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适配人群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建设工程施工,动火作业管理,易燃材料堆放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伤人伤东西,专门防施工现场起火这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楼修路的工地,新盖、翻新、扩建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总包单位兜底负责,分包听总包的,监理盯着看,工人自己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动火要批条子,易燃物分开堆,消防通道不堵,灭火器配够,电线不乱拉。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查,领导带队月月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罚钱扣分。 | ||
1.总则
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用房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3.1.7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最小防火间距(m) 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注 2:两座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注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或在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3.3消防车道
3.3.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转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临时用房。
3.3.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或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长边一侧 3、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
4.2.1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
4.2.3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内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 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搭设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 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风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等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2 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
4.3.5 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5 临时消防设施
5.1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5.1.2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5.1.3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至5.4条的有关规定。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
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5.2灭火器
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 动火作业场所; 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表5.2.2-1 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考虑。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5.3.7 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3 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距离不应小于5.0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体积超过30000m3(单体)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5.3.10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室内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且管径不应小于dn100。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米至40米。
5.3.12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 在消火栓接口的前端设置截止阀; 3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应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米 。
5.3.13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3.14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应超过100m。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现场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水泵。加压水泵应按照一用一备的要求进行配置,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5.3.17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识。
5.3.18寒冷和严寒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有防冻措施 。
5.4 应急照明
5.4.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 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 水泵房; 3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5.4.2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值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
5.4.3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 min。
6防火管理
6.1一般规定
6.1.1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6.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防火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4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1.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 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备; 4 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
6.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 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 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6.1.7 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 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 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6.1.8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 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 初起火灾的扑灭方法及注意事项; 4 逃生方法及路线。
6.1.9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 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 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是否畅通。
6.1.10 施工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
6.1.11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
6.2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2.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等级应符合要求。
6.2.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施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米,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米,且应采用为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6.2.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2.4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
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3.1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审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施工作业之前进行。确需在可燃建筑材料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6.3.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 配电盘上每个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盘2m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 可燃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 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6.3.3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溜坡或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4)燃气储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瓶装气体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阀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少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6.4 其他防火管理
6.4.1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
6.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6.4.3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6.4.4 施工期间,不应拆除临时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
6.4.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vrv空调系统
| 适配人群 | 暖通设计师,机电安装工程师,空调系统调试员 | 使用场景 | 商业综合体空调设计,餐饮场所新风配置,办公楼VRV安装 |
|---|---|---|---|
| 制定目的 | vrv空调装在建筑里,管子多、焊点多,制冷剂容易漏。人待着的地方要是漏多了,会喘不过气。 | ||
| 适用范围 | 装vrv系统的工地、维修师傅、空调安装工、现场管理员。 | ||
| 职责分工 | 安装工管好焊接和试压,调试员盯紧压力表,项目经理每天查一遍管路,安全员负责闻味道看报警器。 | ||
| 管理要求 | 铜管焊完必须保压24小时,冷媒充注量写在标签上贴机箱,每台室内机旁留通风口,泄漏点附近挂警示牌。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两小时巡检一次焊口,监理随机抽测压力记录,发现没试压就通电的,当场停工重做,三次就换人。 | ||
建筑工程的vrv空调系统
vrv空调系统简述
vrv空调系统全称是varied refrigerant volume,简称vrv,是一种冷剂式空调系统,它以制冷剂为输送介质,室外主机由室外侧换热器、压缩机和其他制冷附件组成,末端装置是由直接蒸发式换热器和风机组成的室内机。一台室外机通过管路能够向若干个室内机输送制冷剂液体。通过控制压缩机的制冷剂循环量和进入室内各换热器的制冷剂流量,可以适时地满足室内冷、热负荷要求。vrv系统具有节能、舒适、运转平稳等诸多优点,而且各房间可独立调节,能满足不同房间不同空调负荷的需求。但该系统控制复杂,对管材材质、制造工艺、现场焊接等方面要求非常高,且其初投资比较高。
vrv,就是可变流量的意思,它是依赖于机电方面的变频技术而产生的空调系统设计安装方式。自从大金公司80年代发明了vrv系统之后,很多极其注意空间利用的商铺都选择这种算不上真正中央空调的新系统。由于vrv系统只是输送制冷剂到每个房间的分机,所以不需要设计独立的风道(新风系统另外安排风道), 做到了设备的小型化和安静化。给建筑设计单位、安装公司以及业主都提供了便捷、舒适和经济的完美选择。据说这个公司在我国的中高端市场占有率达到了 80%!进入21世纪以后,大金不断完善vrv技术,结合现在流行的以太网技术来提供从各分机到主机甚至远程监控的控制能力,并克服了vrv系统与集中式中央空调相比最大的缺点----增加了独立设计协同控制的新风系统。
1、vrv空调系统的原理和特点
vrv 空调系统是在电力空调系统中,通过控制压缩机的制冷剂循环和进入室内换热器的制冷剂流量,适时地满足室内冷热负荷要求的高效率冷剂空调系统。其工作原理是:由控制系统采集室内舒适性参数、室外环境参数和表征制冷系统运行状况的状态参数,根据系统运行优化准则和人体舒适性准则,通过变频等手段调节压缩机输气量,并控制空调系统的风扇、电子膨胀阀等一切可控部件,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并使空调系统稳定工作在最佳工作状态。
vrv 空调系统具有明显的的节能、舒适效果,该系统依据室内负荷,在不同转速下连续运行,减少了因压缩机频繁启停造成的能量损失;采用压缩机低频启动,降低了启动电流,电气设备将大大节能,同时避免了对其它用电设备和电网的冲击;具有能调节容量的特性,改善了室内的舒适性。
vrv 空调系统具有设计安装方便、布置灵活多变、建筑空间小、使用方便、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不需机房、无水系统等优点。
2、vrv空调系统在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2.1 新风问题
空调系统中,新风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技术参数,也是达到室内卫生标准的保证。目前常用的新风处理方式有:
(1)、使用专用的新风机,其室内机按新风工况设计,排管数通常为6 排或者8 排,风压也较高,然而价格很高,一般工程中较少采用;
(2)用全热交换器处理新风。这种方式特别适合有排风要求的场合,如餐饮娱乐、会议室等。将室外新风经过全热交换器与室内排风进行热湿交换后送入室内,可以大大降低新风负荷,非常节能。然而,在工程设计需要注意新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一定要合理,尤其是有污染的场所,更要考虑新风和排风的交叉污染问题,在国内使用时,由于大多数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积灰严重,过滤器易堵塞,要经常清洗过滤器。
(3)用风机箱将新风送至各个室内机,新风负荷由各个室内机负担。该方式系统简单,设计时风机箱也根据系统要求很容易选到合适的风压。过渡季节还可以作为通风换气机使用。但是未经过处理的新风直接接入室内机时,与新风单独处理的系统相比,室内机型号加大,噪音也增大,而且在室外空气湿度较大时,室内机可能会产生结露现象。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vrv 空调系统最棘手的新风问题,通常情况下都推荐采用第三种处理方式,经济合理,简单适用。而在有排风要求的场合,则优先考虑第二种方式。
2.2 目前vrv 空调系统本身所受局限
(1)最大室外机连接数为4 台;
(2)最大室外机组合容量为64hp:
(3)最大室内机连接数为96台;
(4)室内机与室外机的容量比为50%~130%:
(5)第一分歧到最远室内机配管长度150米;
(6)室内外机最大高度差当室外机在上时为50 米,当室外机在下时为40 米;
(7)最大总配管长度为500 米。
2.3 室内机选择问题
一个工程中在某些部位室内选用不恰当,如:
1.某工程在较窄小的电梯厅选用了嵌入式四面送风的室内机;
2.某工程在吊顶下面安装吊式明装的室内机,不妥,应选用嵌入式双面或四面送风的室内机:
3.某工程某个面积很大的厅,选用数台四面送风的室内机,实际选用暗装风管式的室内机不但可节省初投资,还可以更灵活配合内装修布置送风口达到使用目的。
建议:1.房间有吊顶,而且平面成长窄形时采刚半明装四面送风室内机。
2.有吊项且平面成止方形或空间较大时采用半明装四面送风室内机,当平面空间较大时,为了节省造价或更灵活的配合内装修也可选用暗装接管式室内机。
3.房间无吊顶时,根据其平面形状、大小灵活的采用明装吊式、明装肇式和明装落地式室内机。
2.4 室外机耗电量问题
vrv
空调产品样本中提供的压缩机输功率不能当作压缩机的耗电量,两者之间存在着电机的效率,一般为0.8。
2.5 室内外机的匹配问题
实际工程中,尤其是中小型工程,同一层平面中有多种使用功能房间,其使用时间也不同,而且面积也较小(如:小会议室、接待室、包间、小餐厅等),要实现空调系统的划分就比较困难,即使能做成系统也十分复杂。如果采用vrv 空调系统以上问题就简单了,而且充分的体现出它既能灵活布置,又能节省平常运行费用的特点。既然把不同功能和不同使用时间的房间合在同一个空调系统中,那么,就存在室内合理匹配问题,这就需要考虑同时使用系数的问题,同时使用系数多少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室内机和室外机的容量比既不能低于50%,也不能超过130%。
2.6 室外机的布置问题
室外机的布置应满足下述要求:进风通畅不干扰,排风顺畅不回流。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保证室外机的产冷量(热量)。室外机布置在屋顶、阳台和地面上,前面两种做法居多,两者都有优缺点:
室外机布置在层顶时,优点:屋顶较空旷,排风顺畅,热空气很快的散发到高空去。缺点:进风曲折,当众多室外机布置在同一屋顶时,进风曲折且干扰多。室外机布置在阳台上时优点:进风顺畅。缺点:排风不畅,存在回流现象,当数台垂直布置时,容易形成下面室外机的排风被上面室外机吸入作为进风,影响机组产冷量(热量)。
2.7 凝结水管的安装问题
vrv 空调部分室内机自带凝结水排升泵,这给设计带来极大的方便。实际上程中凝结水管的长度应尽量短,并要有0.01 的坡度,以免形成管内气阻,排水不畅。如果凝结水管坡管不够时,可制一个排水升程管。升程管的高度应小于各种型号凝结水排升高度的规定值。升程管距管室内机应小300mm。
2.8 制冷剂的问题
由于vrv 空调系统的管道接头较多,增加了制冷剂泄漏的可能性,且系统的内容积过大,增大了制冷剂充灌量,因此空调机安装的房间要求设计成:在出现制冷剂泄漏时,其浓度不会超过极限值。以制冷剂r410a 为例,它没有毒性和易燃性,但是当浓度上升时却存在窒息危险。其极限浓度计算方法是:制冷剂总量(千克)/安装室内机房间的最小容积(立方米)≤浓度极限(千克/立方米)用于一拖多的制冷剂的浓度极限为0.3 千克/立方米。浓度可能超过极限值的房间,与相邻房间要有开口,或者安装跟气体泄漏探测装置连锁的机械通风设备。
3、vrv的局限性
传统vrv系统将制冷剂通过铜管送到空调空间各个地方,制冷冷媒用量巨大,所有服役制冷机器的制冷剂最终都是要排放到空气中,当今普遍使用的制冷剂,即使环保冷媒,也存在着较高的温室气体效应,这种制冷剂用量巨大的系统实际上在环保上存在先天的缺陷。
传统vrv系统不但存在制冷冷媒用量巨大的问题,而且制冷剂在制冷空间(多数在吊顶里面,还有穿越墙体的管道)泄露不易检测,难以维修,初始安装也极其不便。
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房屋竣工验收,住宅交付使用,市政配套移交 |
|---|---|---|---|
| 制定目的 | 房子建好后容易出漏水、电路坏、管道堵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工程里盖的房子和配套的设施。 | ||
| 职责分工 | 发包人负责通知问题,承包人得去修。小问题7天内动手,大问题马上到现场。 | ||
| 管理要求 | 漏水马上处理,结构出问题要报给住建部门,还得请设计单位拿方案。 | ||
| 监督与检查 | 发包人盯着修没修好,不按时修就找别人干,费用从承包人钱里扣。验收也得发包人点头才算完。 |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涉及建筑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高处作业,起重吊装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出坠落、触电、倒塌这些事。工人没防护,设备老化,管理松散。想少出事,得立规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盖楼的、搭架子的、开塔吊的。还有现场用的机械和临时用电。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掏钱买安全用品。工长天天盯现场。班组长带人做交底。工人自己戴好帽子系牢带子。 用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架搭完必须验收。塔吊不超载,电线不乱拉。高处作业设警戒线。出事马上喊人报信。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天转现场查。项目经理每周看记录。没按规矩干,停工整改。再犯扣钱,严重清退。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三、部门规章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四、规范性文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____]121号)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____]59号)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____]91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____]75号)
6、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五、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
(一)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_
3、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____
4、坠落防护 安全绳 gb 24543-____
5、安全网(代替gb 5725-1997,gb16909-1997)gb 5725-____
6、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6096-____
7、安全带gb 6095-____
8、安全帽 gb2811-____
9、安全帽测试方法 gb/t2812-____
10、安全色 gb/2893-____
11、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 jgj/t77-____
(二)规范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j43-2000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011 j84-____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____
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____ j376-____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j405-____
9、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008
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____
1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____
1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____
1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___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6、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____
(三)规程
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
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dbj14-015-____
3、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____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____
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____
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____
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____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189-____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___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____ j119-____
(四)导则
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____
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代替gb2894-96,gb16179-96,gb18217-2000) gb 2894-____
gb 10055-____
9、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____
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____
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人安全常识
| 适配人群 | 架子工,信号司索工,塔机司机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洞口防护,临边作业 |
|---|
1. 什么叫安全三宝,并如何使用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 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 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 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 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 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 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 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 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 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在东莞地区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2. “四口”“五临边”指的那些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3. 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纪律有哪些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4、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12、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施工现象必须杜绝的“三违”现象是指
1、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2、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3、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5.施工现场的“三不伤害”指什么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那些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7.塔机安全常识
1、塔式起重机吊运作业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起吊物下方不准站人。
2、司机(操作)、指挥、司索等工种应按有关要求配备,其他人员不得作业。
3、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运物件。
4、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物起吊前作业人员应撤离。
8.起重机“十不吊”指那些
⑴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⑵ 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⑶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⑷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⑸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⑹ 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
⑺ 单根钢丝不吊;
⑻ 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
⑼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⑽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9.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要做到施工完一层清理一层,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拉走。
2、现场内种管理都应做好保护,防止碾轧,接头处要牢靠,防止跑、冒、滴、漏。施工中的污水应用管道或沟槽流入沉淀池集中处理,不得任意向现场排放或流到场外信河流。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砂石材料成方,周转材料、工具一头见齐,钢筋要分规格存放,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
4、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米以外。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