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现场施工主管,分公司安管员 | 使用场景 | 工伤速报,事故现场保护,快报表填报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报晚了耽误抢救 怕现场被破坏没法查原因 怕数据不全影响安全改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和一线工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负责人最先报 安全员负责填表存档 分公司安管科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打电话上报 必须保现场、做记录、拍照录像 快报表24小时内交,月报表每月1号交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管科每月查报表交没交 没交的打电话催,再不交要通报 填错漏报要重新补,三次就约谈负责人 报表都得留底,至少存三年 | ||
一、重大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用最快速度(电话、电传)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重大工伤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做好书面记录、草图、拍相、录相。
三、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报告简要情况并在24小时之内填报工伤事故快报表上报总公司或分公司。
四、一般工伤事故(轻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之下),必须填写《工伤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后20天后内呈报上级各部门,并做好存档。
五、做好职工工伤事故月报工作。项目部必须在翌月一日填写本月《工伤事故月报表》,报总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科。无事故也应执行月报。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处置,人员伤亡救治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报告乱套,没人管没人报,现场乱哄哄的,想把上报流程理清楚。 | ||
| 适用范围 | 项目上所有人,班组长、安全员、项目经理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安质部负责解释和归档,项目经理管现场处置,班组长和安全员先接报再上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班组长或安全员,不能乱传消息,火灾可打119,伤员快叫120。 | ||
| 监督与罚则 | 项目经理要立刻救人撤人护现场,调查组来问啥说啥,不许藏东西不许躲,事后全员认真学通报。 | ||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于伤员的救治可以报120进行救治。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杜绝衍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导致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24小时待命,听从项目经理的统一调动。完成份内的工作。
5、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应听从项目部的指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服从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对于项目部权限内的事故处理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7、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事故处理结案后,安质部要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③事故快报表;
④事故调查笔录;
⑤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⑥事故调查报告;
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⑨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⑩其他有关的资料。
9、未尽事宜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报告、统计结案
| 适配人群 | 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调查组 | 使用场景 | 施工生产,事故现场,工伤复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出意外,有人受伤停工超一天,或直接死亡。怕瞒报漏报,影响查原因、改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各工地、所有生产中发生的伤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工地负责人最先管现场,公司安全部门牵头查,技术保卫一起参与,上级部门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藏;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话实说,不准造假资料。 | ||
| 监督与罚则 | 轻伤填表上报,重伤死亡要写报告书;不配合调查就批评处分;隐瞒事故从严处理;每月检查台账是否齐全。 | ||
1、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上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责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5、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6、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和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项目负责人,车队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食堂管理,公务出行,分包施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统计乱七八糟,有的漏报有的不算,搞不清到底出多少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吃饭洗澡睡觉的地方,还有坐公司车、租车干活的。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盯这事,各车间主任得执行,安全员天天查落实没。 | ||
| 管理规定 | 只要在公司地盘出事、坐公司车出事、租的车出事,都得报;生病自己倒的不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交报表,安全部抽查现场,漏报少报要扣分,年底评先进一票否决。 | ||
第1条、公司所属食堂、浴室、休息室、更衣室以及倒班宿舍、临时休息室等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2条、职工乘坐本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3条、凡公司租赁的各种运输车辆和聘任的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也按本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4条、停薪留职职工和已离退休的人员,又被聘用工作,若发生伤亡事故,在哪个企业就由哪个企业进行报告和统计。
第5条、公司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
第6条、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第7条、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8条、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凡独立核算的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不是独立核算的分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
第9条、凡涉及两个以上建筑企业交叉作业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和统计。若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暂由各企业自行统计各自的伤亡人数,但要注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说明与哪一次事故为同一事故。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 适配人群 | 车间负责人,安全部门,工会代表 | 使用场景 | 生产区域,急性中毒,重大伤亡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管,怕报告拖拖拉拉,怕现场被乱动,怕原因查不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干活的职工,所有车间和科室。 | ||
| 职责分工 | 车间科室负责人先报,安全部门盯现场、收材料,厂长最后签字,工会人教一起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24小时内交材料,现场不能动,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人和经过。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天天看报没报、全不全、快不快;漏报迟报补报还要挨批;查不清就重查,措施不落实就再盯。 | ||
1、企业对于职工在生产区域内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车间、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厂长报告,安全部门派专人负责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分析,伤亡事故材料须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局、劳动局、总工会。
3、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使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按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上报和处理。
4、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科室应立即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安全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
5、各级领导应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及时负责。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延迟报告的,除责成补报补,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事故的调查分析,由安全部门、工会、人教部门,车间负责人等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重大事故,有上级机关派员参加会同调查,调查分析,应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有关报告单,最后经所在车间、科室负责人和厂长签字后上报。
7、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予以落实,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在调查分析、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事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10、事故的全部资料及时存档,并总结事故教训。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 使用场景 | 施工生产,事故调查,工伤统计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没人报,报了也拖着不查,伤员得不到及时救,现场乱糟糟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队、项目部、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人要马上报,项目部先处理轻伤,公司副经理带队查重伤,安全部门收材料、盯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立刻报,不准瞒、不准拖;抢救伤员第一,保护现场;移动东西要标记、写记录。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每月核对上报情况,没报的扣绩效;查实瞒报就通报批评;复查整改不到位再约谈负责人。 | ||
一、凡发生在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使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达一天及以上(或死亡)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由事故发生的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执行。
二、各单位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三、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审批表》报公司安全部门,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副经理组织工会、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对事故调查处理,并由公司安全部门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上报市建委、劳动局审批。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事故单位人员必须如实反映和提供,不得拒绝、隐瞒,伪造假情况和假资料。
五、事故处理完毕复工时,应由责任单位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上报公司安全部门。
六、工伤事故的统计
(1)工伤事故频率
年(月)工伤事故频率:年(月)发生工伤总人数÷年(月)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2)重伤频率
年度重伤频率:年度重伤总人数÷年度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3)死亡频率
年度因工死亡频率:年度因工死亡总人数÷年度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分析,安全责任追究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没人管、没人查,事故老重复发生,得有个规矩压着。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干活的职工和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带头干,各车间负责人动手做,公司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保现场、救伤员、写报告交安全科;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定好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科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没报或瞎报的,扣钱加通报;查不清的重新查,直到弄明白为止;处理结果贴公告栏。 | ||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长,企业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追究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了没人管,老出同样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干活的员工和安全科。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带头干,各部门配合,领导盯着看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保现场、救伤员、写报告交安全科;查清原因定措施;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科每月查执行情况,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通报,瞒报虚报要重罚。 | ||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报告,现场保护,伤情判定 |
|---|---|---|---|
| 制定背景 | 干活时老有人受伤,报告乱七八糟,现场常被破坏,查不清原因。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工人和管工地的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出事的人要马上说,班组长收消息,项目部报大事故,安监科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伤了立刻报,重伤死亡必须快报上级,别乱动现场,真要动得留标记。 | ||
| 监督与罚则 | 谁不报就问谁,安监科每月翻记录,漏报迟报扣当月安全分,三次就谈话。 | ||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分包现场负责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突发事故,分包事故上报,项目现场急救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能拖,不能瞒,怕耽误救人,怕现场乱糟糟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分公司、公司主管部门。 | ||
| 职责分工 | 负伤者或现场人员要立刻报,项目负责人得马上去现场,分公司和公司领导要跟进处理。 | ||
| 管理规定 | 出了事必须马上报,现场要保护好,伤员要快送医院,报告内容要写全,死亡事故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谁不报、瞒报、迟报,就追谁的责任;公司会查报告有没有漏、有没有假;现场抽查执行情况,发现不对就当场纠正。 | ||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接伤亡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快速反应,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在保护现场的前提下,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及时对受伤者的伤害部位、性质作出判断,在就地抢救的同时,联系最近的医院,迅速有选择地送专业医院抢救。对事故现场作紧急处置,控制事故的同时,用最快的方式尽可能准确地向分公司(或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分公司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重大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接到分公司或项目负责人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并立即派主管领导或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6.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快报表附后)
6.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类别;
6.2.伤亡人员情况、人数;
6.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6.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6.5.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6.死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公司。
7.构成总、分包关系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上述程序报告,不得不报或瞒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