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系统集成商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使用场景安防系统查验,门禁系统检测,停车管理验收
制定目的防止监控失灵、门禁失效、报警不响这些事发生。怕设备装了不能用,出事没人知道。
适用范围电视监控、门禁、停车、报警、巡更、综合管理这六个系统。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和集成商干活,监理盯着,物业后期管着。
管理要求每台设备都要测,联动必须通,图像要清,记录得存满一个月,应急电源得顶得住。
监督与检查检测小组现场逐点试,填表签字;谁没做到谁返工;不合格的加倍重测,改完再验。

1.1.查验范围

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查验组织

1.2.1.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查验要求

1.3.1.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1.3.3.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1.3.4.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的部位、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安装质量等进行检验。

1.3.5.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1.3.6.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参加,采用逐点通电、单机、联动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由各检测方签字确认。

1.3.7.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柜、箱、控制台与机架、监视器等的施工质量的检验应遵照gb50348的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1.3.8.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验后,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签字的检查查验报告。

1.3.9.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施工检测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后可进入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1.3.10.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是在设备施工检测和试运行的基础上,对系统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检测以系统功能检测和现场设备性能检测为主,并结合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1.3.11.系统性能和功能检测的依据是: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技术文件,产品资料等。

1.3.12.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检测大纲。

1.4.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要求

1.4.1.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技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死角;

1.4.2.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的检测;

1.4.3.各安全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4.4.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大厦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包括有效识别方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

1.4.5.各安全防范子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

1.4.6.对具有系统集成要求的系统还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5.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

1.5.1.检测内容

1.5.1.1.系统功能检测: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聚焦、变焦,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

1.5.1.2.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信噪比、干扰等检测。

1.5.2.检测方法:

系统功能检测采用主观评价法,检测项目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检测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测试,系统测试表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若清晰度、灰度在客观测试中已检测为符合规定,可对噪声及各种干扰信号进行主观评价。

1.5.2.1.系统整体功能检测

(1)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检测。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报警联动、视频报警联动、图像识别标识、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

(2)对数字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主机的记录保存时间、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

(3)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

(4)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5.2.2.系统联动功能检测

(1)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检测,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2)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

(3)摄像机应按100%全部检测。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6.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1.6.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

1.6.1.1.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

1.6.1.2.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

1.6.1.3.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系统主机和出入口(门禁)控制器之间的信息传输及数据加密功能;

1.6.1.4.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6.1.5.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使用电子地图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状况,并防止重复迂回出入的功能及控制开闭的功能;

1.6.1.6.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联动安全防护设备的能力;

1.6.1.7.系统对处理非法进入系统、非法操作、硬件失效等任何类型信息的及时报警的能力;

1.6.1.8.检测(同约定)与本系统相关的综合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以及本系统报警时与电视监控系统的联动切换录像功能;

1.6.1.9.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1.6.1.10.出入口管理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存储记录数据。

1.6.2.系统的软件检测

1.6.2.1.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

1.6.2.2.根据系统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精度、时间、适应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所查验的软件逐项进行测试,或检查已有的测试结果;

1.6.2.3.对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详细只读存储记录等;

1.6.2.4.对应用软件按gjb-437-88中的要求进行强度测试与降级测试;

1.6.2.5.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查验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价,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系统功能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培训软件、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

1.6.3.检测标准

1.6.3.1.出/入口控制器应按100%全部检测。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应用软件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7.停车管理系统

1.7.1.停车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分别对入口、出口、系统主机的功能进行检测。

1.7.1.1.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的探测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

1.7.1.2.自动栅栏升降功能检测,防砸车功能检测;

1.7.1.3.读卡器功能检测,对无效卡的识别功能;对非接触ic卡读卡器还应检测读卡距离和灵敏度是否与设计指标相符;

1.7.1.4.发卡(票)器功能检测,吐卡功能是否正常、入场日期、时间等记录是否正确;

1.7.1.5.满位显示器功能是否正常;

1.7.1.6.系统主机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

1.7.1.7.出/入口设备与系统主机的通讯是否正常;

1.7.1.8.系统设备的其他功能,如“防折返”功能检测;

1.7.1.9.对具有图像识别功能的停车管理系统应分别检测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调用图像信息的符合情况;

1.7.1.10.停车管理系统与入侵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对进出车库的车辆的监视等;

1.7.1.11.空车位及收费显示;

1.7.1.12.系统主机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车辆出入记录数据。

1.7.2.停车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对车牌的识别率达98%时为合格。

1.8.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1.8.1.检测内容:

1.8.1.1.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

1.8.1.2.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

1.8.1.3.探测器灵敏度(防误报)检测;

1.8.1.4.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

1.8.1.5.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

1.8.1.6.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1.8.1.7.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答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防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

1.8.1.8.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

1.8.1.9.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

1.8.1.10.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准确性、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1.8.2.检测标准

1.8.2.1.探测器应全部检测;被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1.8.3.系统软件检测

1.8.3.1.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

1.8.3.2.根据系统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精度、时间、适应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所查验的软件逐项进行测试,或检查已有的测试结果;

1.8.3.3.对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详细只读存储记录等;

1.9.巡更管理系统

1.9.1.检测内容

1.9.1.1.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

1.9.1.2.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1.9.1.3.检查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以及撤防、布防功能;

1.9.1.4.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

1.9.1.5.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

1.9.1.6.对在线联网式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的联动功能;

1.9.1.7.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1.9.2.检测标准

1.9.2.1.巡更终端应全部检测,被检设备的合格率为100 %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1.10.综合管理系统

1.10.1.检测内容

1.10.1.1.各子系统的数据通讯接口:各子系统与综合管理系统以数据通讯方式连接时,应能在综合管理工作站上观测到子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实时性;对具有控制功能的子系统,应检测从综合管理工作站发送命令时,子系统响应的情况。

1.10.1.2.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对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的软、硬件功能的检测,包括:

1.10.1.3.检测子系统监控站与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对系统状态和报警信息记录的一致性。

1.10.1.4.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对各类报警信息的显示、记录、统计等功能。

1.10.1.5.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的数据报表打印、报警打印功能。

1.10.1.6.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操作的方便性、人机界面友好、汉化、图形化。

1.10.1.7.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10.2.检测结果的处理和判定

1.10.2.1.对安全防范系统整体或单项(子系统)的检测结果,包括施工质量和系统检测,均应有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应有明确的检测结论。

1.10.2.2.依据综合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安全防范系统、或单项(子系统)的检测结论为:系统合格,系统不合格。

(1)符合安全防范系统或单项(子系统)全部国家验收技术标准要求的系统、或子系统为系统合格。

(2)检测结果中有任一项安全防范系统或单项(子系统)不符合国家验收技术标准要求的系统或子系统为系统不合格。

(3)对不合格系统必须限期整改,根据不合格项的具体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在整改后重新进行检测,重新进行检测时抽检数量要加倍。

1.11.系统查验

1.11.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查验的条件

1.11.1.1.查验工作应在系统竣工的前提下进行。参与查验工作人员应充分掌握系统设计功能、原理、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

1.11.1.2.根据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文件,安全防范系统相关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1.11.1.3.现场敷线和设备安装已经过施工质量检查和设备功能检查,并已提交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签字的检查查验报告。

1.11.1.4.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大于1个月。

1.11.1.5.已进行了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已可以独立操作。

1.11.1.6.按标准进行了系统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1.11.1.7.文件及记录完整。系统查验的文件及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说明,包括系统选型论证,系统监控方案和规模容量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性能指标等;

(2)技防系统建设方案的审批报告;

(3)工程竣工图纸,包括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中央控制室设备布置图、接线图、设备清单等;

(4)系统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5)工程检测记录,包括隐蔽工程检测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设备功能检查记录、系统检测报告等;

(6)其他文件,包括工程合同、系统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和设备开箱查验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相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决算书等。

(7)系统的竣工查验应由工程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和本地区的技术防范系统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查验小组,按竣工图进行查验。查验时应做好记录,签署查验证书,并应立卷、归档。工程查验合格后,查验小组应签署查验证书。

(8)安全防范系统在通过查验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未经竣工查验的安全防范系统不应投入使用。当查验不合格时,应由工程承接单位负责整改,在自检合格后再组织查验,直至查验合格。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范

适配人群潜水泵操作工,现场电工,振动器作业员使用场景基坑抽水,人工挖孔桩,潮湿场所作业
制定目的水泵带电时有人下水会触电。地下水太大时抽水作业容易出事。移动设备漏电没人防护也危险。
适用范围生产工人、现场电工、潜水泵、振动器、水磨石机、手持工具、电缆、配电柜、照明灯具。
职责分工工人要穿绝缘鞋手套,断电后才能下水。电工要持证上岗,管好设备接零接地,不能乱调开关熔体。
管理要求水泵通电前人必须上岸,断电挂牌才可维修,电缆不准泡水,一机一闸一漏保,潮湿地方用低压电。
监督与检查项目负责人指定电气负责人,电工每天巡检,隐患马上处理,整改通知限期完成,带病设备不准用,非电工不能碰设备。

1、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源后严禁一切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2)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执行,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

(4)每天下午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潜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子提升潜水泵。

2、现场电气人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

(2)在驻场电工中,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技术较高的电工为现场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地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护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5)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内容: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护、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9)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

(10)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

(1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焦作建苑达建筑有限公司

200 年月日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发电机安全防范

适配人群安装人员,起重工,架子工使用场景发电机安装,汽机房施工,设备吊装
制定目的怕发电机安装时着火、摔人、砸人、电人、设备翻倒。工人以前出过这些事,得盯紧点。
适用范围所有进汽机房干活的人,包括吊装、高空、电焊、打磨的师傅。
职责分工班长天天讲安全,师傅带徒弟盯动作,新人自己戴好帽子系牢带,互相看着别出错。
管理要求孔洞盖网加围栏,工具挂绳不乱扔,吊装拉警戒线,安全带挂高处,氧气乙炔隔开十米。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天转现场查,没戴帽没系带不让干,交底没签字不许开工,三次不改清退出场。

一、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设计安装四台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qfwl-18-210.5kv型发电机(1台)、qfw-36-2e10.5kv型发电机(3台)。主厂房柱距为8m汽机房全长137m运转层标高为8m,汽机房跨距为18m 。

二、安全防范重点

2.1防止火灾

2.2防止人身坠落及高空落物

2.3防止设备倾翻

2.4防止触电

2.5防止坠物伤人

三、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

3.1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安装经验,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2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且能从事高空作业

3.3施工人员必须统一、规范着装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4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5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清楚明白并亲自签字后方可上岗

3.6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3.7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3.8施工人员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四、所用机械、工器具、起重索具的安全要求及特殊零部件尺寸和最大件的重量、重心和安全施工方法

4.1 小型工器具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工具包或系防坠绳

4.2吊索必须合格,对绳索打折、断股或磨损超标的及时更换

五、所需安全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实施方案

5.1在孔洞处设安全网及围栏

六、主要安全纪律及注意事项

6.1进入施工现场着装整齐,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6.2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6.3若无安全措施、无安全交底或签字、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能开工

6.4所有小型工具应用工具包装好,避免发生高空落物

6.5 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专业架子工搭、拆。挂牌使用

6.6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应事先查看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合格,如不齐全、不合格安装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6.7动用电火焊及磨光机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

6.8严禁非电工接线,电动工具需经漏电保护器,电源线、插头、插座绝缘良好

6.9实行“一对一”安全结伴,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6.10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安装防晒罩

6.1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6.12未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和未按要求签名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6.13吊装设备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钢丝绳划伤筒体

6.14使用大锤不准戴手套且不准对人,注意防止一切习惯性违章作业和操作

6.15定子内工作人员应穿无钮扣,无口袋的专用工作服和不带钉子的软底鞋,对必需带入的物件应进行登记,工作完毕认真清点核对,保证全数拿出

6.16电动工具应有良好的绝缘,电源插头应完好,有防止脱开的措施。磨光机打磨时戴好防护眼镜保护

6.17下班前设备用防雨布覆盖,以防灰尘或杂物落入内部

6.1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进行现场清理整顿,保持清洁卫生

6.19所有找正用支承物件,必须妥善保管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千斤顶使用时特别注意防止打滑伤人事故发生

6.20定子起吊时,特别注意不得损伤定子线圈,严格防止绝缘水管和接头与重物或钢丝绳碰撞

6.21安装过程中特别注意防止任何异物进入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水路,水系统法兰必须严密封堵,在连接水管时方要拆除

6.22水路系统正式安装或未处理妥善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投入运行,以防杂物进入电机内部造成水路堵塞或其它故障

七、安全技术方案及防范措施

7.1设备吊装

7.1.1设备倒运时,其棱角处钢丝绳加垫管皮或其它柔软物

7.1.2起吊范围内拉安全警戒绳,禁止行人通过

7.1.3起重工与操作司机要协调一致,吊车必须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并到位

7.1.4各种大型吊车运行时应加强监护确保安全有效距离

7.1.5定子吊装安全措施详见《定子吊装安全防范措施》

7.2高空坠物、坠落

7.2.1班前坚持“三交”和“三查”工作

7.2.2严防高空坠物,做到“三不伤害”

7.2.3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传递物件用绳子

7.2.4坚持“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的边角余料

7.2.5孔洞必须遮盖严实或设警戒围栏。

7.2.6交叉作业,下方设危险警戒,挂牌严禁入内

7.3磨具、堆物伤人

7.3.1设备堆放整齐、有序、稳固

7.3.2起吊物件严禁斜拉硬拽或碰撞

7.3.3严禁将垛堆设备的底部物件直接起吊

7.3.4使用磨光机、砂轮机、磨头等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7.3.5未带护罩的磨具严禁使用

7.3.6角磨机、切割机使用方法要得当,严禁在角磨机、切割机的砂轮片上直接打磨物件

7.3.7磨具在不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3.8打磨位置困难时,应及时更换磨具,不能强硬施工

八、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

8.1劳保手套、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

九、主要文明施工措施

9.1现场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9.2施工通道畅通,夜间施工照明布置合理、充足

9.3醒目处设安全警示牌

9.4现场严禁流动吸烟

9.5坚持“工完料尽场地清”杜绝二次污染

9.6职工行为规范,杜绝野蛮施工

9.7脚手架搭设规范并挂牌使用

9.8拖运设备时注意保护好土建柱棱角

十、以往经验教训

10.1高空坠落

10.2施工中高空落物

10.3施工中磨具伤人

10.4安全带低挂高用造成高空坠落

10.5孔洞未及时封堵致人坠落

10.6紧固件滑脱坠落伤人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叉车充电安全防护

适配人群叉车司机,电池作业人员,设备维保员使用场景蓄电池更换,叉车维保,电解液作业
制定目的电池酸液会溅到脸上,眼睛可能被烧伤,面罩能挡一下。
适用范围所有叉车司机换电池、擦电池的时候。
职责分工司机自己检查面罩,自己戴好,自己放回原处。班组长看一眼有没有人忘戴。
管理要求先看面罩有没有破,再戴上才能干活,干完必须放回固定位置。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早上查一次记录本,没签字或没放回就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改要停岗学规矩。

叉车司机在清洁和更换蓄电池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检查安全防护面罩是否完好。

二、正确佩戴防护面罩。

三、开始蓄电池更换或清洁作业。

四、使用完毕,将防护面罩放回固定

放置点。

安全防护面罩和蓄电池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领用确认

物品名称

数量

领用公司

领用部门

领用人签字

安全帽

防护面罩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桥梁架设 安全防护

适配人群架桥机操作员,起重工,墩台作业人员使用场景架梁作业,高压线穿越,墩台施工
制定目的怕架桥机出毛病,怕工人站不稳摔下来,怕电线打火,怕梁掉下来砸人。
适用范围所有用架桥机干活的人,墩台、梁上、桥面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队长盯机器状态,操作员守规程,防护员拦围观,电工管电闸,工人自己戴好帽子系好带。
管理要求架桥机要试转、垫平、防溜;梁下不站人;工具装袋不乱扔;高压线旁慢行;夜间用36v灯。
监督与检查班前检查,队长和安全员天天看。谁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工分。现场有人随时喊停危险动作。

1.1 架梁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1.1.1 架桥机使用前应按照《铁路架桥机架桥暂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机况检查和试运转。

1.1.2 架桥机架梁时的线路条件应符合架桥机设计使用的有关要求,

1.1.3 架桥机0号柱支立于墩台时,应垫平垫实并垂直于墩台顶面。

1.1.4 架桥机停留地点应由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走近及走上架桥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纵室。架桥机停留时应采取防溜措施。

1.1.5 架梁作业时架梁现场应设防护人员劝阻围观架梁人员避到安全距离外,严禁非工作人员上桥进入作业地点。

1.1.6 架桥机在大坡道上停车对位、架桥时,应设专人安放止轮器和操作紧急制动阀。起重小车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并设制动失灵的保险设施。应有专人防止起重小车向下坡方向滑动,并备有止滑设施。

1.2 带电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1.2.1 架桥机组装后运行通过高压线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5km/h.

1.2.2 夜间作业应由足够的照明设备,在桥墩台上作业人员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的工作灯具。

1.2.3 电源开关应加箱上锁,设置防雨防潮措施,并制定专人开合电闸。

1.2.4 施工用电应符合项目部及国家的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

1.3 架梁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1.3.1 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3.2 架梁作业人员上班前及工作中严禁喝酒,并应有充足的睡眠,不应连续疲劳作业。

1.3.3 墩台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帽,穿防滑鞋、系安全带,必要时在墩台拴挂安全网。

1.3.4 架梁作业人员进行双层作业时,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堆放在可靠地方并采取防止掉落措施。桥面道碴应在梁的两端各留出5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1.3.5 桥梁吊起后,严禁有人在梁下停留。正在移动或起落的梁上不应进行其他作业。

1.3.6 架桥机、墩台及梁上作业人员上下地点应设置上下扶梯。

1.4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1.4.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1.4.2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1.4.3 本设备全部为高空作业,在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点的地方,也应被视为高空作业。

1.4.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1.4.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1.4.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1.4.7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1.4.8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4.9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4.10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4.11 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12 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4.13 队长定期或不定期要检查整个架桥机的状态,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治。

1.4.14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在架桥机上进行高空作业。 15、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技术

适配人群施工员,安全员,架子工使用场景高处作业,井道施工,垂直运输
制定目的电梯井口容易掉人,以前出过坠落事故,得赶紧拦住。
适用范围所有盖楼工地的电梯井口,包括正负零层和上面各层。
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要签字管事,安全员天天盯,工人自己戴好安全带。
管理要求装1.5到1.8米高黄黑栏杆,首层挂安全网,再隔两层挂一次,夜间红灯亮起。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天看一遍,没做到就停工整改,验收不合格不准干活,谁拆的谁负责恢复。

1、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

电梯井口内必须在正负零层楼面设置首道安全网,上部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1997《安全网》标准中安全平网的要求,进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楼层和屋面短边尺寸大于1.5米的孔洞,孔洞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应加设安全平网。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呀我醒目、明显,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

4、电梯井口的防护栏杆和门栅应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并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标准进行制作。

5、电梯井口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并做好拆除或变动后的安全应对措施,同时要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设施恢复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应将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和部位具体情况,如实告知全体作业人员,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电梯井口的危害性、危险性,熟悉掌握电梯井口坠落防范措施,避免因不熟悉作业环境,误入电梯井口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加工中心安全防护技术

适配人群设备操作工,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使用场景加工中心操作,机床安装调试,设备验收交付
制定目的机床有尖角、运动部件乱动、漏电、噪音大、油雾多,容易伤人。工人操作时可能被划伤、夹住、电到、耳朵疼、呼吸不舒服。
适用范围加工中心设备本身,包括外壳、运动部件、电控系统、防护门、冷却液挡板。
职责分工设计人员要让结构圆滑、加联锁;操作工要关好防护门;维修工要按说明书保养;主管要检查防护是否牢靠。
管理要求外露面不能有尖棱;运动部件必须有限位和联锁;防护罩要牢固、易拆、透明好观察;必须装急停按钮;冷却液要回收、挡切屑。
监督与检查每次开机前自己看一遍;班组长每班查三次;发现松动或损坏立刻停机;没做到就重新培训,再错就换岗;安全部每月抽测噪声和急停有效性。

环保、安全与防护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加工中心安全及防护措施应符合以下等最新标准要求:

gb 15760-____《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____《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68-____《加工中心 安全防护技术技术条件》、

gb 16754-____《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2、机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1、可能触及到的机床外露部分应尽量平整光滑,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

2.2、运动部件间的动作顺序应有安全联锁装置。为避免意外的误动作,运动部件应设置必要的限位装置。

2.3、防护装置应性能可靠并牢固的固定或联接。防护装置与机床危险部位间的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gb 12265.1~12265.3的规定;经常拆卸的防护装置应装拆方便,其重量不得大于16kg;防护罩、屏、栏的材料。以及采用网状结构、孔板结构和栅栏结构时的网眼或孔的最大尺寸和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196和gb 8197的规定;观察机床运行的透明防护装置,应便于观察。

2.4、机床应能有效地回收冷却液,应设置防止冷却液飞溅和切屑的防护挡板。

2.5、车床外观采用封闭防护门结构,造型美观大方,操作方便。操作面有安全门。

3、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和措施

3.1、触电的防护应符合gb 5226.1-____中第6章的规定。

3.2、电气设备的保护应符合gb 5226.1-____中第7章的规定。

3.3、紧急停止应符合gb 16754、gb 5226.1中的规定。

4、噪声的要求

应采取措施降低机床的噪声。在空运转条件下,机床噪声声压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机床重量/t

≤10

>;;10

机床噪声声压级/db(a)

83

85

5、工作时如产生有害气体或大量油雾,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或设置有效的排气或吸雾装置。

6、机床的工作系统设计应遵循人类工效学原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

7、其它

7.1、设备使用说明书应强调设备的正确使用、维修和维护注意事项。

7.2、设备的视觉信号、听觉信号装置应符合gb 18209.1的规定。

7.3、标志、符号、文字警告应符合gb 18209.2、gb/t 1251.1~3和有关标准规定。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

适配人群提升机操作员,安拆作业人员,现场信号指挥员使用场景物料垂直运输,楼层口装卸,吊篮升降作业
制定目的防止吊篮出事伤人。比如断绳、冲顶、掉东西砸人、人掉下去。
适用范围所有用提升机干活的人,还有吊篮、架体、楼层口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司机管操作和开关,安装工装防护门和栏杆,管理员定期看零件坏没坏。
管理要求装停靠装置、断绳保护、限位器、安全门、防护栏、防护棚、断电开关、信号铃。
监督与检查班前要查一遍,班长盯着看,谁漏装或坏了不修就停工整改,还要记过。

1.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l)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上极限限位器(防冲顶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极限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4)楼层口停靠安全门。各楼层的通道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安全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安全门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的水平荷载。

(5)吊篮前后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6)吊篮两侧防护栏。吊篮两侧处应装设防护栏。防护栏宜采用工具式装置,封闭吊篮两侧,防止升降运行时物料从吊篮两侧滚落。

(7)吊篮顶部防护棚。吊篮顶部应装设防护棚。防护棚宜采用接叠双向开启式,以利长料运送,防止人员进入吊篮作业时物料从吊篮上方坠落伤人。

(8)首层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装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9)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10)信号装置。该装置是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联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2.高架提升机除应能满足本章第四节第1条要求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l)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2)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3)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

适配人群动火作业人,监火人,设备隔离员使用场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处作业
制定目的怕动火时烧起来,或者炸了,现场有危险东西多,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要动火的人,还有周围15米、30米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动火人自己干活,监火人盯着火,领导批证,分析员测气体。
管理要求清易燃物、隔设备、测氧含量、挡风、停火车旁作业、盖地沟、查工具。
监督与检查没证不能干,监火人不离岗,查不出问题要重罚,检查靠签字和现场看,安全部天天转。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____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____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动火作业安全防火

适配人群动火作业人,监火人,安全消防员使用场景动火作业,高处动火,受限空间动火
制定目的怕火花点着东西起火,怕设备里有残留化学品爆炸,怕风大吹散火星引燃周围。
适用范围厂里所有要动火的人,各种容器、管道、地面、高空、公路边、凉水塔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安全主任批一级火,消防科管二三级,操作工自己清现场,监火人盯全程,焊工查工具。
管理要求洗容器、清易燃物、遮挡火星、瓶距拉够、避开大风天、禁在带压设备上动火、高处接火盘。
监督与检查没办申请表不准干,没清理干净不准干,没专人看着不准干,不按距离摆瓶不准干,查到一次停活三天,再犯扣钱。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安全主任同意(签批)后,方可在消防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动火作业。

2 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跟进,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4 三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报经厂安全消防科知道,不用安排消防员,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5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方可动火作业。

6 动火作业前要检查操作场所及下方,确定无易燃物品,否则须清理、移开,如不能清除或移走时,应用不燃材料遮挡。

7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8 在生产、使用、储存液化气等易燃品的设备上禁止动火作业。

9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0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3 在厂区公路沿线(1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 凡被化学物质或油脂污染的设备,都应清洗清后方可动用明火。

15 焊接/气割操作时,严禁带压设备动用明火,带压设备动火前一定要先解除压力,设备零件内部留有易爆物,外面不易检查到的严禁动火。

16 高处作业要采用接火盘或安设铁片或不燃物遮挡以防火星飞溅;

17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8 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品,如汽油、天那水、油漆、丙酮等,必须离火源10m以外,o2瓶与乙炔瓶必须相距5m,o2瓶、乙炔瓶离火源不得少于10m。

19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0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留场观察十五分钟以上,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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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技术要求适配人群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系统集成商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使用场景安防系统查验,门禁系统检测,停车管理验收制定目的防止监控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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