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
| 适配人群 | 商场物业人员,广告审核专员,物管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商场广告管理,POP广告悬挂,灯箱广告设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广告乱挂乱贴,影响商场安全和样子。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所有商场、广告位、灯箱、pop广告。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管制作、安装、检查;商家要申请、配合、整改;物管负责人把关额外广告。 | ||
| 管理要求 | 统一规格尺寸;指定位置安装;不准遮挡经营;不准破坏外观;及时处理隐患。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随时查安全;物管部监督落实;不按要求的要整改;没批准就挂的得撤掉;反复出问题要约谈。 | ||
装饰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
第一条 各商场应严格按集团要求统一规划广告位,按统一规格尺寸制作场内广告,同时商场管理部需对各商场广告存档备份;
第二条 场内广告必须由物业人员统一制作、发布;
第三条 商家发布场内广告,必须经商场物业部批准;
第四条 场内广告必须按物业要求核定的规格、尺寸予以制作;
第五条 场内广告必须按照物业要求的指定位置予以安装;
第六条 场内广告不得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七条 场内广告不得破坏商场的整体外观形象;
第八条 场内广告不得影响其它户外广告的发布实施;
第九条 场内广告不得有安全隐患,如有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 商场物业人员应随时保证场内广告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 商场物业人员应严格按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对场内内广告予以收费;
第十二条 场内商家的pop广告必须严格按商场规定悬挂或张贴;
第十三条 商场物管人员一旦发现场内有损商场形象的pop广告,应立即通知相应商家及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 各商家灯箱广告摊位以外的广告制作必须通过商场物管负责人认可才能设置。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商场广播
| 适配人群 | 播音员,商场安防员,广播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商场广播,开业清场,促销播报 |
|---|---|---|---|
| 制定目的 | 怕广播出错吓到顾客,怕音量太大吵到商家,怕紧急时没人管广播乱套。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商场所有播音员,播音室,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 | ||
| 职责分工 | 播音员自己读稿练熟再播,主管盯着别出错,突发事时听消防指挥。 | ||
| 管理要求 | 稿子提前看,音量调小点,音乐要健康,时间卡准点,紧急时必须在岗。 | ||
| 监督与检查 | 主管每天查播音记录,漏播或错播扣当月绩效,三次不改调离岗位,每月抽查录音。 | ||
装饰城商场广播检查标准
第一条 播音员播音前应先预习,熟悉广播稿后方可广播,播音时应保证广播内容流畅、明了;
第二条 广播员不得擅自广播、传达错误信息;
第三条 播音员播放音乐时以商家能听清为宜,音量应适度,给人提供轻松、舒适的音乐环境,不可影响商家正常经营;
第四条 商场内所播音乐必须文明、健康,节奏轻快、舒缓;
第五条 播音员应随时收集促销活动稿件并随时播放;
第六条 商场广播不得无故停播,固定录制的广播须按规定时间播放:
固定播放时间如下:(含开场、清场)
开场:上 午:9:3010:0010:3011:0012:00
下 午:2:002:303:003 :304:305:306:00
如有重要通知事宜,应重复播放。
第七条 播音员不得无故带领闲杂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播音室;
第八条 播音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怠岗、脱岗,不得无故请人代播,如请假或有特殊情况须向上级请示,待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或由他人代为广播;
第九条 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如火灾、场内骚乱等),播音员必须在岗,严格按规定进行广播以稳定场内秩序,并服从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商场清洁
| 适配人群 | 物业巡检员,商户负责人,保洁主管 | 使用场景 | 商场日常巡检,商户装修管理,公共区域保洁 |
|---|---|---|---|
| 制定目的 | 怕通道堵了影响大家走路,怕垃圾堆着招虫子,怕卫生间臭烘烘没人敢用。 | ||
| 适用范围 | 商场里所有商家、清洁工、保安、顾客经过的通道和卫生间。 | ||
| 职责分工 | 商家管好自己摊位和垃圾,清洁工天天扫拖擦,保安盯着别乱堆东西。 | ||
| 管理要求 | 通道不能放货、自行车;垃圾当天清;卫生间不能有尿垢、异味、漏水;天花板楼梯要亮堂。 | ||
| 监督与检查 | 主管每天转三圈检查,拍照留底。没做到就贴整改单,三次不改扣卫生押金。月底汇总通报。 | ||
装饰城商场清洁检查标准
第一条 商场通道不得堆、摆、放任何杂物;
第二条 商家货品、自行车及其他东西不得堆放在商场通道内;
第三条 商场楼道不得堆放快餐盒、餐具及其他杂物;
第四条 须随时保持场内环境的干净、整洁,商场内的垃圾应及时处理干净(例:地板上不得有烟头、纸屑及污水、脏痕、油迹等);
第五条 卫生间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间内不得有滞留尿垢、残便及污水等,地面须保持光洁,便槽保持洁净。卫生间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浓烈异味,水龙头须能良好关闭,不可漏水;
第六条 商家经营场地要随时保持整洁;
第七条 商家经营场不得有隔夜垃圾,生活垃圾每天应倾倒干净;
第八条 商家装修垃圾不得占用商场垃圾袋,商家须将垃圾自行并每天清运干净;
第九条 商场周边环境应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条 商场内公用设施损坏须在一周内维修完毕,如:照明灯光、灯箱、广告牌、指示牌镜面、电梯等。特殊维修如需延长时间须上报并获准;
第十一条 商场公共区域的天花板及楼梯的阶梯要随时保持明净、整洁、卫生。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商场员工行为规范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员,商场保安员,保洁主管 | 使用场景 | 商场管理,商户服务,公共区域巡查 |
|---|---|---|---|
| 制定目的 | 商场人多杂乱,怕服务不好惹投诉,怕员工不守规矩影响形象。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所有物管人员,含保安、保洁、办公区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主管盯执行,班长带班组,员工管自己言行和仪表。 | ||
| 管理要求 | 说话要礼貌,走路站姿要端庄,证牌必须戴,不收商家东西,不吵不脏不懒。 | ||
| 监督与检查 | 主管每周查一次,班长每天看,扣绩效分,三次不合格调岗,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装饰城商场员工行为规范检查标准
第一条 商场物管人员必须使用礼貌、规范的日常用语;
第二条 物管人员在办公区和公共场所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三条 物管人员须严格遵守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物管人员应具备热忱的工作态度,对待商家、消费者应礼貌、谦逊;
第五条 物管人员的仪态仪表须符合商场规章制度要求;
第六条 保安的衣着、站姿、行姿、语言应标准,要给人以端庄、威严、大方、严谨之感;
第七条 物管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或工作牌);
第八条 物管人员应爱护公物、维护商场公共卫生;
第九条 物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商家有偿酬劳,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商家索要物品;
第十条 物管人员每月应对所辖保洁、保安进行一次行为规范培训;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商场装修
| 适配人群 | 商户经营者,装修施工方,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商场装修,摊位改造,隔断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电线乱拉起火,怕装修影响别人,怕垃圾堵通道,怕噪声扰顾客。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所有商家、摊位、装修现场、通道区域。 | ||
| 职责分工 | 商家自己管好施工,保安盯现场,主管批许可,物管收押金。 | ||
| 管理要求 | 电线穿pvc管,隔断用防火材料,垃圾天天清,布挡装修区,禁用电锯。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每天查,没按标准就停工,不交押金不给开工,超时加收费,违规扣押金。 | ||
装饰城商场装修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电线必须穿过pvc管;
第二条 商家装修时,不得超出摊位范围;
第三条 装修现场必须用布或其它屏障物将装修现场与其它摊位及相关地带隔离;
第四条 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同时不能在通道上作业;
第五条 装修隔断的高度必须符合规范(根据各商场标准另订);
第六条 装修隔断必须采用防火材料制作;
第七条 商家装修前必须先安装电表;
第八条 商家进场装修,不得损坏消防器材;
第九条 装修垃圾须每天清理干净;
第十条 周六、周日不能在摊位内装修,若确需装修,应采用全遮挡方式,严禁有噪声及异味。平时噪声过大,如电锯之类的工具不能在场内使用;
第十一条 装修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装修期允许晚上加班作业,但应作详细记录并按各商场加班收费标准,收取加班费;
第十二条 商家无论小型整改或大型装修,都必须经商场物管负责人发放装修许可证并视具体情况收取装修抻金;
第十三条 商家装修许可证上应有区域保安、主管签字认可,同时应附简易平面图并对长、宽、高进行明确界定。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商场水电使用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人员,商场电工,水电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装饰城运营,商铺水电巡检,商业体用电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电线乱接起火,电器太大会跳闸,水漏电出事。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所有商家、摊位、公共区域、水电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商家管好自己用电,物业管公共部分,电工天天查修,物管收钱要讲清。 | ||
| 管理要求 | 不准私拉电线,大功率电器要批,坏的当天修,每天巡检记本子,查偷电每周一次。 | ||
| 监督与检查 | 电工自己记检查本,物业主任抽查,没记录或拖着不修要被问话,严重就换人干。 | ||
装饰城商场水电使用检查标准
第一条 商家不得私自搭接、乱动电源线路,若电源线路需改动或增设,必须经商场物业管理人员同意,并由电工统一指导或安装;
第二条 商家不得使用1000w以上(含1000w)的电器,若因业务需要必须使用则须经商场物业管理人员批准;
第三条 商家电源、电路发生故障或商家摊位区域内公共部分电源损坏,商场须指定专人在当日内检修复燃;
第四条 商场电工应按时抄报水、电表,不可漏抄漏报或少抄少报;
第五条 水电工应严格按派工单做好商场水、电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 水电工每天须例行对用水、用电巡回检查,并做详细检查记录;
第七条 水电工每周应检查商家是否偷电,一有发现必须立即按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商场用水、用电不得存在隐患(例:电源、水龙头等均应保持完好);
第九条 应保证商场洗手间用水设施及公用照明每天运行正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十条 水、电工及其他物业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商家任何有偿性报酬;
第十一条 电工应对商场用电总容量负荷状况有清晰的掌控,同时须对进场商家的用电负荷有所了解;
第十二条 物管人员对水电费的收取应作详细解释,切忌与客户产生敌对情绪。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车辆停放
| 适配人群 | 停车场管理员,商场保安员,车辆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商场货运装卸,消费者停车管理,停车场秩序维护 |
|---|---|---|---|
| 制定目的 | 货车小车乱停乱放,堵住通道,撞坏设施,行人走路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装饰城的货车、小车、自行车,还有停车场和通道口。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停好车,保安要指挥,工作人员要记录车辆情况,商场要管车位够不够。 | ||
| 管理要求 | 货车小车必须停黄线里,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摆齐,不能占道,不能砸坏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天天看,经理抽查,谁没做到就提醒改正,再犯要登记,严重就找负责人谈话。 | ||
装饰城车辆停放检查标准
第一条 至商场的货车必须停放在所划定的货车停放黄线内;
第二条 至商场的小车必须停放在所划定的黄线内,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第三条 车辆在停放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条 保安及停车场工作人员须主动指导车辆的停放;
第五条 不可蓄意破坏停车场内车辆;
第六条 自行车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保持停放有序;
第七条 停车场与外部通道口不可有占道,违章停放车辆;
第八条 属**装饰城新管辖的停车场,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若出现堵塞现象须及时疏通清理;
第九条 各商场对停车场车位是否能满足消费者需求须有所掌控,并应有专人记录车辆动态状况(含:商家的、顾客的、及其它车辆)。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经营秩序
| 适配人群 | 商场保安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商铺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装饰城运营,商户日常管理,营业清场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商家下班不关电起火,怕乱发传单影响秩序,怕小偷混进来偷东西。 | ||
| 适用范围 | 装饰城所有商家、保安、物业、广播员、收银员。 | ||
| 职责分工 | 商家管好自己摊位,保安盯清场和外来人,物业发资料要送到手,广播员提醒别留贵重物。 | ||
| 管理要求 | 配灭火器、下班关电拔插头、锁门窗、不存现金、保护失窃现场、禁打牌禁私会。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每晚检查清场,物业抽查灭火器,没做到就处理,商场经理盯着,三次违规停业整顿。 | ||
装饰城经营秩序检查标准
第一条 商家应按商场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展经营业务;
第二条 商家必须备有灭火器,对不备灭火器者,商场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条 商家严禁在商场内打牌、下棋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第四条 商家严禁私下聚集或开会,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报告、反映;
第五条 因特殊情况而需留场的商家必须持有商场物业负责人的批准证明;
第六条 商场广播员、物业工作人员或保安人员须提醒商家下班后不得在摊位内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
第七条 商场内若发生遗失,被盗等案件,相关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处理;
第八条 商家收市清场时必须关掉电源,拨掉插头,将垃圾清除干净,并关好门窗,保安在清场时应严格检查上列事项;
第九条 要求商场物业人员发放的报纸及宣传资料必须送至商家工作人员处,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条 要求发给商家负责人的资料及杂志,物管人员在交至商家工作人员后应详加说明;
第十一条 对外来人员或同类市场工作人员在商场内发放的任何宣传性资料,保安应立即制止,没收资料后即时交物管人员处理;
第十二条 保安人员在向消费者发送本商场资料时,一定注意要发给真正的消费者,并作简单说明;
第十三条 应随时保持商场内清洁明亮的环境卫生,商家经营的大类产品原则上不能跨区域;
第十四条 产品价格须严格按市物价局鉴别的蓝色实价标签和黄色打折标签以及"一次性处理"的pop促销价执行;
第十五条 商家营业员须遵守商场开、关门作息时间,配合市场策划的各项促销活动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商场各类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
建材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建材城户外广告
| 适配人群 | 商场物业管理员,广告发布商户,物管巡查人员 | 使用场景 | 户外广告发布,广告设施安装,射灯运维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广告乱挂出事故,怕灯泡坏了砸到人,怕大家抢地方挂影响生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装饰城外面挂广告的商家、物业人员、广告安装工。 | ||
| 职责分工 | 商家自己管好自家广告,物业盯着位置和灯,安装工保证不掉下来。 | ||
| 管理要求 | 按图纸做广告,指定位置挂,材料尺寸要对,灯坏了三天内换,晚上按时开关。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天天看广告牢不牢,查灯亮不亮,没做到就停广告,扣钱,重做,谁漏查谁挨批。 | ||
装饰城户外广告检查标准
第一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照集团统一规划的设计图纸制作,由商场管理部统一规划、发布;
第二条 商家发布户外广告,必须与商场管理部签订合同后方能实施;
第三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物业管理规定的材料、标准规格、尺寸制作;
第四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照物业管理的指定位置安装;
第五条 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六条 户外广告不得破坏商场的整体外观形象;
第七条 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其它户外广告的发布实施;
第八条 户外广告不得有安全隐患,如有隐患须及时处理;
第九条 商场物业管理人员须随时检查户外广告的安全性;
第十条 商场物业管理人员须严格按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对户外广告发布进行收费;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若需增加射灯,应在广告画面上墙后一周内安装完毕;
第十二条 广告射灯安装完毕,交由商场物管人员统一管理,开启时间:夏季晚8:30-11:00,冬季晚7:30-10:30;
第十三条 广告射灯,商场物管需指派专人开启,严格监督;
第十四条 广告射灯应随时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在3日内予以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