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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与实务答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2

【导语】纳税与实务答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纳税与实务答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纳税与实务答案(16篇)

【第1篇】纳税与实务答案

以下小编为大家分享2023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8月6日上午场),供考生核对答案。

一、单选

1-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下列各种存货计价方法中,能使企业计算当期利润最小的计价方法是( )。

a.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b.移动加权平均法

c.先进先出法

d.以上三种方法均可

【答案】c

【解析】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高,利润偏低。

2-下列项目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纳税调减的项目是( )。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前2年的亏损额

c.前10年的亏损额

d.税收滞纳金

【答案】b

【解析】选项b,计算所得税时可以纳税调减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选项ac,不属于纳税调整事项;选项d,为纳税调增项目。

3-下列关于管理会计应用环境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管理会计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b.

c.管理会计只涉及财务信息

d.管理会计是对外提供给利益关系人的

【答案】a

4-制造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计提( )科目。

a.财务费用

b..制造费用

c.管理费用

d.预提费用

【答案】a

5-关于“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

【答案】b

6-企业需要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情况是( )。

a.年终决算前

b.原材料发生火灾受损时

c.包装物发生毁损时

d.出纳人员离职时

【答案】a

7-应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的净额填列的项目是( )。

a.货币资金

b.预收款项

c.短期借款

d.无形资产

【答案】d

以上为大家分享部分考试真题答案,考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更多真题答案:

成绩公布时间

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为了方便大家及时查询到成绩,可点击下方小程序,免费预约成绩查询时间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合格分数线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第2篇】纳税实务实训报告总结

财务管理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 学士

就业前景最广泛的专业

财务管理,在任何企业与单位的工作中都处于中心地位

它从资金运动的角度,为相应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行着必要的控制活动,也为其发展提供着决策的基础。随着财务与业务的进一步融合,财务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本专业的毕业生,将精通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投资学、管理学、金融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同时拥有财务软件应用、实际账务处理与报表分析等技能。

本专业是财务总监、注册会计师,总会计师、税务师、财政税务系统公务员的摇篮。

专业核心课程

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管理会计、财务分析、投资学、财务软件应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审计学。

主要集中实验环节

基础会计实训、拓展训练、创业模拟实训、纳税实务实训、会计技能实训、财务分析实训、erp沙盘模拟实验、财务管理综合实训、毕业论文。

培养要求

※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当系统掌握财务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业财融合、参与组织决策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并能胜任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财务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等单位的财务工作。

(与泰隆银行签订实习基地)

※其他要求

1、微观理解企业管理的原理,宏观了解经济和金融体系的运行;

2、具备“忠诚、奉献、进取、合作”的核心特质。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

可攻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工商管理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专业会计硕士mpacc、博士学位。

就业方向与前景

本专业毕业生将系统掌握财务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业财融合、参与组织决策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并能胜任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财务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等单位的财务工作。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专业课较为丰富,但是主线突出脉络清晰,始终围绕相应主体的资金运动,从资金运动信息的生成、解读、利用、鉴定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只要肯花力气,善于总结,必将学有所成。

※必修课程

专业导论与规划、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学位论文写作、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管理会计、财务分析、投资学、财务软件应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审计学。

(社会实践)

※专业选修课

高级财务会计、财政与金融、成本会计、财会制度设计、高级财务管理、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涉外企业会计、资产评估、审计学、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证券投资与管理等。

优秀校友/学生

梁秋实 | liang qiushi

本科专业:财务管理 毕业年份:2023年

就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嘉定区分局

报考台州学院寄语:

台州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台州。这里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为我们学习提供了浓厚的氛围。

如亲友般的老师们陪伴着我们成长,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提供方向。如今回想大学时期,收益颇丰,离不开这所温暖的大学的点点滴滴。

童伟强 | tong weiqiang

本科专业:财务管理 毕业年份:2023年

就业单位:湖州城市集团

报考台州学院寄语:

台州学院是一所美丽而富有活力的学府。四年的青葱岁月,我在这里认真学习,参加各种活动来充实自己的头脑、负责重要的岗位工作来提高自己的能力,毕业后,我也成功考取了研究生、进入到心仪的单位工作,这都得益于在台院打下的基础。

楼梦佳 | liang qiushi

本科专业:财务管理 毕业年份:2023年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

报考台州学院寄语:

台州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院校,一直在朝着更高的目标不断努力着。在校四年的我看到了学校有了很大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好,每年培养许多优秀人才。

澡身浴德、修业及时,台院的校训我从未忘记,她也一直激励着我变成更好的自己。也希望,未来的你们也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第3篇】纳税基础与实务形考1

财务人员必须懂的税收基础与实务

课程背景:

如何把握税收新规,充分应用税收新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纳税安排,如何切实应用财务分析新方法和全面参与财务管理新,是企业基层财务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

课程收益:

l 全面掌握利用税收新政为企业创造价值

l 学会轻松应对税务稽查

l 详细了解企业日常业务中需要提前应对的风险

l 丰富案例与互动答疑,使学员在生动愉悦的氛围中有效接受课程知识与技能。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授课对象:企业基层财务人员与相关人员

授课方式:实际案例导入、案例分析、课间活动、互动答疑、课程总结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最新财税政策要点解读

一、复工复产期间增值税、所得税、社保等优惠政策汇总

二、增值税、社保等税费减免政策重点解读及分析

三、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8号《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要点解读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二讲 企业常见财税问题处理技巧

一、发票审核与虚开发票风险防范

二、注册资本大点好还是小点好?相关要点及案例分析!

三、认缴制下,是否涉及抽逃资金行为?

四、债转股要点与案例分析

五、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要点与案例分析

六、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涉税处理要点与案例分析

七、网络红包等收入的个税要点与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某制造业企业一次性购进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税务处理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三讲 资产负债表分析

一、解码资产负债表上的财务数据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关系

三、资产负债表水平与结构分析

案例分析:结合资产负债表指标分析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四讲 解码利润表财务数据

一、利润表要素分析

二、利润表各指标分析

案例分析:结合利润表指标分析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五讲 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的作用与内容

二、如何理解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之间的关系

三、如何对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

四、现金流量表结构分析

案例分析:结合现金流量表财务比率分析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六讲 企业财务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十大指标分析

二、营运能力五大指标分析

三、获利能力六大指标分析

四、发展能力十大指标分析

五、市场价值五大指标分析: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七讲 大数据下的纳税风险与应对

一、大数据背景下稽查形势

二、公私户监管、现金管控下企业何去何从?

三、财务人员如何自保?

四、面对税务稽查,财务人员如何应对?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八讲 增值税日常涉税处理

一、纳税人身份不同税负不同!

二、采购环节涉税处理

三、增值税结转处理技巧

六、高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案例分析: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涉税处理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九讲 企业所得税风险防范及处理

跨年发票处理技巧

所有的餐费都计入招待费吗?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吗?

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风险分析

七、公益性捐赠支出财税要点及策划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十讲 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及应对

一、工资薪金发放与个税申报是一回事吗?

二、社保入税情况企业如何应对?

三、辞退福利与离职补偿是一回事吗?

五、集团外派员工去子公司谁是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十一讲 企业其他税种涉税风险及应对

一、活动板房缴纳房产税吗?

二、印花税缴纳冤枉税了吗?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吗?

四、印花税多缴纳了能退吗?

▲本讲互动与答疑

课程总结与回顾

1. 课程主要内容总结与回顾

2. 答疑解惑

关于中税: 中税经纪是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专职促进财务管理、财税管理培训产品与培训公司合作的公司,是国内首家专注于财税领域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是北京中税国研自动答疑软件技术研究院(以下均简称“中税答疑”)是中国首家专业从事纳税服务的技术性企业,“中税答疑”指定讲师合作品牌。

公司业务: 中税经纪主要从事财税管理培训师的发现、培养、策划、推广、管理与经营的经纪公司,专一为培训公司提供财税管理培训产品研发、品牌课程、咨询辅导的专业财税培训经纪公司。

企业文化: 中税经纪,以“服务财税,成就企业,造福社会”为使命,始终秉承“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目前已与数百家财税培训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努力推动中国财税管理课程研发及合作模式的发展。

专业的师资团队: 中税经纪目前拥有20+位讲师经纪人,签约财税讲师50+位,其中拥有世界500强财税高管工作背景的财税讲师30多位,上市公司背景讲师20位,签约讲师遍布全国29个省份。讲师授课已覆盖了全国370个市,近2000个县城。长期稳定合作的培训机构有1000+家,累计服务100000+家企业,年排课量6000多天。

严格的师资选拔: 中税经纪拥有自成一体的财税讲师选拔考核体系,从讲师的人格魅力、职业形象、ppt设计与制作、专业知识技能、舞台风格、课程开发能力等多维度考评筛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资深为准则,挖掘与培养了近百位拥有财务实战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企业家与管理者走上讲台,全面分享和传授其职业生涯中积累的丰富的财税管理经验和智慧。

坚实的品质保障: 中税经纪在财税管理培训产品方面,中税经纪不断组织老师、专家深度研发课程和产品。我们始终坚持高品质、高效率、高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精选高品质的老师,研发高品质的产品,高品质的课程,做高品质的服务,力争3-5年内成为中国最专业的财税培训行业第三方服务平台!

联系人:吴海鑫 13823330470

【第4篇】企业纳税实务第2版答案

1.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问: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2.差旅费支出税前扣除凭证有何规定?

问:企业差旅费支出税前扣除凭证有何规定?

答: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留存企业备查。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3.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5.企业食堂经费是否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问:企业食堂实行内部核算,经费由财务部门从职工福利费中按期拨付,是否可做为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以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等。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属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以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都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6.统一给员工体检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7.企业取得股东划入资产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取得股东划入资产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8.交通费补贴,与工资一并发放,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的工资制度规定对在职员工每月补贴交通费15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请问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您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第5篇】纳税基础与实务作业一

初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答案【真题精选+章节题库】

内容简介

本题库是详解2023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科目的题库,包括真题精选和章节题库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真题精选,精选了近年的考试真题,并提供详细答案解析。学员可以熟悉考试真题的特点,并测试自己的水平。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遵循最新考试教材《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的章目编排,共分为10章,每章根据大纲的要求及相关教材,精心选编了典型常考习题,并提供详细答

题库目录

第一部分 真题精选

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真题精选及详解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

第一章 财政的概念与职能

第二章 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

第三章 财政收入概述

第四章 税收基础知识

第五章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第六章 所得税制度

第七章 其他税收制度

第八章 政府非税收入

第九章 公债

第十章 政府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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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纳税基础与实务形考2

本文主要归纳和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中涉及货物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的相关基础内容,主要用来和大家讨论,以及辅助学习使用。主要内容如下:

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建筑服务收到的预收款,如需要开具发票的,应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委托代销商品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以下三者孰早:①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②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③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商品尚未发出,已预收20%的货款,未开票”,一般发出商品才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消费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电动汽车、大客车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因此不征收消费税。

自产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征税;用于在建工程(福利除外)、管理部门等企业内部不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企业外部征税;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征税,按最高价格计税。

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自产自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进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金银铂钻”零售环节征税;卷烟批发环节征税;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

消费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土地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代理申报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未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按重置成本法评估旧房及建筑物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纳税人应当进行清算的情形:(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的情形:(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比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土地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环境保护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应税大气污染物: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税。

应税水污染物: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税。

环境保护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本文仅针对考取税务师证书的朋友们,供探讨和学习使用,以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作为第一要务,切勿钻牛角尖,作者不对相关理论或政策进行掰扯和深入辩论,敬请理解[捂脸[捂脸]。

附送讲义

篇幅有限,本文准备的有相关讲义(pdf或word版),如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留言、关注索要,感谢支持[玫瑰],系列文章持续更新中……

【第7篇】纳税基础与实务

本文主要归纳和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中涉及货物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的相关基础内容,主要用来和大家讨论,以及辅助学习使用。主要内容如下:

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用途确认应在当期纳税申报前完成。

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应提交声明。政策执行到期后,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适用加计抵减且有加计抵减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依据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5列“木期实际抵减额”计算结果填报。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适用于小规模、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商业/咨询一般纳税人×)。

已抵扣进项的外购货物用于简易计税、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填列。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发生视同销售服务,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从小规模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可抵扣专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可能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1)第2/3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2)第6栏“其他扣税凭证一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3)第8a栏“其他扣税凭证一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应按“物流辅助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增值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消费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的程序中,资料收集、专业判断、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手续是最重要的程序。(“计算当期消费税应纳税额”×)

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不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生产销售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摩托车不属于可抵扣消费税的范围。

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进行消费税纳税审核时,对委托方无须审核“受托加工的是否为应税消费品”(属于对受托方的审核项目,并非委托方。)

消费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环境保护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排放固体废物的纳税人需申报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排污系数”×)

环境保护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印花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权利、许可证照中,仅有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缴纳印花税。(“预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企业一次缴纳印花税超过500元的,可用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均应贴花,且计税依据为合同注明的承包金额。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印花税归纳整理内容及配套练习

本文仅针对考取税务师证书的朋友们,供探讨和学习使用,以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作为第一要务,切勿钻牛角尖,作者不对相关理论或政策进行掰扯和深入辩论,敬请理解[捂脸]。

篇幅有限,本文准备的有相关讲义(pdf或word版),如有需要的朋友可以[666]留言、关注[玫瑰],感谢支持,系列文章持续更新中……

【第8篇】最新增值税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指南

二、确定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1%优惠!

2023年小规模增值税3%减按1%优惠政策延续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只不过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官方文件。

各地的开票软件已经升级,咨询12366等渠道得到也是2023年继续执行1%的回复。

不过,目前大家不知道的是2023年到底是全年都可以执行1%优惠,还是只是到某个时间节点:比如2023年3月31日。

具体,相信很快会有官方文件出来,我们耐心等待即可。顺便说一句15万以内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跟这个不是一回事,那个政策本来就是2023年12月31日才到期。

三、加计抵减2023年继续执行

原本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在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目前官方岁未出台延续文件,但是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已经提示该政策2023年继续执行。

在新文件没有出来之前,大家按照之前的处理方式处理即可。加计抵减目前有两个政策,一个加计抵减10%,一个加计抵减15%。具体如下:

【第9篇】纳税基础与实务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1.企业将持有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支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投资收益

d.营业外支出

1.【答案】a

【解析】商业汇票的贴现息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2.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发行债券,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债券利息,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研发支出

c.制造费用

d.在建工程

2.【答案】a

【解析】由于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所以债券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3.2023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项30万元。该劳务符合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年末经测算,劳务的完工程度为40%。甲公司2023年末应确认的该劳务收入为( )万元。

a.12

b.28

c.30

d.70

3.【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23年末应确认的劳务收入=70×40%=28(万元)。

4.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范围的是( )。

a.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b.应付供应商的货款

c.应付给职工的薪酬

d.应付供应商代垫的运杂费

4.【答案】a

【解析】选项a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核算;选项c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选项d计入应付账款核算。

5.某商场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库存商品。2023年3月1日,该商场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总额为180万元,售价总额为250万元;本月购入商品的进价成本总额为500万元,售价总额为750万元;本月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为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3月31日该商场库存商品的成本总额为( )万元。

a.408

b.400

c.272

d.192

5.【答案】c

【解析】本月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250-180+750-500)÷(250+750)×100%=32%,2023年3月31日该商场库存商品的成本总额=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

本=180+500-600×(1-32%)=272(万元)。

6.2023年9月5日,某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检测专用设备,设备价款为600000元,由财政直接支付。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借:事业支出6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600000

b.借:固定资产6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600000

c.借:固定资产600000

贷:事业支出600000

d.借:固定资产6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600000

同时:

借:事业支出6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600000

6.【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入设备,应作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6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600000

同时:

借:事业支出6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600000

7.如果企业预付款项业务不多且未设置“预付账款”科目,企业预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应记入( )。

a.“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

c.“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7.【答案】d

【解析】如果企业预付款项业务不多且未设置“预付账款”科目,企业预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应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核算。

8.某企业处置一项固定资产收回的价款为80万元,该资产原价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处置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处置该资产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40

b.80

c.50

d.35

8.【答案】a

【解析】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80-(100-60-5)-5=40(万元)。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40万元。

9.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原材料2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支付的保险费为3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1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每吨( )万元。

a.0.3

b.0.32

c.0.371

d.0.351

9.【答案】b

【解析】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60+3+1=64(万元);单位成本=64÷200=0.32(万元/吨)。

10.资产负债表日,经减值测试,企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应记入( )。

a.“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贷方

b.“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

c.“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

d.“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10.【答案】b

【解析】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应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11.某企业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如下:“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300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5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年末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2000

b.4500

c.5000

d.3000

11.【答案】c

【解析】年末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1500+500=5000(万元)。

12.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25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年末留存收益为( )万元。

a.5250

b.6000

c.6500

d.5750

12.【答案】b

【解析】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该公司年末留存收益=1000+500+

5000-500=6000(万元)。

13.下列各项中,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已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月进行摊销

c.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利润

d.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3.【答案】d

【解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选项a错误;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选项b错误;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不影响营业利润,选项c错误;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选项d正确。

14.已经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的事项有关,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的金额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资产减值损失

b.其他综合收益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4.【答案】c

【解析】已经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的事项有关,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的金额应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如果是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如果是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15.2023年12月31日,某企业“材料采购”总账科目借方余额为20万元,“原材料”总账科目借方余额为25万元,“材料成本差异”总账科目贷方余额为3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期末余额为( )万元。

a.48

b.45

c.42

d.22

15.【答案】c

【解析】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期末余额=20+25-3=42(万元)。

16.某企业因水灾毁损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00元的库存商品。其残料价值50000元已验收入库,应由保险公司赔偿300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选项中,关于毁损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500000

b.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300000

库存商品50000

营业外支出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

c.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0

d.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0

贷:库存商品150000

16.【答案】b

【解析】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

贷:库存商品500000

报经批准后:

借:库存商品50000

其他应收款300000

营业外支出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

17.下列各项中,企业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金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

a.设立营业账簿交纳的印花税

b.转让厂房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c.进口商品交纳的关税

d.代扣代缴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

17.【答案】a

【解析】选项a,应计入管理费用;选项b,应计入营业外收支;选项c,应计入商品成本;选项d,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18.2023年10月,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确认应交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30万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23年10月份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a.53.5

b.23.5

c.50

d.33.5

18.【答案】d

【解析】该企业2023年10月份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金额=30+3.5=33.5(万元)。

19.某公司年初资本公积为1500万元,本年已入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值净额2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3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年末的资本公积为( )万元。

a.1700

b.1500

c.1200

d.1400

19.【答案】c

【解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会减少资本公积,所以该公司年末的资本公积=1500-300=1200(万元)。

20.某制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下列各项中,其计提的折旧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其他业务成本

b.营业外支出

c.投资收益

d.管理费用

20.【答案】a

【解析】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2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25日,向职工发放一批自产的空气净化器作为福利,该批产品售价为10万元,生产成本为7.5万元,按计税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笔业务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万元。

a.7.5

b.11.7

c.10

d.9.2

21.【答案】b

【解析】确认非货币性职工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等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11.7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7.5

贷:库存商品7.5

22.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表结法表述正确的是( )。

a.表结法下不需要设置“本年利润”科目

b.年末不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c.各月末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发生额填入利润表来反映本期的利润(或亏损)

d.每月末需要编制转账凭证将当期各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22.【答案】c

【解析】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选项a错误,选项b错误;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选项c正确;每月月末不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当期各损益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选项d错误。

23.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度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80万元,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23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a.128

b.112

c.125

d.120

23.【答案】b

【解析】该企业2023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480×25%-8=112(万元)。

24.下列各项中,需要进行成本还原的成本计算方法是( )。

a.逐步结转分步法的综合结转法

b.逐步结转分步法的分项结转法

c.平行结转分步法

d.简化的分批法

24.【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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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纳税实务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师应该履行的义务有( )

a. 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师,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应当终止执业

b. 税务师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c. 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d. 说五十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e. 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正确答案】ace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b.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的,不需要在纳税期间内预缴税款

c. 扣缴义务人办理了延期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先预缴税款

d. 纳税人享受定期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限内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 纳税人当期没有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没有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当在规定的使劲进行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acde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

鉴证人承接涉税鉴证业务,应当对委托人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和了解,并从以下( )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涉税鉴定业务委托

a. 委托事项是否属于涉税鉴证业务

b. 是否具有承办涉税鉴证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c. 是否可以承担相应的风险

d. 承办人员是否为鉴证人提供了涉税服务

e. 是否通过函证来获取证据

【正确答案】abcd

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 )情形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

a. 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的纳税人

b.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c.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d.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灵技能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e. 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纳税人

【正确答案】bcde

第五章、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情形包括( )

a.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

b.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c. 未按照规定存放好保管发票的

d. 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 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正确答案】bcd

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

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税收制度中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有( )

a. 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b. 各种税收的滞纳金

c.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d. 从业人员的工资

e. 业主的工资

【正确答案】abce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根据规定,企业实际转让金融商品,月末如产生转让损失,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b. 应借记“投资收益”项目

c. 应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d. 应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正确答案】a

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

2023年1月,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组织旅游团赴云南旅游,收取含税旅游费318000元,代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门票费、餐费等共计2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上述款项均已支付,则该旅游公司正确的财务处理有( )

a.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0

贷:银行存款212000

b. 借:银行存款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

c. 借:主营业务成本212000

贷:银行存款212000

d.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2000

贷:银行存款212000

e.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贷:银行存款2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

【正确答案】bd

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某商贸公司销售其办公楼,含增值税售价为3200万元,该办公楼为商贸公司2023年以2000万价格购入,商贸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 )万元

a.152.38

b.93.20

c.57.14

d.34.95

【正确答案】c

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胡某就职于境内某建筑公司,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2023年1月工资16000元,2月份工资15000元,并发放了2023年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元(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胡某2月应预扣预缴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a.5190

b.5430

c.5700

d.8000

【正确答案】b

第十一章、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纳税人转让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的房地产而得到经济补偿,应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期限是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 )日内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b

第十二章、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申报代理与审核

《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 )

a.12%

b.15%

c.16%

d.19%

【正确答案】c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

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的(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确认纳税主体

b. 不予抵扣税款

c. 不予开具完税凭证

d. 不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正确答案】cde

第十四章、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

税务顾问是综合性的涉税服务业务,它是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委托人聘用出任常年税务顾问,指派专门的税务师通过网络、电话、资料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委托人及相关人员提供日常、全面的说无法年的咨询服务。与税务咨询相比,税务顾问的特点有( )

a. 权威性强

b. 咨询内容广泛

c. 服务对象专一

d. 有偿性

e. 合法性

【正确答案】abc

第十五章、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下列关于税务代理执业要求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a. 项目组因自移交业务结果之日起60日内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

b. 鉴证业务在税务师事务所内部应当使用统一的工作底稿

c. 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执业质量是,未经委托人同意,事务所不得提供工作底稿

d. 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自提交结果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e. 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税务事务所

【正确答案】bde

【第11篇】企业纳税实务第二版

前些天,北京税局发布了一项《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旨在帮助大家理解相关税政、减少纳税风险。

相关内容多达 55 页,主要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专项政策等方面的问题,简直干货满满。以下是目录及部分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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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纳税申报实务

公告2023年第5号发布后,不少小伙伴私信咨询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如何进行申报。今天就举例子给大家说一下。

案例一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3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8.24万元、15.45万元,3月份销售额20.2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收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申报一季度的增值税?

我们先来分析下:

该公司1-3月销售额累计为43万元>30万元(免税销售额),所以应该以43.89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缴纳税款!但是,征收率要分开核算哦!按照新政,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重庆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咱们要分开计算哦。

计算公式:

1-2月计算的税额

=(82400+154500) ÷(1+3%)×3%;

3月计算的税额=202000÷(1+1%)×1%;

合计应纳税额=0.89万元。

我们再来看看申报表如何填写:

先谈政策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你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再看填报内容:具体来说,该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20.2/(1+1%)=20]加上1、2月不含税销售额23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4万元(20×2%=0.4),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案例二

我在重庆市经营着一家餐馆,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和2月销售额分别为9万元、5万元, 3月份销售额6万元(均为不含税)。请问在一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我们先来分析下:

按照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该纳税人该季度免征增值税,但是不代表不申报。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餐馆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餐馆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案例三

我在重庆市经营着一家餐馆,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和2月销售额分别为9万元、5万元, 3月份销售额6万元(均为不含税)。请问在一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我们先来分析下:

按照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该纳税人该季度免征增值税,但是不代表不申报。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餐馆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餐馆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案例四

我公司是重庆市一家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3月份预计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我公司一季度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一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

我们来分析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所以该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栏至第7栏依次填报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55.7万元、5万元、50.7万元。第8栏应填写50万元[40.4÷(1+1%)+10.3÷(1+3%)=50]。

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50万元,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为50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第13篇】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算盘》来帮你找答案。

从企业注册经营那天开始,就需要缴纳税款了。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经营一般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本文主要讲解一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

主要用于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核算企业的收入、费用以及利润,可以按照规定进项申报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25%的税率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收入总额减去免税收入、企业各项扣除以及年度亏损。

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分为定额和核定税率征收

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核定税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行业的利润率进行核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以下就为大家介绍一些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特定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第三方污染行业,15%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

3、投资额超过80亿或满足一定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入驻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能够享受核定征收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会划定特定的行政区划,入驻当地的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之后的税率为0.5%—2.1%,算上企业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综合税负也不会超过3%。

企业就不用考虑企业缺少成本票,利润虚高等导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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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

121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盘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太详细了

作为会计,需要学习的技能有很多,就一个简单的报税里面就有很多的知识!!马上又到下一个月的报税时间了,又是一个季度申报,财务又要一顿忙

我们财务经理为此,专门给我们整理了一个,一般纳税人财务全盘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的ppt,一共121页让我们学习,讲解太详细了,每一步都是图文结合,还带有案例讲解,会计小白看完都能上手操作,这样太方便了,再也不用担心会出错!!

赶紧拿来分享给大家~~

一般纳税人全盘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增值税

税负率

进销项

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

......

由于篇幅有限,今天的ppt一般纳税人实操以及报税的内容就展示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5篇】纳税实务实训

近日,在吉林市高新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厅

一堂生动实用的会计税收实训课,连同随后的流程实战体验让吉林市东北电力大学和吉林市化工学院会计系的90多名大学生们在兴奋与新奇中走进了现实的税收“课堂”。

“虽然我们在学校学了很多课本知识,但是真正涉及办理税收方面业务还是有很多困惑,有了这样的实践课堂,即巩固深化了我们对课本知识的理解,通过实践,也更加知道今后的学习重点在哪里,如何将理论和实践更好的结合。”东北电力大学2015届会计专业学生任俊蓉说。

作为这场实训辅导的老师,高新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的朱春光告诉记者,与高校联动,让会计专业的大学生走进纳税服务厅,让他们了解纳税服务窗口的设置和功能,直观的讲解纳税申报和发票申领,让学生们实实在在的看到未来涉税工作流程和步骤,就是想把税宣工作从源头做起,做实,让学生们提前掌握这方面知识,成为新手会计涉税操作能无门槛,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纳税服务窗口的工作效率,工作更顺畅了,即服务学生又提高将来办税效率。

高新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黄俊华表示,从2023年开始,我们每年都联合作为高校会计实践基地的吉林市顺承会计学校,为近几届近千名会计专业的大学生提供涉税实务专业辅导,有的学生甚至和我们成为朋友,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财务方面的问题,也愿意到这里来沟通求助。我们根据当前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和税收政策给予的建议,确实让他们少走弯路,也避免了税款的流失。

“能实地体验自助办税设备,是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这种针对我们就业的个性化税收宣传和辅导,确实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容易上手。”2023年从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刘佳瑞现在北京工作,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第一次到高新区国税局实践课堂的心情和情景至今依然记得,也正是通过这样的培训,有了涉税操作测评这一环节的优异成绩最终在应聘中胜出的。

学校的教学负责人说,这样的培训打通了学生找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路,“因为现在企业找会计,不仅需要懂税法更要会操作。会计出现的差错,不只职业水平有关,税法和涉税操作掌握不好,造成的是企业真金白银的资金损失”。

据了解,吉林市高新区国税局几年来,不断拓宽税收宣传的渠道和途径,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尤其在提高实效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让税法宣传的阵地靠前,为不同的特点的受众群体量身打造近距离的税收宣传,做到了真正的便民。

【第16篇】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第四条 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第二章 收入的税务处理 

第五条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第六条 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的,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1至3项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七条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三章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

第十一条 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第十三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核算应按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第十五条 企业对尚未出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对已售开发产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准予在当期据实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九条 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

第二十条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利息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第二十二条 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二十三条 企业开发产品(以成本对象为计量单位)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按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在税前扣除。

第二十四条 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第四章 计税成本的核算 

第二十五条 计税成本是指企业在开发、建造开发产品(包括固定资产,下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进行核算与计量的应归入某项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六条 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如下:

(一)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二)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三)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四)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五)成本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六)权益区分原则。开发项目属于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应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成本对象由企业在开工之前合理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第二十八条 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同时还应按规定对在有关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进行计量与确认。

(二)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 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

(三)对期前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在当期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未销开发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四)对本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分类为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并对其计税成本进行结算。其中属于开发产品的,应按可售面积计算其单位工程成本,据此再计算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和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本期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准予在当期扣除,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五)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应按分别建立明细台帐,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予结算。

第二十九条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

(一)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二)建筑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预算造价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条 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一)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二)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三)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四)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 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成本:

(一)企业、单位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企业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该项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接受土地使用权时暂不确认其成本,待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再按应分出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分出的和以后应分出的)的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2.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其他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应付出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二)企业、单位以股权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投资企业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第三十五条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第五章 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

第三十六条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向投资各方(即合作、合资方,下同)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二)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2.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 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7年12月31日前存有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至该项开发产品完工后,一律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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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实务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