查厂区附近河水位情况,水位上涨较快时随时汇报生产管理部、人事行政中心。

4.2.2.3检查各部门防暴雨、汛情的准备情况,即重点设施及其防范措施,人员部署,物资、工具的准备。

4.2.2.4发现险情第一时间用公司高音喇叭通知公司员工及相关部门。

4.2.3预防措施

4.2.3.1一旦突发暴雨洪水灾害,指导人员按规定的路线撤离,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好生产设施、设备,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设施的安全。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4.2.3.2掌握强风、暴雨、洪水灾害发生时,各重点设施的损害情况,对生产安全的危害程度,提出恢复生产减少损失的有效办法,请示主管领导加紧落实。

4.2.3.3及时调整生产方式,非生产状态下输配电的运行方式等,最大限度的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2.3.4督促负责部门对生产排水,生活排水,地面排水进行清理,尤其是下水井的清淤工作,保证各管,沟道畅通,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要求负责部门在雨季完成地下排水沟道、地面排水沟道形成及畅通。

4.2.3.5根据应急办的险情通知,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所负责的设施,设备的检查,完成险情到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施检查,人员部署,物资工具到位。

4.2.3.6接到通知后,加强运行人员、特别是夜班运行人员对防汛重点设施的检查,如:厂排水沟,成品库等低于地面位置、电缆沟、管沟积水,库房防雨状态,降压站厂房顶排水情况等。

4.2.3.7室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4.2.3.8作好厂用电中断事故预想,检查好备用保安电源。

4.2.3.9立即停止高空户外作业,立即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并疏散人员。

4.2.3.10应对险情时,调集全厂范围内的人员,器具、物资应对险情的处置。

4.3处置措施

4.3.1总体处置措施

4.3.1.1对部门员工进行防汛思想贯彻,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进入汛期,要求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防汛期间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随叫随到。

4.3.1.2各部门所辖的易受险情危害的设施、设备列表,落实检查负责人员,检查时间。尤其是夜间非生产状态下,要求夜间值班领导安排当班人员每两小时对厂房及设备巡视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3.1.3各部门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到通知后,立即进入准备阶段,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对所辖设施,进行加强检查,如:厂房房顶排水天沟及下水管的通畅,厂房房顶没有异物,安全可靠;排水泵、管道布置就位。电缆沟,管沟排水要可靠,并随时检查渗漏情况。

4.3.1.4部门所辖生产排水,生活排水,地面排水进行设施检查,并确认这些设施完善可靠,工作正常。

4.3.1.5原料库、成品库、中间仓防雨状态要可靠。

4.3.1.6作好防汛所需物资准备,沙袋,照明灯等物质准备充分。

4.3.1.7值班人员加强巡视厂区内排水设施要完好,排水通畅,水位正常,并作好记录,及时消除缺陷,如渗、漏水情况。

4.3.1.8在异常天气期间,严防化学品泄露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立隔离区,做好安全防护,检测有害物质,加强检查,抢险人员要穿好防护服。

4.3.1.9暴雨期间,厂内积水短时间排不掉,相应部门立即进行水泵排水。主要部位指主厂房及生产循环水水泵房,排水泵房,一、二级碎机室、提升机地坑、篦冷机地坑等。各部门要保证固定排水泵及临时抽水泵的完好备用。

4.3.1.10暴雨期间,电气等专业应立即抽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循环水泵、地坑、临时抽水泵完好,保证正常运行。

4.3.1.11室外设备(端子箱、控制箱)进水,能造成保护、自动装置误动、拒动等,严重时能造成停机、跳闸。电气专业人员应加强室外设备的检查,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检查室外端子箱、控制箱柜门,检查是否漏雨,并做好防止雨水倒灌措施。

4.3.1.12电气专业人员在暴雨过后应巡视所有设备及厂内积水情况,室外端子箱、机构箱等柜内积水应及时烘干。

4.3.1.13灾害天气过后,电气专业应加强对降压站及专用线路,线、杆、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输配电设备的巡视,确保设备完好、可靠、影响线路安全的树木应及时砍伐,并做好巡视记录。

4.3.1.14异常天气期间,室外应禁止一切工作(除危急处理之外),及时检查室外设备及避雷器计数器动作次数,人员要远离避雷针等,检查建筑物设施渗漏水状况,并及时安排处理。

4.3.2重点设施处置措施

4.3.2.1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时,立即停止生产,切断不必要的电源。现场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被危险威胁人员,抢运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危险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转移现场不参与抢险的人员,清点人数,确保地下室等无滞留人员。

4.3.2.2马上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者,伤势严重的送医院急救。组织现场进行排水、堵漏工作。

4.3.2.3厂房0米下沟道防止进水,防止泥水进入,清理生产排水的淤泥保证下水通畅。防止屋顶杂物脱落,墙壁,及屋顶采光玻璃、窗扇被风吹落伤及人身设备。

4.3.2.4降压站和电气室要防止电缆沟进水、避雷针接雷伤及人员、事故油池满水,事故油无法排入、大风吹落物件伤及母线,变压器造成人员触电。

4.3.2.5公司生产线全线电源跳闸后能够及时将保安电源随时启。

4.3.2.6预防发生内涝,可因地制宜,在门口放置挡水板或堆砌土坎或沙袋。

4.3.3雷电灾害处置措施

4.3.3.1人力行政部要定期联系气象部门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保存好防雷设备检测记录。

4.3.3.2公司要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各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制度。维修部要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全公司防雷安全工作,雷雨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如雷雨过后,应检查安装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和信号线上的过压保护器有无损坏,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4.3.3.3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4.3.3.4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同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如重新铺设电脑网络线、室外天线的移位和加高等都应该重新设计和建设防雷设施。

4.3.3.5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遭受雷击。

4.3.4现场急救措施

4.3.4.1不会游泳者的自救

4.3.4.1.1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

4.3.4.1.2冷静地采取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将口鼻露出水面,此时就能进行呼吸。

4.3.4.1.3呼吸要浅,吸气宜深,尽可能使身体浮于水面,以等待他人抢救。

4.3.4.1.4切记: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4.3.4.2会游泳者的自救

4.3.4.2.1一般是因小腿腓肠肌痉挛而致溺水,应心平静气,及时呼人援救。

4.3.4.2.2自己将身体抱成一团,浮上水面。

4.3.4.2.3深吸一口气,把脸浸入水中,将痉挛(抽筋)下肢的拇指用力向前上方拉,使拇指跷起来,持续用力,直到剧痛消失,抽筋自然也就停止。

4.3.4.2.4一次发作之后,同一部位可以再次抽筋,所以对疼痛处要充分按摩和慢慢向岸上游去,上岸后最好再按摩和热敷患处。

4.3.4.2.5如果手腕肌肉抽筋,自己可将手指上下屈伸,并采取仰面位,以两足游泳。

4.3.4.3互救

4.3.4.3.1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4.3.4.3.2对筋疲力尽的溺水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

4.3.4.3.3对神志清醒的溺水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溺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

4.3.4.3.4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则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溺水者握住再拖带上岸。

4.3.4.3.5救援时要注意,防止被溺水者紧抱缠身而双双发生危险。如被抱住,不要相互拖拉,应放手自沉,使溺水者手松开,再进行救护。

4.3.4.4医疗或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

4.3.4.4.1第一目击者在发现溺水者后立即拨打120或附件医院急诊电话请求医疗急救。

4.3.4.4.2第一目击者或急救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将溺水者救上岸。

4.3.4.4.3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并打开气道,给予吸氧。

4.3.4.4.4进行控水处理(倒水),即迅速将患者放在救护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向下,随即按压背部,迫使吸入呼吸道和胄内的水流出,时间不宜过长(1分钟即够)。

4.3.4.4.5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并尽快搬上急救车,迅速向附近医院转送。作为救护者一定要记住:对所有溺水休克者,不管情况如何,都必须从发现开始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4.4附件

4.4.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4.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4.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4.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 安全通则(优选7篇)

工贸企业电气作业安全通则适配人群持证电工,监护电工,电气技工使用场景电气检修,带电作业,配电操作制定目的怕电工带病上岗出事,怕没证乱操作,怕不懂设备乱碰电,怕急救不会耽误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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