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警戒人员,爆破方案编制员 | 使用场景 | 露天爆破,地下井挖,浅孔爆破 |
|---|---|---|---|
| 制定目的 | 怕爆破出事伤人伤设备,怕炸药乱放起火,怕天气不好瞎点炮。 | ||
| 适用范围 | 水布垭工地所有打眼放炮的人、炸药库、作业面、雷管起爆器。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公司管仓库,技术员编方案交底。 | ||
| 管理要求 | 统一时间指挥信号,划警戒区,禁边打眼边装药,禁雷雨天作业,禁沼气超标时爆破。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查,水布垭公司抽查,谁违规停岗培训,严重就清退,记录留底备查。 | ||
1)认真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
2)爆破作业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3)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工作。
4)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
7)工区内火工器材的采购、运输仓储、保存由水布垭建设公司负责,由工区炸药仓库至施工作业面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任何承建单位不得自行采购火工器材。工区内采用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需经水布垭建设公司民爆器材领导小组批准。
8)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
9)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硐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10)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11)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2)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隐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药起爆(按规定要求点炮)。
13)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防止因爆破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加剧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恶化。
15)采用火花起爆、电力起爆、导爆索起爆、导爆管起爆及处理瞎炮时应遵守《清江水布垭工区民爆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隧道工程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隧道班组长,开挖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隧道掘进,相向贯通,掌子面作业 |
|---|---|---|---|
| 制定目的 | 防止爆破出事伤人,避免洞里塌方、瞎炮、冒水、瓦斯爆炸这些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隧道里干爆破活的人、掌子面、洞内作业区、炸药雷管这些器材。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批方案,工长盯现场,爆破工持证上岗,其他人听指挥撤人、守警戒、不乱碰火工品。 | ||
| 管理要求 | 穿棉衣不准化纤,撤到200米外,通风15分钟再进,瞎炮残药必须查,装药前五种情况全停。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每天查穿戴和距离,安监员盯警戒和通风,谁没做到就停工重学,再犯扣当月奖金。 | ||
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爆破作业基本要求如下: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作业。
3、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 m;
4、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
5、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
d、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未做好安全警戒时。
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有无瞎炮;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d、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
7、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
8、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
9、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搬运、贮存、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
爆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爆破作业基本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路基开挖,围岩保护,爆堆集中作业 |
|---|---|---|---|
| 制定目的 | 防止岩石炸得太多或太少,避免伤到周围山体,不让路基塌下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炸药打石头的工人和工地现场。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方案执行,工人按步骤点火,技术员查药量和孔位。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按图打孔装药,不准多装少塞,飞石方向要清空人,炸完等够时间再进。 | ||
| 监督与检查 | 队长每天看记录、查现场,安监员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工重学,三次就换岗。 | ||
1、按照预先设计的爆破方案,要求爆落和破碎岩石,要避免欠挖或超挖,同时要求保护好工程围岩,保证路基基底的稳定;
2、爆破块度要比较均匀,大块率要低,块度级配要适宜,减少二次破碎的工作量;
3、爆堆要比较集中,提高铲装效率;
4提高炸药能量的利用率,炸药单耗要小,降低爆破成本;
5、保证爆破作业与环境安全,把爆破地震、空气冲击波、个别飞石、有毒气体、噪声和粉尘等爆破公害限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爆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关于爆破作业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爆破队负责人,现场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施工,高边坡作业,火工品运输 |
|---|---|---|---|
| 制定目的 | 爆破施工容易出事,怕炸药乱放乱用伤人,怕操作不对引发事故,怕现场没人管失控。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爆破活的人,所有装炸药雷管的地方,所有运炸药的车和路。 | ||
| 职责分工 | 爆破队管领药发药清退,工程部定计划编方案,物资部买药运药,看守员守库房,指挥员盯现场。 | ||
| 管理要求 | 炸药雷管分开装、分开运、分开堆;白天装卸,雷雨天停运;穿软底鞋进库;起爆前清场撤人撤设备。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天天查,施工处随时盯,不按规矩干就停工重学;谁漏查谁负责,查出问题马上改,改不好就换人。 | ||
为了使爆破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保证现场安全,特作以下要求,各标段严格执行。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严禁无证上岗。
2、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3、承担爆破作业任务的爆破队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培训制度以及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4、爆破器材的申购、领用工程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爆破器材需用量计划,交给物资设备部办理申购手续。爆破队负责到火工材料仓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领用时必须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5、爆破器材的装卸由民爆公司负责爆破器材的配送环节装卸,项目部负责各工点的爆破器材装卸。
⑴装卸作业只准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安排在清晨。
⑵搬运时,禁止冲击、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⑶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限定每人一次负重25-30kg,搬运者前后不得少于3m。
⑷在雷雨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6、爆破器材的运输由爆破队负责实施
⑴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送,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⑵ 运送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
⑶运送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应铺设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混装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
⑷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非押运人员严禁搭乘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
7、施工现场不允许爆破器材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码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3米。
(2)在货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
( 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得超过两箱(袋)的宽度;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4)堆放导爆索货架(堆)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5)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6)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库区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任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8)库区的消防、通讯设施、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测试)一次,并认真做好检查(测试)记录。
(9)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发放。
(10)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具,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11)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湿度和温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
8、对过期失效、变质或每次爆破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均由爆破队负责到项目部火工材料仓库办理清退手续。
9、爆破作业的设计、审批、交底
(1)爆破作业必须以设计为依据,禁止无设计进行装药爆破。
(2)工程部将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交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审批签发、实施,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由办公室复印转发给爆破队、安全环保部、施工处各一份,爆破实施完毕后,原件交由工程部存档,作为竣工资料。
(3)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项目部总工(或工程部)指导下的层层交底制度,交底程序及内容按项目部施工技术交底控制程序执行,并做好层交底记录。
10、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1)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装药、谁负责”的原则。
(2)贯彻“安全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
(3)由爆破队班组质检员对所需爆破部位的钻孔质量进行实测验收,队质检员进行复检、质保部质检员进行抽查检验,符合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时,共同在质检记录上签字。符合作业书时,不予签字,由爆破队作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4)爆破队、施工处现场值班人员负责现场人员、设备的撤离,内容包括爆破区内设施、设备的撤离。
(5)起爆方向: 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12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20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50米以外。
(6)其他方向: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5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15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00米以外。
10.7高边坡及其他危险部位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哨,以防高边坡滚石,混装车司机必须了解道路状况后方能行驶;安全哨由爆破队负责落实。
11、装药管理
(1)爆破作业时,由爆破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爆破现场指挥员,在场指挥装药作业。
(2)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3)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4)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5)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6)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木制长杆处理。
12、安全警戒
(1)爆破工作必须由指定的施工员或工班长负责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2)警戒人员:重要通道口的哨卡,按规定的爆破时间,提前10分钟封闭道口。其他警戒,第一次警报信号发出后,警戒人员开始全面清场。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备全面清理撤至安全地方,或做好安全可靠的避炮防护。
(3)警戒范围:主要指爆破区周围人员的撤离,有安全掩护体时,人员至少撤离150米,无安全掩护体时,至少撤离至300米以外。
(4)警戒信号:采用口哨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连续二次长哨声。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离警戒区,向警戒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连续三次短哨声。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警戒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许发出起爆破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一次)长哨声。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警戒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警戒及起爆信号的发出,由爆破队现场指挥员实施完成。
若爆破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爆破现场指挥员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施调部,施调部接通知后立即通知相邻标段及我方施工单位,延时或取消爆破。
(6)因环境复杂、警戒范围广、难度大,在夜间、中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7)爆破后,必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爆破现场指挥员发出解除警报。
13、瞎炮的处理
(1)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3)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4)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5)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爆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爆破作业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押运员,库管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危险品运输,火工品保管 |
|---|---|---|---|
| 制定目的 | 炸药雷管导火索都特别危险,一不小心就炸了,得盯紧每个环节。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炸药、雷管、导火索的人,运输车船、库房、爆破现场。 | ||
| 职责分工 | 押运员管路上不带火种,保管员分开放炸药雷管,炮工只白天领药,爆破工持证操作。 | ||
| 管理要求 | 炸药雷管不同车运,库房禁铁钉鞋,导火索不能剪刀剪,起爆药包现做现用,放炮前清场警戒。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安部门批路线时间,培训考试不合格不让上岗,没签收不给药,违规马上停手,查到一次扣分通报。 | ||
爆破是一项特殊的危险性作业,由于其接触的事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易燃易爆物品,所以爆破安全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1.运输安全要求:
(1)要进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2)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车(船)专人负责押运。
(3)押运人员不许随声携带容易引起爆炸的危险品。
(4)咋要、雷管、导火索不许同车(船)装运。
(5)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并放置妥当。
2.保管安全要求:
(1)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2)库房要设警卫。
(3)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带如火种,并严禁人员穿带铁钉的鞋进入。
(4)炸药拆箱要在仓库的殉爆安全距离外进行,并严禁用力敲打。
(5)现场存药量不许超过一天的用量,并放在有专人看守的安全的库房内。
(6)运输和百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3.领用安全要求:
(1)要有严格的领用管理制度。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炮工负责在白天领用。
(3)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
(4)保管和领用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数签收。
(5)领用人要亲自送往现场,中途不许转手他人。
(6)携带炸药量没人送往现场,中途不许转手他人。
(7)携带炸药量没人不得超过20公斤,带药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4.爆破安全要求:
(1)爆破工要经专业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操作。
(2)爆破施工要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3)连接导火索和火雷管:
●在专用加工房内进行。
●加工房内不得有电气设施和金属设备。
(4)切割导火线和导爆索:
●必须要用锋利的小刀,工作台上不得放有雷管。
●严禁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等敲断。
●导火线的长度要能保证点火人员脱离危险区,但不得小于1米。
●导爆索严禁撞击、抛仍、践踏。
(5)加工起爆药包:
●必须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使用完。
●装药要用木棒或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用金属棒捣实。
●往药包上装雷管必须是在爆破地点进行。
●装药与制作起爆药包人员严禁穿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
●与暴风雨或打雷、闪电天气,严禁加工起爆药包。
●峒室法爆破室在安装起爆体前要用低压照明,安装起爆体时要用非金属的手电照明或用室外头光照明。
(6)放炮必须做到:
●有专人负责指挥。
●设立警戒范围及信号标志,规定警戒时间,派出警戒人员。
●起爆前要再次进行安全检查确认。
●炮工隐蔽所要坚固,至起宝典的道路必须畅通。
●炮工必须记清爆炸炮数。无盲炮时,在最后一炮响过5分钟后;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在最后一炮响过20分钟后,检查排险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施工人员必须等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处理盲炮是一项十分谨慎而有危险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技术和安全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