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管理员,登记机关经办人,设备维保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设备长期停用,设备重新启用,设备强制报废 |
|---|---|---|---|
| 制定背景 | 设备长期不用怕生锈出事,没人管档案乱七八糟,报废了还被人乱用。 | ||
| 适用范围 | 管特种设备,只管停用、报废、建档这三块事儿。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管理员牵头干,操作工配合保养,安全部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停一年以上必须报停交证;报废要砸坏不能转卖;每台设备都要建五类档案。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停用设备保养情况;档案缺项扣当月绩效;没报停就停用的,要写说明并补手续。 | ||
设备停用
1、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封存设备,并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时,应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适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2、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设备报废
在特种设备报废后,按相关的规定进行破坏性处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
| 适配人群 | 设备科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特种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采购,安装报备,验收检验 |
|---|---|---|---|
| 制定背景 | 怕买错设备出事故,怕安装不规范没人管,怕用了没登记被查,怕资料乱丢找不到。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特种设备,管设备科、使用科室、安装单位、检验机构。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科牵头买设备、办登记、管档案;使用科室提需求、管使用;安监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买有证厂家的设备;安装前要报备;用前30天必须登记;标志要贴在显眼地方;档案要全要更新。 | ||
| 监督与罚则 | 设备科每月查登记和档案;安监每季度抽查现场;漏登记或贴错标志扣当月绩效;出问题倒查记录谁经手谁负责。 | ||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先确定具体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3、安装完后,由销售单位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设备科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人员审查
| 适配人群 | 起重工,焊工,电工 | 使用场景 | 设备进场,施工操作,定期检验 |
|---|---|---|---|
| 制定背景 | 怕设备出事伤人,怕没证的人乱操作,怕用了不合格的机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管好设备和人,安全监督部门查证件和考试,项目部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设备要有证才准进场,人要有证才准上岗,证过期就不让干,设备要按时年检。 | ||
| 监督与罚则 | 进场先查证,日常有人巡检,发现无证就停工,出问题追单位负责人,检查记录要留底。 | ||
1、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项目文件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特种设备必须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证书,特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件,并保证证书有效。
3、特种设备进场前必须保证证件齐全、运行正常,否则不得进场,更不得参与施工活动。
4、特种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证书检审。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使用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员,设备维保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场所准入,特种设备操作,设备故障处置 |
|---|---|---|---|
| 制定背景 | 锅炉房这些地方容易出事,有人乱进、乱动设备,怕出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锅炉房、空压机房这些危险场所和所有用特种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盯现场,操作人员守规矩,领导批外来人进门。 | ||
| 管理规定 | 进危险地要登记,没证不能碰设备,不许吸烟明火,运行前必须检查,故障了马上停机。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要记本子,每月至少查一次设备,有问题立刻处理或上报,不按规矩干就追责,记录全得留着。 | ||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各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矿机电科。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日常检查
| 适配人群 | 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索道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月度检查,周度巡检,日启检查 |
|---|---|---|---|
| 制定背景 | 设备老了容易出问题,光靠年检不够,得天天看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特别是坐索道、玩游乐设施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安全负责人每月查一次,管理员每周查一次,操作员每天开工前先试跑再检查。 | ||
| 管理规定 | 该查的时候必须查,查完要记本子,发现不对劲马上处理并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记录本要留底备查,领导不定期翻看,漏查或不报的要被提醒,再犯就找主管谈话。 | ||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在用特种设备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以上各项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常规检查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械操作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厂内车辆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作业现场,厂内物流运输,升降机运行管理 |
|---|---|---|---|
| 制定背景 | 设备老了容易出毛病,怕操作时突然坏掉伤人。天天看一眼,每月细查,每年大修,让机器不带病干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起重机、升降机、厂内车的人和管设备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管理部门带头干,操作员和管理员日常巡检,专业单位能帮着做月检年检,安管人员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天必须看一遍,重点查刹车、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有问题马上修,不准硬撑着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立刻记本子上,谁查谁签字;安管人员不定期翻记录、现场抽查;漏查或瞒报要被提醒谈话,再犯扣绩效。 | ||
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一.总则
1.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
二.日检
1.起重机日检的主要内容:
① 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② 各机构的制动器情况;
③ 钢丝绳及其固定情况;
④ 吊钩、滑轮情况;
⑤ 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⑥ 电动机温升和滑线情况;
⑦ 减速器等传动部件紧固、润滑情况。
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日检的主要内容:
① 平层情况;
② 各种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③ 层门的总体性能,层门和吊笼门电气联锁是否完好;
④ 层门机械联锁是否可靠有效;
⑤ 停层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位置合理,电气联锁有效;
⑥ 各种操作和信号功能是否完好;
⑦ 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
3.厂内机动车辆日检的主要内容:
① 油、水和电是否足够;
② 发动机的运行情况;
③ 制动距离;
④ 工作装置的运行情况;
⑤ 轮胎的充气情况;
⑥ 灯光和喇叭。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适配人群 | 设备管理员,安全责任人,特种设备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启用,设备停用,设备报废 |
|---|---|---|---|
| 制定背景 | 设备不登记就用太乱了,容易出事,得管住这个入口。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每台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自己派人去办,质监部门收材料发证,单位领导盯着别漏掉。 | ||
| 管理规定 | 设备要用前或用后30天内必须登记;每台填两份表;登记证要贴在设备显眼处。 | ||
| 监督与罚则 | 没按时登记的,质监部门会查;单位自己定期核对设备状态;停用、报废、过户都要主动报备,不报就可能被查。 | ||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办理使用登记时限: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
2、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每台设备填写两份。
3、指定专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市级质监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眼位置。
4、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备案;重新启用时,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5、特种设备报废或迁移过户,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务案,同时缴回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操作员,现场班组长,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人身安全紧急撤离,跨单位协同救援 |
|---|---|---|---|
| 制定背景 | 怕特种设备出事,想早点防住、早点救住,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碰特种设备的活儿都得守这个。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领导执行,项目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打电话报领导;危险时先躲开再救人;听指挥戴好防护用具。 | ||
| 监督与罚则 | 日常要演练预案,出事查谁没报、谁乱动、谁不戴护具,扣分或谈话提醒,严重就调岗。 | ||
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全体员工在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察对接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施工,开工前申报,安全监察配合 |
|---|---|---|---|
| 制定背景 | 特种设备施工前要报备,怕漏报、错报出安全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特种设备开工前的报备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带头干,施工单位具体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必须用有资质的施工队;必须填对告知书;必须配齐人和设备。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每月查一次报备情况;没按时报的停工整改;查出假材料就换施工队;整改不力扣当月绩效。 | ||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2、应聘请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
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审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工程主管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施工,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前告知 |
|---|---|---|---|
| 制定背景 | 特种设备要装要改要修,得先告诉监管部门。不然没人知道开工了,容易出安全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特种设备的开工申报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带头干,施工单位具体办,安全部门还要盯着看有没有漏报乱报。 | ||
| 管理规定 | 开工前3天就得书面告知质监局;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来施工;填告知书要写全信息;没告知不能动工。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每月查一次申报记录;发现没报的马上叫停施工;补报完才能继续干;两次不报就通报批评。 | ||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2、应聘请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
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审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