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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票丢失(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8

【导语】车辆购置税票丢失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票丢失,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车辆购置税票丢失(16篇)

【第1篇】车辆购置税票丢失

车辆发票丢失怎么办?购车发票丢失后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

个人车辆过户原始发票丢了没有关系的。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就行。

购车发票丢失后对二手车的交易会产生影响,延长过户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车发票丢失后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购车发票的补办流程如下: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我的车辆购置税绿本和车辆发票丢了该怎么补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规定: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

一、带上行驶证到购置税办打单,领取《补办购置税证申请表》

二、报警、凭购置税办打的单到规定报社登报

三、带齐资料到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就是要钱。这个好像要一个月。至于发票,原始发票丢失的问题,补开销售发票手续的具体程序如下:由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携带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到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再在存根联原件上盖章确认;机动车销售单位必须凭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原件,开具与其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将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写入备注栏,注明“遗失补开”

机动车购车发票一联丢失怎么办?

去车管所办理,当初你上牌时曾给车管所一张第一联的复印件。去车管所管理档案的地方,就是第一联丢了,需要一个第一联的复印件。写一个申请,他就会把第一联发票的复印件借给你,,。你在把第一联的复印件在复印一下就ok啦。我就这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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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车辆购置税减免税

5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月1日是公告实施的第一天,

哪些车辆符合购置税减半条件?

昆明市场反响如何?

公告显示,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记者走访了昆明西市区几家汽车4s店,由于是工作日,来店里咨询、选购的市民并不算多。在汽车交付区,车主周先生刚刚完成了付款开票,成为这家4s店第一位享受到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的车主。

车主 周先生:“我感觉挺好的,实惠到我们每个买车人,我是5月31日知道的,开发票刚好遇上,车价是78900元,原来车辆购置税是6900元,现在实际加下来是3450元,刚好一半。”

汽车销售人员表示,5月31日政策刚公布,就陆续接到客户的咨询,其中一些客户已经有了购买的意向。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我统计了一下,6月1日早上有七个以前购车观望客户主动发微信来问,销售顾问已经告诉客户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如果从6月1日开发票购买车的话,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的补贴,并且像我们品牌的车型,只有唯一一款2.5t的车不参加,其它车型全部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从我这边统计数据,自5月31日下午到6月1日早晨,可能有三十多位客户打电话来咨询车辆购置税减免的事情,其中至少有20位客户明确表示会到店咨询和选购。”

销售人员介绍,这款指导价为69900元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5974元,减半后只需缴纳2987元。另一款指导价为178700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15273元,减半后只需缴纳7636元。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们的车价从7万多到20万左右,从购置税减免的情况看,消费者能享受到三千到八千元补贴的实惠。”

6月1日是新政策实施的第一天,销售人员预计,未来还将对市场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相信这个政策公布以后,对汽车行业来说会有拉动作用,对消费者来说也是非常实惠的好政策。”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车辆购置税减半可以有一部分的刺激,但是增加的数量具体有多少,得看后续销量数据出来才知道。”

记者:崔光瑞 鲁小侠

编辑:梅岭

【第3篇】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最近,新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在2023年继续免征购置税,这也是我国第三次对这项政策进行延期,有购车需求的朋友不妨考虑一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同比增长3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国家是又延展了一年的一个政策,购车日期的话,是以2023年年初到2023年年底截止,以发票日期为准,可以享受咱们新能源政策国家政策补贴,免购置税、免保险的车船使用税,双税都是减免的。

在长春市朝阳区的一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介绍,他们目前拥有多款新能源车型,在售新能源汽车大致分为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两种,去年以纯电动汽车销售为主,平均全年单店销量在60台左右,混动车型销量全年则在30台左右,这一公告的出台也将再次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那么在利好政策下,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型究竟享受到多少实惠呢?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以一台车20万为基准的话,是首付6万,正常我们加购置税、加保险什么的,全下来的话就得核到将近8.5万到9万左右的一个首付预算,但是现在新能源车型也好、id系列纯电系也好,你只需要拿出6万的一个购车预算就可以了,它大大降低了首付的预算成本。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长春市政府换电站的建设和各大商超陆续推出充电服务,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五年它将会走进更多的家庭,在市民低碳出行的同时也会享受更多便利。

【第4篇】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由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今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2001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23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车辆购置税制度对于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汽车产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运行比较平稳规范,在其基础上制定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

《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与《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主要理由是目前车辆销售市场集中度高、价格公开透明、发票管理严格,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较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可控。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由之前的5类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目前,减征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外,纳入工信部、国税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第5篇】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申报

买了新车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并提交纸质完税证明才能登记上牌,在税务部门和车管所之间来回往返,比较不便。今天,记者从徐州市税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车辆购置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江苏省内购置应税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徐州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随时随地办理车辆购置税新车纳税申报业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tips、银联及支付宝等多元化方式缴税,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程无纸化缴税便利。特别是通过在交管部门授权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汽车销售4s店,可以实现缴税、登记一条龙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另外,符合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等其他5种条件的车主,也可享受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 王佳佳 徐继垚

【第6篇】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征收管理(★★)

1. 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但免税车辆转让或改变用途还需重新申报。

应纳税额 =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 1-使用年限× 10%)× 10%-已纳税额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提示】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后续转让、交易时不再补缴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2. 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使用行为课征,征收环节单一,实行 一次课征制度。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 (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3. 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期限: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5.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提示】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可能退税的情形:

(1)退车退税——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

(2)误征退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

(3)其他原因退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自2023年 6月 1日起,纳税人购置并已完税的应税车辆,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核对不一致的,纳税人换取合规的发票后,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销售方向税务机关传输有效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新增)

退税计算:

1. 退车退税

应退税额 =已纳税额×( 1-使用年限× 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2. 错征退税——退回全部已纳税款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 2023年 1月购买一辆小轿车自用,当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 2万元,2023年 2月,因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张某与厂家协商退货,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张某可得到的车辆购置税退税是(c)万元。

a.0.5

b.1

c.1.8 =2×( 1-10%)

d.2

【答案】 c

【解析】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按已缴纳税款每满 1年扣减 10%计算退税额;未满 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张某购买该车满 1年不满 2年,可得到的退税 =2已纳税额×( 1-1使用年限×10%) =1.8(万元)。

应退税额 =已纳税额×( 1-使用年限× 10%)

【第7篇】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关键字“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0%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注意】:1.随车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并入计税依据征税。2.车辆装饰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3.代收款项看票: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实际是卖车方)票据收取款项的,视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否则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4.支付的控购费(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5.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1.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般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2.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凡纳税人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四)最低计税价格

1.底盘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按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5.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6.农业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新增)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退税制度

1.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2.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高频考点】车船税法

一、征税范围: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税目和计税单位

税目

计税单位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

每辆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注意】1.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2.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四、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法应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5年内免征。

【高频考点】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和税目

【重要考点】

一、纳税义务人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对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

二、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

(1)购销合同(0.3‰):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应税凭证。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0.5‰):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5)财产租赁合同(1‰,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0.5‰)

(7)仓储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0.05‰):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1‰):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0.3‰):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第8篇】车辆购置税用申报吗

5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的统一要求,我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届时,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核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核查一致后予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上牌全流程的电子化、无纸化。

为了确保车主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自6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主在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起,如果车主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以自行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多元化办税平台查询、打印。

自7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张馨

【第9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附资料,计税价格核定,完税信息更正,过渡期安排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

一、减轻纳税人负担

依据《车辆购置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要求,《公告》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改按发票价格征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便利纳税人办税

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电子化,全面废止有关纸质完税证明的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实现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传输,减少了认证手续,方便了纳税人。

三、精简办税资料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之后,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免于向税务机关报送用于生成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信息。同时,精简各类申报资料36份,明确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10篇】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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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按发票

今年7月1日,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请注意,这是法律,不是以前的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有人说虽然改成了法律,但是新瓶装旧酒,本质上并没有变化,这么说有一定道理,政策得讲究个稳定性,变化太大也让人难以适应啊,但是笔者认真研读了车辆购置税法,感觉还是有所变化的

买过车的都晓得,有的时候我们为了少交点税,往往会让车商把发票上的价格开的低一点,因为车辆购置税就是车辆价格的10%,但这种办法,你能想得到,国家岂能不知道?因此,国家设置了一个最低计税依据,也就是国家指导价,当你的购车发票价格超过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发票上价格为准,当发票价格小于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这就降低了你的避税空间

但是,新的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我惊奇的发现,国家指导价格不复存在,

车辆购置税第六条规定的计税价格如下: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规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上面这段文字可以说取消了国家的指导价格,相信纳税人,同时也还责于纳税人,毕竟发票上面的价格太低,税务局还是有办法的,因为我们还有一部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最后,虽然国家取消了国家指导价格,但是我们最为诚信的纳税人,还是要遵守税法的,毕竟发家致富不是靠偷漏税得来的

最好说的其他的,农用运输车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法 ,按照现行规定,要交

【第12篇】车辆购置税退税制度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13篇】车辆购置税申报系统

在此之前,车事哈尔滨了解到车购税需要到现场排队办理,如今,黑龙江地区群众百姓在“龙江税务app”上就可以自主进行自然人车购税的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下载和打印。这样即方便群众又避免一件事跑断腿的麻烦了,一个手机就能解决。(大家自行搜索下载)

据悉,为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依托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龙江税务app”,推出了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快捷办理入口。

自2023年1月1日起,自然人购置车辆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以通过“龙江税务app”--申报缴税--“车购税申报套餐”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的下载、打印。

车事哈尔滨小编教您一步一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一:注册及登录

打开龙江税务app首页,点击“我的”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跳转至用户注册界面,输入用户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还要进行实名(在线面签)注册哦!~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填写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密码区分大小写,字母与数字组合方式

二:车辆购置税申报

龙江税务app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办税—综合信息一车购税申报套餐一车辆购置税办理。

第一步:

输入需要办理车购税的[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合格证可以找到),[车辆登记地市]、[车辆登记地县区]。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信息。

第二步:

查询按钮点击完毕后,界面将展示纳税人的查询结果,其中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合格证编号、开票日期、购方姓名、销方姓名、不含税价格和价税合计等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生成申报表】,即可生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表,并进入纳税申报环节。

第三步:

请确认纳税人信息,确认信息准备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请纳税人核对车辆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继续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车辆购置税办理--请自然人|纳税人继续点击计税。系统将获取车辆的这些内容金额(核定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免(减)税额、已缴税额、实纳金额、滞纳金金额、应缴交合计)这些信息,如果车辆信息有误,可以点击【上一步】

第六步:

纳税人确认计税申报信息,包括:核定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免(减)税额、已缴税额、实纳金额、滞纳金金额和应缴交合计等信息。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七步:

点击完毕,提示申报成功。

小提示

车事哈尔滨提醒您!还需要注意的是,缴纳购置税时需要支付全额费用,请确保您的银行卡余额充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14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尊敬的纳税人: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因工作需要,自2023年10月29日起办公地址迁至掇刀区白庙路66号(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大楼),电话号码:0724—6815306;邮编:44800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车购税分局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若因单位迁址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荆门日报

【第15篇】车辆购置税自助终端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深入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大力推广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继在全省县域率先启用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后,于近日落户全省县级税务部门首个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终端。

3月20日上午,大通县居民刘先生通过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终端系统顺利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挺方便的,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就可以了。”刘先生说。据了解,纳税人只需带齐相关资料,在自助缴税终端录入车架号,核对车辆发票信息,确认申报和缴费信息,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手机app扣缴税款,扣缴成功后随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通过自助缴税终端,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不用再到前台窗口,整个自助终端操作过程仅需要3分钟,平均要比窗口办理快3-4分钟,同比提速100%,既提高纳税人的办理效率,缩短等候和办理时间,又减轻税务机关前台的征收压力,实现“双赢、双减负”目的。

在自助缴税终端投入使用初期,税务人员还会在现场辅导纳税人使用该设备,及时提示纳税人需核对的申报信息,避免因申报信息有误而影响办税效率。

之后,大通县税务局还将在大通县行政服务中心推广运用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终端,以有效破解汽车销售旺季期间车购税“缴税难、等候长”的问题。

来源:青海新闻网

【第16篇】车辆购置税缴纳时间限制

汽车产业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面临全球经济放缓情况,我国为有效让利与民,刺激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近期出台了对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的惠民政策,对近期有计划买家用燃油车的朋友来说非常利好。具体减征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减征幅度

减征50%

就是说在原来燃油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10%税率计算车购税的基础上减征一半,广大购车人只用缴纳原来一半的购置税。

例:小李购买一辆不含增值税10万元的家用轿车,原来需要缴:10万乘以10%=1万元;现在只用缴:10万乘以10%除以2=0.5万。

优惠车辆范围

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且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的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政策执行时间

车辆购置时间在2023年6月1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日期以购车发票或进口时关税缴款书开具时间为准。

最近有计划购车的朋友,可要注意政策执行时间及范围哟,不要忙碌中忘记这购车一利好,毕竟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确实省下来一笔不小的费用。

车辆购置税票丢失(16篇)

车辆发票丢失怎么办?购车发票丢失后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个人车辆过户原始发票丢了没有关系的。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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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车辆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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