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制度专门管那些不安全、老掉牙的工艺和设备,该停用的停用,该换新的换新。不是光喊口号,而是有明确清单和执行步骤,让隐患从源头上断根。大家用着放心,检查时也少折腾,省心又踏实。

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一、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二、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四、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五、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六、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有些老工艺老设备太危险,容易出事故,伤人又赔钱,得赶紧换掉。
局里所有单位,施工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都算在内。
各单位自己管好自己,安全部门盯着查,发现就处理,领导要担责。
不能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能转让给别人用;不能买不能用不合格的;自己觉得危险的也得停。
各单位得主动查名单,及时换掉;现场发现违规马上停用;查到就严肃处理,还要通报;检查结果要留记录。
从发布那天起就执行;解释权归局安全部;名录更新或出新问题就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