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
| 适配人群 | 社区评估小组,社区志愿者管理员,基层服务协调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服务对接,需求评估审核,志愿者招募公示 |
|---|---|---|---|
| 制定背景 | 居民需求和志愿者服务老对不上号,经常白忙活。想让两边真能连上,服务不落空。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居民、志愿者、志愿服务相关事务。 | ||
| 职责分工 | 社区志愿服务评估小组牵头干,居委会配合执行,小组自己检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需求必须分类评估,必须公示招募,志愿者要审核确认,服务过程要全程公开。 | ||
| 监督与罚则 | 小组负责跟踪指导并登记,信息全在宣传栏、led、网站挂出来,没做到就补改,漏公示就重来。 | ||
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二)
为确保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与志愿者服务的有效对接和展开,建立如下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
一、社区菜单式志愿服务队伍和内容须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栏、社区led和网站等进行公告。
二、通过入户、微信群、qq群、志愿服务宣传栏、社区网站以及活动现场等形式收集的服务需求信息进行分类后,须经社区志愿服务评估小组对服务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核。
三、经评估审核确定的服务需求信息,应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栏、中华志愿者网站、社区led进行公布,公开招募志愿者。
四、经公开招募或各类组织推荐的对接志愿者,应由评估小组与本人对接并审核确定。
五、经审核确定的服务需求信息、对接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基本信息,及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长等信息,要在社区led、公示栏和网站等公布。
六、评估小组要对对接好的服务进行跟踪指导,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北城社区志愿服务
| 适配人群 |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员,志愿队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社区助老,困难帮扶,残疾照护 |
|---|---|---|---|
| 制定背景 | 怕志愿者服务乱套,没人管档案,服务对象和志愿者对不上号,记录不全,大家干了活没痕迹。 | ||
| 适用范围 | 社区里所有登记的志愿者,还有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这些被服务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社区服务站牵头干,各志愿者服务队具体做,服务站还要查落实,记档案,管胸章和注册证。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建两类档案,服务要一对一配对,上岗戴胸章、带注册证,服务后填记录,对方得签字。 | ||
| 监督与罚则 | 服务站定期培训,跟踪检查服务情况,信息要公示三天,记入档案;弄虚作假会被通报;记录要长期保存,不能乱公开。 | ||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5、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6、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7、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8、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9、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服务记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记录,是指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三条 志愿服务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第四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
第六条 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服务技能、联系方式等。
需要增加志愿者其他个人信息的,必须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
第七条 志愿服务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
第八条 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所提供的志愿服务时间进行核实和累计。
第九条 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结束后,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状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培训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有关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的内容、组织者、日期、地点、学时等。
第十一条 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予以记录。
第十三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向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负责人、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及时采集志愿服务信息。
第十四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将志愿服务信息记入志愿服务记录前,应当在本组织或机构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记入志愿服务记录。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志愿服务记录。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利用民政部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以及其它网络平台,实现志愿服务记录的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和共享。
第十六条 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以在其加入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之间进行转移和共享。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接收的志愿服务记录进行核实,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志愿者需要查询本人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因升学、入伍、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本人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志愿服务证明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时间和内容。
第十八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将志愿服务记录情况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或者机构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将志愿服务记录与志愿者的使用、培训、评价、保障、奖励挂钩。
第二十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并根据志愿服务记录情况安排志愿者参加所需要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予以标识,并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
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
第二十二条 鼓励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得到他人的无偿服务。
第二十三条 鼓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第二十五条 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二十六条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第二十七条 鼓励商业机构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第二十八条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记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
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x社区志愿服务记录
| 适配人群 | 社区两委成员,志愿服务专员,评估小组成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服务,志愿派遣,服务公示 |
|---|---|---|---|
| 制定背景 | 怕记录乱七八糟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志愿者 | ||
| 职责分工 | 社区两委指定一人 一名工作人员管录入存档 | ||
| 管理规定 | 信息要全,含姓名时间评价等;公示三天没意见才记 | ||
| 监督与罚则 | 评估小组收反馈;宣传栏公示监督;纸质加电子双存;泄露要追责 | ||
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二)
根据福建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印发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如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一、指定一名两委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志愿服务记录的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工作。记录内容含: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评价、活动负责人和记录人等。
二、志愿服务评估小组要根据《志愿服务派遣受理回复单》中服务对象对志愿者服务质量的评价与建议、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堆志愿者的评价与建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服务情况收集汇总。
三、在志愿服务情况记录前,应当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志愿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志愿服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记入志愿服务记录。
四、记录采取纸质档案记录和电子档案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在志愿者服务手册、社区志愿服务卡及中华志愿者网上记录服务信息。
五、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记录。
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社区志愿服务记录
| 适配人群 | 社区两委,志愿负责人,记录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服务,志愿派遣,服务公示 |
|---|---|---|---|
| 制定背景 | 怕记录乱七八糟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志愿者 | ||
| 职责分工 | 两委指定一人 一名工作人员管记录 | ||
| 管理规定 | 要公示三天、要双档案、不能随便公开记录 | ||
| 监督与罚则 | 小组收评价、公示完才能记、乱公开要负责 | ||
根据福建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印发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如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一、指定一名两委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志愿服务记录的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工作。记录内容含: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评价、活动负责人和记录人等。
二、 志愿服务评估小组要根据《志愿服务派遣受理回复单》中服务对象对志愿者服务质量的评价与建议、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堆志愿者的评价与建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服务情况收集汇总。
三、 在志愿服务情况记录前,应当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志愿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志愿服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记入志愿服务记录。
四、 记录采取纸质档案记录和电子档案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在志愿者服务手册、社区志愿服务卡及中华志愿者网上记录服务信息。
五、 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记录。
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星河社区志愿者活动
| 适配人群 | 社区志愿者,居民骨干,志愿队长 | 使用场景 | 社区服务,助老扶弱,扶贫济困 |
|---|---|---|---|
| 制定背景 | 社区居民需求越来越多,小事老跑外面不方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加z社区志愿活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志愿者自己执行,社区干部平时看看干得咋样。 | ||
| 管理规定 | 要有责任心,服务时耐心细致,不能摆架子,要帮老人、扶残障、帮困难户。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安排一次活动,大家互相提醒,干得不好私下说说,连续两次不到就问问原因。 | ||
z社区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社区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居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根据社区居民群众日益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倡导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项结合,使社区居民具备实行小事不出门,方便在社区。
三、做到想社区所想、急社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自己的爱心溶入到社区服务之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x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x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
| 适配人群 | 社区志愿负责人,志愿项目主管,志愿服务评估员 | 使用场景 | 志愿服务招募,社区志愿管理,志愿者准入审核 |
|---|---|---|---|
| 制定背景 | 怕志愿者乱报名、没筛选、没人管,想把报名流程理清楚,让真想干活的人进来。 | ||
| 适用范围 | 社区里想当志愿者的居民,特别是14岁以上的本地人。 | ||
| 职责分工 | 志愿项目负责人现场确认,评估小组审核材料,工作站管档案和发证。 | ||
| 管理规定 | 得先干一次活动才能申请,填两张表,要评估合格,宣誓后才发证。 | ||
| 监督与罚则 | 工作站建档案,评估小组查材料真假,没通过就不能注册,干完活动才给确认,网上同步登记。 | ||
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二)
根据**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印发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扎实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建立如下记录制度:
一、凡年满14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须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后由志愿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方可申请加入志愿者。
三、申请人需填写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社区志愿服务评估小组要对其基本情况做出评估并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根据申请人的特长、时间和服务意向编入社区志愿队,申请人进行宣誓,发放志愿者证、胸章,并在中华志愿者网上注册。
五、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