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适配人群风电场负责人,安全专责人员,项目部负责人使用场景风电场运维,电力设备检修,并网安全性评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闭环管理,根据电监安全〔____〕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定义: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 分级分类

第三条根据现场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

第四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五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第三章认定原则

第八条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

第九条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

(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

(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

第十条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

(一)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变电站全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

(二)认定隐患可能造成风场集电线路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

(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

(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按照发电、供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

(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五)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____〕10号)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六)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

(七)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电监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办安全〔____〕72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办安全〔____〕79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认定: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

第四章隐患的编号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应进行编号,编号原则:

fg**-**–****

一般事故隐患填写b,i级重大事故隐患填写ai;ii级重大事故隐患填写aii

001至999隐患序号

公历年的后两位数

风场序号,01右玉,02平鲁,03盘道梁….

代表福光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应对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建立完善隐患管理台账,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章 隐患排查的开展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并逐步完善风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对照检查表从人、物、管理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见附录1、附录2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二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隐患排查可以采用综合检查、专业(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保电任务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多种方法。风电场、项目部以自查、互查等形式展开排查,安全生产部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隐患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对排查出的隐患,经风电场、项目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分级分类,汇报安生部并登记,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可控在控。

第二十五条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停工停产或者停止运行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撤离人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安全生产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需经电力监管机构审查验收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生产。

第二十六条在治理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重新研究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对未能整改的隐患,应说明原因,制定出预防措施。

第二十七条隐患治理结束后,安全生产部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第八章 隐患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风场和各项目部应每月3日上午六点前向安全生产部安全专责人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部确认后6日前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公司汇报,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安全生产部汇总后6日前上报上级公司。

第二十九公司经过自评估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司报告,涉及消防、环保、防洪等重大隐患,公司要同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整改。重大隐患信息报告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办理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见附表2)。

第九章 隐患排查治理后的奖惩兑现

第三十条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公司将对隐患发现者和治理及时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经安全生产部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导致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将从重处罚。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建档监控细则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负责人,作业队班组长,特种设备管理员使用场景深基坑施工,桥梁支架作业,隧道瓦斯监控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伤人伤命,怕小问题拖成大事故,怕检查不合格被罚钱被停工。
适用范围只管绵阳至西充高速tja-5标段所有干活的人和现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全兜底,安全员天天查,班组长盯自己人,工人发现隐患马上报。
管理要求深基坑要防塌、防电、防砸;支架模板要防垮;桥上作业防掉人掉东西;隧道要盯瓦斯和通风;特种设备不许乱用乱修。
监督与检查项目部每月查,安全部盯整改,整改单发到班组,不按时改就停工重罚,改完要验收签字,没销号不算完。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 o)2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tja-5项目经理分部。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的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档案,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消除。

5、项目相关部门、作业队应加强对以下常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的监控与督查。

(1)、深基坑工程施工重点要预防挡土桩、止水桩、立柱桩、施工阶段发生的触电、物体打击与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隐患。

(2)、大模板工程、高支架、水中作业平台或通道施工中整体坍塌事故隐患。

(3)、桥梁工程中施工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

(4)、隧道工程中通风设施的运行、瓦斯容量的监控。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使用非法生产、安装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灵;特种设备超期、超参数使用;特种设备超期不检验;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未上报,而继续生产。

(6)、其他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

6、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项目部负责下列隐患排查:

(1)、指挥部、驻地办提出的。

(2)、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的。

(3)、四川路桥大桥分公司通报的。

(4)、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

(5)、项目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

7、项目对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之一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登记建档,同时跟踪排查整改的工作情况。

8、各作业队、班组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整改。

9、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信息档案应当在完整记录隐患的存在部位形式、处置方式、治理结果,形成闭合。

10、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部门、施工作业队按要求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整改并销号为止。同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11、各班组、各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向项目安保处或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合格的给予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继续排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1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则

适配人群乡镇交管员,农村公路养护员,交警事故研判员使用场景农村道路治理,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整治
制定目的怕农村路上出事,事故多、路不好走、没标志、没护栏,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早点修好。
适用范围全县的县道、乡道、村道,只管这些路的安全问题。
职责分工交警查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局查县乡道隐患,镇政府查村道隐患,安监局汇总建档报批。
管理要求重点查陡坡弯道、临水临崖、路口没标志、设施缺损、占道堆放、新路事故多的地方。
监督与检查县安委会每季度开会审隐患、交办整改,各单位按期完成并报验收。不按时报、不落实、验收不过,就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年底还要考核打分。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境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条 隐患界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条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数量或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路段。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指道路陡坡、弯急、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或某一路段。

第三条 排查重点

(一)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

(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沟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三)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四)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

(五)违规占道堆物、停车、作业、经营等行为;

(六)新建、改建后的道路投入使用后存在事故频发路段的排查以及道路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四条 责任分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县安委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原则开展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监管责任,以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为主。

(一)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工作,并提出治理意见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道、乡道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工作,并提出治理意见报县安委办;

(三)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道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工作,并提出治理意见报县安委办;

(四)县安监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建立信息档案,提出治理意见,报县安委会审核通过。

第五条 督办落实

(一)县安委会负责按“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原则,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会审,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落实整改方案,交办相关部门和各镇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县安委会治理整改方案要求进行落实和治理,治理结束后报县安委办验收销号;

(三)县安监部门负责对排查确定和挂牌督办整改的安全隐患治理进行督查督办,对报请验收销号的隐患进行销号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 责任追究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一季一排查一交办一通报和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应将《石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工作会议,对排查出的上一季度安全隐患进行会审、制定整改交办方案和通报治理情况。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安委办按照《石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实施考核。

(二)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安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安委会将组成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查证属实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2、对应该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交通事故的;

3、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在工作中存在其他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班组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区队队长,班组长,值班技术人员使用场景矿井日常排查,班组收工会,隐患整改闭环
制定目的现场有不安全因素,容易出事,得提前找出来解决掉。
适用范围矿井里干活的人,所有作业区域和设备。
职责分工队长负总责,书记副队长技术主管班组长一起干,值班员每天报隐患,班组长每班查一遍。
管理要求每天开隐患会,全面排查,定整改方案,记清楚隐患内容和谁来改,班班收工会都要查隐患。
监督与检查队长组织开会,值班员负责汇报,班组长盯现场,记录要写全留一年,没做到就追责任,整改不到位要重来。

为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必须建立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排查分析现场生产中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左拥军

成员:王 礼、林须晓、程训前、李志国、张慧雄、张卫峰、尚 宏、白 林、吕明明

二、职责

1、队长是隐患排查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党支部书记、副队长、技术主管、班组长要积极配合队长完成现场隐患排查工作。

3、队长负责每天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对矿井范围内进行全面分析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现场隐患,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

4、值班人员每天将排查出的隐患内容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并及时向区队职工进行传达和落实责任。

5、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详细记录隐患内容、隐患级别、整改方案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

6、班组必须每班利用现场收工会,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适配人群队组负责人,跟班安监员,分管矿长使用场景隐患排查,停产治理,安全评估
制定目的怕工人乱操作出事,设备不安全出事,管理不到位出事。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人、所有干活地方、所有机器和工具。
职责分工矿长管全部,队组长管自己组,安监员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干自己的活。
管理要求发现隐患马上记下来,定人定时定法整改,危险时撤人、拉警戒、停作业。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每月查台账,队组天天看现场,不登记不整改就扣分罚钱,出事要追责。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安全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信息科技术人员,安防系统管理员,机房运维工程师使用场景信息系统运维,视频监控维护,机房设备更新
制定目的主机房交换机太老,备份服务器没更新,电池快到期,监控硬盘存不够30天。
适用范围信息科主机房、异地备份服务器、后备电池组、数据存储设备、门诊楼和家属院监控。
职责分工信息科负责查问题改设备,运维人员盯电池和线路,值班员每天看监控存档时间。
管理要求换两个三层双核交换机,更新备份服务器,加装新电池,补硬盘,重铺家属院线路。
监督与检查科长每周抽查设备状态,信息科记录每次检查结果,漏查三次扣绩效,整改超期通报批评。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对照文件内容,我科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逐一排查。

现将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报告如下:

1、 信息科主机房核心交换机为一个二层单核交换机,需要配备二个三层双核交换机。以便确保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2、 异地备份服务器尚未更新。

3、 后备电池组使用年限将到。

4、 数据存储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不到位。

视频监控安全隐患报告如下

1、 门诊楼监控的硬盘存储时间不到规定的30天。

2、 家属院的视频线路由于使用年限已经超过5年,老化程度较大和施工毁坏部分线路,需要更新。

整改措施:

1、 要配备二个三层双核交换机。

2、 及时更新异地备份服务器。

3、 加强数据存储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

4、 改造家属院的视频线路和增加硬盘。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计划范本

适配人群学校安全联络员,校级安全负责人,后勤保障主管使用场景校舍安全排查,交通安全监管,食品卫生检查
制定目的怕校舍塌了、车子撞学生、小卖部卖坏东西、电线起火、小偷进学校、外面混混欺负娃、娃心里不痛快跳楼、上下楼挤着摔跤。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阿姨、小卖部老板、接送车司机。
职责分工校长兜底,安全员跑腿记问题,各班老师管自己教室和学生,门卫盯大门,司机看好车。
管理要求危房马上封,黑车不准拉学生,小卖部要有冰柜和健康证,电线坏了立刻修,灭火器要摆好,重点屋子装锁,楼梯贴提示牌。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周查一遍,记在本子上,三天内必须改完,改不完扣绩效,出事要写检查,校长每月听汇报看记录本。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共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十八大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车王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安全联络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拥军副组长:王长江

成员:许翠兰李素琴田琴郝庆安张翠红

安全联络员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逐条记录,并及时落实整改,不留后患。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校逐间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对学校厨房、厕所、办公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查出的校舍危房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一时不能整修的要迅速停止使用,立即封存。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3、食品卫生安全:小卖部是否配备必需的防蝇、防尘、防鼠、消毒和冷藏设备,是否出售劣质、霉烂变质、无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日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领导、教师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是否实行分时段放学制,楼梯间是否有领导、教师值班,是否设立监督岗。

10、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一日两周”活动开展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疫区学校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是否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掘进专业 隐患排查标准

适配人群耙装机司机,综掘机司机,锚杆安装工使用场景斜巷掘进,高瓦斯作业,锚杆支护
制定目的怕耙装机溜坡伤人,怕瓦斯区域钢丝绳牵引出事,怕喷浆时压风乱喷,怕综掘机割煤没人管。
适用范围扒装机司机、喷浆拌料工、水沟掘砌工、装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锚杆安装工、架棚工、投滑行工、机电维修工。
职责分工司机自己盯好机器,班长盯着大家别站错位置,队长查设备有没有坏,技术员看措施对不对。
管理要求斜巷耙装机要卡牢,停机必须断电闭锁,喷浆前先停压风,综掘机检修时截割臂下不能站人,锚杆得按顺序打。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班查三次,安监员突击检查,发现没断电就罚50元,没闭锁停机扣当班工资,隐患不改不让开工。

扒装机司机

一、重大隐患

1、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矸机的。

2、斜巷施工使用的耙矸机没有防止机身下滑的。

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二、主要隐患

1、无封闭式挡绳栏或无防止耙斗出槽护栏的;

2、耙装时,耙装机前方有人。

3、上(下)山掘进耙装机司机前(后)方未采取护身措施。

4、耙装机两侧及后方采用耙斗倒耙浮煤矸。

5、耙装时过渡槽下口有人工作或有人停留的。

6、停机时未停电、闭锁。

7、耙装机钢丝绳打结使用或烫发头的。

8、高瓦斯区域或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巷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三、一般隐患

1、卡轨器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2、耙装机部件不完整使用。

3、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架棚棚梁、腿、支护锚杆或钢带上。

4、耙装时未执行防尘措施的。

喷浆拌料工

一、主要隐患

1、在带电架线下拌料。

2、斜巷内拌料、上料,车辆未采取固定措施。

3、处理堵塞时未停压风的。

二、一般隐患

1、喷浆料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规定配比。

2、预先将速凝剂拌入料中。

3、处理堵塞或喷浆作业时,喷射口前方有人。

4、未进行初喷或初喷不符合规定。

5、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

6、喷浆作业时,未开启喷雾降尘。

7、巷道内有失效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

水沟掘砌工

1、放炮处理水沟未按措施执行

装煤机司机

1、未发开车信号开车。

2、停机时未停电、闭锁,开车手把未随身携带的。

1、作业范围内有人的。

综掘机司机

1、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

2、升降油缸升起后,检修其液压元件或在截割臂下作业未采取措施。

1、急停按扭不起作用。

2、掘进机割煤时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部有3 个及以上内、外喷雾头失效强行生产的。

3、信号闭锁失效仍使用的。

4、未随身携带操作手把。

5、综掘机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未撤净人。

1、综掘机工作范围内管线不吊挂、落地的。

2、装载与转载部分受阻后强行作业。

3、综掘机掘进时没有监护人员。

4、未使用照明。

锚杆支护安装工

1、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

2、迎头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未配备金属可伸缩式、带初撑力安全点柱的;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迎头10米整体加固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3、锚杆支护巷道未按设计要求打注锚杆(索);出现截锚杆(索)等恶性隐蔽工程的。

4、锚杆支护巷道出现较大变形或较大变形趋势,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5、三、四角门抬棚无设计、无措施或无竣工验收的。

6、锚杆支护巷道30%以上螺母扭距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3根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不足。

1、锚杆(索)支护顶、帮滞后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出现顶板离层、开裂,下沉量达到150mm以上,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3、锚索支护巷道未按设计要求打注锚索、锚索长度不足、截锚杆(索)。

4、连续3根及以上锚杆失效的。

5、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合格。

6、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顶板有危岩,未敲帮问顶。

2、无牢固工作平台。

3、使用锚固剂.锚杆的数量、质量、品种不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要求。

4、不按照措施要求对支护锚杆进行拉拔力试验。

5、顶部锚杆没有按照从外到迎头顺序施工。

6、将回收、修复后的金属锚杆用于巷道顶板的主体支护。

7、利用正常支护的锚杆(索)、钢带、架棚起吊或牵引物件。

8、锚杆距肩窝或锚杆距底板的距离超过设计规定200mm的。

9、锚杆(索)角度、外露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0、锚索预紧力不足,锚索安装角度与设计偏差5°以上。

架棚巷道支护(修护)工

1、扶棚支护巷道连续两棚及以上空顶(帮)、用大笆瞒顶(帮)的。

2、斜巷架棚出现退山的;迎山角度超过设计±1度的;斜巷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棚腿失脚的。

3、高冒段接顶时,未设专人监护顶板。

1、用大笆瞒顶。

2、连续5棚棚腿失脚的。

3、锚喷巷道修护时违反措施规定,超循环进尺的。

4、架棚巷道迎头十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完好。

5、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规定施工和管理的。

6、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7、巷道修护时未按照由外向里、自顶向帮的顺序施工。

8、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

1、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或巷道接顶不实。

2、拱型棚卡箍的螺母扭矩不够、卡箍失效或不配套、搭茬距离不符合规定。

3、架棚巷道棚腿未栽在实底或软底未穿鞋失脚的。

4、连续3棚前倾后仰、调斜超过规定的。

5、巷帮未按措施背帮接实的。

6、处理高冒巷道找顶工具与措施要求不符合。

7、更换巷道支护前,未采取加固措施。

8、人员进入未临时支护的严重失修区域。

9、失修巷道修护时未挂警示牌。

10、后路不畅或积矸、积炭超过规定继续施工的。

11、倾斜巷道修护时无隔离措施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

12、非独头巷道两个相向修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

投滑行工

1、用滑行道运输设备、人员。

二、主要隐患

1、放煤、矸时,斜巷的上下口不设置警戒或联系不清。

2、大于25°滑行道和人行道没有采取隔离措施。

三、一般隐患

1、未按规定要求铺设。

2、未按措施处理卡阻点的。

3、未安设防尘喷雾设施。

掘进机电维修工

一、重大隐患

1、电气失爆(含36v以上电缆线路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破皮漏芯线等)。

检漏继电器或煤电钻综保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的。

2、局扇风电闭锁不合格或高瓦斯地区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主扇和备扇无自动切换装置。

3、开关内保护装置不用或整定不合格,用铜、铝、铁丝勾保险。

4、煤机急停开关失灵。

5、煤机与溜子不闭锁。

二、主要隐患

1、接地装置不合格,接地系统没形成接地网。

2、采掘供电未分开。

3、井下移动变电站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

4、机电设备上方有淋水而未采取措施的。

5、溜子靠背轮销子数量不够呀不使用弹簧套的。

6、溜子、皮带搭接不合格或电机牙箱被埋的。

7、电器设备、电缆超负荷使用的。

8、机电设备离轨道、运转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够。

9、皮带跑偏磨机架、磨底板,一部皮带机有5个托辊不转。

10、井下使用油介质液压联轴节。

11、应设过桥而没有设置或过桥不合格的。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高处坠落隐患排查安全手册

适配人群安全员,架子工,登高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高处作业,洞口防护,临边施工
制定目的全国高处坠落事故连年超一半,2022年占52.52%,工地常见,隐患多。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工地人员、电梯井洞口、脚手架、屋面、梯子、临边等作业点。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安全员天天查,项目经理负总责。
管理要求洞口盖板围栏要牢,脚手板铺满不探头,高空必须系安全带,禁嬉闹禁酒后禁坏梯。
监督与检查班前喊话提醒,安全员随机抽查,发现没系带或拆护栏就停工整改,再犯扣钱通报。

最全高处坠落隐患排查手册

____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34起、死亡735人。

其中,高空坠落事故连续多年占据榜首,成为“高发区”和“重灾区”,占到总数50%以上。

____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333起,占总数的52.52%;

____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35起,占总数的53.17%;

____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76起,占总数的52.87%。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也有一定的共性,相信哪一个工地都逃不掉,多多少少都会存在。我们将极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整理如下,并附上相应的预防措施,供大家参考!

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1洞口坠落

(电梯井、风井、烟井、采光井、预留洞口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洞口操作不慎,身体失稳。

② 走动时候,不小心身落洞口。

③ 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误落入洞口。

④ 在洞口旁边嬉闹起哄打架,无意坠入洞口。

⑤ 洞口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⑥ 安全防护措施不牢、不合格或损坏未及时检查。

⑦ 没有醒目警标。

预防措施

① 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楼道口、接料平台边口、阳台边口等都必须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盖板、围栏、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② 禁止在洞口嬉闹,或侥幸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

③ 在洞口操作要小心,不要背朝洞口。

④ 洞口安全防护措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

⑤ 洞口安全防护措施、警标严禁擅自移动位置或拆除。

⑥ 洞口必须挂设醒目标志示警。

2脚手架坠落

① 脚踩探头脚手板。

② 走动时踩空、绊、跌。

③ 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到杆件等身体失稳。

④ 坐在栏杆架子上或站在栏杆、高空架子上作业或在脚手架上休息嬉闹。

⑤ 脚手板没有满铺或铺设不稳。

⑥ 没有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已经损坏。

⑦ 操作层下没有铺安全防护层。

⑧ 脚手架离墙面距离超过20cm,没有防护措施。

⑨ 脚手架超载损坏。

⑩ 在脚手架上再用砖垫高或隔脚手板操作。

① 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安全检查制度。

② 对职工工地脚手架上安全操作和纪律教育。

③ 脚手板要平稳,不得有探头脚手版。

④ 要扎设牢固的防护栏杆。从第五步架起,有架起架设竹笆栏或拉设安全立网。

⑤ 从第二步起每隔一步架设一安全防护层。

⑥ 脚手架不得超过270kg/m2,堆砖单行侧放,不超过3 层。

⑦ 脚手架离墙面间距大于20cm 时,至少每一步架要铺设一层防护层。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① 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稳,重心超出立足地。

② 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

③ 随重物坠落。

④ 身体不舒服行动失稳。

⑤ 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或走动时取下。

⑥ 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

① 加强施工计划和各地施工单位、各工种的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② 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③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

④ 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

⑤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⑥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禁止高血压、精神病人高空作业。

4踩破轻型屋面坠落

① 没有使用板梯。

② 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

③ 作业人员操作或移动时不慎踩破石棉瓦或其他轻型屋面机构。

① 使用板梯。

② 操作时要谨慎,移动时要小心,不得直接踏踩石棉瓦或其他轻型屋面机构。

③ 高空作业人员要牢系安全带。

④ 在轻型材料屋面下面(两屋架下弦间)拉设安全防护网作为第二道防护。

5拆除工作中坠落

① 站在不稳定部件上面从事拆除等工作。

② 拆除脚手架、井架、龙门架等没有系安全带。

③ 拆除井架、龙门架没有预先栓好临时钢丝网。

④ 人随重物坠落。

⑤ 操作者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⑥ 楼板架上堆放拆除的材料超载,造成压断楼板等坍塌。

① 从事拆除工作人员应站在稳定牢固部位或搁设脚手板。

② 拆除脚手架、井架时,操作者应按规范正确系好安全带。

③ 拆除井架、龙门架应按规定栓好临时钢丝缆风绳。

④ 从事拆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⑤ 楼板、脚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降下来的材料,避免超载作业。

6登高过程中坠落

① 没有安全登高设施。

② 登高设施不良或损坏,没有对现有登高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对承认乘人外用电梯安全保险装置不齐全。

③ 翻爬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或乘坐非乘人运输设备。

① 高处作业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设施并要布置合理。

② 乘人电梯安全保险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③ 严禁翻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或乘坐非载人设备。

7从屋面沿口坠落

① 屋面坡度大于25 度,无防滑、防坠落安全措施。

② 在屋面不慎身体失稳。

③ 身体不适,突然头晕休克,导致从屋面高空坠落。

④ 沿口构件不牢或踩断,人随着坠落。

① 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

② 屋面坡度尽量不要大于25 度,当大于25 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如:使用防滑板梯。

③ 对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严禁高血压、精神病人、酒醉人员、过度疲劳人员高空上岗作业。

④ 在屋面上作业不能背向沿口移动。

⑤ 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外排立杆要高出沿口1~1.5m,并扎设竹笆围栏或挂安全立网,沿口一步要满铺脚手板防护层。

⑥ 没有使用外脚手架时工程施工时,应在屋檐下张设安全网。

8梯子上作业坠落

① 使用坏梯子或梯子超载断裂。

② 梯脚无防滑措施、使用时滑倒或垫高使用。

③ 梯子没有靠稳或斜度大。

④ 人字架两片间没有用绳或链拉牢。

⑤ 在梯子上作业方法不当。

⑥ 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

预防措施

① 使用梯子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② 不得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和悬挂重物。

③ 人在梯子上不得移动梯子。

④ 在梯子上作业不能直接双脚平立在同一梯档上,应有一脚勾住梯档。

⑤ 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⑥ 人字梯两边下端应用绳或链、铅丝拉牢。

⑦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⑧ 梯脚要靠牢稳,梯子与面夹角不得大于60~70 度,上端尺应与牢固构件扎牢或设专人扶住梯子。

9天花板上检修坠落

事故原因

① 光线太暗,操作时没有铺脚手板或沿屋架上弦走动时不慎踩空。

② 由于个人生理或身体的原因,在操作时,不慎坠落。

预防措施

① 专职电工或水电工为屋顶穿电缆线或在天花板上检修工作是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时应铺脚手板,挂设安全带。

② 严禁高血压、精神病人、酒醉人员、过度疲劳人员上岗作业。

10龙门吊转料平台上坠落

事故原因

① 龙门吊转料平台口转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搭设材料钢管、踏脚板不合格,导致平台倒塌,人员坠落。

② 龙门吊转料平台邻边无防护,没有用1.2m 高的安全防护栏杆及安全防护网做防护,人员不小心从龙门吊转料平台口邻边坠落。

③ 龙门吊转料平台没有照明装置,晚上工人作业,不小心从高空坠落。

④龙门吊转料平台无安全防护门,或有安全防护门但无扣钩卡,或有防护门及扣钩卡但无人落实,致使工人不小心坠落。

⑤工人在龙门吊转料平台打架或嬉戏,不小心坠落。

预防措施

① 龙门吊转料平台搭设要符合规范;搭设材料钢管、踏脚板合格,踏脚板偏数及拉接钢筋质量和数量要合格。

② 龙门吊转料平台邻设置安全1.2m 高的安全防护栏杆及安全防护网做防护。

③ 龙门吊转料平台装设照明装置,晚上工人作业,要倍加小心。

④ 龙门吊转料平台按装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门,并在安全防护门上安装扣钩卡,防护门及扣钩卡安排专人落实看管。

⑤ 严禁工人在龙门吊转料平台侧或其上打架或嬉戏,否则,给予重罚。

11临边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楼层周边、屋顶面周边、阳台周边、转料平台周边、楼道周边、顶棚及屋面造型周边等建筑作业面周边,无防护,没有安设安全防护栏或安设防护栏没有验收不合格,作业人员不慎高空坠落。

②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邻边嬉戏或喝了酒作业不慎坠落。

③ 邻边防护栏损坏或被人移走没有及时发现,导致人员坠落。

④ 作业人员在邻边打架,导致人员坠落。

⑤ 作业难度大,作业困难,防护不到位或有防护但没按规范要求施工,没经过验收,防护不到位不合格,工人作业时不慎坠落。

预防措施

① 做好安全防护,搭设安全防护栏,高层装设踢脚板,最好拉设安全防护网,并经过验收合格。

② 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嬉戏或喝了酒上楼作业。

③ 定时检查楼层临边防护栏,及时发现损坏或被工人无故移走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无故损坏、偷盗安全防护设施有关人员给予重罚。

④ 杜绝作业人员在邻边打架,否则给予警告、批评或重罚。

⑤ 在作业难度大、作业困难时,安全防护一定要到位。

⑥ 防护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施工,经过技术验收合格才能作业。

⑦ 工人严格按要求配戴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严防高空坠落。

施工现场主要防护措施

1、临边

“五临边”为主要危险部位,为确保防护的万无一失,杜绝坠落事故的发生,楼层内模板、木枋、钢管、钢筋、砼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楼层周边及时搭设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具体做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钢管栏杆及栏杆柱均采用ф48钢管,用扣件或电焊焊接固定。

② 防护栏杆应由上至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为1.0--1.2m;下杆离地高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

③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cm的拦脚板或40cm的拦脚笆板,并且拦脚板或拦脚笆距离楼层地面的间隙不应大于10cm。

2、洞口

“四口”要重点防护,尤其较大的预留洞口,要做到防护的万无一失。

1)电梯井、消防楼梯、烟井、风井:电梯井等洞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棚门,电梯井内应每两层且最多不超过10m设一道安全防护棚板,并建议拉设上安全兜网。

2)楼层内各处边长25--150cm的预留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要用木枋、模板做盖板,盖板能保证四周搁置均衡,并固定其位置。

3)边长大于150c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网。如过洞口上下连续出现,象采光井等,要每每两层且最多不超过10m设一道安全防护棚板,并建议拉设上安全兜网。

4)安全通道: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造成物体打击,

以及通道多处于塔吊回转作业半径范围以内,因此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物体穿透的双层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所采用材料为ф48х3.5mm 钢管。

② 立杆底部必须是硬化的坚硬的混凝土面上加垫板,垫板宜采用长2.0--2.5m,宽大于200mm,厚50--60mm的板材。

③ 立杆间距为1--1.5m,大横杆间距为1.8m。为保证车辆通行,通道高度应为5.5m,上设双层防护间距为30--50cm,并有坚实材料满铺且覆盖密目安全网。

5)后浇带可利用预留钢筋网,并用密目安全网铺设严密,在安全网上铺设等宽的模板固定压紧安全网。

登高作业十不准

建筑登高十不准:

1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2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4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7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10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另外,作业人员从事登高作业,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登高审批制度,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建立登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安全制度

防坠落安全制度:

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要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种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在作业前实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

2、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才可上岗。项目部应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监守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杂活。

4、注意劳逸结合,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工作时间或工作面打闹、打瞌睡等不安全行为。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规定的有关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臂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作业面距离地面2m 以上时,作业层面临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钢板网作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要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工作人员在高于2m 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所佩带的安全带必须将绳头挂在坚实的建筑物或结构坚实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纪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压病者,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高空作业时,一切建筑物的脚手架、跳板和作业台面,必须事先检查,确保脚手架,建筑架和跳板等结构坚实后再作业。禁止在建筑架、跳板上站立、打闹、睡觉以及超过定额人数。

8、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范措施;平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 度为宜;人字梯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专门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如果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杵条,悬挑梁和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设备,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及防坠落装置及超载自动报警装置,有防坠落实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和准用证,严禁工人在电梯顶乘坐电梯,严禁电梯超载运行,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无关人员严禁驾驶外用电梯。

12、塔吊,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及驾驶;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及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3、整体提升架,要有建设部的特批准用证明、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方案、设计计算、安全等级证明、防坠落装置及方案、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安全隐患排查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安全监察人员,专业职能部门,隐患责任单位使用场景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销号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特别是人受伤、电网设备出大问题,还有重要用户停电闹大麻烦。
适用范围重庆电力公司本部、下属单位,还有管安全的多经企业、非电生产企业。
职责分工领导要全面管,分管领导盯自己这块,隐患在哪单位就归哪单位负责,专业部门管自己领域,安监部门盯着大家干没干。
管理要求发现隐患马上评等级,填表报上去,定方案、拿钱、派人、限时改,改完验收再销号,重大隐患得有应急预案。
监督与检查安监部门用通知书督办,每月查进度,不按时报、乱报、瞒报、不闭环,按违章扣分罚款,出事了追责,干得好有奖励。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态机制,根据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文件 电监安全[____]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风险辨识防范手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第〔____〕57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____]42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多经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等。

定义与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由于供电原因可能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及各单位现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应继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及各单位现有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上述第五至九条所称“事故”,人身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定,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判定,交通、消防等非电力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判定。

事故隐患划分为输电、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发电、配电、电网规划、信息、施工机具、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一大类进行统计,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管理及其它隐患。

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公司系统建立公司本部、所属单位、各单位所属车间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规划设计、人力资源、生产、调度、基建、营销、农电、信息、保卫和辅业多产等专业职能部门是本专业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公司本部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组织制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投入。

(二)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总、统计、分析公司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国家电网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三)各专业职能部门对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有管理职责。核定所属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审查批准治理方案,监督、协调治理方案实施,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各专业职能部门对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和唯一性负责,积极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对由于主网架结构性缺陷或主设备普遍性问题,以及重要枢纽变电站、跨多个供电单位管辖的重要输电线路处于检修或切改状态造成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定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中电网公司委托范围,具体负责受委托运行维护的跨区电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六)检查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七)遇有重大问题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行业单位,促进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公司的安排,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治理等相关工作,并负责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对批准下达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的评估定级。对评估为重大等级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核定。

受公司委托,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送公司审查。

根据公司指导和安排,具体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预验收并向公司申请验收。

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负责落实并推动车间、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汇总、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公司有关专业职能部门汇报,对事故隐患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和唯一性负责。

各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见附件1)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结合各部门、各专业的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活动进行,其主要工作方式有:电网年度和临时运行方式分析;各类安全性评价;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专项督查;设备的日常巡视、检修预试;已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事故隐患的等级由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评估确定。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评估,按照预评估、评估、核定三个步骤确定其等级。公司、各单位还应开展定期评估,全面核定各级各类事故隐患等级。定期评估周期一般为各单位每月一次,公司每季度一次,可结合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等进行。

各单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发现的、各项专业检查发现的和上级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等级,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

公司对主网架结构性缺陷、主设备普遍性问题,以及由于重要枢纽变电站、跨多个供电单位管辖的重要输电线路处于检修或切改状态造成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等级,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各单位评估判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按照管理关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立即报告公司专业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跨区电网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立即报告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各单位评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于24小时内报送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核定。公司专业职能部门应于三天之内反馈核定意见。

事故隐患一经确定,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治理方案。各单位负责制定、审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或公司委托有关单位编制,报公司审查批准。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专业职能部门编制,公司批准。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具体情况和急迫程度,及时编制、审批治理方案。一般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在确定隐患后十五天内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核定后三十天内完成编制、审批。

事故隐患治理应结合年度基建、技改、大修、专项活动等进行,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应统一纳入投资计划和综合计划。

未能按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经重新评估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须重新制定治理方案,进行整改。对经过治理、危险性确已降低、虽未能彻底消除但重新评估定级降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经公司核定可划为一般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中销号,但公司要动态跟踪直至彻底消除。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应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隐患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申请验收。各单位组织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公司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和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事故隐患进行验收。验收后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有书面验收报告。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应在提出申请后十天内完成。

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对已消除的事故隐患应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

建立电网运行隐患预警通告机制。因检修、故障等使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而引起的事故隐患风险,应由相应调度部门发布预警通告,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电网运行方式变化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电网调度部门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告同级安全监察部门。

由用户原因造成的供用电事故隐患,各供电单位负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产权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告知安全责任,做好签收记录,在公司95598外网进行公告,同时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督促整改,合理规避企业法律风险。

信息报送

公司本部、所属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明确一名专责人,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公司本部、所属单位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应明确一名专责人,负责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事故隐患信息报送执行零报告制度。

依托信息化手段,国家电网公司在“sg186”安监管理业务应用中统一开发部署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模块”,实现自上而下、动态跟踪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

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各单位专业职能部门、所属车间每月22日前将当月新确定的事故隐患以及当月完成治理销号的事故隐患的“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以及其它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报送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汇总、录入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档案,并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见附件4)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每月25日前,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公司负责填写的当月新确定的事故隐患以及当月完成治理销号的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报送公司安监保卫部,正在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当报告治理进展情况。公司安监保卫部负责录入数据库、建立档案,并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公司安监保卫部。同时将本单位当月新确定的以及当月完成治理销号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抄送公司安监保卫部。公司安监保卫部负责汇总本部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每月26日前形成公司当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 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公司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季度(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定稿后应在三日内抄送公司安监保卫部备案。跨区电网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定稿后应在五日内抄送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公司各专业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应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按照专业统计汇总数据与各单位统计汇总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送数据出口的唯一性。

公司、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在月度工作会议或安委会会议上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向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督办机制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间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公司、各单位分别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指定专人管理、督促整改。

公司安监保卫部、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根据掌握的事故隐患信息情况,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进行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和重庆市政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的督办、督查。

考 核

公司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比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各单位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一)不按时或者错误汇总、统计、分析报送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比照一般管理违章进行处罚;

(二)瞒报事故隐患、未及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未及时核定重大事故隐患造成后果的,比照严重管理违章进行处罚;

(三)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工作,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比照严重管理违章进行处罚;

(四)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从严处罚。

(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对发现、举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优选10篇)

隐患排查治理细则适配人群风电场负责人,安全专责人员,项目部负责人使用场景风电场运维,电力设备检修,并网安全性评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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