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查共享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查共享,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查共享
今(1)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税务局获悉,即日起,纳税人在重庆市、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可在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不用到税务部门办理。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其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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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网上交
省时又省事
“网上办,比以前方便多了。”刚刚自行办理了车购税申报缴纳和车辆登记的任先生表示,2023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他花了800块钱找人代办。2023年自己办理车辆上户,跑了办税大厅和车管所。因为很多数据信息需要手动录入,办理时间较长,而且需要部门间跑路排队,当时资料没带全还回去拿,所以前前后后花了近3天才办完。现在,车购税网上交,直接到车管所上牌,不仅节约了时间,还省了代办费。
其具体办理流程是,车购税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通过“特殊申报业务”菜单快捷进入车购税申报界面,勾选车辆登记地和发票代码,输入8位发票号码,后续流程全部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缴税。未注册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的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首页直接点击“车购税快捷申报”按钮,无需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购车人主要信息及发票号码后,快捷进入后续申报缴纳流程。
前台办事压力减小
一天能多办30辆车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巴山车管所)里,民警们对车购税电子信息交换感觉很方便。民警段敏表示,车辆上户需要核对车辆合格证、保险、发票、车购税完税凭证等资料。以前,车购税相关数据都需要手工录入,17位字母加数字的车辆识别代号错一位,系统就会进入‘嫌疑车辆调查’,要一天时间来解决。现在自动带出所有车购税相关数据,自动核查,工作人员办理时间减少,市民等待时间少,发票真伪也有保障,很实用。
“市交巡警总队为此次试点购买了新服务器和电脑,保障数据交换储存和前台服务更便捷。以前审核纸质凭证易错,人工辨识也存在较大风险,现在录入车辆识别代号,1秒钟全部带出,减轻了前台办事压力,按我们的业务量,节省出来的时间,一天能多办30辆车。”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科信科科长李春雨说。
车购税网上办理相关提醒
“车辆购置税缴纳方式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年4月,重庆税务部门遵循‘机构改革 服务先行’理念,开发‘易申报’车购税网上申报缴纳系统,车购税网上可以缴纳,但因为车辆上户仍需纸质完税凭证,纳税人还是需要到税务局打印。这次电子凭证改革,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完全不用到税务部门了。”重庆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副处长包刚表示。
另外,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今年10月31日以前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如需在今日以后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试点期间内在重庆市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到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在进行车购税网上申报时,购销发票如果为外地发票,需要录入相关发票信息,代办单位需事先经税务机关授方可办理申报。在网上缴纳税款时,由于个人银行卡每日单笔支付限额不同,如果车辆购置税数额超过限额,可能导致扣款失败,纳税人可提前与银行沟通。
重庆晚报慢新闻全国爆料热线:(023)96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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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范圣卿
【第2篇】车辆购置税属于行为税吗
汽车已经变成了普通的消费品,进入了大家的日常生活。购买汽车这件事,也变得十分简单。
但是,我们在购买汽车时不仅需要支付车辆价款,还需要支付其他税费。由于增值税是价内税,我们的关注度不高,然而车辆购置税,确实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
1、计税价格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总价款/(1+增值税税率)。
当然,同时由于车辆的购买途径不同、应税行为不同以及价格组成不同,在实际计算时也是有所差别的。
2、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具体为10%。也就是说,不管是汽车、还是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使用的税率统一为10%。
从这里我们也能发现,车辆购置税也是有属于自己的纳税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举例说明:
虎虎于2023年3月7日从当地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国产suv,取得了正规的发票。其中,发票上面注明含增值税车辆的总价款是400000。另外虎虎还支付了880,进行车辆装饰。另外,虎虎通过发票发现,发票上面增值税的税率是13%。
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如下:
(1)计税价格=400000/(1+13%)=353982.30。
(2)应纳税额=353982.30*10%=35398.23。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虎虎支付的880车辆装饰费,并不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实际计算时需要注意一下!
另外,车辆购置税需要我们直接交给税务部门。所以我们在买车时,除了需要支付车价款,想要正式上路还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是什么?
1、征税范围特定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很小,只有特定车辆才需要缴纳税款。车辆购置税并不是对所有车辆征收,是一个征税范围窄的行为税。
2、一次性征收
车辆购置税只有一个征税环节,那就是只在消费环节征税。我们在交易二手车时,并不需要再缴纳车辆购置税了。
这一点和增值税的征税特点,差异明显!毕竟增值税在所有环节都需要征税。当然,增值税也存在环环抵扣的情况。从这一方面看,车辆购置税要简单得多!
3、价外税
我们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需要用不含税的价格当做计税依据。也就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也不包括车辆购置税本身。
对于这个方面,买过车的肯定都有感触。车辆的价格在4s店都谈好,到最后才发现我们除了需要把车价款交给4s店,还需要缴纳保险和车辆购置税。
可以说车辆的落地价格,不仅包括车辆总价款,还需要包括购置税和保险!
【第3篇】新区在哪交车辆购置税
记者近日从车辆购置税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该局不断深化车辆购置税征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做到手续简化,速度提升,固定装置车辆免税等多项业务在1日内即可办理完结。
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 多项税种可在1日内办完
据悉,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推进税务部门职能转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据介绍,该局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在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均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各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特别是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尽量做到简化手续,方便快捷。
“比如以前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免税业务时,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受理初审后需报送分局审核,至少需要2-3天,现在简化手续后只要符合免税条件,手续齐全,可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当场可以办结完,大大节约了办理时间。”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启用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 强化业务节点复核监督
据了解,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特殊业务的信息比对复核,强化重要业务节点复核监督,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以前偏重于直接征收,对事中事后的复核监督手段方法较少,去年10月正式启用了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征收数据完全集中。”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对平行进口车、机动车生产厂家内销车辆以及其他特殊计税的车辆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这个业务节点进行重点复核检查,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据介绍,为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避免纳税人“多次跑”,车辆购购置税分局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据了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年初就开始在各地税务部门推广的举措,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从2023年起就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办税服务厅窗口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制、午间办税制、导税岗服务等制度,并将此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比如批量业务集中办理、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其中延时服务是指只要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无论是中午还是下午遇到下班时间到了,都必须办结完业务,以免纳税人再多跑一趟等。”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除此之外,车辆购购置税分局还通过专门设立开票缴税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社会各界视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一直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重庆市委市政府也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强调要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管理方式,在实践中优化和再造业务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环节多、材料多、跑路多等问题。
作为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争做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军。
(记者 王丹)
【第4篇】车辆购置税免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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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飞速发展,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均超90%。而速度的“狂飙”,离不开免征购置税政策的有力支撑。日前,工信部发布了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从目录来看,此次入选车型包括了74款纯电车型以及3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例如比亚迪海鸥、五菱缤果、理想l8、哪吒e、宝马i4 edrive35进口车型等。
目录中可以看到,比亚迪旗下新车海鸥(“海豚 q”,“海豚 mini”)提供两种续航版本,cltc工况下续航里程分为305km和405km,分别配备30.08kwh和38.88kwh电池。据此前消息,新车将会在4月份正式推出,售价6.58万起,对于一款四门四座、续航不错、标配快充的小电动车来说,这个价格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与此同时,目录中也出现五菱缤果的身影,该车共三个版本,提供203km和333km两种续航,分别配备17.3kwh和31.9kwh电池。作为一款定位高于宏光miniev的纯电代步车,五菱缤果实力不容小觑,新车预计会在今年3月份上市。
另外,理想l7、理想l8也被选入了免征车辆购置税名单中,动力上均搭载1.5t发动机+两台电动机的组合,且续航一致,纯电续航210km,cltc综合续航1315km。目前理想的销量非常乐观,这两款车或许值得考虑。
除了以上几款车型以外,在目录中还看到了哪吒e、零跑c11,还有梅赛德斯amg eqe 53、宝马i4 edrive35等进口车型,都是比较受关注的热门车型。
最后,据官方发布数据,2023年我国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879亿元,同步增长92.6%。不得不说,免缴购置税的政策刺激了新能源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的支出,成为不少人购买新能源车的一大因素。那么上述出现的新能源车,你会选择入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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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小编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九、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交。
十一、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款足额入库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将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税款足额入库包括以下情形:纳税人到银行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十三、《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所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申报时,除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办理免税手续。
十四、本公告所称车辆合格证明,是指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本公告所称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是指: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本公告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十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印制,纳税人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提交。
十六、纳税人2023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在2023年7月1日前未申报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十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同日生效。
来源:彩练新闻
【第6篇】税务局车辆购置税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实现购车、缴税“一站式”办理,6月17日上午,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鸡西辖区内6家汽车经销企业举行车辆购置税代征协议签约仪式。鸡西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林江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孙士军主持签约仪式。
第二税务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着力打通办税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树立“人人皆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空间,在全市6家汽车经销企业设立车辆购置税代征点,方便群众购车后直接缴税上牌,努力实现从办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三是聚焦纳税人需求,打造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并大力推进自助办、预约办、网上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政策落实上再精准,在优化服务上再加力,在纳税人满意度上再提升,让税惠春风吹暖千家万户,为鸡西市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吕静哲
摄像:程弘
【第7篇】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不包括
车辆购置税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
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 10%
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
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取得
计税依据
说明
1.购买自用(包括国产、进口车辆)
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税价款。
纳税人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其他有效价格凭证的情形除外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3.自产自用
(1)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
(2)无同类价,按组价: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均不含增值税
4.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
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
三、应纳税额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 2020 年 3 月进口载货汽车 1 辆;4 月在国内市场购置载货汽车 2 辆,支付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为 75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另支付车辆购置税 7.5 万元,车辆牌照费 0.1 万元,代办保险费 2 万元;5 月受赠小汽车 1 辆。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下列正确表述是( )。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 84.75 元
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
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小汽车的市场价格加增值税
d.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 77 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内购置载货汽车,车购税的计税依据为 75 万元,不包括代收的保险费、车辆牌照费和车辆购置税。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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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车辆购置税怎么代缴
在4s店购车,还有很多项费用的支付,除了车价,保险,贷款,手续费等。还有一项费用,虽然不是4s店收取的,但是很多时候是由4s店代为缴纳的,那就是车辆的购置税。既然是4s店代缴的,那么很多粉丝朋友就问到了,这个车辆的购置税如何计算,这个费用4s店代缴会不会是个坑,到底这个车辆购税的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跟随小皮车爸一起来看看。
其实车辆购置税是在购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费用支出,费用的金额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先说明一下,目前新能源车车型,在政策指定的目录里面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免征日期是到2023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说,购买指定目录内的新能源车型的,就不用操心这个车辆购置税了,直接忽略就可以了。
那么,目前还是占大多数的传统家用车型,车辆购置税什么时候缴纳,是怎么计算的,又是在哪里缴纳呢?
车辆购置税是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来计算。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的征收范围,在国家税务局缴纳的。
车辆购置税有固定的计算公式的,不过有很多种算法,按照小皮车爸的惯例,简单的计算公式就是:车辆购置税金额=购车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1.13x10%,再通俗一点就是:车辆购置税金额=裸车价÷1.13x0.1。为什么除以1.13,因为车价已经包含了13%的增值税,看一下购车发票上面的详细税费就明白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车价的10%,这个车价是不包含增值税的,所以要把增值税除掉,不然就是重复征税了。
举个例子吧,裸车价119800元的车,应缴的购置税=119800÷1.13x0.1=10601.77元,车辆购置税就是这么来计算的。其实吧,我们自己是不用去计算的,国家税务局有全国联网的计税系统,在车辆出厂时就已经记录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金额。只需要提供车辆合格证的二维码扫描,直接就缴纳对应的车辆购置税的,压根就不需要根据发票金额去计算的。
车辆购置税什么时候缴纳呢?根据相关规定,在车辆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就需要缴纳车购置税,也就是在车辆上牌之前,就需要先把购置税交了。现在很少有车主自己去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吧,一般都是交由4s店办理的,那么这10万块的车,1万多的购置税交给4s店办理,这其中有没有像网传的那么多坑呢?
答案是,只要我们注意索要相关凭证,车辆购置税没有什么坑的。前面说了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有全国联网的国税计税系统的,扫描合格证缴纳,不存在金额的变动。并且购置税的缴纳,一直以来仅支持刷卡,现金是不支持的,交易都会有记录。再有,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会有电子版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会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的。金额无变动,有记录,有发票,国税局刷卡,不存在什么坑的。当然了,至于说不提供发票的,那你就懂了。
说在最后,车辆的购置税是需要在车辆上牌之前去缴纳的,具体计算按照裸车价÷1.13x0.1公式来计算。不要想着低开发票,可以少交购置税,购税金额是国家税务局全国系统联网计税,不是靠发票来计算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我们注意索要相关完税证明及发票,车辆购置税就这么简单。关于车辆购置税你还有什么疑问呢?赶紧评论、留言,或者私信@小皮车爸,会及时回复的。
【第9篇】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缴纳系统
各相关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我局决定于2023年9月1日起开通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o.1 系统主要功能
纳税人登录系统、勾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报表数据;网上缴纳税款后,将生成车购税完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
申报缴税数据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无需手工填报,但应注意核对系统界面上信息并进行确认。
no.2 受理业务范围
受理纳税人取得我市开具机动车发票的车辆征税、新能源车辆免税、挂车减税等纳税申报业务,其它业务或网报数据异常的,请至税务机关办理。
温馨提示
系统提供多形式、方便快捷的申报渠道,既支持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也支持机动车经销商以自己的电子税务局用户名为其销售对象代办纳税申报业务。
no.3 系统登录路径
自然人纳税人
访问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自然人纳税人请点击首页“我要办税”或“纳税服务”,选择“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进行登录,通过“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办理。
其它纳税人或机动车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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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然人纳税人未注册的,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后方可办理。
no.4 车购税完税信息
纳税人(或机动车经销商)如需查询《车购税完税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信息,有以下几种途径:
①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询、打印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打印;
②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
③扫描以下二维码,点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查询”快捷查询。
no.5 其它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技术支持电话:12366-9-2。
为方便纳税人,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仍继续使用。
【第10篇】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软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先后深入到白城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白城市巡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车辆购置税网上办理业务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二税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4s店分别发放了《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指引》和《吉林移动办税系统app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操作指引》宣传资料,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客户端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具体操作流程,解答了4s店工作人员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方便他们为购车人进行操作指导。
据了解,此次活动在实践中总结了便民利民的措施方法,进一步了解了纳税人的需求,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记者 姜宁 报道)
【第11篇】申请退还的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当你在4s店看车,销售给你报价的时候,其中里面有一项,就是汽车的购置税,那么这个购置税是怎么得出来的,应该如何计算呢,看完今天的这篇文章,你就会明白了。车辆的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它的目的就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在2018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车辆购置税法》,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这个税种确立下来。
大部分车辆都需要交购置税 除了150毫升(包括)以下的燃油摩托车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境内购买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老百姓购买的大部分车辆,都在车辆购置税的范围。
只有一种车辆除外,那就是排气量小于等于150毫升的摩托车,这里主要是为了照顾一些低收入的群体。所以大家在购买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150cc的摩托车和155cc的摩托车,虽然排量相差不大,但是购置税却要多交几百元的购置税。
以裸车价1万元的摩托车为例,不含量车价为8849元,如果是150cc,则不需要交购置税,而如果是155cc,则需要交884.9元的购置税,这么多钱可以加一百升汽油了,可以行驶四千五公里。
除了这一类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也不需要交税,目前新能源汽车也是免购置税的。此外不需要征税的还有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购置税怎么计算 谁来征收
购置税的征收单位是国家税务局,现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称为税务局,税务局负责征收车辆的购置税。以前交购置税还需要跑到税务局办理,现在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车管所一般都有车辆购置税窗口,不用来回跑了。
车辆购置税的法定税率是10%,它指的是不含税价格,也就是不包括增值税的价格。比如一辆汽车,它的裸车价是10万元,目前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13%,所以不含税价格是10万/1.13,计算出不含税价是88495.57元,那么这台车的购置税就是88495.57*0.1,也就是8849.56元(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四舍五入)。如果是进口车辆,计税的基础还要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国务院为了促进汽车的消费,有的时候会对一些汽车免征或者少征购置税,比如对于排量1.6升以下的汽车,减半征收购置税。也就是说,由原来的10%,变成5%,那么原来8849.56的购置税,就变成了4424.78元,对于消费者而言,少花了4000多元。而目前新能源汽车是免征购置税的,一分钱都不用交。主要原因在于新能源汽车的价格高,免征购置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消费。
以前有一些商家为了逃税,故意会把车辆的价格写低,比如裸车10万,发票上面只写裸车9万,商家就逃了一部分税,而消费者也少交了一点税。税务局为了避免税收流失,就对汽车的价格做了一个最低价的限制,比如某型号的汽车,如果发票的价格比最低价还低,那么就按最低价来征收。实际上这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有的库存汽车打特价,原价卖10万,现在卖6万,购置税本来应该是5309元,结果税务系统里面的最低价是10万元,要消费者交8849元的购置税,这多出来的3540元,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冤枉钱。现在缴纳购置税,一般是按发票价格来计算。
购置税能不能退
购置税属于一次性征收,一般情况是不会退的,除非消费者把车辆退回销售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比如有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达到了退车的标准,如果这个时候,购置税不能退,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
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还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也就是说,如果在一年内退回,是可以全额退的,而如果超过了一年,就需要扣减10%,比如购置税是8000元,如果一年后退回商家了,就只退7200元。
而如果车辆由于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的丢失、报废,则是不退的,因为这主要是由于车主的原因造成的。
我国目前车辆购置税的规模
那么一辆汽车就得交10%的购置税,一个国家这么多的汽车,要交多少税呢。汽车消费占整个消费市场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大约有10%,也就是说老百姓每花10块钱,其中有1块钱用于汽车消费。
车辆购置税在我们国家,是一个较大的税种,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购置税,维持在3000多亿的规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车辆购置税收入为3520亿元,当年的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为202539亿元,车辆购置税占比1.74%。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的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购买自用,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进口应税车辆。
进口自用,直接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的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受赠使用,受赠人接受自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行为。
自产自用,指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车辆作为最终消费品自己消费使用的行为。
获奖自用,从各种奖励形式中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其他自用,上述以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拍卖、抵债、走私、罚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其中,购置应税车辆时取得的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
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第13篇】车辆退购置税多少天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一般只要是购买了车辆就会涉及到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问题。那么纳税人在购买车辆后出于各种原因又将车辆退回的,已经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能退回吗?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吧!
问: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问: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如何计算退还的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第八条的规定: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最后总结一下,车辆退回是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但应退税额会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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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系统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办理纳(免、减)税申报时填写(打印),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办理申报时提供的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注明的车辆购买方名称。
3.“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证件名称”栏填写的证件的号码。
5.“合格证编号(货物进口证明书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厂牌型号”“排量(cc)”栏,分别按照车辆合格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编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排量填写。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不含税价”栏,分别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项目填写。
7.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
(1)“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号码”栏,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号码;免征关税应税车辆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中注明的编号。
(2)“关税完税价格”栏,通过《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资料进行采集,顺序如下:
①《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
② 在免关税的情况下,通过《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完税价格和消费税税额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③ 在免关税和免或者不征消费税的情况下,采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完税价格;
④ 在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均免征或者不征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资料采集关税完税价格。
(3)“关税”栏,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
(4)“消费税”栏,填写《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8.“其他有效凭证名称”“其他有效凭证号码”“其他有效凭证价格”栏由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非进口自用的纳税人按取得的相应证明资料内容填写。
9.“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或者生效日期。
10.“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填写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不含税价格;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填写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填写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11.“申报免(减)税条件或者代码”栏,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填写字母代码或者文字:
⑴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a1.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a2.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有关人员自用车辆
⑵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b.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⑶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c.悬挂专用号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⑷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d.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⑸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e1.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汽车)
e2.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有轨电车)
⑹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f1.防汛车辆
f2.森林消防车辆
f3.留学人员购买车辆
f4.来华专家购置车辆
f5.“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f6. 北京冬奥会新购车辆
f7. 新能源汽车
f8. 减半征收挂车
f9. 部队改挂车辆
f10. 国务院规定其他减征或者免征车辆
※1.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直接填写“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
※2.f1-f10,根据减、免税政策变化公告调整。
12.“是否办理车辆登记”栏,如填写“是”,则“车辆拟登记地点”栏应填写具体县(市、区)。
13.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第15篇】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车
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新能源汽车广受消费者青睐,那么,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吗?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什么条件?记者为您整理了以下热点问题。
一、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免征车辆购置税吗?
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购买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怎样确定?
答: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2023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目前,工信部官网已公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梅赛德斯-奔驰、宝马、东风汽车、比亚迪、上汽通用汽车、吉利、零跑汽车、福特汽车、广汽、长安等在列。
四、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附:一图读懂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办理流程。
内容综合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微信号
【第16篇】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
可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2月2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税收管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一是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二是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三是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依规开展技术审查;四是装备中心将通过审查的车型提交后,由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目录》。
二、本批《目录》基本情况
本批《目录》为2023年第一次发布,累计为第八批,共涉及208家企业的505个车型。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申请将xxx型通讯车列入《目录》,该车辆额定装载质量(生产厂家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1000kg,但企业提供的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车厢地板面积的50%,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2.乙公司申请将xxx压缩式垃圾车列入《目录》,该车辆装备有液压机和填塞器,为垃圾自行压实装入、转运和卸料的专用自卸运输车,以载运垃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3.丙公司申请将xxx型宣传消防车列入《目录》,该车辆为装备有影像、音响和发电设备,用于消防知识宣传的厢式专用作业汽车;但其车辆上的专用装置多为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未被固定在车体上,不属于专用车辆。
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二)《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根据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1月5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八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八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1月5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购税,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八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八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